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第1篇(全文613字)
第一,规范招生和分班
合理划定公立学校招生范围;每个学年向社会公布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各阶段学校的招生范围、招生时间、招生计划及相关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招生时间招生,不存在提前招生行为。没有学校组织的入学考试或以竞赛名义招生,也没有“奥林匹克”与招生挂钩。均衡分班,男女生比例合理匹配,参照小升初考试成绩;个别学生的特殊情况和与家庭住址有关的各种因素应合理安排。学校不办实验班。
第二,规范考试科目和次数
考试严格按照义务教育政策规定的考试科目和次数进行,学校具有相对完整的学业水平考试和教育质量检查制度;除地区局组织的统考、联考、竞赛、评分外,学校不参加其他考试。学校组织的考试严格按照课程标准和教学大纲的要求进行,考试难度和范围设计合理。考试次数不随意增加,学校小测验也设置在每月一次的范围内。
第三,学生的作息时间和作业安排
学生在校学习每天不超过5.5小时,每天锻炼1小时。学校活动内容应当按照教育部规定的课程标准和素质教育要求科学合理,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禁止老师在学校留重复性的惩罚性作业。
第四,规范教育教学活动
认真执行国家课程计划,开放所有课时,不任意增加任何课时和课程,不存在挤占体育、美术课和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根据课程标准的要求,设计课程深度,学校始终监督教师的教学进度,使之科学合理。没有占用法定节假日、午休时间和自学时间组织集体辅导班的;在职教职工未举办、参与、组织或介绍学生有偿家教活动。
教育评价
学校以完成国家教育目标为基本标准,以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为主要指标进行综合评价,不以考试成绩对教师和学生进行排名。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第2篇(全文791字)
为了积极贯彻执行大连市下发的关于规范办学行为的若干条例的文件精神,参照文件内容对自己的`日常教学行为进行了自查,现对自查情况作出如下总结:
一、公职教师有偿补课方面
我没有对学校的学生进行有偿家教和业余体育训练。更没有强迫动员、诱导或暗示学生参加课外文化补习。没有为社会文、体办学机构进行招生宣传,发放招生广告,组织学生报名等。没有在社会文化办学机构兼课,从没有为社会各类机构办班提供有偿体育设施、场地、器材。
二、执行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方面
1.严格按照体育课程计划和课程标准进行授课,正确把握大连市初中、小学体育质量评价标准和课堂教学评价标准,不随意加大教学难度,不随意增减课程设置和课时,不延长学生上课时间,不擅自停上体育课或调课,不提前结束新课。根据教学内容、课型的不同,运用恰当的教学模式组织教学,利用自主、合作、探究等学习方式,加强师生、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最大限度地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2.认真落实“四统一”即:教学进度与教学计划统一,授课内容与课程标准统一,同年级内容评价标准统一,年级体育考核在校长批准下的统一。
三、尊重学生人格方面
尊重每个学生的人格,不讽刺辱骂歧视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个体差异,因材施教。加强在体育课对学生的运动卫生安全教育和保护,关爱体弱患病学生,建立新型师生良好朋友关系。
四、控制学生在校时间和活动总量方面
严格执行“早八晚五”的规定。早晨学生7:50进教室,8点正式上课,中午学生休息时间90分钟。每日学生在校用于教学活动的时间,不超过6小时。组织安排好学生的每日大课间操活动,给学生充足的阳光体育活动时间。
五、规范考核与评价行为方面
根据国家各级体育课程学习质量评价标准,依据不同年级体育课内容科学制定评价方案和评价标准,经学校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实施,根据平时成绩、行为表现和期末成绩,综合评价学生,不片面把运动技能水平高低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规范体育教学管理
我没有擅自组织学生购买或推荐各种体育学习用品、器材,没有委托家长或其他人员为学生统一购买体育学习用品、器材,为学生提供无偿使用体育运动器材。
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自查报告第3篇(全文1959字)
为贯彻落实宁波市教育局、宁波市人民政府的教育督导室《关于开展全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甬教督〔20xx〕339号)文件精神,端正办学思想,规范办学行为,推进素质教育,促进我校和谐、健康、可持续发展,办人民满意的教育,我们根据《关于开展2013学年第二学期余姚市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的通知》要求,对照《义务教育段学校规范办学行为评估表》认真地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学校基本情况
我们鹿亭乡中心学校是2006年9月余姚市成立的第一所(乡镇)九年一贯制学校。目前我校有教职员工22人,其中在职初中公立教师10人(含支教2人),在职小学公立教师9人(含支教1人),长代1人,代课2人。现有9个教学班,103名学生。其中小学6班,66名学生,初中3班,37名学生。
学校占地面积14406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6940平方米,校园绿化面积780平方米,各项生均指标远远高于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基准标准。活动场地有4道200米环形、6道110米直跑道的室外运动场一个,还有使用面积540平方米的室内活动室一个,有篮球、排球、羽毛球场各一个。学校有图书室2个(中小学分设),多媒体教室10个,计算机教室2个,实验室、仪器室各3个,有各类其它专用教室各1个,有计算机78台(含笔记本),其中学生用电脑50台,教师用机28台,有校园计算机网络系统、校园音响系统、校园广播系统、校园电视系统、校园安防系统等。体育、音乐、美术器材及理科实验仪器等配备均达到省一类标准,学校有藏书24974册,且每年有新增。
学校成立至今,学校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全体教师都能做到服务于人民,奉献于社会,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既教书又育人,扎实推进素质教育,努力营造求真务实、团结奉献的教风和勤奋守纪、团结向上的学风,力求使学校“让社会满意、让家长放心、让学生成人”。
二、自查自评情况
(一)自律机制
1、高度重视学校办学行为规范工作。学校每学年初成立由校长任组长的规范办学行为工作小组,制定规范办学行为工作方案,明确学年学校“减负”工作的目标和措施,定期开展“减负”自查并有自查报告。此项工作开展以来没有收到过与此有关的投诉和举报。
自评意见:达标。
2、在学校醒目位置安装统一制作的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监督公示牌,公布市、县(市)区两级举报电话。本学期开学第一周将第一学期课程安排、作息时间、课外文体活动、校历等教学活动安排在学校醒目位置及教室内进行公示,接受师生和家长监督。
自评意见:达标。
(二)招生分班
3、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要求开展招生工作。坚持免试就近原则,学校对鹿亭境内的适龄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全部接纳,并享受与本地学生一样的待遇,学校无择校生。
自评意见:达标。
4、学校每一年级只有一个教学班,谈不上分快慢班,师资也均衡配置。
自评意见:达标。
(三)课程计划
5、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基本符合要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基本有相应专职教师任教。
自评意见:基本达标。
6、学校认真落实大课间活动和课外文体活动,由于学生大多住宿在校,保证学生每天有1小时的校园体育活动时间,活动均有记载。
自评意见:达标。
(四)作息时间
7、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上课时间,保证不超过规定时间,不组织通校生来校参加晚自修,住校生晚自修小学80分钟,初中生120分钟,教师不占用学生的课间、午休、自修时间组织集体教学活动。
自评意见:达标。
8、严格按市教育局下发的《校历》及国务院规定安排假期和其他法定假日,从不利用节假日组织集体补课。
自评意见:达标。
(五)作业考试
9、认真落实“减负”措施,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要求教师在认真组织教学活动的基础上,科学、适量布置课后作业。实行学生书面作业总量控制,保证每位学生的作业日日清,教师对学生的书面作业全部批改,并及时反馈,有的教师还进行面批。
自评意见:达标。
10、建立科学合理的学业评价机制,中小学除使用教研室的学情监测练习外,不组织其他考试,小学期末考试学业评价全部采用等级制,初中生期中、期末两次采用百分制,但不公布考试成绩,也不对考试成绩进行公开排名。
自评意见:达标。
(六)教材教辅
11、严格按照义务教育阶段教材使用要求征订和使用教材、教辅资料。学生使用的教学用书只在《浙江省中小学教学用书目录》范围内征订,学校未统一购买规定以外的教辅材料,也不要求学生购买指定教辅材料。
自评意见:达标。
(七)社会评价
12、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组织教师认真学习《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加强师德建设,提高师德修养,要求全体教师更多地关注学生的成长,更多地关注后20%学生的学业。本学期我们继续开展了一次面向学生家长和学生的征求意见活动,以便改进我们的教学,近年来学生和家长对学校的课业负担评价满意度较高。
自评意见:达标。
三、存在的困惑
1、山区学校生源数量骤减,生源质量每况愈下,师资配置结构性缺编,保证课时的开足开齐有一定难度。
2、由于山区青壮年劳动力常年在外,学生监护人大多为祖辈,家庭教育严重缺失,如何配合学校搞好学生自律教育,培养学习兴趣,营造家庭学习习惯,需全校教师群策群力。
四、上次督查问题及改进措施
1、上次督查问题:落实新课程标准,按照省规定的教育教学内容和课程设置开展教学活动,开足开齐音、体、美、信息技术等课程,中小学科学实验开出率达到100%,但限于师资,开课质量不符质量要求,如小学科学、初中体育无专职教师。
2、改进措施:小学科学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初中体育教学基本有专职科学教师任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