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承诺书(4篇)

时间:2019-06-08 08:08:08关键词:公开,承诺书

公开承诺书第1篇(全文545字)

为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真正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促进社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作如下廉政承诺:

1、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学习的一项重要内容,形成制度。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做到顾全大局,令行禁止。

2、自觉抵制不正之风,在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上坚决反对拉选票、搞贿选等非组织活动。

3、不利用个人及家庭成员婚丧嫁娶等机会大操大办,挥霍浪费,不用公款公物操办和借机敛财;不参与赌博或以变相赌博等形式收钱敛财。

4、不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主管范围内企业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不接受他人的宴请和礼品,不用公款支付高消费娱乐活动。

5、不为本人谋取预期的不正当利益;不用公款报销或者支付应由个人负担的费用。

6、不弄虚作假、沽名钓誉,不以虚报、谎报等手段获取荣誉及其他利益。

7、从严要求配偶、子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的影响或打着本人的旗号谋取私利。

8、认真处理并消除人民群众的矛盾,及时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将矛盾消化在基层。

9、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的各项关于党员干部廉政廉洁制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10、自觉带头抵制公款吃喝,不参加用公款支付的高消费和可能影响正常工作的宴请。

11、认真执行重大事项报告、收入申报等制度;实行收支两条线,不私设小金库。

12、负责组织专题民主生活会,定期述职述廉。

以上承诺,自觉遵照执行。诚恳接受党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监督。

承诺人:

公开承诺书(4篇)

公开承诺书第2篇(全文581字)

著名的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过:“学高为师,德高为范。”作为一名光荣的人民教师不仅要具有广博的知识,更要有高尚的道德。

1、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履行教师神圣职责,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敬业爱岗,依法执教,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2、崇尚科学,追求真理,严谨治教,精益求精,认真做好各项教学常规工作;在教学中不出现科学性、知识性错误。

3、在教学中更新观念,树立科学教育发展观,积极探索教育教学方法,努力掌握现代化教学手段。

4、在工作中以育人为本,热爱学生,不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不歧视、侮辱、排斥、挖苦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关爱每一位学生。

5、因材施教,传承文明,启智求真,注重学生的个性发展,不单纯以考试成绩衡量学生。

6、持之以恒的廉洁从教,不接受、引导、强迫、暗示学生赠送物品,不向学生家长谋私利。

7、在工作中淡薄名利,洁身自爱,不做和教师身份不相符的任何活动。

8、在工作中我会尊重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意见,积极向家长宣传科学的教育思想和方法,密切保持家校联系,

9、为人师表,注意自己的仪表举止,在教学工作中使用规范的普通话,诚实、守信、公正、严格,处处为学生表率。

10、终身学习、不断进取是师德的升华。

教师必须转变学习观念,确立“边学边干、边干边学、终身学习”的观念,紧跟当代知识和技术的发展步伐。

11、教师必须转变教育观念,有强烈的服务意识,视学生为朋友,亲人,家人,和他们和-谐相处,交流思想,及时沟通。

以上特公开承诺,如有违反,本人将接受学校批评、警告,工作考核降级等的处罚,同时敬请学生、家长、领导和老师协助完成。

承诺人:王春燕

宝洁希望小学20xx年12月2日

公开承诺书(4篇)

公开承诺书第3篇(全文933字)

党组织名称城南学院经济与管理二系党总支公开承诺事项为了进一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确保“创先争优”工作落到实处,本系党总支承诺如下:

1、以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为抓手,努力建设学习型基层党组织、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党员教师、学习型学生党员干部,提高全系党员的学习能力和思想道德修养。注重加强本系教师党员的政治理论素质、业务工作水平建设等;积极组织本系党员参加学校学院的各项活动,学校学院党委的各项方针政策在我系的贯彻落实,认真完成学院布置到我系的各项工作任务。

2、带头做遵纪守法的模范,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强化学生党员廉政思想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营造公明、廉洁高效、求真务实的氛围;强化安全意识,确保稳定。3、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全面提高总支成员理论素养,建立理论知识扎实、思想作风、工作能力出众的基层党组织。认真抓好__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学习,认真钻研党建业务知识,完善学习制度;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的教育和再教育;配合学院党务部的要求和安排,积极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选送培训合格的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提高班学习;组织本系党员参加党的理论知识学习,系党总支组织一场党的理论知识专题讲座;组织毕业生党员参加学院的毕业生党员专题教育报告会,在毕业生离校前,系党总支组织举行毕业生党员教育培训活动等。

4、进一步健全“三会一课”制度,原则上每月一织生活会,每一次支部大会,每学年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系党总支每学期组织一次党课,实现支部常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同时做好支部资料文收集、整理和归作。

5、在本系学生党支部和学生党员中继续开展“党员责任岗”、“党员一帮一”、“党员亮身份”、“党员班级导生制”、党员“进社区”活动。

6、切实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做到培训有计划,培养措施到位。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谨慎发展”的方针,认真搞好组织发展工作。

7、按时足额做好党费收缴并及时上交学院党务部。

8、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高扬我系青年先锋队“走在前列,争当先锋”的旗帜,在我系学生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中开展“十争先”活动,即学习争当先锋、遵纪守法争当先锋、环境卫生维护与争当先锋、寝室内务整理与争当先锋、安全预防争当先锋、诚实守信争当先锋、团结协作争当先锋、弘扬正气争当先锋、参加活动争当先锋、服务同学争当先锋。

9、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积极响应学院党委的号召,创建示范党支部和先进基层党组织。

10、加强制度建设,完善和落实本系党建工作的一系列制度。

公开承诺书(4篇)

公开承诺书第4篇(全文999字)

为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优化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法律援助的社会服务职能,法律援助中心向社会公布如下承诺:

一、严格主要职能

(一)指导、管理、监督本县的法律援助工作;

(二)组织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和调研工作;

(三)组织、管理、指导法律服务人员开展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和专线电话的法律咨询服务;

(四)受理、审查本县人民法院指定的刑事辩护案件和县级公安、检察机关转送的犯罪嫌疑人的刑事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指派相应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五)受理、审查公民提出的需由本县人民法院受理的民事、行政诉讼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六)受理、审查农民工提出的由本县劳动仲裁部门受理的劳动争议仲裁案件的法律援助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指派相应的法律服务机构办理;

(七)承办司法局及上级法律援助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细化服务内容

(一)宣传法律援助制度,宣传法律法规,免费解答群众来人、电话、来信等法律咨询;

(二)对困难群众法律援助申请进行初审,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法律援助条件,需要出示的证件、证明材料,法律援助审批、指派、承办、监督工作程序和工作时限;

(三)及时受理、审批、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并监督办案质量;

(四)认真承办上级交办的重大维稳案件和相关工作;

三、确定服务对象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六)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

(七)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

(八)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维护合法权益的;

(九)依法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其他事项。

经济困难的公民对前款以外的事关社会稳定、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其他事项申请法律援助的,法律援助机构经审查后,报本级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可以提供法律援助。

四、遵守服务承诺

(一)严格执法,依法行政。认真贯彻执行《法律援助条例》和《**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及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法律援助工作的各项职责;

(二)严格维护国家法律的尊严,坚持公平、公义原则,努力维护受援人的合法权益;

(三)接待群众法律咨询,做到举止文明,态度热情,语言规范,来访必接,来电必答,来信必回,保证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积极为贫困群众排忧解难,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

(五)审查和批准法律援助申请,不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做到清廉服务;

(六)在承办法律援助事务时,做到保守国家和当事人的秘密;

(七)承办法律援助案件和事项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坚持政务公开,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认真处理当事人的投诉。

以上承诺,我们将坚决履行,并接受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监督电话:。

承诺单位:法律援助中心

20xx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