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491字)
1、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潜力,及时为教师带给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2、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3、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小学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4、认真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复本量适当,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资料陈旧和破损严重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及时注销。
5、新购置图书,要及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6、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教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学生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学生群众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7、遗失或严重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珍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轻微损坏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8、经常持续室内整洁,用心采取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持续图书完好。
9、教工调离和学生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510字)
一、图书室、阅览室规则:
1、图书室、阅览室应保持绝对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学习环境。
2、进入图书室、阅览室严禁抽烟。
3、阅览室内陈列的杂志及参考书、工具书只能在阅览室内阅读,不得携出室外,也不出借。
4、学校确定的贵重书籍、绝版本,只准在图书室查阅,一律不出借。
5、外单位如需向本校图书室借阅图书,须经教导主任同意,出具借据,写明归还日期,方可提书。
二、教职工借还书规则:
1、教师借业务书借期为一学期,期末将所借的用书及时归还图书室。
2、教职工借阅其它书籍每次限借二本,期限为一个月。
三、图书室需对图书资料分类、编号、登记、建卡。
1、凡调离本校的教职工和毕业生、转学生必须归还所借图书方能离校。
2、各人所借图书,应妥善保管,如有涂污、撕损或遗失者,酌情赔偿。
三、学生借还书规则:
1、凭图书室发放的借书证借书,不得代借。学生离校时应办理还书手续。
2、学生按规定日期凭借书证借阅图书,每次限借一本。
3、毕业班学生于毕业考试前一个月停止借书。
四、赔偿制度:
1、读者应爱护图书,因污损但不影响流通的,按损坏程度酌情赔偿;不能修补者按原价赔偿。
2、遗失图书原则上必须赔偿相同版本的原书,如无法购到原书,则按原价加倍赔偿,贵重书和绝版本须以4——5倍价格赔偿。
3、成套多卷书(二本以上)如遗失一本,按成套书价赔偿,但原书仍由图书室收藏。
五、剔除旧书原则:
1、属内容不健康书刊,一经发现,立即剔除。
2、复本过多和流通量过低的。
3、陈旧、破损严重
小学图书室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791字)
一、图书室是学校教育的重要设,要有健全的各类管理制度,配备有图书管理员,并做到人员相对稳定,以利于更好地开展工作。
二、学校的图书馆,有建设的远期规划和近期目标,逐年增加藏书量,并有计划地做好教育资料的购置和积累,做好报刊杂志的`证订,加强图书室的建设。
三、学校图书室有图书登记册,新购图书应及时造册,按要求做好分类编号,贴签工作。并尽快上架流通,否则不能上架。
四、执行各项制度。做到照章办事,严格借还登记手续,损坏照价赔偿。
五、加强图书维护。严格做好防晒、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火、防盗,同时要及时做好经常性的图书修补工作,提高利用率。
图书借阅规定:
一、学校图书馆按规定定时开放,室内保持清洁、安静,不准喧哗、
打闹,不准乱丢纸屑、杂物,不准在书台、墙壁乱刻乱画。学生按班级在规定时间借阅,借书期限最长在两星期。图书、阅览室由学校安排专职或兼职教师负责管理,班级图书由各班班主任负责。
二、管理人员要认真做好图书添置和借出登记,学生借阅时要服从图书管理人员的管理。班级图书要分类在班级“图书角”书柜摆放。
三、按时归还图书。归还图书要放回原处。在规定时间内不能归还的,必须持借书本到图书室办理手续,所借图书归还后。方可再借其他书籍。
四、自觉爱护图书,做到不折角、不涂写,不准乱写乱画或撕烂图书,严禁撕页。损坏图书轻微的必须自觉修补,损坏严重的或遗失图书的必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图书的除批评教育外,视其情节给予必要的纪律处分。
五、图书开放时间到后,管理人员要检查,整理图书。
阅览赔偿规定:
为了更好地开展小学图书室的工作,更好的为全校师生服务,发挥图书室的效益,图书室做以下规定:
一、爱护图书室环境卫生,不准在图书室内吃东西,喝水,乱扔垃圾,更不准在图书室内吸烟。保持图书室安静,不得高声喧哗。
二、爱护图书室的图书及公共设施,阅览报刊杂志要依次序拿取和归还,不能乱拿乱放,不准在书刊杂志上乱写乱画,离开时注意将椅子放回原位。
三、按时归还图书,一般情况图书借阅不得超过一星期,特殊情况可以持借书证和图书到图书室办理续借手续,续借期限不超过两星期。
四、爱护图书,不得遗失、损毁,遗失、损毁图书者根据实际情况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