盖公章申请书参考第1篇(全文478字)
《声明书》材料要求(落款处加盖单位公章)
1、声明书内容详见第二页,填写前请仔细阅读条款内容;2.按规定格式填写并打印;
3、单位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若法人代表不在,可出具《授权签名书》,由被授权的副总经理以上的人员亲笔签名;
4、《授权签名书》必须写清因何故,委托何人负责签署邀请核实单申请材料,被授权人身份证号码,落款处加盖法人公章及单位公章;
声明书
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我公司拟邀请XXX(护照号码:ⅩⅩⅩⅩ)1人,于Ⅹ年Ⅹ月Ⅹ日(入境时间)来华,赴常州ⅩⅩⅩⅩ(来华目的),需申请办理《邀请核实单》。我们郑重承诺:
一、我公司提供的全部申请材料真实合法,被邀请人访华行程均按照行程计划执行,如有弄虚作假,自愿接受停止办理《邀请核实单》的处理;
二、经办人为本公司员工,被邀请人为本公司客户;
三、我公司将敦促被邀请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不从事与来华身份不符的活动。如被邀请人在华有违法犯罪行为,我单位将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四、我公司保证被邀请人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并于批准停留天数期满前按期离境;
五、被邀请人在华所需生活费用和回国费用均已落实。如被邀请人在华滞留或生活无着,我单位将承担其在华生活及遣返费用。
单位负责人(签名):
(加盖单位公章)
二○一七年二月十六日
盖公章申请书参考第2篇(全文585字)
关于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公章的请示
医院领导:
由于医院现运行的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系已加盖好公章下发至科室及电子打印的出院记录难辨真实性,在日常监管中存在一定困难,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也多次要求加盖医院公章以保障医疗文书的真实性,此外还可以防止部分医疗欠费。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医疗文书的运行进行规范。经借鉴兄弟医院的经验,特向医院领导申请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并规范出院流程和打印出院清单流程。妥否,请批示!
附件: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公章的具体措施
医务科
2013年11月25日
附件:
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公章的具体措施
一、各科室统一使用新版空白疾病证明书,留有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位置,注明未加盖医院公章无效,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双签名后交由患者(或家属)。
二、医院统一出院记录格式和版本,留有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位置,注明未加盖医院公章无效,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双签名后交由患者(或家属)。
三、患者(或家属)凭两名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和出院记录至住院部一楼入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处工作人员在患者结清账后出具统一收据并在患者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上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
四、患者(或家属)凭出院后结账收据至指定地点打印出院清单,清单上也须加盖医院公章。
五、患者携带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结账收据和费用清单离院或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盖公章申请书参考第3篇(全文849字)
关于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公章的有关规定
各科室:
由于医院现运行的出院疾病诊断证明书,系已加盖好公章下发至科室及电子打印的出院记录难辨真实性,在日常监管中存在一定困难,医疗保险、商业保险机构、社会救助机构也多次要求加盖医院公章以保障医疗文书的真实性,此外还可以防止部分医疗欠费。因此迫切需要对现有医疗文书的运行进行规范。经借鉴兄弟医院的经验,院领导批准,同意自2014年1月1日起在出院记录、疾病证明书上统一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并规范出院流程和打印出院清单流程,具体措施如下:
一、各科室护士长自本规定下发之日起到总务科仓库领取新版空白疾病证明书,新版疾病诊断证明书已经注明“本证明书无医师签名和医院公章无效”,今后医务科不再提供已经加盖好公章的疾病诊断证明书,原已经加盖好住院部公章的疾病证明书由护士长全部收回交医务科。
二、医院统一出院记录格式和版本,注明未加盖医院公章无效,经治医师和上级医师双签名后与疾病诊断证明书一同交给值班护士,值班护士在系统上结算完费用后点击出院。
三、患者(或家属)到值班护士处领取医师签名的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和自己保存的预缴费用押金单至住院部一楼入院处办理出院手续,入院处工作人员在患者结清账后出具统一收据并在患者出院小结和疾病证明书上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
四、患者(或家属)凭出院后结账收据(发票)至住院科室护士站打印出院清单,值班护士打印完清单后在患者结账收据(发票)背面注明“已打印清单”字样。
五、费用清单需加盖公章者需返回入院处加盖财务专用公章。
六、患者携带疾病证明书、出院记录、结账收据和费用清单离院或者办理医保报销手续。
七、门诊疾病证明书仍然按现有程序进行,直至原有的老版疾病证明书用完为止。
八、入院处只负责出院结账时在出院记录、疾病诊断证明书上加盖“井冈山大学附属医院出院疾病证明专用章”。出院后如遗失补打或者复印出院记录等病历,需要到医务科(门诊七楼)依据病历管理规范办理。
九、24小时出入院记录、死亡记录和死亡医学证明书参照出院记录和疾病诊断证明书加盖公章。
十、本规定自2013年12月23日起试运行,2014年1月1日起全面实行,期间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医务科联系。联系电话:8221065。
医务科
2013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