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推荐意见范文(3篇)

时间:2019-06-08 08:08:08关键词:单位,推荐,意见,范文

单位推荐意见范文第1篇(全文441字)

被推荐人***同学在校期间在学习和工作等方面都表现的很出色。

学习上,该同学刻苦努力,研究生阶段学习成绩GPA为****,处于学院前列,并获得学费奖学金。工作上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学院研究生会、校研究生会以及校志愿者协会任职期间成功地策划组织了多次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活动。因其在学习和研究生工作方面的突出表现,该同学先后获得***、***等荣誉称号。学术上,该同学具有较强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科研潜力。研究生阶段,参与多项基金项目的研究,在***等国际期刊上发表论文***篇,具备了扎实的学科基础和熟练的实验技能。该同学于***年***月通过资格考核,转入博士阶段学习。

该同学目前所从事的***的研究是目前***领域重要的科研前沿问题。但是目前国内仅局限于***的基础理论研究,而***(留学单位)的***(具体实验室)实验室在该领域具有一流的硬件和软件条件,在该领域已取得重大进展。通过出国学习,掌握先进的理论知识和研究方法,回国后可以在该领域展开研究,以期缩小国内外差距。

该同学身体健康良好,各方面综合素质较高。具有良好的英语实际运用能力,外语水平已达到外方的要求。出国研修的研究计划合理,目标明确,时间安排妥当,具有可行性。回国后的计划合理妥当。

单位推荐意见范文(3篇)

单位推荐意见范文第2篇(全文1080字)

目前公司的情况是新人办完入职手续之后,基本上进入自学自熟阶段,间或会有老员工给予指点,但同时附赠些公司的负面信息给新人,造成新人对于公司及个人发展的迷茫,找不到归属感的占大多数。

于此,建议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门对新人进行持续跟踪和扶持“软着陆”。具体执行可从新员工正式报道开始,人力资源部、用人部门跟踪新员工至完全适应工作岗位,独立开展工作为止,作为对新人跟踪扶持的考核周期,人力资源部与用人部门同时负有培养新人责任,纳入人力资源部及用人部门考核指标。

新员工流失原因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关爱不够,环境压力大,从老员工那里受到负面影响,新进员工抱着试试看的心态等。

于此,我的建议是:

1、用人部门领导的正面关怀,适时与员工谈话,了解其压力来自精神上还是工作上,适时解决或帮员工解压;

2、用人部门安排优秀员工帮带新员工,避免负面信息的传达。对于一些心态不端正的老员工进行单独沟通,做思想工作,影响原则的问题,可劝退。

3、人力资源部在面试阶段清楚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过滤筛选掉跳槽倾向大、忠诚度低的应聘者,除了关注人才的能力外更注重人品。

4、招聘者向应聘者如实反映公司情况,切忌为招募优秀人才而夸大公司实力,为人才的流失埋下隐患;面试时向应聘者讲清胜任要求及岗位技能要求,准确辨别,适才适岗。

5、对于“抱着试试看”心态入职的新员工可设置为期一周的试工期,此一周期间无薪资,顺利度过试工期后,此一周工资可纳入当月工资按时发放。

四、对于注重留人,减少人员流动方面的建议。

1、完善落实好薪酬福利制度。尽量使支付的薪资福利与员工的努力和贡献相一致,与区域主流的消费水平和生活质量保持平衡,在同行业中保持相当的竞争力。注重满足员工不同层次的需求(物质、精神等),使企业人才济济,一派繁荣景象。

2、加强企业内部沟通。通过搭建沟通渠道(总经理信箱,投诉建议,文稿投递,部门会议,员工茶座会、节日庆祝、员工之间聚餐等集体性活动等等)有效地增进职工与职工之间,职工与管理者之间的交流,使员工明晰公司目标,战略决策(上市),看到公司美好的未来,增进员工对企业的感情,增强企业凝聚力;让公司管理层更广泛地收集信息,从而做出高效决策。做到从信息到决策,从决策到执行,从执行到改进,层层沟通顺畅,效率大大提高。

3、为关键岗位人才,优秀员工设定职业生涯规划,人力资源部设定员工职业生涯通路,在入职培训时就让员工清晰入职岗位及晋升方向。

4、保持管理层团队的相对稳定,提升管理层胜任力及领导魅力的同时,切忌频繁更换部门负责人。

5、优秀人才及关键岗位人才的流失虽很遗憾,但人力资源部也要注重离职面谈,了解员工离职的真正目的,为员工站好最后一班岗,为公司留下良好形象。

综上所述,个人认为公司要实现上市的战略目标,每位员工都面临着极大的压力,需要付出不懈的努力,特别是所有的中高层管理人员任重道远;我希望自己能与公司一同成长,配合公司团队发挥自己的优势和长处。

单位推荐意见范文(3篇)

单位推荐意见范文第3篇(全文1112字)

各县建设局、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各区建设局,市国土局、规划局、房产局瑶海分局、庐阳分局、蜀山分局、包河分局,市房地产产权监理处:

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合理引导住房消费与住房开发建设,加大金融支持,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保障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xx〕131号),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调整土地出让价款支付方式。拟出让的经营性用地,可采取“一次性付款”或“分期付款”两种方式缴纳土地出让价款。采用“分期付款”的,土地出让价款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50%(含竞买保证金);5000万元-2亿元人民币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9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40%(含竞买保证金);2亿元人民币以上的,分期付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成交款首付比例不低于30%(含竞买保证金)。

二、受让人支付土地出让价款达到总地价款的70%后,国土部门可以下达国有建设用地批准文件,市直相关部门可为受让人办理项目开工建设的其它前期手续。受让人按出让合同约定付清全部出让价款后,国土部门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三、经营性用地竞买保证金的比例由20%调整为10%,项目开工建设保证金暂不收取。

四、适当调整居住小区停车位配建标准。90平米以下套型住宅停车指标调整为0.5车位/户;轨道交通站点及沿线500米范围内小区90平方米以上套型住宅及其他的停车位配建指标按照《合肥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标准进行折减,折减系数为0.85。居住小区已经预留地下机械停车设备安装空间的,经房地产开发企业书面承诺后,可以允许其分期建设。

五、在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条件下,允许商业设施分割销售。分割销售的商业设施四周应当有明确的界线。

六、房地产开发项目大配套费(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白蚁预防工程费、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人防易地建设费)延期至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收取。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工程质量保证金由工程总造价的5%调整为2.5%。

八、鼓励银行增加有效的信贷投入,支持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正常合理的信贷需求。积极探索开展银团贷款、融资租赁、集合信托、在建工程抵押等业务,推进房地产信贷产品创新和担保方式创新。

九、拓宽房地产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支持资信条件较好的企业经批准发行企业债券,开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试点,重点支持普通商品住房和政策性住房开发建设;对有实力有信誉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兼并重组有关企业或项目,提供融资支持和相关金融服务。

十、建立政府、银行与企业的沟通协调机制。通过政银企座谈会等方式,搭建银企对接的互动平台。

十一、完善房地产业统计制度;建立房地产新闻发布制度,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信息,引导理性投资和理性消费;建立健全房地产市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加强涉房矛盾纠纷处置力度;加强对房地产领域的宣传规范和舆论引导,杜绝虚假不实信息,严肃查处房地产市场虚假广告等行为。

十二、本意见有效期1年。期间国家、省政府如有新政策出台,按照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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