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写作选择"法"的角度
“法”的角度。“法”即方式、方法、手段、途径、渠道、机制制度等。该角度侧重点在“怎么做”。公文重在述事,而做事必有“法不同的事,有不同的法。看准这些不同角度的“法”,并将其直观地显示出来,往往有助于提高公文所述措施的可操作性。
公文述事涉及的“法”无外乎直接的“法”和间接的“法”。直接的“法”就是没有凭借,直接阐述做什么,例如,要开展城市户外广告整治工作,根据其采取的方法,可以安排“组织调研、制定方案、突出重点、强化发现、严厉查处、落实长效”等内容。
间接的“法”,就是有所凭依,借助某种方式、工具,或者学习某种经验、按照某种要求等来实施(一般要运用介宾短语来表现)。
由此,上面户外广告整治的内容可以安排为:坚持法制化,加大查处力度;用好智慧化,突出动态监管;落实市场化,探索资源拍卖;鼓励社会化,强化社会共治等。
【例】
打造无欠薪×市维权最多跑一次
×对推进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提出要求
近日,市政府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现场推进会×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强调和谐劳动关系综合试验区建设是社会治理领域具有重大意义的创新,要以“打造无久薪市,让群众维权最多跑一次”为目标加快推进试验区建设,并对做好下一阶段工作提出了四点要求:
一是要领会新精神,进一步提升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重要性的认识。
二是要把握新常态,进步增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的本领。
三是要研究新形势,进步突破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点任务。
四是要抢抓新机遇,进步提升我市和谐劳动关系的创建水平。
上文案例的四个方面,前半句讲“法”,后半句讲“预期效果”,先有前面的“法”,再有后面的预期目的,表明后者是在遵循前者的基础上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