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讲道集讲章第1篇(全文905字)
对救恩的认识要从定义开始,而了解定义则先从“救”与“恩”这两个字入手∶“救”是要清楚我们从哪里被“救”,以及神怎么“救”我们;“恩”是指要明白得救是基于白白的恩典。这就至少涉及了几个必须弄清的原则∶第一、我们被救的前提是“需要救恩”;第二、我们是怎样被救的;第三、我们得救是靠功劳还是恩典;第四、我们得救蒙恩的意思是指什么。
对救恩定义的了解不但要扣住这两个字,还需要明白救恩的两重用法∶一种是普遍性的用法,一种是特殊性用法。我们从圣经中看到,神的子民常在急难之际求告耶和华,耶和华就救拔他们。
用于危难(如困难、贫穷、疾病、祸患)之中的拯救,这就是救恩的普遍性的用法,是侧重于生活方面的。特殊性用法则是专用于罪中的拯救,指神救祂的百姓脱离罪恶、败坏、死亡、魔鬼的权势,是侧重于生命性的。救恩的这两种用法不可混淆,普遍性的用法叫做一般定义,特殊性的用法叫做特殊定义,不能用普遍性用法代替特殊性用法,因为只有解决罪的问题,才能解决人生的愁苦问题;先有生命性的救赎,才有生活上的拯救。
对救恩定义的正确理解是对_最基本的要求,可能就是因为太基础了,以至于许多人认为它“浅”得无需再多看一眼。今天有一些讲台非常可怜,教会原本是真理的柱石,却将最根基的真理丢掉了。之所以现今的基督_恩、福音、教会这些关键名词越熟越陌生,正是因为有许多讲台轻忽这些最基本的定义。
这个世代正有许多似是而非的观念掺在我们救赎观里面。随处可听这样的话:“信耶稣,信耶稣有平安”。但是,是什么样的平安呢?包治百病的平安,盖起高楼大厦的平安,予求予得的平安,甚至是放心犯罪的平安……开店亏本了,人就告诉他∶“赶紧去信耶稣,包你生意赚钱”;病痛来了,人就告诉他∶“赶紧去信耶稣,包你百病得医”。
有一次我到医院探访,看到一群人在围攻几位_,原来这几位灵恩派的基督_音给病人时,打保票保证“只要信病就好”,最终这人还是死了,现在被死者家人逮住要他们负责。
人生的患难,生活的困苦,身体的疾病等等,耶稣能解决?对!但耶稣必定解决?不对!用世界的标准看,连耶稣自己都“不得好死”:祂常经忧患,居无定所,生在马槽,长于苦境,一生受苦,正当三十多岁青春壮年就死了,且是被人用最残忍的手段,以最羞耻、最痛苦的方式挂在木头上钉死。
信耶稣病必好吗?保罗会赶鬼医病,至死身上都还留有一根刺;信耶稣必发达吗?主却说,人子没有枕头的地方,信祂者要舍弃房屋田产,背起十字架来跟从。
今天许多人口中的“福音”跟圣经不一样,救恩的定义已被悄然改变了。
基督讲道集讲章第2篇(全文1235字)
苦从何来
人生多苦,是。但人生的愁苦都是因罪带来的,如果罪不得赦免,就不能解决苦的问题,因为这是神--这位万有的主宰、审判万民的“终审法官”的判决。祂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亚当吃的时候就一定死;(创2:17)祂说恶人必不得平安,恶人就一定不得平安。(赛57:21)审判全地的上帝没有不义。(创18:25)有罪必究,这叫公义,有罪不究,才是不义。如果有罪不究,祂就不是上帝了。
堕落的罪人总是幻想有一位不审判罪恶、又恩待恶人的上帝,这是包括中那些挂名_们常存的痴心妄想。他们既不愿离弃罪恶,又不想罪被追究;不愿改变自己,却想改变上帝。在一个心里刚硬,不愿被神对付、改变之人眼中,上帝只是一位毫无主权、任人支配的懦夫;在一个习惯自己作主之人眼中,
上帝只能是一位任他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奴仆。一个人生命的本质如何,他眼中的上帝就是如何,人若不重生,永远不能真正认识神。不信之人眼中没有神,假信之人眼中有假神,但我们却看到,我们的上帝在天上随己意行作万事,在今日,祂任凭恶人亵渎祂,但在审判大日祂显现的时候,万民都要哀哭。
当上帝追讨之日,金银能救他们吗?“地上的君王、臣宰、、富户、壮士和一切为奴的、自主的,都藏在山洞和岩石穴里,向山和岩石说:“倒在我们身上吧!把我们藏起来,躲避坐宝座者的面目和羔羊的忿怒,因为他们忿怒的大日到了,谁能站得住呢?””(启6:15-17)那些敬畏耶和华、在今生就蒙救赎的人有福了!
罪由始祖一人带入世界,世人已经落在罪中,人的本性已经败坏,只要是人就是罪人,就是恶人。(参罗5:12,3:9-19)上帝是一位忌邪的上帝,是“不是喜悦恶事的神,恶人不能与你同居。狂傲人不能站在你眼前;凡作孽的,都是你所恨恶的;说谎言的,你必灭绝。”(参诗5∶4-6)祂不能不审判罪人。
无谎言的神说:“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罪的结果就是死,人的灵性已死,正走向体死和永死;公义的神说:“恶人必不得平安”,(赛57:21)罪所带来的必是痛苦不安。
我们的人生以自己的痛哭开始,又以别人的哀号结束。在这窄如手掌的短暂过程中,我们与愁苦相伴,活在定罪的审判之中,内心被律法捆绑,生命被魔鬼掌控,因为凡犯罪的,就是罪的奴仆。罪的权势在律法,(林前15:56)良心就是人的律法,我们的良心已经定了我们有罪,良心已经警告我们将受公义的审判。(罗2:14-15)罪在我们心中,在我们生命里。罪在哪里,捆绑就在那里;罪在哪里,痛苦就在那里;罪在哪里,审判就在那里。
“我闭口不认罪的时候,因终日唉哼而骨头枯干。黑夜白日,你的手在我身上沉重;我的精液耗尽,如同夏天的干旱。”(诗32:3-4)人生没有真平安,真正平安的路,我们未曾走过。(罗3:17)
金钱可买来幸福吗?权力可换来平安吗?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达官贵人患失眠症、抑郁症,生不如死,甚至自杀?因为罪在哪里,耶和华的审判就在那里。只要在亚当的生命里,人就活在审判之下。人可到哪里逃避至高者的面呢?在这地痛苦,搬离这城,换个环境依然痛苦。单身有单身的痛苦,结婚有结婚的痛苦;因为“耶和华咒诅恶人的家庭,赐福与义人的居所。”(箴3:33)不是外在环境的问题,而是人的内在本质的问题。
只要是罪人,只要罪未得赦,耶和华审判的手就在你的身上。“耶和华是忌邪施报的神。耶和华施报大有忿怒,向他的敌人施报,向他的仇敌怀怒。耶和华不轻易发怒,大有能力,万不以有罪的为无罪。”(鸿1:2-3)
没有人能改变宇宙的定律,没有人能逃脱至高者的审判。除了藉基督得蒙赦罪,生命得以重造,使恶人改变成为义人外,人无路可逃。人若在基督里,生命改变,心享自由,就算住监狱也如住皇宫;人若在亚当里,心被捆绑,就算住皇宫也像住监狱。
基督讲道集讲章第3篇(全文1548字)
救恩与罪
认识救恩必先要认识罪,救恩与罪不可分割,认罪与蒙恩是一体的两面,不认罪离罪而要受恩是痴人说梦,可怜的是,这世代的教会中,这类做梦之人并非少数。
全世界都在罪恶里,“没有义人,连一个都没有;没有明白的,没有寻求神的;都是偏离正路,一同变为无用。没有行善的,连一个也没有。”(罗3:10-12)罪的定义不仅仅是行为、言语、心思的罪,这是外教的罪观,的罪观包括这些,但更超越这些。普世文化的罪观是人总结和想象出来的,基督观却是基于圣经,是基于审判罪恶之神的启示。全世界的宗教都知人有罪,却不能明白罪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也不能明白怎样解决罪。只有圣经能告诉你罪的本相,告诉你罪该如何解决。
圣经让我们看到罪有三层,第一层是罪行,指行为上的罪;第二层是罪念,指心思意念上的罪;第三层是罪根,指生命本质的罪。罪行是指外在的罪,罪念是指内在的罪,罪根是指生命的罪。
人之所以有行为上的罪,是因心思意念已经犯罪,之所以意念心思会犯罪,是因为他有一个不能不犯罪的生命。只要活在这个生命中,就永远不能够逃脱罪的捆绑。人在哪里,罪就在那里。就如一位神学家说的:“不是因为你犯罪你才成为罪人,乃是因为你是罪人才会犯罪”。
大卫说:“我是在罪孽里生的,在我母亲怀胎的时候就有了罪。”(诗51:5)主耶稣基督也说:“善人从他心里所存的善就发出善来;恶人从他心里所存的恶就发出恶来。”(太12:35)什么样的树就结出什么果,坏树结坏果子,好树结好果子。
自称是_的人有哪一位口头上会不承认自己是罪人?毕竟这是入门的第一关,可是又有多少人是真正在圣灵中知罪、认罪呢?对罪没有认识,对人就不会有正确的认识;缺乏对人真相的认识,根本就不会需要救恩。为什么主耶稣在世的时候对那些假冒为善的人责备最严厉?因为法利赛人拒绝悔改认罪,他们实在看不见自己生命的败坏,又死不承认自己是瞎眼的。但法利赛人真不知道罪吗?他们都不晓得耶和华的道德要求吗?
非也,他们也认,却仅是撕裂衣衫而非心肠;(珥2:13)他们也回转,却并非转向耶和华。人在自我中想看见自己的败坏,真是妄想。想从有罪的生命里挤出义的甘汁,是自欺欺人。一边活在败坏中,一边又想用宗教的仪文来谄媚上帝,这是对公义之神的最大亵渎。所以主耶稣才说,税吏妓女比他们都更近神的国,(参太21:32)因为税吏妓女自知有罪,懂得悔改。
通常我们会听到_说:“你认罪认透彻了没有?”什么是认罪透彻?是不是指你要将过去、现在、自己犯的、祖宗犯的每一项罪,都要认得清清楚楚?极端灵恩派教导人要认祖宗十八代的罪,还美其名曰这是斩断罪的传承。
那么,十八代以前祖宗的罪该怎么办呢?认我们一生的罪是对的,但我们有可能每一项罪都认吗?圣经称我们的罪孽“高过我的头”,(诗38:4)“比我的头发还多”(诗40:12)我们的罪孽多过我们的头发,头发都数不过来,我们的罪怎能数得尽呢?
我们有可能把每一项的罪都认得透彻吗?连言语行为上的罪,以及浮出来的有意识的心思意念的罪,我都认不完,更不要说隐而未现的罪了。在这位无所不知的神面前,我们只当说:主啊,谁知道自己的过犯呢?“愿你赦免我隐而未现的过错”。(诗19:12)
因而,所谓的认罪透彻,不是指认罪的广度,而是指认罪的深度。是指承认自己的全然败坏,承认罪已进入自己的生命。透过已知的言行及意念心思的罪(如:打人、骂人、恨人、情欲、淫**乱、贪心等),认识到自己下意识充满了罪(所谓隐而未现的罪),进而认识到自己生命的败坏,对自己绝望,主动将旧己与主同钉死,领受救赎主所赐的新生命。
“不是因为我会犯罪才成了罪人,乃是因为我是一个罪人才会犯罪”。我在哪里,罪就在那里。罪后面是魔鬼,因此,我在哪里,魔鬼就控制我到那里。罪的结果就是审判,是由咒诅和刑罚带来的虚空和痛苦,因此,我在哪里,刑罚、痛苦、虚空就在那里。在中国痛苦,到美国一样痛苦;当平民痛苦,当官一样痛苦。无论是达官贵人还是平民百姓,无论是有学问的还是没学问的,只要是人,就是罪人,是罪人,就不得平安,除非罪孽除掉,使恶人变成好人。
上帝就是让你透过上意识的罪,意识到下意识的罪,认识你有太多的罪,这个叫做认罪的透彻。认罪是否清楚,有没有透彻非常重要。主啊,原来我有一个在亚当里堕落的、已经全然败坏的生命,罪不是别的,就是我。因此,我们把我分为“老我”和“新我”。“老我”就是指亚当里旧造的人,“新我”就是指基督里新造的人。这就是主耶稣说你必须重生的意思。(参约3:3-5)
基督讲道集讲章第4篇(全文1702字)
真心认罪
人有罪,罪使人不得平安,人生所有的痛苦虚空都是因罪带来的,可是我们不能只停留在这里。既已知道一切的痛苦是因罪带来的,都是因获罪于天而导致的,就当寻求仰望神的饶恕才对。岂能逃避,甚至抱怨?但这里就有一个问题,连古人都知“获罪于天,无可祷也”,耶和华是审判全地的主,我正是因得罪祂而被祂所审判、所咒诅,如今我又怎敢到祂面前?祂就是审判我的,我又到祂面前求祂救我,这不是乱了吗?
罪人的痛苦、虚空从哪里来?因罪而来!是谁许可的?神!当然是神!罪、魔鬼是主因,“人被试探,不可说:“我是被神试探”;因为神不能被恶试探,他也不试探人。但各人被试探,乃是被自己的私欲牵引、诱惑的。”(雅1:13、14)但神是终极掌权者,连魔鬼的活动也都不能脱离祂的掌控。就是因为祂的审判、刑罚、咒诅,罪人才痛苦。
今天这些道没有人敢讲,因为一讲这些话,似乎就是消灭了上帝的慈爱,就是没有爱心,就是自义。上帝是慈爱的,但是上帝也是公义和圣洁的,恶人在祂面前站立不住,这就是整本圣经让我们看到的。上帝赐下律法使人知罪,不是律法可恶,不是律法污秽,因为律法是圣洁、公义和良善的。那为什么律法赐下,人反而显出有罪呢?因为律法像一面镜子,照出人的本相。原本满脸是麻子,还自以为是美男子;原来全身像黑碳,还以为自己是白人。
律法是洁白的,能对比出人的污秽肮脏。被律法光照、对付,从而知罪是很痛的,但正因这痛人才知道恩典的重要与可贵。律法不能救人,却能把人引到救主面前。因律法知罪,靠恩典得救。
反律主义是很可怕的,人的良心如果把神的律法丢掉,这人就不知道自己是罪人;讲台如果把主至尊的律法丢掉,这个教会就变成无法无天的教会。一个人如果不知道自己是罪人,他怎么会要耶稣拯救他呢?他都不知道自己旧生命的败坏,又怎么可能会真正与主同死同活?不可能!他最多也不过是把主接到嘴巴上作主,不会把耶稣接到生命里作生命之主,因为他不会交出生命的主权给耶稣。
认罪重要,但一个人如果只在口头上认罪,却没有感同身受、刻骨铭心地实际经验到罪的痛苦,他一样没有被归正。真理是客观的,你是因在你以外的客观真理得救,但得救之后,你必要被这“客观”真理“主观化”,你必要从心中经历这道的真实。
如果一个人把手放在滚烫的油锅里痛苦吗?当然痛苦。你晓不晓得他痛苦?晓得,但你是思想上共鸣性地知道,而不是亲历性地知道。我永远忘不了我三弟身上的疤,那是小时候脚踩进滚烫的热水锅中留下的记号。
那时我姐姐正把他抱着站在锅盖上,底下正在烧开水,锅盖不稳,这边重量一上去,那边就翘起来了,结果我弟弟的脚踩进开水里,大面积烫伤,那时,他的痛,全家的痛,刻骨铭心。我举这个例子,是要你们知道,知道痛不等于你已亲自经历,甚至你亲眼看到了,也不等于你有感同身受的体会。你亲眼看到你的亲人丢进锅里,这痛苦,你经历了,感觉了,还不能与你自己被丢到锅里那种刻骨铭心相提并论。
论罪的时候也是这样。为什么这个世代这么多挂名_?为什么今天有这么多的人不要耶稣?因为有许多的人不知罪认罪。有许多的人虽好像也知罪,也认罪,但就是缺乏生命联合的认知,缺乏内在的感同身受的刻骨铭心。只有当圣灵重生你的时候,你觉醒了,才能真正感受到罪的痛苦。
那一种痛悔是出于圣灵,他不是作假,不是口头性、形式性、外表性的认罪,乃是生命性的认罪,这是在基督里面的认罪,是在圣灵中的认罪。哪个人有这样的认罪,他就一定是用生命拥抱耶稣,就必定会甘心乐意地丢掉那个旧生命。
我们都知道牛粪很臭,如果牛粪装在你口袋里面恶不恶心?我正在说这恶心的事你无动于衷,但假如正踩在上面,恐怕你早就跳起来了。为什么这么不一样?因为后者有感同身受的经历,前者只是知识的认识。
如果缺乏圣灵的工作,人对罪的认识也会这样,既没有真实的思想认知,也缺乏透彻的情感体验,更不会有坚定的意志行动。一个人对自身生命的败坏没有透彻的经历,就不会有真实的厌恶,他永远不会把生命交给耶稣。他在宗教上越发热心,就越可怕,因为他会利用耶稣,玩弄耶稣,这就是法利赛人的来历。
基督宗教中最可怕的就是这种人,他欺人也欺己,所有的宗教活动,都只是为了自我的满足,或为名望、或为财利。当传道人是为了自己被高举,发展教会是为了自己地盘得扩张,侍奉是为了表现自己,受人的夸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虚荣,为了自己的利益。这种人是以敬虔作为得利的门路,丝毫与神无关。我说,生命如果没有真改变,人在之中想不当犹大都难。
因此,对救恩的领受不能只在知识层面,还必须用生命去体验和经历,这经验包括了两个方面∶消极面经历罪苦之深,积极面经历救恩之乐。只有亲历罪中之苦的人才会需要救思,而另一方面,蒙恩之人也必亲尝主恩的甘美,所以他爱主才会不惜性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