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1篇(全文1702字)
一、招生名额
2014年我院拟计划招收硕士研究生200名,招生目录上公布的招生计划数将根据国家下达计划与各专业初试上线情况做相应调整。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4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招生单位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五)2014年我院拟接收推免生若干名,接收办法按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推免材料必须于2013年10月1日前寄到我院,我院将根据情况决定是否接受复试,被接收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农村教育硕士项目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统考。到2013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
三、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
2013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报考招生单位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已经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三)根据教育部规定,所有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的考生都必须签订《报考硕士研究生诚信考试承诺书》(网上报名时点击后即视为签字认可)。请每一位考生务必于报名前在认真阅读上述有关规定基础上,郑重签订(点击)该项承诺。
四、初试与复试
2013年12月25日-2014年1月6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日期:2014年1月4日至1月5日。
我院体育人文社会学、运动人体科学、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休闲体育学、体育新闻传播学和体育硕士等专业2014年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英语为全国统考,专业基础综合或体育综合为我院自行命题。运动医学专业入学考试初试科目为3门:政治、英语、西医综合或中医综合,三门均为全国统考。复试时进行专业笔试和面试、英语笔试(含听力),"体育教育训练学"、"民族传统体育学"专业,以及专业学位的"体育教学"、"运动训练"专业须进行专项运动技能测试。同等学历考生复试时须加试(笔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详阅专业目录。
五、资格审查
2014年硕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统一安排在复试时进行,考生须在复试时提供政审表、学历证书(原件)、学生证(原件)、本科成绩单等有关证件。
六、导师选派
我院实行师生互选制,导师的确定是在研究生入学的第一学期师生相互了解和交流的基础上进行师生互选。目录中所列的研究方向是让考生了解各专业的研究动态。
七、其它
1、考生请在网上准确、详细填报本人的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以方便调档函、录取通知书及时递达,否则,后果自负。
2、联系方式及地址:
单位代码:10585地址:广州市广州大道中1268号邮政编码:510500
联系部门:研究生部电话:(020)87553731联系人:研招办
E-mall:yanzhaobanzhang@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2篇(全文2716字)
一、招生计划
2020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423人(无退役大学生专项计划),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404人(基础医学22人、学术型临床医学50人、药学15人、作物学5人、农业硕士45人、临床医学硕士152人、中医硕士60人、教育硕士55人),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19人(农业硕士7人、教育硕士12人)。具体人数以教育部最终下达的计划为准。
分专业招生计划参见《河北北方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2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我校相关专业(领域)培养目标提出的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以考生现培养单位正式文件为准)。
(五)其他要求:
1.不接受学制为四年制的大学三年级学生和学制为五年制的大学四年级学生(包括提前毕业)报考;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毕业生,未履行协议或协议规定服务期未满的,不接受报考;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考和录取资格,相关责任由考生自己承担。
2.获得国外学历学位的考生,必须持有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国防生和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有关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4.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考生需为普通全日制五年制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或普通全日制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专科阶段加本科阶段学制为六年),专升本医学本科毕业生要求专科阶段与本科阶段的专业相同。报考临床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符合西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的考生应符合中医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且报考专业尽量与本科所学专业一致。
(2)麻醉学、医学影像学本科毕业生,需对应报考麻醉学、影像医学与核医学领域;不得相互跨考,也不得跨考其他领域。
(3)成人教育、自学考试及网络教育应(往)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4)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的人员、正在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人员、已通过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遴选考试但放弃进入规培的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硕士和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5.报考教育硕士的考生需注意以下事项:
(1)报考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需为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2)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硕士,报考的领域应与本(专)科阶段所学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非师范类毕业生报考教育硕士,须有中小学或幼儿教育教学经历,并具备中小学或幼儿教育教师资格证,且所学专业与报考领域相同或相近。
(4)非师范类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得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
(5)现从事职业与中小幼教育无关的,不得报考教育硕士。
6.报考非全日制农业硕士、教育硕士的考生,还需满足相关专业教指委提出的全国研究生考试报名条件,原则上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三、报名和初试
(一)考生报名前应仔细阅读《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及我校招生简章,核实本人是否符合我校报考条件和专业报考要求。根据教育部规定,我校对考生报考信息和现场确认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国家和我校报考条件不符的、网上学历(学籍)校验未通过且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无法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的,不能参加考试,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并不予核发准考证,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考生应于教育部规定日期内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并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
请考生注意以下几点:
1.不要错过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时间,逾期不能补报。
2.考生必须仔细阅读教育部、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如实、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根据自身情况慎重选择报考点、报考学校、考试方式、报考类别等。经考生现场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我校只招收外语统考语种为英语的考生,不接受其他外国语种考生报名。
4.考生网报在填报有研究方向的专业时,必须注明研究方向及代码。
5.考生填写的联系地址、邮编、电话等一定确保准确、有效,从报名到新生注册入学(即从2019年10月初~2020年10月初)保持联系畅通。
6.考生在规定日期内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下载打印《准考证》,考生务必妥善保管《准考证》直至复试阶段,且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7.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
四、复试和录取
1.根据教育部当年录取工作的相关规定,差额复试,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考生初试成绩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并经资格审查合格方可参加我校复试,复试比例一般不低于120%。
3.复试阶段,我校将对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进一步审查,对不符合我校要求的考生将不予复试和录取。
4.复试内容包括笔试、综合面试。
5.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和“定向”两种:“非定向就业”考生须调人事档案、人事关系、组织关系等,毕业时采取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定向就业”考生人事关系不离开工作单位,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定向就业”考生必须在录取前与我校及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协议,未签协议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
6.复试原则及录取办法以2020年复试前我校公布的政策为准。
五、其他事宜
1.全日制农业硕士、教育硕士研究生,学制为2年;全日制医学类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研究生须在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内,以全脱产的方式在校学习。非全日制研究生可在从事其他职业或社会实践的同时,以阶段性集中授课学习等灵活方式进行非脱产学习,修业年限将适当延长,原则上不少于3年。
2.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所有纳入招生计划的硕士研究生都要缴纳学费。按照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文件(冀价行费【2014】1号、冀价行费【2008】42号)规定,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8000元/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7000元/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费将按照最新的国家政策执行。
3.学校按照国家和河北省的相关规定收取学费,并设立学业奖学金、助学金及助教、助研和助管岗位资助学生学习,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相关政策详见最新版《河北北方学院研究生奖助政策》。
4.对于弄虚作假、考试作弊及有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生因研究生报考和录取事宜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我校不承担责任。
5.所有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在2020年入学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录取资格。
6.如国家出台新的招生政策,我校招生简章也将按照国家政策做出相应调整,并及时网上公布。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3篇(全文5065字)
广州大学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我校今年23个学院面向全国拟招收1700名硕士研究生(含推免生约200名),其中学术型450名,专业型1250名,欢迎广大考生、推免生报读我校研究生(实际招生名额以教育部下达指标为准)。
一、培养目标
培养遵纪守法,品德良好,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9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具体关注招生专业目录中学院或专业是否接收同等学力考生)。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参加全国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的各项要求。
(2)之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可以报考)。
3.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一)中第1、2、3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学历后,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或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三)我校具有开展推荐和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资格,推荐和接收办法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制定。被接收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的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办理现场确认手续,且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截止2018年10月25日仍未落实接收招生单位的推免生不再保留推免生资格。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我校接受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的学科(类别)、专业(领域)的全日制班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一)网上报名。报考2019年硕士研究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技术服务工作由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负责。
1.网上报名时间
2018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
2.报名流程
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3.注意事项
(1)考生考前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我校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根据自己的成绩再填报调剂志愿。
(2)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3)考生(含推免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我校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5)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
(二)现场确认。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2018年11月12日前,具体时间以网报系统中各报考点的公告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到报考点指定的地方进行现场确认。
(2)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退出现役证》。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可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3)考生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4)考生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四、报考资格审查
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校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后,再准予考试。
我校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应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五、初试
(一)考生可在12月14日至12月24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二)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缺一不可。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4日三天。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四)考生须到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具体出场时间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规定,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六、复试
(一)我校要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我校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三)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校公布。
(四)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五)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六)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七)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本单位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硕士研究生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校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复试比例一般按照招生计划的150%左右掌握,生源充足的招生专业,可以适度扩大差额复试比例。
七、调剂
报考学术型和报考专业学位研究生之间的调剂政策,待初试结束后,视第一志愿生源上线情况而定。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由我校按教育部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八、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由我校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须在我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学校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我校的体检要求。
九、招收类型:全日制与非全日制
我校绝大部分专业均招收全日制研究生,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具体在各学院招生目录中注明),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关于全日制研究生和非全日制研究生的界定如下:
全日制研究生是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年限内,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非全日制研究生指符合国家研究生招生规定,通过研究生入学考试或者国家承认的其他入学方式,被具有实施研究生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录取,在基本修业年限或者学校规定的修业年限(一般应适当延长基本修业年限)内,在从事其他职业或者社会实践的同时,采取多种方式和灵活时间安排进行非脱产学习的研究生。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时,所在高等学校或其他高等教育机构根据其修业年限、学业成绩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发给相应的、注明学习方式的毕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证书。
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实行相同的考试招生政策和培养标准,其学历学位证书具有同等法律地位和相同效力。
十、录取
我校将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学校将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将不予录取。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
全日制脱产学习专业可以选择非定向就业和定向研究生就业两种形式。非全日制学习研究生只招收定向就业研究生(在职)。定向就业的研究生(以下简称定向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定向生按定向合同就业,在学期间不转工资、户籍关系及人事档案,可享有已签协议的定向单位规定的工资、福利等待遇。非定向就业的研究生须将人事档案调入我校,毕业后按学校推荐、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校将对其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本单位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须在全校范围内公开。
被录取的考生如保留入学资格,须在录取前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我校同意,可以参加工作1至2年,再入学学习。
十一、公费定向教育硕士计划
我校是广东省内公费定向培养教育硕士研究生的单位之一,拟在我校教育硕士的所有招生领域中开设公费定向培养计划,考生在报名时需选择相应的教育硕士的领域,选择定向就业类型和拟定向就业地区单位,并在备注里填写“公费定向”字样。本计划的复试和录取操作办法在后续相应环节中公布。
十二、违规处理
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有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应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三、其他
(一)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联系电话:020-39366238
联系人:邓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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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4篇(全文5997字)
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章程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医药、护理、人文、管理等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本学科科研、教学、医疗、管理等工作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培养类型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以培养从事基础理论或应用基础理论研究人员为目标,侧重于学术理论水平和实验研究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术型学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以培养高级医学应用型人才为目标,侧重于从事医学实践工作能力的培养,学生毕业时授予专业学位,包括中医专业学位、中药学专业学位、护理专业学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以“105”开头的专业均培养此类型硕士研究生。
三、招生安排
(一)招生规模
2020年我校预计招收硕士研究生1160名(含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普通招考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当年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包括非定向就业、定向就业两类。面向全国招收有志献身于中医药科学、哲学、法学、管理学的报考青年。我校暂未开展非全日制统招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实际招收数量以教育部实际下达计划数为准。
(二)招考方式
1.接收推免生:具体参见《广州中医药大学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含专业目录)。
2.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广州中医药大学在校医学长学制本科生按要求于2020年转入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继续攻读硕士学位。具体参见《关于做好2015级中医拔尖创新人才(“5+3”一体化、九年制)转段工作的通知》
3.普通招考:包括初试和复试两个环节,相关要求如下。
四、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热爱医药卫生事业。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即1980年9月1日以后出生)。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5.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当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往届本科毕业生)。
(3)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4)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根据有关规定,我校对部分专业的考生来源有一定要求(详见报考专业资格要求)。
(二)报考专业资格要求及其他规定:
1.我校不接受高职高专、本科结业生等以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自2016年起,已不再招收“非医学专业本科毕业生攻读中医学硕博连读研究生”,即“非医攻博”。
2.我校暂不招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和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研究生。
3.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但可选择报考中医学学术型研究生。
4.正在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学员,报考全日制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者,需与相关单位办理终止规培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5.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在院校培养和协议规定的服务期内,报考全日制研究生者,需与有关单位办理退出培养项目的手续;未办理好相关手续者,一经发现核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复试与录取资格。
6.报考我校医学各专业的考生要求具有相应的医学教育背景。
(1)报考攻读中医学临床类各专业(含中医学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506-100512、100602;或中医硕士专业学位,专业代码1057开头)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中医学、针灸推拿学、中西医临床医学专业(不含药学、中药学、护理学、医学技术等非临床类专业)。
根据有关规定,中医硕士专业学位(含中医、中西医结合临床)采取专业学位与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相接轨的培养,报名考生应为符合中医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中专业要求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医学学士学位(具体参见国家卫生计生委教育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的通知【国卫医发﹝2014﹞11号】,以下简称“医师报名规定”)。
其中,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报考中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或取得助理执业医师资格证满两年,或符合以成人教育本科学历报考相应类别医师资格的条件(具体参见最新版的“医师报名规定”),网上报名在备用信息如实填写相应内容。
(2)报考攻读中医学基础类专业(专业代码100501-100505)、中西医结合基础(专业代码100601)、中药学(专业代码100800、105600)、药学专业(专业代码100700)的学术型研究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应的医、药学专业。
(3)报考攻读临床医学(西医)学术学位(专业代码1002开头)研究生的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临床医学(西医)相关专业。
(4)报考攻读护理专业学位,要求大学护理学本科毕业,须符合报考护士资格的条件,或通过国家注册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或具有注册护士执照。
3.其他非医药类专业(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报名考生,要求本科毕业于相关学科。
五、报名
(一)报名形式:全国统一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
(二)报名时间:
网上预报名时间:2019年9月24日至9月27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网上报名时间:2019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以教育部公布时间为准)
现场确认时间:2019年11月10日前(以各报考点公告为准)
(三)报名地点:
网上报名网址(公网)或(教育网),即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现场(报名)确认地点:由各省市招生办公室指定报名点。按照就近报名的原则,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如选择我校考点(“4426广州中医药大学招生办”),现场确认时,户口不在广东省的往届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开具的在粤工作证明;就读学校和户口都不在广东省的应届考生,需提供实习单位开具的在粤实习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四)报名流程:
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网上报名、报名点确认报考信息、交费及照相的时间与安排,请考生密切留意有关通知。
(五)报考资格审查:
1.我校将对考生网上填报的报名信息进行全面审查,并重点核查考生填报的学历(学籍)信息,对照我校报考要求,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方准予报名考试。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在报名现场确认后一周内须向我校研招办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提供报告者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名期间可随时上“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并在网上报名时填写在线验证报告码,往届生填写学历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处,格式为:“学历验证码:____________”),应届生填写学籍报告验证码(填在备用信息1处,格式为:“学籍验证码:____________”)。考生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应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及时查缺补漏。
在招生单位核查报名考生信息、审核复试考生资格、上报拟录取考生数据时,全过程均需核验认证报告,故请确保在线验证报告至少在2020年7月底前有效(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6个月,免费申请延长方法如下:。
注:《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线申请办法详见(学信网)。如学信网无法做出相关学历在线验证,请提供省级教育相关机构(本省,如广东省教育厅学历学位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书,此类方法认证周期较长,请考生务必提前准备。境外获得的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登录教育部网站(网址_zwfw查询认证,并获取书面认证报告。同时将对应验证报告码按上述要求填写在指定位置。
2.以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身份报考的人员,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按上述要求操作,考生报名审核不通过、无法考试、影响录取,后果均由考生本人自行负责。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取消报名考试资格并通知公安机关。
(六)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务必根据教育部的要求进行网上报名,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核对并确认网报信息,逾期将无法补报及补办相关手续。
2.考生网上报名时只能填报一个招生院所的一个专业(不区分研究方向)。待初试结束,教育部和我校公布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后,进入我校复试名单的考生可按照学校、各招生院所的复试安排,结合自己的初试成绩在复试时实行导师考生双向选择。
3.现场验证时请务必携带报考点指定携带的相关证件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交费、照相。以应届本科生身份(包含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报考,录取当年9月1日前应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我校部分专业对考生来源有一定限制(详见前文及《招生专业目录》),考生在网报时,请务必详细阅读我校招生章程和专业目录。
我校2020年招收硕士生分为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两类。考生报考时,请仔细辨认院系所(代码)、专业(代码)、研究方向(代码),按代码填写不得错漏。尤其是学术型和专业学位专业代码不同,注意加以区分。
2020年我校将继续开展“1+4”创新班,按“硕博连读,中期考核、五年贯通”的形式,复试时各院所公布招收“1+4”创新班的导师名单,在复试时选拔招收中医拔尖创新人才,以培养拔尖创新人才为目标,通过五年一贯的培养,产生一批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合格者授予学术型博士学位;“1+4”创新班各研究方向所接收推免生需参加统一复试后根据综合排名择优录取。
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必须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确认,详细要求参照具体通知。
5.考生必须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凡因考生本人未认真阅读招生章程、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所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考生自行承担。
特别注意:①“报名点”、“考试方式”、“考试科目”的选择是否正确;②如报考信息填写错误,则只能在研招网规定开放的网报时间内重新网报,逾期所有报名信息将无法修改;③身份证号码不能填错,出生年月日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出生年月日一致;④毕业证书编号和学位证书编号填电子注册的证书编号(往届毕业生未电子注册者填纸质证书上的编号,并及时进行《学信网》学历认证)或在学期间的学号(应届毕业生填写学生证上的学号,并确认学籍信息《学信网》可查询),同时按上文要求在“备用信息”处填写12位验证码;⑤往届生毕业年月按证书落款日期填写,应届生毕业年月填写2020年7月或实际毕业时间即可;†考生本人的通讯地址(省、市、县、门牌号<信箱号>、邮编等)和联系电话应认真、慎重填写,并且确保到2020年7月10日之前不会变化,以免录取通知书投递错误。
6.已被接收的推免生、中医学“5+3”一体化转段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将取消推免生或长学制转段生录取资格。
7.现役军人报考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解放军报考要求,遵守保密规定,按照规定填报报考信息。
8.考生应在2019年12月14日至12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建议同时保存好电子版,以备复试期间使用)。《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六、考试
(一)初试:根据国家教育部关于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考试科目设置的通知精神:医学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三门、其他学科门类初试考试科目为四门。
医学学科门类(代码:10开头):
含中医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护理学、中药学、药学等(初试科目三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临床医学综合能力(中医)
2.我校自命题或委托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300分):
①中医综合:涵盖中医基础理论、中医诊断学、中药学、方剂学、中医内科学、针灸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②西医综合:涵盖生理学、生物化学、病理学、内科学(包括诊断学)、外科学等(报考学术型硕士)。
③中药综合:含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④药学综合:含药理学、药物化学、药物分析、药剂学。
⑤中药专业基础综合:涵盖中药学、中药鉴定学、中药药剂学、中药化学。
⑥护理综合:护理学基础、内科护理学及外科护理学等(请参考教育部2009年《护理综合》指定考试大纲)。
其他学科门类:
含科学技术哲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等(初试科目四门)
1.全国统一命题考试科目:
(1)思想政治理论(100分)
(2)外国语(英语一或日语)(100分)
2.我校命题的考试科目:
(3)综合科目(150分)
①中医基础理论
②管理学综合:含公共管理学、管理学、管理心理学
③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④科学技术发展史
(4)专业基础课(150分)
①社会医学
②科学技术发展史
(二)复试:
1.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根据教育部要求:如有必要,可再次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对考生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考生在复试前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未能按时提供者,不予复试。
3.复试时间、地点、内容范围、方式由我校自定。详细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将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和校园公告发布。全部复试工作拟在2020年4月底前完成。
4.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5.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校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6.复试按照一定比例进行差额复试,具体比例由我校根据生源和招生计划情况确定。
7.调剂工作的具体要求和程序按教育部和我校相关录取政策确定并公布。
8.考生体检工作在复试阶段组织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我校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执行。
(三)考试时间
初试:2019年12月21日-22日
复试:2020年4月底前完成(以我校复试通知时间为准)
七、录取
(一)根据国家实际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考生考试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招生单位不予录取。
(二)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任何问题均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招生单位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五)新生报到后,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照我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八、学费标准及奖助措施
(一)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的2020年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8000元/年的学费;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缴纳12000元/年的学费。
(二)学校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奖助学体系,提高在校全日制研究生待遇,帮助学生克服经济困难以完成学业,并形成有利创新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激励机制。相关细则请关注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的信息。
九、毕业生就业
(一)非定向就业硕士生按国家有关规定推荐就业、自主择业。
(二)定向就业硕士生毕业后,按协议书规定回原单位工作。
十、其他说明
(一)研究生招生相关信息均在网上发布,考生需及时浏览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如国家或我校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及时在网上予以公布,所有招生信息均以我校研究生院网站公布为准。
(二)我校2020年招收推荐免试研究生章程另行发布。
(三)我校2020年招收港澳台博士生/硕士生研究生章程、专业目录另行制订。
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第5篇(全文8482字)
一、学校简介
华东师范大学是由国家举办、教育部主管,教育部与上海市人民政府重点共建的综合性研究型大学。学校成立于1951年10月16日,是以大夏大学(1924年)、光华大学(1925年)为基础,同时调进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同济大学和浙江大学等高校的部分系科,在大夏大学原址上创办的。1959年学校被中共中央确定为全国16所重点院校之一。1972年学校与上海师范学院、上海体育学院等院校合并,改名上海师范大学。1978年学校再次被确认为全国重点大学。1980年学校恢复华东师范大学校名。1986年学校被国务院批准成为设立研究生院的33所高等院校之一。1996年被列入"211工程"国家重点建设大学行列。1997-1998年,上海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上海教育学院和上海第二教育学院等先后并入。2002年根据上海市高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战略部署,学校启动闵行校区规划建设,并于2006年主体搬迁到闵行校区,形成了"一校两区、联动发展"的办学格局。2006年教育部和上海市决定重点共建华东师范大学,学校进入国家"985工程"高校行列。2017年学校进入国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A类高校行列,全面开启扎根中国大地建设一流大学的新征程。
学校目前设有3个学部:地球科学学部、教育学部、经济与管理学部;29个全日制学院:人文社会科学学院(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政治学系)、马克思主义学院、法学院、社会发展学院、外语学院、国际汉语文化学院、心理与认知科学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传播学院、艺术学院(音乐学系)、美术学院、设计学院、数学科学学院、物理与材料科学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与软件工程学院、数据科学与工程学院、地理科学学院、城市与区域科学学院、生态与环境科学学院、海洋科学学院、教师教育学院、经济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统计学院、亚欧商学院;4个书院:孟宪承书院、经管书院、大夏书院、光华书院;8个实体研究院所:古籍研究所、思勉人文高等研究院、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河口海岸科学研究院、城市发展研究院、国家教育宏观政策研究院、转化科学与技术联合研究院、崇明生态研究院;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河口海岸学国家重点实验室、精密光谱科学与技术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管理型学院:开放教育学院/上海教师发展学院。另有设在学校的教育部中学校长培训中心。
学校有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0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37个,可授予20种硕士专业学位,以及教育博士专业学位,有25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83个本科专业。拥有教育学、地理学2个国家一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二级重点学科、5个国家重点培育学科,12个教育部第四轮学科评估A类学科,4个上海市高峰学科(I类1个,II类1个,IV类2个),12个上海市重点学科和17个上海市一流学科(A类4个,B类13个)。学校理工科拥有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野外科学观测研究站,1个国家级国际联合研究中心,6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和工程研究中心,1个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1个教育部战略研究基地,1个民政部重点研究基地,1个出版总署重点实验室,10个上海市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上海市协同创新中心,1个上海市软科学研究基地,1个上海高校重点实验室,1个上海高校工程研究中心;学校文科拥有6个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1个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创新研究基地和上海市人民政府决策咨询研究基地工作室,2个上海市高校智库。现有国家文理科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6个、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2个,国家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1个,上海市实验教学示范中心7个。学校主办和承办中文学术期刊23种、英文学术期刊4种,两校区图书馆馆藏印刷型文献总量463.8万余册、各类电子文献数据库144个(433个子库)。
二、培养目标
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三、招生专业(领域)目录
我校招生计划详见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硕士招生专业目录》,包括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两种类型,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招生计划是根据2018年招生计划以及招生院系2019年情况拟定的,供考生参考。2019年最终的招生计划将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计划以及生源状况,综合学校发展需要适当调整(可能会有增减),但会在复试前公布。
2019年我校部分专业学位招收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专业和方向详见我校招生专业目录。非全日制研究生报考办法、考试科目、初试复试流程、复试分数线同全日制考生。
我校一般实行在招生单位内按专业(领域)统一招生。我校历史学系的中国史;美术学院的美术学、美术;音乐学院的音乐与舞蹈学;传播学院的广播电视;教师教育学院的课程教学论;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的国际关系等专业(领域)按研究方向招生。我校数学科学学院按学科统一招生,即按学科(不按专业)确定复试和录取名单的排序。
公共管理(MPA)的教育管理方向2019年在教育学部教育管理系招生。
免费师范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非全日制教育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上海市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与中小学(幼儿园)见习教师规范化培训相结合项目”专项计划招生简章、港澳台和外籍研究生招生简章另行公布。
四、报考条件
(一)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4、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2019年9月1日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若无法取得毕业证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毕业证在学信网可做学历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或2年以上(即2017年9月1日以前毕业)的专科学历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并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人员(此类考生以下简称“同等学力考生”):
①报考专业应该与毕业专业属于同一学科(一级学科),即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
②外语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相当于大学英语四级水平的其他语种,但是该语种应该跟报考专业招生考试外语语种相同);
③毕业后有在普通高校本科阶段、成人高考专升本阶段、自学考试本科阶段或其他本科学习阶段,修读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8门本科的专业必修课程并考试成绩合格,需提交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省级自考办出具的成绩单。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的报考条件如下:
1、报考法律(非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除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一)中的各项条件外,报考前所学专业为非法学专业【即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专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和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等不得报考】。我校不招收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2、报考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的人员,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含3年)以上工作经验(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或者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含5年)以上工作经验(2014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者;或者已获硕士学位或者博士学位并有2年(含2年)以上工作经验(2017年9月1日前获得学位证书)者。
报考教育硕士中的教育管理领域的考生,除必须符合上述(一)中1-3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满足条件:考生须为大学本科毕业满三年(2016年9月1日前获得毕业证书)且为基础教育系统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或管理人员(不含培训机构)。
3、报考除法律(非法学)、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教育硕士教育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者,须符合(一)中的各项条件。但是报考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各领域的考生须为基础教育或中等职业教育系统的在职教师。其他非全日制专业学位考生须从事与报考专业相关联职业的在职人员。
(三)其他说明
我校不接受在校的非应届本科毕业生(即大学本科1至3年级学生)报考,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提供虚假报名信息一经发现即取消考试、录取、入学、注册、就读、学籍等资格。
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并出具证明。
五、报名
(一)推荐免试考生报名
经本科毕业学校(具有开展推免工作资格的高校)选拔并确认获得推免资格的推免生(包括“研究生支教团”和“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补偿计划”的推免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报名,经我校审核并经复试合格的予以录取。
第一阶段,9月22日起,推免生可进行注册、查询本人推免生资格及相关政策,填报个人资料信息,网上支付;第二阶段,9月28日-10月25日,推免生可填报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第三阶段,当年推免生可在2019年1月3日-2019年1月31日查看相关录取信息。
凡是已被我校接收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全国统考。我校推免生接收复试详细办法请参见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相关通知。
(二)全国统考考生报名
统考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所有参加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缴纳报名费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教育网址,公网网址。
报名时间:2018年10月10日至31日(每天9:00-22:00)。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在2018年9月24日至9月27日(每天9:00-22:00)报名。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请考生务必按照以下原则选择符合自己条件的报考点。
(1)应届本科毕业生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
(2)非应届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报考华东师范大学的本市户籍考生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还需提供本人上海市户口簿,非本市户籍考生还需提供本人最近六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2018届毕业生需提供本人最近三个月的上海社保记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无法提供的考生请选择户籍所在地考点。
(3)以下几类考生必须选择华东师范大学报考点(考点代码3111)并来上海华东师范大学现场确认及参加考试,不受理函报、代报。
①报考我校设计学院的设计学和艺术设计领域以及美术学院的美术领域之01西方艺术、02现当代艺术、03中国画、04雕塑与公共艺术、05书法篆刻五个方向的考生。
②以同等学力(专科学历或本科结业生)资格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旅游管理硕士三种专业学位考生)。
2、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即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前应按照我校招生简章的有关内容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凡因不符合报考条件(资格)引发的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报考条件(资格)的全面审查一般在复试时进行。网上报名前应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代码和名称、院系所代码和名称、专业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名称以及学习形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学习年限、学费等信息,均应事先确定,如因考生在网上提交本人报考信息失误或办理现场确认手续失误造成的后果自负。
(2)凡未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未按要求选择报考点等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考生必须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4)网报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公布的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并随后(可届时查看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知)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中上传认证报告PDF文件待我校核验。
(5)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以下简称“少干计划”)考生网上报名前,必须先与考生原籍省级教育部门民族教育处(或高等教育处)签署专门的报考登记表,签署时查问如何领取网上报名用的“专项计划校验码”,并查问网上报名时如何选择报考点(即现场确认点),之后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并参加考试,对此专项计划报名、复试和录取办法我校会另外专门发布通知。
(6)同等学力考生在报名后现场确认前,应该先将报名条件所要求的本科课程成绩单、外语水平考试等级证书、毕业证书复印件寄送到我校研招办,并在现场确认时带上述材料原件到我校研招办审验,否则不允许考试。
(7)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以下简称“士兵计划”)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学、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3、现场确认
考生凭网上报名编号、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于规定时间(一般是在2018年11月7日-11月10日,具体请查阅报考点通知)到各省(市、自治区)高校招生办公室指定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缴纳报考费、拍照、确认网报信息。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只有同时完成缴纳报名费和完成照片采集的考生才能算确认完成,只有完成现场确认的记录才能上报教育部。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请现场确认考生注意以下事项。
(1)凡是选择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的考生按如下办法进行确认:
报名费一律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通过网上银行缴纳,缴费通知请于11月3日左右关注我校研招网通知(网址:。
华东师范大学考点照片采集时间、地点和方式等候通知,10月底和11月初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华东师范大学考点(3111)”栏目公告以及我校研招微信公众号。
(2)凡是选择其他考点的考生在现场确认前务必关注该考点的确认公告。
(3)所有报考我校并参加了现场确认的考生应该在11月10日左右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查看有关资格审核初审结果,对不合我校报考资格的考生不予准考。
对学籍学历审核有问题的考生必须做出解释;对学历校验有问题的考生必须上传学籍学历认证报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于境外获得的文凭、学位证书须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的扫描件。上传办法将于11月15日左右发布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
(4)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培养单位(研究生院)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在确认时尚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但是在2019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还必须将上述证明做成JPG文件上传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系统(具体上传方法届时会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通知)。
六、入学考试
(一)初试
1.初试科目:
学术型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设置,除教育学、历史学、心理学、药学等学科三个单元外(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各科目试题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其他各学科门类均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500分。
专业学位硕士入学考试初试科目的设置一般为四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和专业基础课,各科目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应用心理、体育硕士三个单元(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基础课,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300分),入学考试总分满分为500分。但公共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图书情报硕士考试科目为两个单元(即外国语、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满分分别为100分、200分),初试总分满分为300分。
各专业具体考试科目详见我校201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考试方式均为笔试,各科考试时间为3小时,个别实践课时间可能略有延长。
各科目初试范围、各专业复试内容可到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相关栏目查看。自2015年起我校不再提供往年自命题试卷复印业务。
2.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考生须登录网报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下载时间为2018年12月14日-24日。《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3.初试时间:2018年12月22日至23日(详见准考证),我校部分艺术硕士领域有实践考试,实践考试时间请于12月18日后关注我校研招信息网公告。
4.初试地点:现场确认考点指定考场,请报考考生及时查看考点公告并在考前到考场查看,并按考点要求配合考点的考试组织工作。
(二)复试
我校实行差额复试,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具体比例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和生源情况而定),对上线生源不足的专业,可以调剂复试,调剂全部通过中国研招网调剂系统进行,调剂复试比例将高于一志愿复试比例,具体详见该年度复试方案。
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考生除外】、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以及复试时不能提交本科毕业证书的但是可以在2019年9月1日前拿到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须加试(笔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分,但是加试成绩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旅游管理等第一门考试科目为“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的考生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将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各院系复试录取办法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布。复试时间一般为2019年3月下旬至4月初,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我校“少干计划”招生计划根据国家相关文件执行,我校2019年“少干计划”招生复试名单按照如下原则确定: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不超过该省计划数的,该省市上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如果同一个省市内上线考生数多于该省计划数的,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以考生所在省内所有考生的相对偏差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如果相对偏差相同的,则按照以下优先顺序确定结果:四省藏区以及云南怒江、四川凉山、甘肃临夏等地的少数民族考生优先,理工类专业优先、应用型专业优先、少数民族语言类考生优先、少数民族考生优先。
特别说明:我校“少干计划”中可录取的硕士汉族考生总数不能超过4个,在确定复试名单时,如果按照上述相对偏差排序确定的复试名单中汉族考生多于4人,则按照相对偏差在全校范围内确定前4人。我校不接受校外少干计划调剂。
“士兵计划”考生按照下列原则确定复试名单: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考生数少于我校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我校“士兵计划”总数减去已录取的“士兵计划”推免生),我校将另行确定分数线并随复试方案一起公布;如果超过国家A线的“士兵计划”考生数多于拟招“士兵计划”人数,按照以下规则计算上线考生总分跟该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的相对偏差,然后按照该相对偏差在全校所有统考“士兵计划”上线考生中排序并按照1:1确定复试名单。相对偏差=(上线考生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报考专业国家A线总分。按照上述原则未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不能按照士兵计划专项录取。我校士兵计划不接受校外调剂。
七、录取
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业务素质以及身心健康状况择优录取(具体录取规则参见2019年公布的复试方案)。
录取为全日制定向就业考生在正式录取之前,须签订定向就业协议书。
八、体检
录取体检暂定与新生入学体检合并进行,通过复试拟被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招生信息系统中如实申报自己的健康状况。对查实存在故意隐瞒自己健康状况的,将被取消入学资格。
九、学习形式、学制、学历和学位说明
全日制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为2-3年。
非全日制专业研究生基本学习年限(学制),一般比全日制研究生学习年限长,详细信息另外公布,请10月10日正式报名前到我校研招信息网查看。
在规定学习年限内,修满规定的课程学分,考核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硕士学位,颁发硕士研究生学位证书和毕业证书。
全日制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
全日制非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时采取毕业研究生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
非全日制研究生是否可列入就业计划以学生毕业当年国家相关就业政策为准。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专项计划的研究生和对口支援西部地区高校专项计划的研究生按规定执行。
十、学费和奖助政策
我校全日制研究生纳入学校奖助体系,有机会享受我校提供的各种资助政策。
我校非全日制研究生不纳入学校奖助体系,学校不提供住宿。
我校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学费标准不一样,2019年的学费标准参见链接:
请考生在报名前一定仔细查看清楚后再决定是否报考。
十一、其他说明
1、应届生(含成人高等教育应届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入学时(9月1日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2、专业学位专业和学术型学位专业的区别:专业代码第三位为“5”的为专业学位,否则为学术型学位。
3、凡专业代码第五位为“Z”者为自设专业,第五位为“J”者为自主设置的交叉学科专业。
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计划”招生报名办法见另外专门通知。
5、我校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凡有自己亲属或其他利害关系者参加考试,教师本人必须主动申请回避考试的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等工作,凡是参与命题、阅卷、复试、现场评分和录取工作的教师和工作人员,必须签署承诺书和保密责任书,未签署者不能参与相关工作,违反回避制度者,将被终身取消命题、阅卷及现场评分资格,并视情节轻重依据相关规定给与相应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本简章公布后,若有其他政策方面或操作程序的变动或补充,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予以公布。本简章所涉内容若有调整,也将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予以公布。
7、为更方便考生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动态,我们除了在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发布信息外,还将在微博和微信上发布消息。建议报考我校研究生的考生关注我校研究生院微博和微信(华东师大研招),以便能及时了解我校研究生招生考试过程中的动态。
十二、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学校代码:10269
联系部门: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网址:
电子信箱:yjszs@
地址:上海市东川路500号华东师范大学行政办公楼313室
我校按规定对面试办法、招生人数、录取名单等重要信息进行公开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有异议,可联系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子信箱:yjszs@;如有申诉或举报,可向学校监察处提出,电子信箱:jwj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