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例的范文与点评-办公室公文
企业民主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企业职工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促进企业健康发展,根据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首行政区域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应当建立民主管理制度。企业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代表大会或者职工大会。企业民主管理的形式还包括企务公开、设立职工董事和职工监事等。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对企业民主管理工作实施监督。
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负责对本地区、本系统的企业民主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企业工会依法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五条企业应当保障职工民主管理活动的开展,办理职工(代表)大会依照法律、法规规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
第六条企业职工参与本企业的民主管理活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遵守企业规章制度,支持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厂长)依法行使职权。
第二章 职工(代表)大会
第一节 职权
第七条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法定代表人关于企业的经营方针、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基本建设方案,重大技术改造方案,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职工培训计划,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等生产经营和管理情况的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查同意或者否决集体合同草素,职工工资调整、奖金分配、企业改制、改组和破产时职工的安置等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职工奖惩办法等重要规章制度;
(三)监督集体合同的履行以及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工会经费的拨缴;
(四)审议并决定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职工住房出售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五)评议、监督企业各级行政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和任免建议:
(六)选举、变更职工董事、职工监事、职工协商代表,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t)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八条集体所有制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企业章程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
(二)选举、罢免、聘用、解聘经理(厂长)、副经理(副厂长)
(三)审议经理(厂长)提交的各项议案,决定企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
(四)审议通过企业集体合同草案,改制、裁员、破产方案以及劳动安全卫生和女职工特殊保护措施;
(五)审议并决定企业工资分配和调整方案、奖金和分红方案、职工住房出售方案等有关职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项;
(六)监督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和工会经费的拨缴;
(七)选举、变更职工协商代表,听取其工作汇报,并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略)
第三章企务公开(略)
第四章职工董事、职工监事(略)
第五章法律责任(路)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六条 股份合作制企业参照本条例有关集体所有制企业的规定开展民主管理活动。
第四十七条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活动,参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
点评:这条属于管理方面的条例,整个写作结构非常具有代表性,其写作思路是值得借鉴的。全文按“总则一分则一附则”的结构划分,且考虑到内容较多,还使用了“第x节"来进一步划分内容,系统且全面地对企业如何进行民主管理做出了规定。第一章为总则,说明制定本条例的依据、目的、适用范围、管理机制等内容。第二章至第五章分别规定了职工大会、企务公开、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和法律责任等内容。最后一章是附则,补充说明了其他企业是否按本条例执行。如果是公司制定的条例,那么涉及的对象一般会更加具体,且篇幅内容更少,此时往往不会划分结构,而是直接逐条编排条例规定的内容。
扩展阅读:条例写作建议
写好条例要注意使用恰当、条款周密、体式规范、切实可行这4点。所谓使用恰当,是指条例有严格的使用限制,往往是规范较重大事项时才能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