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人家属随军申请书精选第1篇(全文440字)
在渝粤籍军队、现役军人、离退休干部、转业复员退伍军人:
值此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8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之际,我们谨代表中共重庆市广东商会党支部,向你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亲切慰问!
中国人民解放军自诞生之日起,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始终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取得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捍卫国家主权、安全和发展利益,保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立下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在新的历史时期,你们保持革命本色,传承优良作风,讲政治、顾大局,自强不息、默默奉献,在各条战线上创造了新的业绩。在此,中共重庆市广东商会党支部向你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今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让我们紧密地团结在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努力践行以守法诚信为重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振奋精神,锐意进取、苦干实干,为助推渝粤两地经济社会发展继续献力献策。
祝您节日愉快、身体健康、工作顺利、家庭幸福!
中共重庆市广东商会党支部
20xx年7月31日
军人家属随军申请书精选第2篇(全文1248字)
乙方(承租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军队房地产
租赁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省(自治区)市(县)区(镇)路(街)号的房屋建筑面积平方米,场地面积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租赁用途为;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房地产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房屋租金按建筑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每月租为人民币(大写)元;场款子按地皮面积计算,每平方米月租金为人民币(大写)元(不含水、电、暖、煤气、设备等费用)。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租金按(月、季、年)结算,由乙方在每的前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
自本合同签订后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币(大写)元。
第三条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每逾期日,由甲方按(月、季、年)租金额的千分之向乙方加收违约金。
第四条租赁期间内的房屋、设备、场地、围墙、道路的维修费用,由方负责;水、电、暖、煤气等费用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房地产权属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甲方非因军事需要终止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给予合同的补偿。
第七条乙方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的场地上存放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否则,乙方对其所造成的损失应当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赔偿。
第八条乙方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改装修或增扩设备,不得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永久性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合同期满后,乙方保证完好无损地偿移交给甲方。
第九条乙方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备损坏的,应当由乙方负责赔偿或给予修复。如因不得抗力的原因造成承租房屋及其设备地损坏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乙方如要将承租的房屋产转租给他人使用或与他人互换使用时,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转租双方必须另行签定租赁合同,并不得违背甲乙双方原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未给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承租用途。
第十一条乙方在租赁期届满时应当将所承租的房地产交还给甲方。如需继续租上述房地产,应当在租赁期届满前三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双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持租赁合同和《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自领证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要,其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第十三条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示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条款,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一方承担。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如在人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及
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可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为,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以上条款中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可增订附加条款,或签订补充协议。
第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并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生效。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份,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执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八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如下:
一、在租赁期内,如遇部队房屋调整拆迁,乙方应无条件退出,租赁按实际时间收取。
二、合法经营,不做有损于部队利益和声誉的事情。
三、遵守国家计生政策,违反有关政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军人家属随军申请书精选第3篇(全文2408字)
合同编号:_____[20___]____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局监制
说明
一、合同编号:由审核合同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应标明大单位代字、地区简称、年份和序号;序号前2位为审核部门的编号,后4位为顺序号;合同号不得重复。如沈辽[20__]_______号。
二、出租方(甲方):填写出租单位全称,有代号的必须使用代号,不得使用番号。
三、承租方(乙方):填写承租单位全称或承租人姓名。
四、合同空格内容由租赁双方协商。无填写内容的必须用斜杠(/)填充,有选择项的选择填写。
五、合同使用钢笔、炭素笔或者计算机打印填写,字迹工整,不得涂改。
六、负责审核合同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加盖骑缝章。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国人民解放军房地产管理条例》和《军队空余房地产租赁管理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保障租赁双方的合法权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省(自治区)______市(县)________区(镇、乡)______路(街、村)_______号________楼(大厦)_______层_____________房(坐落号:_____字第_____号)的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场地面积_________平方米,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已对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地产做了充分了解,愿意承租该房地产。
第二条租赁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租赁期限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总额(不含水、电、暖、气、设备、物业等费用)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_______元)。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_元)。
租金按___(月、季、半年、年)结算或者_____,乙方于每_____的前十日内交付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五条租赁期内的水、电、暖、气、设备、物业、________等费用,按当地主管部门规定的价格另行计量计价,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自本合同签订后十日内,乙方按年租金额的百分之________向甲方支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人民币(大写)______元(¥__________元)。甲方收取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后向乙方开具凭证。
乙方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应在租赁期满时将房地产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甲方不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违约金;甲方未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应当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并加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第七条租赁期内,甲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保证出租的房地产符合军队房地产租赁条件,权属清楚;
(二)负责处理与出租房地产权属有关的纠纷;
(三)保证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地产,按照规定报经军队审批部门批准;
(四)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合同审核手续;
(五)负责向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申领《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
(六)负责向军队有关部门办理出租房地产维修改造项目的审批手续。
第八条租赁期内,乙方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及附属设施设备的看管维护,因管理使用不当或者其他人为原因造成房屋或设施设备损坏丢失的,必须予以修复或者赔偿;
(二)负责所承租的房地产的环境卫生、防火、住用人员登记管理以及安全等工作;
(三)不得对所承租的房屋进行影响使用安全的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在不影响使用安全的前提下,确需进行改造、装修或者增扩固定设施的,必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无偿移交给甲方。
不得擅自在承租的场地上新建和添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确实需要新建和添建的,必须向甲方提供建设方案,在甲方按规定报经军队主管部门批准并由甲方出具书面同意书后实施,费用由乙方自理,权属归甲方所有,租赁期满后或者解除合同时,必须完好地无偿移交给甲方;
(四)不得以所承租的房地产作抵押或者入股联营,不得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借给他人或者与他人互换使用。
不得擅自将所承租的房地产转租,确实需要转租的,应当在不违背本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经甲方书面同意,签订转租合同,并报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实施;
(五)不得擅自改变租赁用途,不得开展影响军队形象的活动,不得以军队名义开展经营等活动,不得从事任何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活动。
不得生产加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所承租的房屋和场地上存放、生产、销售对周边环境和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有腐蚀、污染和破坏的有害物品,不得违反城市管理及市容环保要求;
(六)处理租赁期内与甲方出租房地产权属无关的各种纠纷。
第九条合同的解除:
(一)甲方因军事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必须经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核实并出具书面意见,乙方应当自接到甲方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条件地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无息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其他互不补偿;
(二)甲方因非军事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交还给甲方。甲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收租金,并补偿两个月租金给乙方作为搬迁费用,并退还房地产租赁保证金及其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者在附加条款中约定;
(三)乙方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将所承租的房地产及按本合同约定权属归甲方的全部财产完好地无条件交还甲方。乙方补偿甲方两个月的租金,甲方不退还乙方房地产租赁保证金;
(四)因不可抗力原因以及国家和军队政策法规重大调整等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五)租赁期满,合同解除。
第十条甲方违约责任:
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七条约定行为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元(¥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第十一条乙方违约责任:
(一)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约定行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为违约金;
(二)乙方逾期交付房地产租金及有关费用,每逾期一日,甲方按滞交经费总额的千分之三向乙方加收违约金;逾期30日,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收回按本合同约定属于甲方的全部财产,同时停止向乙方提供本合同由甲方提供的水、电等,属于乙方的财产在没有结清租金和其它费用之前,乙方不得转移;逾期60日,视为乙方放弃其在甲方处财产,同时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所欠租金及滞纳金。
第十二条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须经具有相应审批权限的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并加盖合同审核专用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双方可向当地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者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执______份,甲方执_____份,乙方执_______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五条双方承认的附加条款(附加条款与主条款内容相违背的,附加条款无效)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
法定法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签字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军队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