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管理制度最新(4篇)

时间:2019-06-08 08:08:08关键词:巡查,管理制度,最新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第1篇(全文360字)

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管理过程的检查与监督,以便学校领导及时了解、掌握和解决教学管理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提高教学质量,使本校教学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一、巡查原则

成立学校课堂教学巡查小组(附名单),巡查采取学校领导为主,教师参与的原则。

二、巡查内容

(一)任课教师的上课情况。检查任课教师是否按时上课。

(二)学生的上课情况。检查学生是否有迟到、早退现象。

(三)若是体育课或课外活动课必须有教师在场。

三、巡查方式

随机性巡查:学校领导不定期对上课情况进行巡查,每月巡查四次。

四、巡查要求

(一)巡查人员每次巡查时要认真巡查。

(二)对于巡查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并做相应的记录。

(三)巡查前要事先了解当天上课的班级、课程名称及任课教师等情况。

(四)及时总结反馈巡查意见,和任课教师交流。

五、奖评方法

为规范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奖勤罚懒,巡查情况每月一通报,对没有出现以上任何情况的教师,奖励30元,出现一次违规现象的,则不奖励。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4篇)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第2篇(全文430字)

一、城建检查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巡查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有关法律文书、收费票据和罚款单据。

二、城建检查执法人员在规划区域内、对责任书中主要职责进行巡查,切实履行职责,并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提高巡查密度,避免巡查盲区,严禁对发现的违章行为视而不管,造成管理疏漏。

三、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及时发现并查处。

四、城建检查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五、城建检查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按照法规,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六、城建检查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不符合法定程序的单据。

七、城建检查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入库,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八、城建检查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有关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并与有关部门取得联系。

九、城建检查执法人员执勤时,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四心”;“四不准”。

十、城建检查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有关文书,便于备查。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4篇)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第3篇(全文479字)

一、行政执法人员上岗执勤前要整理着装,检查装备,带齐执法证件及有关法律文书和罚款单据,明确任务。

二、行政执法人员按照规定的线路、在规定的时间、对规定的管理职责进行巡查。

三、行政执法人员应在辖区重点路段保持不间断巡查,避免巡查盲区,造成管理疏漏。

四、对各类违法行为应及时发现并查处,其中违法建筑应在违法行为发生后24小时之内发现并查处。

五、行政执法人员值勤巡查时须遵章守纪,坚守岗位,不迟到,不早退,不做与执勤无关的事情,工作细致认真,严格执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

六、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纠正违章时,应先出示证件,讲明道理,文明执法。

七、行政执法人员查处违章时,由专人规范填写法律文书,严禁使用其他票据。

八、行政执法人员应将罚款和暂扣物品在当天上缴,不得挪用和擅自处理。

九、行政执法人员应爱护交通工具和通讯装备,保持联络畅通,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

十、行政执法人员执勤时按规定着装,举止端正,文明执勤,做到“三理”(纠正违章有理、宣传教育讲理、处罚尺度合理);“四心”(调查核实要细心、说服教育要诚心、对方不服要耐心、纠正违章要公心);“四不准”(不准打人、不准骂人、不准搜身、不准体罚)。

十一、行政执法人员巡查执勤后要按时填写巡查工作日志及各类文书报表,文书要及时归档。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4篇)

巡查管理制度最新第4篇(全文1789字)

为确保市辖市政设施的完好率和正常使用功能,配合各养护部门、各产权单位共同搞好市政设施管理和正常维修养护工作,须及时掌握市政设施的现况,要求市政设施巡查队对市管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巡查工作。为搞好市政设施巡查队的管理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充分发挥城建检查大队和局规划股两个部门的积极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工作目标

1、实现“道路平整、排水畅通、桥梁牢固、设施完善”的总目标和市政设施完好率管理;

2、树立为社会服务的精神,为市民大众提供安全、功能完善的市政设施;

3、为实现“市政设施维护失责投诉为零”的目标而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

二、工作任务

1、对区管辖主要道路的各类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查工作,并确保全年节假日的正常巡检工作;

2、对查检得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分类和归档,及时发送至有关部门,由有关部门负责实施处理;

3、编制道路部分的月度正常养护计划和年度专项养护维修计划,并配合有关养护部门实施维修计划项目。

三、巡查范围

1、城建检查大队和局规划股负责全市市管和代管道路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包括:市政管理红线范围以内已接管的城市道路设施(人行道有市管和区管之分)、城市排水设施、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和隧道设施、城市园林绿化设施、城市供水设施、城市燃气设施以及城市道路占用挖掘管理工作的巡查;

2、区管城市桥梁、立交桥、人行天桥和隧道设施、城市排水渠箱和市管河涌设施;

3、区管道路的路牌;

4、附带巡查区管道路以内的其他设施井盖,如供电、电信井盖等。

四、巡查内容

路面烂凼、烂板、侧平石缺损、人行道破损、伸缩缝损坏、栏杆缺损、井盖丢失、排水设施损坏、污水溢流等、园林绿化的缺损、供水管道漏水、燃气设施缺损。

五、巡查方式

1、巡查方式分为机动车巡查和步行巡查。机动车巡查实行轮值轮休制度;公务车、步行巡查为每周星期一~星期五;

2、机动车巡查人员——白天主要负责高架路、快车道和市郊边远路段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夜间主要负责路段重点设施的巡查工作以及对突发事件(如违章施工等)的发生处理;

3、负责市郊边远路段的人行道和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

4、步行巡查人员——负责市区中心和人流密集路段的人行道和慢车道的市政设施巡查工作;

5、河涌、渠箱巡查人员——负责市政管辖的河涌、渠箱及其维护地带的设施巡查工作;

6、桥梁设施巡查人员——主要负责对各市管路外的市辖桥梁设施平日的巡查工作,非市管道路范围内的桥梁,每周进行巡查一遍。

六、岗位职责

1、大队长和副大队长——负责队内全面的组织管理工作,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和安排落实各项工作任务,每月组织政治、业务工作学习一~二次,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结合实际情况合理调整各条巡查线路,根据《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资料和现场巡查,编制初步的月度“道路正常养护小修计划”,兼负责巡查队的宣传工作;

2、中队队长(兼稽查员)——协助队长搞好队内的各项工作,审核每天的巡查资料和负责传送至有关养护施工部门,并负责巡查队的后勤管理工作;

3、大队队员——负责整理每日的《市政设施巡查录表》,将资料分类归档;并负责与外单位(如:110台、电信、供电等)的联络和巡查队的内勤工作。

七、巡查资料的填写与处理

根据市政设施的损坏程度,将设施的损坏分为若干种类型,并对应有若干种《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巡查人员完成当日任务后,根据“巡查工作记录”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资料员把当日的巡查资料进行归纳整理,经审核后转送至有关部门。

八、检查大队队员注意事项

1、在巡查工作中,巡查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工作服和佩戴工号牌,按照规定的交通工具巡查,端正工作态度,尽职尽责,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注意安全;

2、巡查人员对本人负责巡查路段的市政设施进行每日往返巡检,并做好详细的“巡查工作记录”作为填写《市政设施巡查记录表》的依据,及以备随时检查;

3、发现危急情况(如排水、供水等井盖丢失、路面严重下陷等)应立即打电话通知有关维修养护职能部门,并尽能力做好警示标志,如情况特别严重,应立即报告巡查队队长或养护所领导;

4、巡查人员须每天下午按时回队部集中报到,将巡查结果分类作详细填写,表达内容要准确、清楚,交由组长、队长审核;

5、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九、责任界定

1、因以下原因被投诉不属于失职:

(1)管辖的设施被基建或建筑工地长期占用、失养失修,已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而未处理;

(2)市政设施受损(如井盖丢失、桥梁栏杆被撞、路面破损、水浸路面等)未超过24小时或已检查发现并报告;

(3)市政设施功能受损较大,已向上级书面报告而未确定处理方案的。

2、失职与否由有关人员组成调查组,调查后报养护所领导班子确定。

十、工作依据

广西《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市市政设施管理条例》;《城市道路临时占用管理办法》;《城市绿化管理条例》;《城市道路绿化养护管理质量标准》;《城市供水管理办法》;《燃气管理条例》;《城市道路养护技术规范》。

本管理制度由大新县住建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