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对公文的观点进行修改
戴帽子:意新为上,语新次之,主要是指对公文的观点进行修改。
观点主要是对客观实际的看法。形象地说,观点就好比人戴的帽子,既不能大,也不能小。文章成型后,要对文章戴的帽子进行检查,看是否和文章的主体内容相符。
对于观点的要求,我们概括为五个方面或十个字:即客观、概括、简明、新颖、协调。
客观就是观点产生不是凭空想象的、主观臆造的,而应该是从大量材料中提炼出来的,是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的结果。观点要符合客观实际,要经得起实践考验
概括有两层意思,第一是观点要能概括住内容,不能以偏概全,第二是观点不大不小,不是泛泛地摆现象,而是要透过情况的表象,去开掘事物的本质,对情况进行加工、提炼、抽象,概括最能代表事物特征的东西。例如,一篇谈经济工作的公文,取了类似于“推动各项工作有质量有效益发展”的标题,就是“帽大于头"。相反,一篇讲全面工作的公文,标题取为“实现我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就是帽小于头”,都是不合适的。
简明即观点的文字表达要简练、明确,以最简短的文字,表达容量最大的内容。观点的表述,有的是词组,如“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就是动宾词组;有的是短句,这样比较简明,便于理解。
新颖主要指观点要体现事物发展的新情况,要有新意,不能老一套,炒冷饭。当然,强调观点新颖,并不是要脱离实际,搞花架子,单纯去找新词、俏皮话,这是没有现实意义的。
协调主要包括两方面,一个是观点和要表达的内容在形式上要协调;另—个是观点之间协调好,文字的表达应力求基本差不多,表达方式也应基本一致,这样可以增加文字表达的效果。
清人李渔有言:“文字莫不贵新,而词为尤甚。不新可以不作,意新为上,语新次之,字句之新又次之。所谓意新者,非于寻常闻见之外,别有所闻所见,而后谓之新也。”这点对于我们修改公文观点,特别是面对经常性的公文写出新意很有启示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