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基本特点与分类

时间:2024-11-18 12:59:02

请示的基本特点与分类

先从请示来说,《条例》(2012)规定,请示适用于向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批准。也就是说,请示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请求对某项工作、问题做出指示,对某项政策界限给予明确,对某事予以审核批准时使用的种请求性公文。

请示的基本特点与分类

基于这一定义,请示具备以下基本特点:

第一,必须是下级机关向上级机关的行文。

第二,请示的问题必须是自己无权做出决定和处理的。

第三,必须是为了向上级请求批准。

第四,请示事项一般都是急需明确和解决的,否则会影响正常工作。

请示的基本特点与分类

根据请示的不同内容和写作意图,我们可以把请示分为三类。

第一类,请求指示的请示。一般是政策性请示,是下级机关需要上级机关对原有政策规定做出明确解释,对变通处理的问题做出审查认定,对如何处理突发事件或新情况、新问题做出明确指示等请示。

第二类,请求批准的请示。即下级机关针对某些具体事宜向上级机关请求批准的请示,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某些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第三类,请求批转的请示。下级机关就某一涉及面广的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和办法,需各有关方面协同办理,但按规定又不能指令平级机关或不相隶属部门办理,需上级机关审定后批转执行。

请示的基本特点与分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