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公文函?函的特点及种类-应用文写作
一、函的含义
《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规定:“函,适用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请求批准和答复审批事项。
作为公文中唯一的种平行文种,函的适用范围相当广泛。在行文方向上,函主要用于平行或不相隶属的单位相互之间的往来,具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和没有隶属关系的单位之间也可使用函来相互行文。
在适用的内容方面,它除了主要用于不相隶属机关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外,也可向有关主管部门请求批准事项,向上级机关询问具体事项,还可以用于上级机关答复下级机关的询问或请求批准事项,以及上级机关向下级机关催办有关事宜,比如要求下级机关函报报表、材料、统计数据等。由于它主要是与业务主管部门而不是与有隶属关系的上级机关发生联系,所以它有别于请示”。一般有接属关系的上级机关请求指示或批准用“请示,向无隶属关系的主管部门请求批准用函。
二、函的特点
1.使用广泛
函是平行公文,函的使用不受级别高低、单位大小的限制,它除了平行行文外,还可以向上行文或向下行文,没有其他文种那样严格的特殊行文关系的限制,上至国务院,下至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都广泛使用函。
2.格式灵活
除了国家高级机关的重要函必须按照公文的格式、行文要求行文外,其他般的函,格式比较灵活,可以按照公文的格式及行文要求撰写;可以有版头(一般用小版头),也可以没有版头;不编发文字号,甚至可以不拟标题。
3.写法灵活
函的写法根据内容而定,如代行请示的函,可按请示的写法来写代行批复的函,可参照批复的写法来写。函的习惯用语也比较灵活,但用语需谦恭有礼,多使用敬谦词语,力求得到对方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4.沟通性强
对于不相隶属机关之间相互商洽工作、询问和答复问题,函起着沟通作用,充分体现了平行文种的功能,这是其他文种所不具备的特点
三、函的种类。
1.按内容和用途分
按内容和用途大致可分为商洽函、问答函、批请函、告知函、邀请函、转办函、催办函、报送材料函等。下面简单介绍常用的四种类型。
(1)商洽函。这是不相隶属机关之间商洽工作、联系有关事宜时使用的种函。这种函多用于平行机关之间或其他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洽谈业努、商调人员、联系参观学习、请求支援帮助等。
(2)问答函。问答函可分为询问函和答复函,适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之间或平行机关之间就某些问题进行询问或解答。上下级机关之间问答某个具体问题,联系、告知或处理某项具体工作,而又不宜采用请示、批复、报告、指示等文种时,则可使用函。
(3)批请函。批请函可分为请批函和批答函,请批函主要用于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向业务主管部门请求批准有关事项;批答函是有关主管部门答复请批事项的函。在实际工作中,这类情况常常被有意无意地误用成请示、批复。
(4)告知函。主要用于告知不相隶属机关有关事项。告知不相隶属机关有关事项不能用通知,因为通知是下行文
2.按性质分
按性质分,函可分为公函和便函两类。公函用于机关单位正式的公务活动往来;便函则用于日常事务性工作的处理。公函的格式较为正规,一般需按照公文格式制发,由标题、主送机关、正文、落款等部分组成,还需编上发文字号。便函常不被列入正式公文,没有公文格式要求,甚至可以不要标题,不编发文字号,只需在尾部署名署时,并加盖印章即可
3.按行文方向分
按行文方向可以分为去函和复函两种。去函是主动提出公务事项所发出的函。复函则是针对来函所提出的问题或事项答复对方所发出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