细则格式特点类型-办公室公文,细则常常用来对有关法规规章加以具体化,目的是将原条文进行必要的解释、补充,最终完善原条文,使原条文发挥具体入微的工作效应。细则的依附性强,不能离开实施对象而发挥作用,企业使用得并不多。
一、细则的特点
细则具有细致性、实用性、依附性、补充性等作用。
◆细致性:细则的条文表述往往比较详尽、细致,凡是实施过程中可能出现的疑难、争议或特殊情形都应加以说明,以方便实施。
◆实用性:细则是对实施法规或管理工作的具体解释和补充,对部门工作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应用价值。
◆依附性:细则依原件的规范框架而定,一般不能另加过多的内容,只围绕实施对象进行解释和说明。即使是工作细则,也要对照、依附有关文件而制定,不能另立炉灶,重构框架。
◆补充性:细则是主体法规、规章的从属性文件,制定细则的目的是为了补充法律、法规、规章条文原则性强而操作性弱的缺陷,以利于执行和实施。
二、细则的类型
细则有实施细则和管理细则之分。
◆实施细则:对有关规定做出全面的实施性说明或提出实施性意见。
◆管理细则:将管理方面的规章做进一步细化和明确,便于执行。
写作技巧
细则要做到切实可行,除了要科学地预见实施中可能出现的各种情况外,还要在具体写作时力戒形式主义,避免空泛的一般性说明,要侧重于对原件的具体规范加以诠释说明,做出必不可少的补充,使之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三、细则的模板与格式
细则的内容由标题和正文组成。
1.标题
细则的标题可以由“发文单位+事项+文种”构成,如“××集团科技管理细则”,也可以直接由“事项+文种"构成,如“测量实施细则”。通过重要会议发布的细则,往往还需要在标题下标注细则通过的日期和会议,并用括号括起来。
2.正文
细则的正文通常按章条式的形式写作,由总则、分则和附则3部分组成,其中,总则说明制作本细则的目的、根据、适用范围、执行原则:分则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条款制订出具体的执行标准、实施措施、执行程序和奖惩措施;附则说明解释权和施行时间等补充信息。篇幅较少的细则可按条文式的形式逐条罗列细则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