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函的格式写法-应用文写作
函的种类很多,结构格式和写作方法具有灵活性,这里主要介绍规范性公函的结构、内容和写法。信函格式为特定格式,《党政机关公文格式》对信函格式的各个要素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参见附录部分
公函的结构一般由标题、发文字号、主送机关、正文、落款五部分组成。
1.标题
(1)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构成,如《市教委关于做好2013年天津市职工教育培训统计工作的函》《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同意调整外语中文译写规范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的函》等。
(2)由事由和文种构成的,如《关于推荐科技培训师资的函》
2.发文字号
与其他党政机关公文的发文字号相似,只需在机关、单位代字中加上“函”字,如津人社局函〔2018〕92号”表示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第92号函件。公函的发文字号不是居中编排,是页梒居版心右边缘排在条红色线之下
3.主送机关
主送机关即受理函件的机关,应顶格写明全称,其后用冒号。
4.正文
函的正文一般由开头、主体、结尾和结束语构成。
(1)开头。主要说明发函的缘由或依据,交代发函的原因、目的、依据等内容。如果是去函,需说明去函的原因;如果是复函,则说明答复对方的哪一个函件。
去函的开头,或说明根据上级的有关指示精神,或简要阐述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需要、疑惑或困难,然后用“现将有关问题说明如下或“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等过渡语转入下文。
复函的开头,一般先要引用对方来函的标题、发文字号,有的复函还简述来函的主题。例如,“你局《关于明确临时工和合同工能否执罚问题的请示》(xx字[20××)x号)收悉。现复函如下。
(2)主体。主体是函的核心部分,主要说明致函事项或表达意见。简明扼要地写清需要商洽、询问、联系、请求、告知或答复的事项,这部分内容根据实际情况可多可少
去函事项部分应采用叙述和说明的写作方法,直陈其事,交代清楚即可。无论是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还是向业努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等,都要用简洁得体的语言把需要告诉对方的问题、意见叙述清楚,如事项复杂,可分条列项来写如果是复函,还要注意答复事项的针对性和明确性;如不能满足对方要求,应加以解释,不同意是什么原因,或应该怎么办、不应该怎么办,或对询问的问题作出说明等
(3)结尾。在结尾部分向对方提出希望或请求,或希望对方给予支持和帮助,或希望对方给予合作,或请求对方提供情况,或请求对方予以批准等,这些主要是去函的结尾写法
(4)结束语。在结尾下面另起一行写结语。不同种类的函,结语有别。如果发函只是告知对方事项而不需对方回复,则用“特此函告”“特此函达”等。如需要对方复函的,则用“请予函复”“盼复等。商洽函的结语常用“恳请协助”“不知贵方意见如何,请函告”望大力协助,盼复”等具有商量口吻的语句。请批函的结语常用语常用“此复”“专此函告”“特此复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