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455字)
1、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2、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3、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于下午3点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4、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落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5、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6、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7、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8、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9、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10、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11、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505字)
为规范校车接送过程的管理,保障幼儿的人身安全,避免错接、漏接情况的`发生,特制订该制度:
一、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与领队老师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
二、每次车辆出发前,驾驶员需全面检查车辆状况正常后方可出发。校车定时参加年检和交管部门规定的审查。驾驶员需带齐所有证照,保证良好的身体状况,不酒后驾驶和疲劳驾驶。
三、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下车时间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跟车老师必须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
四、跟车老师在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
五、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
六、跟车老师在跟车结束后,必须再次检查乘车记录,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每月底交办公室备案。
七、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遵守交通规则,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
八、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下车。
九、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上车坐稳后,跟车老师示意可以开车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十、家长接送幼儿必须出示接送卡。
十一、校车站点及乘车幼儿名单需变更时,由每条线路组织教师提前通知到该车所有跟车人员及司机。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1316字)
一、出车时间
1、每辆校车早晚出车时间由司机根据校车宝宝人数、路线按照幼儿园的作息时间确定。
2、执行时间标准参照中央一台的北京时间。
3、确定的时间和中途调整的时间先报主管领导通知到各部门之后方可执行。如未经批准私自变更出车时间造成后果的,从严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二、出车登记
校车出入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工作人员进行登记,如未到出车时间打开大门让校车提前出车的或出车(包括校车其它外出)未进行登记的追究值班人员的责任。
三、宝宝上车时间
1、班级教师必须在出车时间5分钟之前将宝宝送上校车。
2、因特殊原因未及时送校车宝宝上车的班级,司机和随车教师在出车前5分钟内通知班级。
3、未及时在出车时间前将宝宝送上校车的班级追究班级教师责任,出车前五分钟之内未通知班级教师及时送宝宝上校车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四、交接记录
随车教师、班级教师早接和晚送宝宝时必须履行交接手续,凡未进行办理交接手续的追究相关责任人。因未进行交接手续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当事人责任。
五、接送卡证
1、接送校车宝宝时要严格执行接送卡制度,早接时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晚送时,家长必须提供家长证、校车接送卡,否则一概不予接走幼儿。
2、早上不坐校车而晚上坐校车的宝宝由班级老师向家长发放校园接送卡,随车老师晚送时要向家长收取校园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班级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园接送卡。
3、早上坐校车而晚上不坐校车的宝宝,随车教师要向家长发放校车接送卡,家长晚接时班级老师要向家长收取校车接送卡,下班后交由保卫科传达室值班人员保管并进行登记,第二天由随车老师到保卫科领取校车接送卡。
4、凡因接送卡操作不当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追究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六、其它规定
1、校车司机与随车教师必须遵守幼儿园相关管理制度,确保自身与幼儿的人身安全。
2、第一批校车宝宝由班级教师接进班级,第二批校车宝宝由随车教师送进班级,不得让宝宝私自进教室。
3、随车教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名单及人数无误后,方可上车。家长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得到许可的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上、落点或改乘其它线路车辆,随车教师与班级教师必须做好交接,随车教师要做好记录以免遗漏。
4、随车组长要落实随车教师的责任,在跟车过程中要时刻关注幼儿在车内的状况,发现幼儿有异常举动要立即制止并排除安全隐患。
5、随车教师在宝宝入园上车时要对宝宝进行晨检,发现状况时要及时与家长沟通,不宜上车的宝宝应要求家长带回。在跟车结束时,随车教师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幼儿或物品被遗留在车上。
6、司机与随车教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要及时并准确的做好工作记录,以便随时接受主管领导和上级部门的检查。
7、随车教师有责任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责任检查校车司机在接送的路程中是否正确在各站点停靠,无论该站点是否有人上落。
8、校车司机必须在随车教师检查幼儿上车坐稳后,由随车教师示意开车,方可启动车辆前行,在行驶过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
9、校车司机有责任督促随车教师时刻关注车内的状况,必要时要停止行驶,排除安全隐患后再开车。
10、校车司机在出车前必须试车,保证车辆一切正常方可出车,如发现问题时要及时向幼儿园领导汇报并进行抢修。
11、校车司机要定期对车辆进行消毒和清洗,保持车辆的整洁卫生。
12、凡违反上述规定的工作人员,幼儿园将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立即解聘并交有关部门进行处理。
幼儿园的校车管理制度第4篇(全文1346字)
一、校车安全各岗位职责
1、校车驾驶员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不得将学生载入加油站加油。加油单据先由队长签名,然后由后勤处签名,方有效。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队长,队长报后勤处,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车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锁好保险锁。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四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司机对师生应热情、礼貌,说话文明。
(13)司机接送学生,要准时出车,不要误点。
(14)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随时等候出车。
(15)司机要服从队长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6)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负责人,并说明原因。
(17)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2、GPS监控人员的职责
1、熟悉并掌握GPS安全监控系统的各项功能和具体操作。
2、随时关注GPS系统使用情况,并在车辆出现超速、疲劳驾驶等违章行为时对驾驶员进行及时提醒,防范和控制驾驶员在行驶途中的各类违章行为。在上班过程中不得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页和游戏。
3、在车辆发出劫警报告时,进行报警确认,并进行相应的处理;有问题无法处理的,应及时上报。
4、对于监控中发现GPS系统有故障的车辆,及时上报并下发维修单,保证GPS系统的正常运转。
5、监控中发现车辆驾驶员有违章行为的,按公司GPS管理规定处理并及时上报。
6、按规定采集车辆行驶记录数据,并确保数据的安全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对违规车辆月度明细,应交相应管理部门审核处理,重要监控信息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7、GPS管理不得越权使用,也不得将使用权私自赋予他人。管理员严格按管理权限使用,如须授权相应人员使用,应经领导签字同意方可授权。
二、校车驾驶员等从业人员的学习、培训、教育制度;
1、组织从业人员积极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的各种安全培训,制定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学习考核计划。
2、每月组织两次以上安全教育培训、业务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精神,落实安全工作任务,增强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3、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由幼儿园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召开,参加的人员为驾驶员、跟车人员。
4、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的主要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及相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标准,以及道路危险货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
(2)幼儿园概况、行业特点、操作规程,安全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应急预案等各种管理制度;
(3)预防事故的一般知识以及发生事故的应急救援知识;典型事故案例分析
5、驾驶员每月参加安全学习不得少于2次。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到会,特殊情况下不能按时参会的需向幼儿园领导请假,3日内自觉把学习内容补上。无故不参加安全学习超过三天以上不补课学习的从业人员,第一次扣风险押金50元,2次或2次以上不参加学习的,停车1天集中学习或取消驾驶员资格。
6、缺席人员由公司采取发放学习资料,单独召集进行学习教育培训等方式进行补课,学习内容不变;由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到位,确保培训教育面达100%。
7、驾驶员必须切实做到安全生产工作警钟长鸣,警示高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