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示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时间:2024-11-18 12:59:01

请示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请示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在写法上,请示一般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发文机关、日期五部分组成。

标题一般有两种构成形式:一种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x市人民政府关于xxXx的请示》;另一种由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关于开展xxX×工作的请示》。

请示的主送机关指负责受理和答复该文件的机关。每件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不能多头请示。

请示的正文由开头、主体和结语组成。

开头。开头主要交代请示的缘由这是请示事项能否成立的前提条件,也是上级机关批复的根据。原因讲得客观、具体,理由讲得合理、充分,上级机关才好及时决断,予以有针对性的批复。

主体。主体部分主要说明请求事项,也是陈述缘由的目的所在。这部分内容要单一,只宜请求一件事。请示事项要写得具体、明确、条项清楚,以便上级机关给予明确批复。

结语。结语应另起段,习惯用语般有“妥否,请批复”“当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审批等。落款般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个项目内容。

要注意的是,请求的内容若涉及其他部门或地区时,正常情况下应事先协商,必要时可联合行文,如有关方面意见不一致,应如实在请示中反映;另外,请求拨款的应附预算表;请求批准规章制度的应附规章制度的内容;请示处理问题的,本单位应先明确表态。正式印发请示送上级机关时,应在文头注明签发人姓名。

请示的格式与注意事项

制发请示时还要注意几个问题:

第一,不能越级请示,也不能多头”请示,只能写一个主送机关,而且必须“—文一事”。遵循谁主管,请示谁”的原则,所请示的事项是哪个上级机关主管,就请示哪个上级机关,需要同时送其他领导机关的,应采用抄送的形式。

第二,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第三,请示要做到材料真实,不要为了让上级领导批准而虚构情况,也不要因为没能认真调查而片面摆情况、提问题。

第四,请示事由的切入点要选准,理由要写足、讲透,不能太简略,如笼统地称“因工作需要”等;请示事项要按照轻重缓急,根据上级权限的大小,适当提出请求,不能太繁多,不分主次、急缓。

第五,请示语气要恳切、平实,既不能语气生硬,也不应低声下气,要做到以理服人,这就要求必须站在领导的角度来思考和写作,期望引起上级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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