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5篇)

时间:2019-06-08 08:08:08关键词: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第1篇(全文624字)

人民网北京11月11日电(记者曹华)“国有企业改革将根据十八大报告的要求,不断调整,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十八大代表、国资委主任王勇,在和记者一起分享学习十八大报告体会时作出如上表述。

王勇说,十八大报告中,明确提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这为今后国企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国企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更加市场化,不断增加活力、影响力。

王勇表示,加紧推进国企市场化改革。首先就要更加市场化地选聘人员,人员要能进能出,干部要能上能下,收入要能高能低。要通过深化改革,来解决国有企业现在存在的一些管理粗放、改革不到位的问题。国有企业要向国际上的跨国公司学习,包括要向一些私营企业学习,建立更好的市场机制,转变国有企业的发展方式,使得国有企业在国际竞争中,能够更好地轻装前进,创造更好的效益和更多的利润。

此外,国有企业改革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王勇说,多年来,国有企业是按照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发展的要求,是从计划经济时代不断深化改革发展而走过来的。由于历史原因,国有企业既要按照所有企业追求利润和效益最大化的原则去行事,又要承担很多本来社会应该承担的责任。拿中央企业来讲,目前还有8300多个医院、学校等社会机构,国企办社会的现象依然存在。国有企业也将加紧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国有企业办社会”的现象要有所改变。按照这次十八大报告的精神,“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国有企业将向经济安全和民生上集中,要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5篇)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第2篇(全文2498字)

一、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基本情况

改革开放以来,国有企业改革始终是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明确提出了一系列路线、方针和政策,指导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纵深推进。国有企业广大干部职工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在许多方面实现了突破与创新,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取得了很大成就。

一是股份制改革步伐加快,国有企业体制机制发生了深刻变化。目前,全国已有50%以上的国有及国有控股大型骨干企业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的公司制企业,中央企业所属子企业48%进行了投资主体多元化的股份制改革。一批大型国有企业先后在境内外资本市场上市,有些还实现了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促进了机制转换和管理创新。国有企业普遍实行了全员劳动合同制、全员竞争上岗和以岗位工资为主的工资制度,一些企业还探索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企业经营者年薪制和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初步建立起干部能上能下、职工能进能出、工资能升能降的新机制。

二是国有经济总量不断增加,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近年来,国有企业户数不断减少,但资产总量和实现利润大幅度增加。与此同时,国有大型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高。

三是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得到优化,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经过多年的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逐步趋于合理。从行业分布看,国有经济更多地向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

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和人民生活中起着重要作用,但现今国有企业的不足之处还是不容忽视的:

大多国有企业因政府长期大力扶持,导致企业缺乏竞争力与创新精神,另外,因国有企业对自主品牌的不够重视,导致许多大型国有企业多年来为外国公司生产贴牌产品,同时对国内企业造成空间压缩,影响了中华民族品牌的发展。

董事会作出决策,股权大小决定董事会地位,这是股份制企业的基本原则。无论国家是否控股,政府都不能干预董事会的决策。这是作为一个企业独立运行的基本保证。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几点思考

国有企业要发展,就必须进行改革,而改革必然触及少数人的利益,因此,国有企业的改革必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正确处理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等等。

第一、要从根本上解决国有企业的问题,关键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改革原则,从建立和完善激励和考核机制做起。不妨将董事会代表国有资产的董事的职务升迁和薪酬待遇与资产回报率挂钩,由国有资产主管部门考核;经理人职业化,其职务任免和薪酬待遇与企业经营业绩挂钩,由董事会考核,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这样国有资产所有权虚化和经理人职责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应该能够解决,企业产权制度改革也应当可以获得成功,这种相互制约的制度设计也能够有效的解决目前大量存在的国有资产流失和经营管理人员的腐败问题。

第二、在解决富余人员问题上政府不应推卸自己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企业冗员是必然的,而减人增效是国有企业走出困境,实现经济集约增长的一个关键性问题。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最终要实现的目标来看,国有企业中庞大的冗员队伍必须推向市场,推向社会,在劳动力市场上实现劳动资源的再配置。从我国经济未来发展的走势看,通过劳动力市场在全社会重新配置劳动资源也是可能的。我国劳动力在第三产业中的分布仅占23%,而世界平均水平是45%。仅是达到这个水平就可以为1.3亿人提供就业岗位。随着经济发展,我国对各种基础设施的需求不断增加。政府劳动部门在解决这个问题上应承担的职责是健全职业培训、劳动力市场的中介服务体系。协调社会上各种力量,有效实施再就业工程。而为了安定团结让国有企业消化,劳动部门只管理用人指标、发放表格,有悖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应尽的职责。政府也有必要从搞活国有企业的全局出发,放弃部分资产权益如国有企业土地使用权收入等,为冗员分流提供必要的支撑。这部分富余人员应从国有企业中“游离”出来在全社会范围内的各种生产、经营、服务领域就业。这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长期以来,我国国有企业中就业人数不论是绝对量还是相对量都在不断增加。许多老企业已人满为患。让国有企业内部自我消化显然不利于实现减人增效,不利于国有企业经济的集约增长。不仅如此,由企业内部消化的一系列办法可能会对国有企业造成伤筋动骨式的损害鉴于解决国有企业富余人员问题牵涉千家万户,异常敏感,操作过程必须慎重对待,但这不等于以安定团结的要求倡导让国有企业内部解决富余人员问题。其后果只能是继续维持国有企业的低效运行,国有企业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现经济集约增长也将成为一句空话。国有企业也会更加依赖政府,讨价还价。

第三、明晰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投资主体,由国有资本出资者代表以所有者的身份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我国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之所以会频频出现政府以行政手段进行改革的方式,说到底还是一个老问题:即国有资本运营还没有人格化,还没有建立起代表国有资本出资者的投资主体。在政企不分、政资不分的条件下,各级政府及其有关各种经济部门似乎都是国有资本的所有者,都一心一意地要搞好国有企业。而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身份决定了其改革的方式必须呈现明显的行政手段特征〈“三堂会审’’,批贷款、现场办公搞改革〉,但是,当要求改革推动者为改革承担责任时,又谁也负不起、也负不了责任。这样一种改革方式实际上仍未走出”承包制"的藩篱。政府作为社会经济管理者,其主要职责在于对社会经济进行协调、规范和服务。为有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建立法人实体与市场竞争主体,国家应充分发挥制度创新推动者的作用,加快国有资本运营体系改革,建立代表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投资主体,真正实现政资分开、政企分开。然后,由国有资本的人格化的投资、运营主体按着权利、责任与利益对称原则去推动国有企业改革,承担改革的绩效责任,承担一切有利或不利的后果。对于代表国有资本出资人的投资运营主体的构造与选择,目前仍存在很大的争议。一种意见认为这种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的支点应从政府行业主管部门中内生出来;一种意见认为现有的行业总公司适合于作为固有资本的投资运营主体;还有一种意见认为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支点的选择以规范的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为宜。我们认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主体的选择作为与国有企业改革匹配的一项制度创新,应当按照有利于政企分开,有利于降低交易成本,有利于在经济生活中培育集约增长点,从而有利于更好地在国内市场有效竞争、在国际市场强有力地竞争的原则来选择与构造。为此,把规范的国有企业集团母公司从一般固有企业群体中剥离出来,作为国有资本人格化运营支点的主体部分应是一个不坏的选择。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5篇)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第3篇(全文2940字)

国有企业改革

经过30年改革,国有企业改革已取得了巨大成绩,主要成绩有:

1、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成效

目前,公司制已成为国有企业的一种主要组织形式。多数国有大中型企业通过产权改革、增资扩股、引进战略投资者、资本市场上市等途径,已经改制为多元股东持股或国家独资的公司制企业。

2、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趋于完善

一是实现了决策层和执行层的初步分开;二是建立健全了董事会运作基本制度,各专门委员会开始正常运行;三是外部董事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决策;四是企业管理层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增强。

3、为加强企业管理和加快技术进步建立了制度基础

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为企业加强管理、技术进步奠定了制度基础。许多国有企业努力实施管理创新,加强产权管理、财务资金管理、投资管理、成本管理和战略规划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耗活动。

4、国有企业的活力和竞争力明显增强

改革过程中国有企业一度困难重重,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后,由于企业经营机制发生了变化,企业活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

5、国有经济的布局结构有所改善

继续调整国有经济的布局和结构,是党的十六大提出的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大任务。随着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也加大了国有经济布局结构调整的力度。近年来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也有改善。一是国有企业户数大幅减少。二是国有资产向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集中。三是国有资产进一步向基础性行业集中。目前,国有企业在国防军工、石油石化、电力、电信、民用航空、航运、重要矿产资源开发等基础性行业的企业户数占全部国有企业户数的28.6%,资产总额占到55.6%,国有资产总量占到61.9%,实现利润占到67.7%。

6、保证和促进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

在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入的同时,非国有和非公有经济以更快的速度发展,从而形成了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经济制度。

有人认为,经过改革,国有经济比重降低了,现在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已经不起主导作用了。这种说法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改革以来国有企业数量虽然减少了,但国有经济整体素质和竞争力不断提高,国有经济的控制力、影响力和带动力大大增强。截至2006年底,全国国有企业户数共计11.9万户,比2003年减少3.1万户,年均减少8%,但户均资产

2.4亿元,比2003年增长22.7%。国有资本向能源、原材料、交通、军工、重大装备制造和冶金行业集中的态势明显。2006年,基础行业的国有资本3.3万亿元,占全部国有企业占用国有资本总量的70.6%,比2003年提高5.4%。国有资本的控制力不断增强,国有资本直接支配或控制的社会资本1.2万亿元,比2003年增长1.1倍。目前,中央企业80%以上的国有资产集中在军工、能源、交通、重大装备制造、重要矿产资源开发领域,承担着我国几乎全部的原油、天然气和乙烯生产,提供了全部的基础电信服务和大部分增值服务,发电量约占全国的55%,民航运输总周转量占全国的82%,水运货物周转量占全国的89%,汽车产量占全国的48%,生产的高附加值钢材占全国的60%,生产的水电设备占全国的70%,火

国有企业改革

1电设备占全国的75%。

国有企业改革是空前艰巨的事业,虽然改革已经取得的成绩是辉煌的,同时走出了一条成功的道路,但是改革的任务尚未全部完成,还有很多任务包括一些难度很大的任务有待完成。

1、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很多工作要做

一些国有企业尚未按照《公司法》的要求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名义上已经建成现代企业制度的,也往往“形似神不似”。由于央企改制大多在子公司层面进行,如果话语权最多的大股东不改制,也难以要求下面改制的企业严格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行事。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和内部人控制问题是普遍现象,多数按照《公司法》注册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与经理人员高度重合,董事会的决策职能与经理层的执行职能事实上合一,与按照《企业法》注册、实行总经理负责制的国有独资企业一样,都是“一把手”负责制。其结果是大企业的兴衰成败系于一个人身上,风险极大。

2、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仍不尽合理

虽然经过多次调整,国有企业小而散的状况尚未完全改变。还有不少企业盲目扩张,债务风险很大。而且管理层级过多,资本链条过长,许多二三级企业业务重叠交叉,专业化发展能力薄弱,主业不强,缺乏核心竞争力。有的企业资产不多,却有四级或更多的管理层级,层级过多使有些企业出现失控现象。

3、垄断企业改革任务艰巨

垄断行业是中国国有经济中最集中和控制力最强的领域,垄断行业中的主要大型骨干企业,几乎都是国有企业,都是国有中央企业。垄断行业大多数是具有一定自然垄断性的行业,如电力、铁路、邮电、民航、电信、邮政、天然气,但技术的发展和经济理论的创新在很大程度上已经弱化了通过管制维持垄断的理由。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已对电力、电信、民航等行业进行了政企分离、政资分开、业务分离、引入新竞争者等方面的改革,如电力行业实行了“电网分开”,电信行业实施了“成立联通”“移动分家”“南北分析”等改革,改革取得了进展,但问题依然严重。总体上垄断行业改革仍滞后于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现有改革偏重现有企业重组、忽视创造公平准入环境和引入新企业,没有形成真正竞争的市场结构。而且在产权改革和监管改革方面也相对滞后,难以避免垄断行业滥用垄断优势地位。自然垄断和行政垄断交织在一起,抑制了行业技术进步和创新,使外部资本面临很高的进入成本,造成了资源配置的扭曲和这些行业的低效率。

4、国有企业创新能力不强

国有企业,特别是中央企业,在获得科技资源方面具有优势,大量的科研人才集中在大型国有企业。过去几年,中国有企业自主创新活动也不断增强。尽管如此,我国国有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还较低,而且总体上自主创新的活跃程度还不如非国有企业。

5、改革遗留问题需要解决

一个问题是,国有企业改制过程中职工转换身份的经济补偿标准偏低,有时偏低的补偿标准都得不到严格执行。另一个问题是有些企业改制后陷入困境。如有的地方股份合作制不但没有发展起来,反而再次使企业陷入困难。

6、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有待改进

目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系还存在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第一,国资委在角色定位上,依然存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的问题,对国有企业而言,基本上还是“婆婆”加“老板”的管理方式。第二,国资委在管控模式上,具有太多“淡马锡”的情结,具有把自

身建设成为全国国有资产经营公司的倾向,但是,这种做法既不符合中国的大国国情,也不符合国有经济“有进有退”的战略思路。第三,国资委在整体工作部署上,缺乏战略向导,没有从国民经济和国有经济的高度去思考国有企业的定位,重点只是关注企业之间的重组。第四,国资委在企业考核上,重视短期利益和对经济业绩的考核,忽略了对社会公共效益的考核,没有在考核上处理好国有企业本身具有双重职能定位的问题。第五,谁来监管国资委的问题?

应该指出,我国国有企业改革存在的问题,很多是和政治体制改革滞后有关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国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还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并提出了原则要求。我们一定要把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更好地结合起来,加快改革行政管理体制、建设服务型政府的步伐。这样做,我们一定能胜利完成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的任务。

①将进一步深化国企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将成为这方面改革的重点;

②国有经济布局将进一步优化,以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

③将对垄断行业改革,禁止企业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同时会适当引入竞争机制,并且对垄断企业的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将会加强;

④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制度将会日趋完善;

⑤出于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将会大为提高目前我国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的规模化经营程度还比较低,还远远不能适应激烈的国际竞争的需要。以炼油业为例,我国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三家央企都进入了世界500强(2008年营业收入总计约3000亿美元),但其规模之和还抵不过美国埃克森美孚石油一家(2008年营业收入约3700亿美元)。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5篇)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第4篇(全文3192字)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浅谈

我国实行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国有企业是公有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实现形式,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巩固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加强国有经济对国家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的控制力;发展公有制经济,主要是发挥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

国企是共和国的长子,为我国的经济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建国初期,我们为了优先发展重工业和加快实现国家的工业化,拥有了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半个世纪过去了,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体系的建立,国家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的目标更多地转化成维护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对大多数国有资产进行处置,将其变现充实社会保障基金或者直接用于社会救济,从实物或账面上来看,国有资产没有了,但这种处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大局,那么,这种处置应该同拥有国有资产和发展国有企业具有同样的效果。事实上,这种处置方式正是我国国有企业改革的长期目标取向。但是,在这种处置方式尚没有完全铺开之前,大型、特大型国有企业仍将是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力量。

我国是世界上拥有国有企业和国有资产数量最多的国家,几乎涉足国民经济各领域所有行业。改革开放后,伴随中国社会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化,国有企业在数量上呈现出不断减少的趋势,但是,国有企业的资产总量一直保持着稳步增长的发展态势。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和依托,是国家财政收入的很重要来源,是国家经济命脉的控制者,是国家经济竞争和综合国力的主要体现力量。我国目前国有企业总体效益较差,发展状况与其在国民经济中地位及所占有的社会经济资源极不相称,国有企业的改革尚有许多难点未取得实质性突破,致使它所掌握的资源未得到充分有效利用,反而出现经营亏损和资产流失。在中国近30几年的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国有企业改革一直是一个焦点。

一、我国国有企业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合理

我国传统国有企业管理体制不合理,突出表现为政企不分。国有企业不是独立意义上的经济实体,而是政府机构的附属物。国有企业往往处于这种“条条”与“块块”的双重领导之下。政府直接经营管理企业,对企业的人、财、物、产、供、销统得过多,管的过死,国有企业缺乏经营管理自主权,导致企业和职工缺乏经营和生产积极性,企业缺乏活力。

(二)内部体制不合理

1、产权不清。国有企业的公有制性质决定了国有企业的产权属于全体劳动者。国有企业的职工有着双重身份,他们既是生产资料的主人,又是一般生产者。但是,作为生产资料的主人,每个人并不能按照自己的意志支配企业的资产,而由政府代表他们统一行使这种权利,但政府部门众多,都能行使部分所有权,却无人对企业财产承担经济责任。这种事实上的产权代表多样化等于是没有代表,结果造成传统国有企业产权虚置。造成事实上的所有者缺位,从而在企业内部也就无法形成强有力的所有权的制约机构。

2、责权利相分离。传统国有企业所有权被政府各部门分割行使,企业缺乏相应的自主权。企业职工的职责是提供劳动,权力是获得工资并享受企业提供的就业、医疗、养老、住房等保障;作为企业经营者的厂长经理的权力是组织生产,企业盈亏与自己无关,他们的奋斗目标又往往是多重的,不仅要尽可能完成国家任务,还要为企业的职工谋取福利,更重要的是在“官本位”思想影响下,一部分企业领导千方百计争取进入政府部门,掌握更大的权力。这就造成了责权利相分离,造成职工吃企业大锅饭,企业吃国家大锅饭的平均主义。

3、组织机构设置行政化。每个企业都具有一定的行政级别,企业领导由政府委派或任命行政官员担任,按行政级别获取报酬,享受政治待遇和其他待遇。在企业内部,除设置生

产经营性机构外,还设置于上级各领导部门相对应的机构,作为贯彻上级各部门指示的组织机构。

(三)社会负担沉重

由于产权不清,吃大锅饭,因此国有企业普遍承担着办学校、医院、安置就业、离退休人员开支管理等本应由政府承担的任务,有的企业负担的离退休人员职工人数占总人数的20﹪以上,富余人员高达企业职工总数的60﹪,企业社会负担沉重。

(四)垄断组织行业缺乏竞争力

我国的大企业多为多为国有企业,主要涉及我国的电信、电力、民航、铁路、供水、供电供气及其他专营项目上,这些产业涉及国家命脉和关键发展,有关社会的安定团结,居民生活的稳定,因此国有企业都是一家独大,行业垄断,缺乏竞争力,没有参与到社会主义市场竞争中去,企业改革步伐滞后,需要建立和完善现在公司治理结构。

二、国有企业改革的历程

我国国有企业改革从70年代后期开始,先后经历了五个阶段:

(一)第一阶段:1978—1984年,主导方针为“放权让利”,要求政府简政放权(经营自主权),并实行各种形式的生产责任制、利润分成、调整国家与“国营”(后改为“国有”)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

(二)第二阶段:1984—1986年,主导方针是“利改税”,即由国家以税收形式从企业收取以前的“利润”,力求用行政措施影响企业经营,引入市场调节方式,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三)第三阶段:1987—1991年,力倡政企分开、两权分离,推行承包经营责任制和租赁经营责任制(后者适用于中小企业),以求在不触动所有制的情况下,以契约的方式扩大企业的经营自主权,促进国有企业的发展。

(四)第四阶段:1992—1994年,着重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目的是使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商品生产者、经营者,赋予企业十四项经营自主权,并在部分企业试点推行“利税分流”与股份制改造。

(五)第五阶段:1994—1996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现代企业制度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础。”要求建立产权清晰、责权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1997后,政府推广股份制改造,希望使企业的劳动者同时成为企业资产的所有者,实行按劳分配与按资产分配相结合。一方面解决企业聚集资本,弥补投资主体单一的不足,另一方面调动职工生产、工作积极性,以求国企及时脱困。

三、国有企业改革的对策思考

国有企业改革的根本出路在于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同时在此过程中还应注意:

(一)推进国有企业调整重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优化国有经济布局结构是提高国有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的重要途径。要着眼于优化国有资本配置,强化国有资本在战略性领域的控制力和影响力,加大结构调整力度,加快培育一批行业排头兵企业和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按照国务院出台的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意见的要求,紧紧结合编制“十二五”规划和重点产业调整振兴规划,培育发展技术含量高、带动作用大的战略性产业,推动国有资本向优势、支柱、特色产业及行业的龙头企业集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做强做大优势国有企业。继续推进劣势企业关闭破产,努力探索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劣势企业依法、有序、平稳退出市场的通道。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不断优化。

(二)建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健立健全现代产权制度产权是所有制的核心和主要内容,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制度,有利于维护公有财产权,巩固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有利于保护私有财产权,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利

于各类资本的流动和重组,推动混合所有制经济发展;有利于增强企业和公众创业创新的动力,形成良好的信用基础和市场秩序

(三)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是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体制保障。推动国有企业平稳较快发展,必须进一步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要以《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为依据,进一步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法规体系建设,依法促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制度完善。不断增强监督的时效性、灵敏性和针对性。

(四)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和水平。把推进国有企业转变发展方式作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引导国有企业将发展方式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和管理创新上来。一是引导企业强化管理控制风险。严格现金流管理,强化投资管理。二是引导企业加强自主创新和品牌建设。加强产学研结合,进一步确定品牌定位,做好品牌推广,提高品牌影响力。三是引导企业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使国有企业成为节能减排、保护环境的表率。大力开展与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相关的新技术研发,切实抢占新一轮节能减排技术制高点。

总之,市场经济的发展要求现代企业制度不断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的发展是上述多种因素的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结果。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市场经济的繁荣,有利于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当然,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需要我们不断为之努力,从而实现我国国有企业的新发展。

国企改革方案指导意见解读第5篇(全文3888字)

国有企业改革系列

(一)

基于国有企业改革背景的集团管控模式演变

——罗丹

方任飞

一、新一轮政策表明国企改革进入了以国资改革为主题的新阶段

国有企业是我国经济体制发展的特殊产物,掌握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命脉,牵一发而动全身,一直成为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自改革开放以来,国企改革大体经历了放权让利、建立初步的现代企业制度、推动混合所有制、登陆资本市场等阶段。随着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的出台,国企改革进入了以国资改革为主体的新阶段。新一轮国企改革提出了国资监管方式由“管资产”向“管资本”的思路,更体现了对改革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的重视。未来将逐步借助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开展投资融资、产业培育和调整以及资本整合,优化国有资本布局。

《关于深化国企改革的指导意见》在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方面中提出了四点改革:

(一)以管资本为主推进国有资产监管机构职能转变;国有资产出资人重点管好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本回报、维护资本安全,将依法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

(二)以管资本为主改革国有资本授权经营体制;改组组建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探索有效的运营模式推动产业集聚和转型升级,优化国有资本布局结构;

(三)以管资本为主推动国有资本合理流动优化配臵;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支持企业依法合规通过证券交易、产权交易等资本市场,以市场公允价格处臵企业资产,实现国有资本形态转换;

(四)以管资本为主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稳步将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所属企业的国有资本纳入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体系;

结合2017年4月出台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国资委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方案的通知》不难发现,以管资本为主推进职能转变是当前国企改革的主旋律。过去管企业的模式将彻底被取代,未来以第三方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为主要平台的管资本将成为主旋律,这就使得各大央企国企“管资本”定位下的集团管控体系的构建和完善十分重要。

二、逐步形成总部“管资本”与二级平台“管资产”的管控格局

根据改革的具体思路和要求,出资人权利将从国资委分离出来,由独立的国有资本运营公司和国有资本投资公司来直接行使,在“管资本”的总部定位下,基本形成了总部-二级平台-三级子公司的清晰架构。总部作为资本层,设立资本投资和运营平台,以股权关系为管理纽带对二级平台进行投资和资本管理,行使所有者的职责;二级平台以业务板块划分,作为专业业务管理平台负责业务推进;三级子公司则为具体的经营单位。具体的管理条线上,集团一般采用逐层管控模式,总部仅对二级平台实行管控,不直接管至三级子公司。

为了实现这一具体要求,需要在集团管控体系的基础上进一步厘清总部作为投融资平台“管资本”与二级平台作为经营实体“管资产”的关系,明确总部与二级平台之间的功能定位以及各自应当加强的核心能力建设。

三、在“管资本”新定位下,集团总部应加强具备战略价值的管理职能

随着集团总部定位的逐步明确,总部应在有限的人力及行政资源约束下,充分发挥其职能,承担“管资本”重要使命:借助搭建资本运营平台对资本的高效配臵,达到国资的保值增值、强化产业布局与投资、带动产业发展的目的,并实现对集团整个运营体系的有效把控和监督。总部应着眼于具有战略价值的产业投资管理职能,考虑剥离工作量较大的行政性、事务性工作,对工作内容存在协同的职能进行整合,以提升总部的专业化管理能力。通过对国有企业总部管控模式改革的大量实践,我们认为集团总部着重构建以下核心职能:1.战略规划

战略规划是寻找并为产业发展指引方向,决定了产业和企业未来发展的方向和高度。因此制定符合企业内外部环境的战略规划,并稳步推进对集团企业发展来说至关重要。要强化公司对外部市场分析与研究能力,准确把握发展方向与脉络,统筹制定集团总体战略、指导二级平台制定业务战略及经营目标,并跟踪战略落地情况,及时调整战略,实现战略的闭环管理。加强在集团层面配臵资源相关职能的建设以支持战略落地。2.资本运作

集团总部明确“管资本”的功能定位势必要加强专业化的资本运作能力,通过资本平台搭建、股权投资、多元化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手段,借助资本杠杆,实现国有资本的优化配臵和保值增值。提升投资项目投融管退全链条管理能力,降低投资风险。同时积极围绕服务国家战略目标和布局国家重点发展行业,提升国有资本运营效率和回报水平。3.监督管理

加强对集团各级的监督职能,健全完善制度规范,切实加强备案管理和事后监督。构建完善的监督体系,涵盖审计、内控、合规、全面风险管理、纪检监察、安环、所属企业监事管理、党群巡视组等多项职能,做到权利“放得下,管得住”。4.干部管理

人事权是落实管理的重要环节。通过加强干部管理职能,确保在放权的过程中保证二级平台经营路线的正确性。对二级平台经理层成员选聘、业绩考核、薪酬管理以及企业职工工资总额管控,建立后备干部梯队体系,借助多种考核激励手段,提升管理水平,提高管理效率。5.法人治理结构

搭建逐级授权的三级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和规范法人治理结构决策制度,明确授权事项在企业内部的决策、执行、监督机制,落实相应责任,严格责任追究。重点推进董事会及监事会建设,加强外派董事监事管理,强化对董事的考核评价和管理。落实党组织在法人治理结构中的关键作用和地位。完善专业委员会组织及相关配套制度的建设,保障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四、对二级业务平台授权关键业务环节以及人事、考核等职能

在明确了总部的“管资本”定位后,具体的“管资产”职能下放到二级平台企业。对二级企业进一步独立运营的相应职能要求有所提高。从过去经验来看,集团总部往往在运营层面大量参与对二、三级企业的管理,管控事项过多,造成二级平台作为专业运作平台权责过于局限。但是新定位下对二级企业的授权也并不是无限制的。这需要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发展阶段和能力相契合,选择合适的授权范围和深度,并有效控制风险。

以汽车制造业为例,汽车行业产业链庞大,细分产品众多。大多数规模以上整车企业业务涉及乘用车、商用车、零部件、经销等业务环节。集团总部专注于发展战略和资本运作等职能后,相应的业务环节的具体管理必然下沉到二级平台公司,二级平台企业要进一步加强对研产供销关键环节的管控。根据各业务的公司的规模、盈利性、战略重要程度、业务相关程度等方面,将所有业务划分业务板块,确定对不同板块二级平台的管理幅度和深度,从而确定对其的授权内容。但是总体来说,二级公司将承担原本属于集团总部的生产管理、研发管理、供应链管理、营销及售后管理等具体业务职能的统筹与资源协调,并对所属企业的经营业绩负责。在二级平台具备相应承接能力的前提下,除了构成价值链关键环节的业务职能以外,还可将人事任免、考核与激励、三级企业资产管理(包括三级企业的并购重组、产权管理)等权限下放至二级平台,并在投融资管理上通过设臵限额进行授权。

五、管控模式的落地要注意分类授权和完善配套

集团企业业务板块多呈现多元化、复杂化,难以实现授权一步到位。因此对二级平台采取“一刀切”的管控模式可能导致对新业务管控不到位而对成熟业务管控过细。在实际操作中,建议在逐步放权的过程中采用分类管控模式,核心就在于根据企业的不同发展阶段,设计不断演化的分类授权机制。以国投为例,其在战略管控与财务管控相结合的整体定位之下,从外部条件、公司治理水平、人才队伍建设、企业竞争力四个维度对二级平台进行系统评价。根据得分水平,国投将二级平台公司划分为充分授权、部分授权、优化管理三类,在明确各个类别的具体管控力度同时,允许在实际操作中基于该分类原则对具体细项和限额额度等进行调整。此外该授权体系应当是动态更新的,集团总部将定期评估二级平台的发展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二级平台的授权。

将总部与二级平台的职权进行再划分是一项牵涉众多业务及职能部门的系统工程,不可一蹴而就。影响二级平台相关授权职能落地的因素包含: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董事会是否协调运转、经理层是否具有自主经营权、选人用人及薪酬分配等是否合理并与市场接轨,制度流程体系是否完备等。在有效的权责分配和管控体系基础上,推动国有企业成为具有活力的独立市场主体。

六、参考借鉴标杆的同时,仍需紧密结合企业自身实际情况

淡马锡模式:

新加坡是一个国有企业占很大比重的经济体,“淡马锡模式”的成功更是被诸多以国有经济为主体的国家借鉴。淡马锡管理着550亿美元的市场资本化资金,其管理关联公司证券的代管部仅有53名工作人员,每年的经营费用也不到3000万美元。如此高效的核心在于公司总部清晰的职能定位以及内部建立以强大董事会为核心的企业集团管控治理结构,对旗下企业保持“收放有度”的管控制度。在对旗下企业的管控上,基本原则是只考虑推动企业长期稳健发展,不介入日常经营和商业决策。淡联企业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积极考评公司管理层的业绩表现,挑选管理层接班人,制定并考核其薪酬。但同时必须及时向淡马锡呈报其董事会会议备忘录,提交定期财务及管理报告以及公司有关投资和贷款方面的计划等,供淡马锡监督决策参考。这样既确保了发挥公司管理层的自主经营权,又确保引导旗下企业在确定的战略方向上进行稳健经营,为股东创造持续回报。

国投改革模式:

在近两年的改革中,国投提出“重心下沉、激发活力、重组整合、重塑职能”的改革思路,并确立了“小总部、大产业”的改革目标,着力解决以往总部职能管理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改革之后,总部主要通过公司治理机制,对所出资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行使股东权利,全面落实国有资本经营责任。按照下放部分职能、整合交叉职能、推动服务共享、加强核心职能的改革路径,国投重塑优化总部职能,理顺与子公司权责边界。将产业经营职能逐步下放子公司,推动股东权利和经营权利相分离;有效整合职能,缩减管理岗位;推行管服分离、实现服务共享;着重提升总部战略决策能力、资源配臵能力、资本运作能力、监督评价能力和加强党的建设能力。

但是无论是淡马锡模式还是国投模式,是标杆企业根据其自身发展特点和历史成因探索出的一条最适合其发展的路径,落地过程中配合总部和各级子公司相应制度流程优化甚至再造和已有成熟的管控体系,保障改革顺利落地。各企业在改革过程中应通过系统的管理诊断,充分了解自身存在的问题和根源。在此基础上结合配套政策指引,形成一套科学的、相对完善的改革顶层设计方案,并结合企业实际加以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