函与批复请示在使用方面的区别

时间:2024-11-19 05:17:01

函与批复请示在使用方面的区别

1.函是否是唯的平行文

就函的本质来讲,在党政公文所规定的主要文种中,函可以被视为唯的平行文。

2.因函呈不分而用错文种的表现

公文中函指公函,呈代表报告和请示两种上行文。一般来说,函和报告、请示在行文目的和主送对象以及公文内容等方面的区别是很明显的,然而,函呈不分的现象一直十分普遍。通常,错用文种的表现有以下几种

①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在进行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时不用函,而是选用请示或报告文种。

②向无隶属关系的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不用函而是错用请示或报告文种

③在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时不使用报告,而是错用函。

④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不用请示,而是误用函。

函与批复请示在使用方面的区别

3.因函发不分而用错文种的表现

所谓函发不分,主要表现在通知和函不分而错用。通知和函的适用范围以及各自所体现的行文关系本来是很明确的。通知的发文对象通常是自己的下级机关,不相隶属的机关之间则用函行文。但是在实际工作中,经常会出现两者错用的情况。通常,错用文种的表现有以下几种

①某些单位出于自己工作的需要,把本属于商洽性的函错用成通知,还有一些业务主管部门会超越自己的权限范围,给不相隶属的单位滥发通知,并要求对方遵照办理和执行。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有关公文管理法规的规定

②上级机关把向下级发送的指示性或事项性的通知错用成函。也有个别的会把通告或通报文种错用成函的

4.函与批复使用方面的区别

函具有答复问题的功能,但不能代替批复。函与批复是两种不同的公文文种。批复适用于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而函只能答复不相隶属机关所提出的问题

5.函与请示使用方面的区别

函具有向无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的功能,但是不能和请示互相代替。请示属于上行文,向隶属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就需要用到请示。函的请求批准的对象是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对于发函单位而言,这里的主管部门是与自己没有直接隶属关系而只有业务管理关系的某职能机构或某业务机构。换言之,主送机关为上级机关时使用请示,主送机关为不相隶属的有关主管部门时使用函。

函与批复请示在使用方面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