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1篇(全文1054字)
一、单位应根据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的实际情况,制订有针对性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二、预案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明确火灾现场通信联络、灭火、疏散、救护、保卫等任务的负责人。规模较大的人员密集场所应由专门机构负责,组建各职能小组。并明确负责人、组成人员及其职责;
(二)火警处置程序;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四)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和人员救护的组织与调度程序和保障措施。
三、组织机构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担负公安消防队到达火灾现场之前的指挥职责,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等工作,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火灾事故应急指挥机构。
(二)灭火和应急疏散各项职责应由当班的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承担。规模较大的单位可以成立各职能小组,由消防安全管理人、部门主管人员、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保安人员、志愿消防队及其他在岗的从业人员组成。主要职责如下:
1、通信联络:负责与消防安全责任人和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之间的通讯和联络;
2、灭火:发生火灾立即利用消防器材、设施就地进行火灾扑救;
3、疏散:负责引导人员正确疏散、逃生;
4、救护:协助抢救、护送受伤人员;
5、保卫:阻止与场所无关人员进入现场,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开展火灾调查;
6、后勤: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及后勤保障。
四、预案实施程序
当确认发生火灾后,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同时开展下列工作:
(一)向公安消防机构报火警;
(二)当班人员执行预案中的相应职责;
(三)组织和引导人员疏散,营救被困人员;
(四)使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设施扑救初起火灾;
(五)派专人接应消防车辆到达火灾现场;
(六)保护火灾现场,维护现场秩序。
五、预案的宣贯和完善
应定期组织员工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通过预案演练,逐步修改完善。
六、消防演练
(一)检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各职能组和有关人员对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内容、职责的熟悉程度。
(二)检验人员安全疏散、初期火灾扑救、消防设施使用等情况。
(三)检验本单位在紧急情况下的组织、指挥、通讯、救护等方面的能力。
(四)检验灭火应急疏散预案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
(五)公众聚集场所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其他场所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
(六)选择人员集中、火灾危险性较大和重点部位作为消防演练的目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火灾模拟形式。
(七)消防演练方案视情况报告当地公安消防机构,以求协助实施。
(八)消防演练前,应通知场所内的从业人员和顾客或使用人员积极参与;消防演练时,应在建筑入口等显著位置设置“正在消防演练”的标志牌,进行公告。
(九)消防演练应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施。
(十)模拟火灾演练中应落实火源及烟气的控制措施,防止造成人员伤害。
(十一)演练结束后,应将消防设施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记录》做好记录存档,并及时进行总结。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2篇(全文1125字)
一、概述
我公司两台9E燃气轮机发电机组是由美国GE公司制造,单机年平均出力为120MW,以天然气为燃料。其作功后的排气温度高达540℃,每台燃机分别配置一台余热回收锅炉进行余热回收,再驱动抽凝式蒸汽轮机发电与供热。
1、自然情况:两台燃机分别于20xx年9月和10月底建成投产。
2、地理位置:1#燃机发电机组位于厂区经二路北侧,沿东西向布置,紧邻汽机厂房南侧。2#燃机发电机组位于厂区经一路南侧,沿东西向布置,紧邻汽机厂房北侧。
3、道路情况:厂区经一路、纬一路、经二路和纬二路形成东西南北主干道路环形干道。
4、常年主导风向:春季盛行东北风,夏秋季盛行东南风,冬季西北风。
二、燃机灭火系统简介
燃机配套了天然气检测、火灾探测系统系统和CO2自动灭火系统。在燃机间、辅机间和负荷间装有火灾探测头。CO2释放回路由两路触发,只有在两路的火灾探测头同时动作时,才能有效地触发防火系统。高压CO2单区自动防火系统在燃机间、辅机间和负荷间都配有灭火喷嘴。CO2供应系统由高压CO2瓶、进气和排放系统组成。系统触发后将使机组遮断,产生光字牌报警,停通风机,关闭通风口的挡板(利用重力),保证机间的严密性。另外,还配有喇叭、闪光以及人工报警点。
天然气漏气检测系统用于检测燃机间和天然气小室的的天然气气体浓度。每一个探测器都是双头或多头型式。设置两个报警值,低值报警,高值跳机,但一个只报警,两个探头同时检测到跳机值时,将通过燃机控制系统遮断机组。
三、重点防火部位
1、燃机天然气小室、燃机间、负荷间。
燃机天然气小室内安装了天然气速比阀和控制阀。由于这两个阀门起到了调整天然气流量的作用,运行中频繁动作,容易泄漏。燃机间是高温区域,十四个燃料喷嘴接头一旦发生泄漏,十分危险。负荷间内安装有3#轴承,与高温排气道仅一墙之隔,发生漏油或排气道漏气将引发火灾。
四、天然气的特性
天然气是一种无色无味、无毒的可燃气体,其粘度小、扩散性强、极易泄漏,并且着火能量很小,仅为0.01P毫焦,爆炸极限为4%-75%。遇到火种即可发生燃烧爆炸,并且一旦起火后,其火焰温度高,传播速度快,爆炸破坏的危害性大,其火势发展特点:
1、火势扩大迅速、范围大,由于天然气比重轻,极易泄漏和扩散,并可随风漂动,因此,一旦发生火灾后,容易造成火势、迅速蔓延,扩大火灾范围。
2、燃烧爆炸的破坏性大,天然气火灾由于燃烧速度快,稍微控制不住即可发生爆炸,因此破坏性大,对扑救人员的安全构成较大的威胁。
3、燃烧火焰高达2100℃,造成扑救人员难以接近。
五、灭火技术措施:
扑救天然气火灾,必须做到行动迅速:
1、火灾初起时,运行值班人员应迅速使用就近配置的灭火器材进行扑救。
若扑救成功,应立即采取切、堵天然气泄漏点的气源措施,并注意严格控制火种,谨防物体摩擦产生静电火花。
2、若火势凶猛,而自动灭火系统尚未启动,应手动喷放CO2,并立即通知值长组织好停炉和汽机停机工作,因为燃机将自动紧急停机。燃机运行人员应注意检查关闭燃机所有机间的门,所有通风机停止运行。
3、立即通知公司义务消防队到现场协助监看燃机,以免人员误入机间造成意外窒息伤亡。
4、在CO2喷放后,进入燃机间维修之前,一定要确定火灾隐患已经消除,并开启风机对各机间进行充份通风。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3篇(全文1780字)
为了及时灭火和疏散人员,避免造成人员的伤亡和财产的损失,特制定此预案。
一、组织结构
“一部、六组”即:指挥部、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组、安全防护组、救护组和后勤保障组。
(一)指挥部人员组成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副总经理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人:保安部经理
成员:综合办公室主任、工程部经理、客物部经理、中控室主管、保安部主管
地点:由指挥部人员设定
电话:人员联系电话要进行登记备案
(二)各组组成人员、负责人及职责
1、灭火行动组:由警队20人担任
负责人:保安部带班主管、警队班长为义务消防队队长
职责:扑灭火灾和防止火势蔓延
2、疏散引导组:各客户行政负责人25人,客物部4人
负责人:客物部带班经理、各客户主管行政负责人
职责:引导客户从消防安全通道疏散到安全地方避免拥挤损伤
3、通讯联络组:中控室1人,着火单位通讯联络人2人
负责人:中控室主管、客户行政负责人、保安部
职责:保证各组与指挥部的通讯联络及情况的反馈
4、安全防护组:警队5人
负责人:由警队副队长负责
职责:守护大厦各个出口,防止坏人进行破坏
5、救护组:工程部综合维修4人、综合办公室2人、财务部2人
负责人:综合办公室主任
职责:救护受伤人员
6、后勤保障部:工程部10人
负责人:工程部带班经理或主管
职责:提供水、供火场用灭火器、断电及抢险工具等
二、处置程序
(一)指挥部应急程序和措施
1、指挥部人员集合,指挥部成员(成员不在岗的,由带班主管代替)接到通知后立即到消防中控室(根据具体情况可直接在火场适当位置组成临时指挥部,以便迅速有效的指挥)。
2、调集灭火组控制火点消灭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3、下达疏导客户指令。根据现场火情情况,利用应急广播或电话通知疏导组到现场疏导客户撤离现场。
4、下达启动消防设施指令。
5、调集物业公司各部门人员抢险救灾,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119”和封楼。
(二)灭火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灭火区域的单位领导和义务消防队员要立即用灭火器、消火栓扑救初期火灾。
2、警队后勤人员接到通知后立即到火场灭火。
3、灭火区域相邻单位有关人员将易燃物品按统一指挥及时搬到安全地点防止火势蔓延。同时听从指挥。
4、消防中控室根据火场情况和指挥部的指令进行启动相应的消防设施。
(三)疏散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灾后,疏散组负责人和着火单位疏散组负责人立即到火灾现场组织疏散。
2、其他相邻单位疏散组负责人协助着火单位疏散人员并作好本单位的疏散准备。
3、警队5人分别到各出入口维护疏散秩序,防止有人再次进入大厦。
4、中控室向客户进行广播(广播词附后)。在紧急情况下中控室可直接启动应急广播进行疏散。
(四)报警、接警处置及通讯、联络等应急程序和措施
1、发生火警后,发现人立即向消防中控室报警或向行政负责人报警。
2、消防中控室接到报警并确认火情后立即通知保安部经理和公司领导及指挥部其他成员到消防中控室集合。
3、消防中控室值班人员、监控值班经理(公司总值班人员)各单位通讯组人员随时向指挥部转达火场信息和传达指挥部命令。
4、指挥部成员、各单位行政保卫负责人将联系电话和手机号码留存中控室以便随时联系。
5、各行动组随时向指挥部报告执行任务的情况。
(五)安全防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大厦发生火灾后,外勤警员立即到大厦正门和地下车库门口布置警力进行警戒,防止外人进入大厦。
2、帮助撤出人员撤离大厦,并进行安置。
3、指挥引导消防车进入大厦外围,停靠至适合灭火位置。
4、疏导围观群众,不要堵塞道路。
5、大厦车场停靠的车辆,要及时通知客户开驶离走,以免损坏。
(六)救护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对受伤人员及时抢救。
2、对受伤严重的要及时拨打“120”急救中心电话。
(七)后勤保障组的应急程序和措施
1、向火场运送灭火器以及其它所用工具。火区烟雾大时,应向灭火抢险人员提供湿毛巾。
2、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3、及时排除消防设施故障。
三、要求
1、在抢险救火中,各客户都要积极发挥主动作用,作好配合灭火和疏散工作。
2、所有参战人员都要听从指挥部的统一指挥,接到命令迅速到达指定地点。
3、各级人员要协同合作,共同完成紧急情况下的各项任务。
4、烟雾较大时抢险人员应用随身带的湿毛巾将口、鼻捂住并身体贴近地面行走,撤离火场时要沿着安全出口指示灯的方向撤离。
5、本预案中指挥部及各客户负责人员如未在班,由代班人员履行其职责。
6、由总值班室收集各客户负责人员联系电话,以备紧急联系。
四、注意事项
1、预案贯彻。公司员工及各客户要认真学习本预案,熟悉各自的职责和任务。
2、预案各组的组成。本预案要求各组的组员也是上一级灭火组的组成人员。例:楼层级灭火员也是大厦物业公司级灭火组人员。
3、预案启动。在火警发生时,立即投入灭火,并根据具体情况逐级启动警队、客户级灭火,疏散预案,全力将火灾控制在初期阶段。如火灾难以控制,立即启动本预案。附:消防应急广播词
客户同志:
此大厦xx层发生火情,情况不严重,有关人员正在处理中,但为了您的安全,请您携带好随身物品,在物业人员的引导下撤离到安全地点,撤离过程中,请您不要乘座电梯,听从物业人员的疏导。谢谢!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4篇(全文2296字)
一、桥南加油站消防安全组织机构人员分工(如图一,图二)
(一)指挥部
1、总指挥:李宝泉
2、成
员: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3、职
责:掌握现场情况做出决策,向各组下达指令,指挥灭火、人员疏散行动,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后,移交指挥权,配合公安消防队行动。
(二)灭火行动组
1、负责人:李宝泉
2、成员:李宝元,李宏英,翟学军
2、职责:第一灭火力量在60秒内采取措施控制火情,第二灭火力量在接到火情后3分钟内到达现场并根据现场情况展开灭火行动。
(三)疏散引导组
1、负责人:赵艳云
2、成员:李艳秋,高娜,田雪
3、职责:负责组织引导在场人员安全疏散,接到火警信息后,引导单位内的工作人员和顾客疏散,清查各楼层有无人员滞留。
(四)安全防护救护组
1、负责人:王玉清
2、成员:凡秀娟,刘威,孙鹏
3、职责:接到火警信息后,疏通室外消防车道,打开地下消火栓井盖,协助疏散,对受伤人员进行初步救护,视情况拨打“120”求救,并协助医务人员送伤员至医院救治;设置安全防护警戒区,避免楼面跌落物品击伤行人,制止无关人员进入楼内。
(五)通讯联络及设施保障组:
1、负责人:孟祥杰
2、成员:赵艳云,李秀丽,曹立欣
3、职责:切断非消防动力电源,保障照明及消防设施、设备电源,操控防排烟设施、防火卷帘、消防泵等自动消防设施,如联动控制发生故障,则由工程设备部门值班人员赶到设备处实施手动控制,为防火和疏散提供设备保障。
二、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1、如要站内发现火情,首先要拨打“119”火警电话,并向站内上级领导报告
2、讲清楚本加油站的地址,讲清起火原因,火势大小,有无人员伤亡
3、讲清报警人的姓名,电话号码,并派专人看守电话
4、易于消防员用本站配备的消防器材扑救初期火灾
5、引导消防车到起火地点,报告火情,配合公安消防队灭火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疏散引导组:疏散人群,指挥车辆撤离现场,确保公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
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将站内的顾客与加油车辆迅速组织撤离安全地带,特别是大、小客车内发生火灾要引导车内人员迅速就近疏散,保护公民人身安全,禁止与救援无关的车辆,人员进入加油站。
四、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灭火行动组:根据加油站火灾的不同类型,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控制危险源,堵漏排险
1、当火势不打时,迅速利用就近的手提式灭火器,手推式灭火车及石棉毯,石棉被等进行灭火,力争把火灾消灭在萌芽状态。
2、当火势较大时,迅速利用室外消防栓进行灭火,权利控制火势蔓延。
3、消防队到达火场后,要听从火场指挥的命令,配合消防灭火工作的顺利进行。
五、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通讯联络组:负责通讯联系,请求支援,报告灾情,传达命令
(1)负责拨打“119”火灾电话,讲清起火地点,部位,燃烧物,火势发展情况等,与消防队保持通讯联系。
(2)指派专人就近路口等待消防车到达,引导消防车到达火场有利位置。
2、安全防护救护组:维护秩序,保证安全,负责受伤人员的救护和灭火器材的供应
(1)维护现场秩序负责重要目标的警戒工作,防治有人趁机进入破坏
(2)迅速将受伤人员送入医院,进行救治
(3)迅速将易燃易爆物品,贵重物品转移,防治发生二次爆炸,尽量减少损失
(4)负责灭火器材的补给工作
以下是针对各种不同部位,不同性质的火灾采取的灭火方法:
1、扑救敞口容器内油品火灾的方法
敞口容器蒸发面积大,当敞口容器内的油品发生火灾时,其扑救方法如下:
①在场人员不要慌乱,不可用水浇,不要急于将容器内的零件取出来,防止取零件时,将油火带出容器外或将油火飞溅到人身上,或由于零件大而将容器翻倒,使油火四处流散,给扑救带来困难。
②可用配置在加油站内的干粉、泡沫、二氧化碳等灭火器扑救。使用泡沫灭火器灭火时,应注意使泡沫沿壁流淌覆盖油面,切不可直接对准油面,而降低灭火效果。
③若无灭火器或灭火器药剂失效时,可用石棉被或浸过水的棉被、麻袋等覆盖着火容器,使油火窒息。
2、扑救油罐汽车火灾的方法
①油罐汽车在加油站着火时,应首先迅速驶离油品作业现场,再进行扑救。
②如果在收发油品罐口着火时,可首先用石棉被将罐口盖上闷死,还可使用随车携带的灭火器对准罐口将油火扑灭。亦可使用其他覆盖物如湿棉衣、湿麻袋等堵严罐口将油火扑灭。
3、扑救车辆加油时火灾的方法
加油站来往车辆频繁,无论是车辆加油和维修作业,还是卸油作业和站内整理都有可能发生火灾,故必须因地制宜,对症下药,把火灾消灭在初起阶段。
①如果是车辆的油箱口着火,可脱下衣服或者其他适当物品将油箱口堵严,使火窒息。
②如果是摩托车发动机着火时,应立即停止加油,先设法将油箱盖盖上,然后(这种情况一般是加油时,汽油喷溅到灼热的发动机上,油品数量不多)再用灭火器扑灭。
4、电器火灾的扑救
发生电器火灾,首先应切断电源,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扑灭。电器火灾严禁用泡沫灭火器或水,包括湿棉被等进行灭火。
当无法切断电源时,灭火者应身着耐火并绝缘的鞋靴、服装,防止身体直接接触电源附近金属、电线、地面、墙柱等,以免触电,然后用干粉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直接向闸刀、开关、电线或电动机上的火源喷射灭火剂灭火,创造条件,尽快切断电源,然后全面灭火。
5、邻近单位发生火灾时的防卫
当加油站邻近单位或公路上发生火灾时,加油站应停止营业,迅速向消防队、上级部门报警,现场的加油站领导应迅速动员全体员工保持镇定,根据火灾点与风向等不同情况,以及站内现有人员、灭火设备配备等,按预定方案进行防卫。主要有以下几点:
①指挥站内车辆撤离加油站,并动员义务灭火人员灭火。
②控制电源,用石棉毯或湿被、包裹密封通气管口、油罐操作井、加油机等。
③对存有润滑油或其他油品的房间、仓库、场地也应同时做好防范工作。
④清点、集中灭火器材,将它们在重点方向、部位上布置摆放,站内人员也相对集中,做好临战准备。
⑤清理迎火方向的隔离带,清除一切可燃物,包括杂草、树木等。必要时应扩大范围,支援邻近单位防火。
6、加油站因油蒸气燃烧或爆炸,威胁整个加油站安全时,应采取以下程序扑救:
①立即停止加油,包裹住油罐通气管、操作井口、加油机等,切断电源,清理疏通站内或站外消防道路。
②报告消防机关和上级主管部门。
③指挥排队等待加油的车辆迅速驶离加油站,并派一人在交叉路口等待和引导消防车。
④由加油站领导组织在场人员(包括等候加油的驾驶员)利用现有器材扑灭油火,同时转移地面上的油桶等小型储油容器,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⑤配合消防队按预定方案投入灭火战斗。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5篇(全文2557字)
为切实做好消防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我院患者、职工及家属的人身、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提高灭火技术水平和应急疏散技能。在紧急情况下,能快速处置初期火灾事故,及时有效的扑灭火灾,迅速疏散人员,减少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保障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现制定《XX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本预案明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发生火灾时,本着“预防为主,防范胜于救灾,救人胜于一切,先控制后灭火,先救病号”的原则,要措施得力,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患者至上,遇火不乱,减少损失,避免伤亡。请各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具体方案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
总指挥:书记院长
副总指挥:院党委会成员
成员:各科室负责人
职责: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的组织领导,安排布置救援工作,向上级报告情况与消防队等有关部门联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控制事态,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灭火应急疏散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保卫科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医院消防灭火应急工作的组织、协调、应急及各项日常管理工作。
各科室设立消防应急小组,各科室负责人任组长,护士长任副组长,组织协调本科室职工扑灭初期火灾、疏散病人及陪人。
(二)具体分工
1、灭火行动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院长
副组长:保卫科科长
成员:保卫科全体人员及总务科相关人员。
2、通信联络组
组长:工会主席
副组长:办公室主任
组员:宣传、监察、党办、政工负责人
3、疏散引导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门诊部主任大内科、大外科主任
组员:科教科及主管各病区临床医疗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人。
4、医疗安全救护组
组长:业务副院长
副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
组员:急诊科及部分临床医疗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人。
5、后勤保障组
组长:分管安全副院长
副组长:总务科主任
组员:总务科全体成员。
二、火灾应急程序
全体职工要树立“灾情就是命令,时间就是生命”的观念,不论何时一旦发现火情,视火情的严重程度进行以下操作:
(一)发现火情处置程序:
1、发现火情,应立即启动本科室消防应急预案;局部轻微着火,不危及人员安全、可以马上扑灭的要立即采取相应措施予以扑灭,同时向医院总值班(3111)和保卫科(3110)报告,火情严重时向“119”公安消防队报警;
2、所有工作人员应遵循“高层先撤、患者先撤、重患者和老年人先撤、医务人员最后撤”的原则,避开火源,就近疏散,统一组织,有条不紊,紧急疏散患者。一定要走楼梯,不要坐电梯,不要跳楼,所有人员尽量用湿毛巾、湿口罩或湿纱布罩住口鼻,防止窒息,重症患者带着呼吸机迅速送到安全科室。
(二)报警程序:
报警时要沉着冷静,应向消防队“119”接警人员讲清楚以下几个内容:
1、报警人的姓名、地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2、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
3、尽可能了解及报告失火的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
4、耐心回答“119”接警人员的询问;
5、打完电话,应指派人员到各个路口等待消防车的到来,以便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三)火灾接警处置程序:
医院总值班及保卫科接到报警后,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1、医院总值班第一时间通知主要院领导及相关领导;
2、保卫科人员及保安为第二梯队灭火力量携带灭火器迅速赶赴现场,总值班组织义务消防队前往支援并及时通知总务科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
3、通知在岗职工迅速集结形成第二梯队疏散力量,组织疏散和逃生,并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火势情况;
4、火灾期间,保卫科门岗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并派人引导消防车辆进入火灾现场。
(四)疏散路线
为防止踩踏,要遵循“上下楼靠右”的规定,不要惊慌,要迅速有序的疏散。
1、1号门诊楼疏散路线:
一楼总共5个出口,东侧有两个出口,中间一个出口,西侧有两个出口,二楼夹层西面有一个出口,二至五楼东面、中间、西面各有一个疏散楼梯,六楼只有中间一个疏散楼梯。
2、2号综合病房楼疏散路线:
一楼东、西、北总共7个出口,东面2个,北面3个,西面2个,北面和西面为主通道口;二至三层有三个疏散楼梯,东、中西各一个;四至十六层只有东、西两个疏散楼梯,全楼1部消防电梯。
3、3号病房楼疏散路线:
一楼共有5个出口,一楼南面一个出口,北面有两个出口,东、西两面各有有一个出口,二至六楼东面、中间、西面共有四个疏散楼梯。
4、平房疏散路线:
平房东西两侧各有一个有出口。
三、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一)灭火组在接到火警后,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此时各科室的消防器材统一调用,事后由医院统一补充);
(二)灭火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应先救人,后救火,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
(三)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用干粉灭火器、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等待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副总指挥的命令。
(四)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配合灭火工作。
四、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一)通信联络组
1、通信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医院领导及消防安全责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及各小组成员到达火灾现场;
2、根据总指挥的指令,将停电、供水、破拆、车辆调配等灭火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小组;
3、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二)安全防护组
1、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首先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院内,同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灾区周围停放的车辆到安全区;
2、派一名人员到路口引导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快速进入火灾现场;
3、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协助对火场进行现场调查。
(三)医疗救护组
1、救护组接到通知后,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药品、救护车等,迅速赶赴火灾现场,一旦有人受伤紧急实施抢救;
2、如有人受伤或中毒,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必要时请求兄弟医疗单位协助。
五、火灾后措施
(一)医务人员迅速对受伤的病人实施救治。
(二)医务人员对本病区的患者逐一检查、治疗,病房主任将本病区火灾中病人情况向医务科汇报。
(三)财务科人员及时核对损失,向科长汇报,科长将大体损失情况向院长汇报。
(四)总务科、器械科组织相关人员对所辖设备全面检修,恢复正常运转。
(五)各要害部位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将本部门火灾后情况及时上报分管院长。
(六)火灾扑灭后,协助公安消防部门,保护火灾现场,查明火灾原因,调查火灾损失。
六、责任追究
依据发生火灾事故具体情况,保卫科应保护好事故现场,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按照火灾事故等级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法律责任。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第6篇(全文6628字)
1总则
1.1制定目的
建立健全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处置机制,推进应急处置工作的法制化、科学化、制度化建设,充分发挥社会联动、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跨区增援等社会整体资源优势,高效有序地做好灭火和抢险救灾等工作,限度地减少火灾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2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公安消防队伍执勤战斗条令》、《天津市消防条例》和《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津政发〔20___〕3号)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制定本预案。
1.3事故分级
1.3.1依据公安部消防局有关规定,火灾事故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Ⅰ级(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Ⅱ级(重大)火灾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Ⅲ级(较大)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Ⅳ级(一般)火灾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财产损失的火灾。
1.3.2事故等级确定。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火灾事故等级。
1.4工作原则
(1)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灭火救援现场应当坚持救人第一、科学施救的指导思想,采取科学、正确的措施,第一时间实施救人,限度地减少损失和危害。
(2)政府领导,分级负责。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各方灭火救援力量,负责火灾现场的具体处置工作。
(3)统一指挥,协同配合。专业指挥机构和现场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实施灭火救援行动。公安消防部门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积极协同作战,具有应急救援和保障职能的部门和单位要主动配合。
(4)练战结合,注重实效。依照本预案规定的程序、方法和措施,认真落实组织机构、人员编配、装备器材、物资供给、资金保障,定期组织开展综合实战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是我市应对火灾事故的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社会影响,需组织多部门共同应对的火灾事故。
2组织体系
2.1领导机构
2.1.1设立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总指挥由市人民政府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市长担任。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和市公安消防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其分工如下:
市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各项工作;受总指挥委托,协调各成员单位参与火灾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市公安局分管消防工作的副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维护火灾事故现场的秩序稳定;负责组织指挥火灾事故现场排爆、案件侦破和消防设施遭受人为破坏、劫持人质等重大刑事案件及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承办市指挥部涉及公安工作的其他事项。
市公安消防局局长:负责协助总指挥做好市指挥部日常工作和现场指挥部管理工作;受总指挥委托,负责市指挥部办公室的全面工作。
2.1.2市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火灾事故应对工作的决策部署;组织指挥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区县开展一般火灾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织指导火灾事故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等。
2.2办事机构
2.2.1市指挥部下设天津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公安消防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消防局局长担任。
2.2.2市指挥部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市指挥部日常工作,起草市指挥部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市指挥部各项工作部署;组织修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及编制应急保障预案,并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组织落实火灾事故应急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建设管理工作;研究确定火灾事故应急响应等级;承办市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3成员单位
市公安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调集属地直升飞机协同作战,调派属地公安分局警力维护现场秩序,实施治安管制;公安交管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机制,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交通管制,全力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特警总队、属地公安分局进行现场秩序警戒,预防因救援事故引发的群体性__事件;刑侦部门负责涉及火灾的刑事侦查工作;公安的网监部门密切关注网上舆情,对于相关违法有害信息及时处置。
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指挥部的命令,会同有关部门尽快将灭火应急物资调拨供应到位。
市商务委:负责市场监测,做好生活必需品的储备,保市场供应,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
市建设交通委:负责提供工程设备,组织专业施工人员,在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对有关建筑物、构筑物实施拆除或加固;部署自来水集团保证供水范围内的市政管网灭火供水压力,保证灭火用水;部署能源集团切断火场内部及周边区域燃气输送,抢修受损设备和管线,排除一切影响灭火战斗和给灭火人员带来危险的燃气泄漏隐患。
市市容园林委:根据需要提供洒水车等大型供水车辆,协助火场供水和现场洗消。
市政府新闻办: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发布火灾事故信息,及时引导舆论;加强对网络的监控和管理;协调相关新闻单位做好对外宣传工作。
市安全监管局:参加重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工作,参与安全生产事故引发的火灾救援协调、指导和善后评估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现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
市民政局:指导区县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提供紧急避险、救助服务,依据有关规定为因火灾造成的无家可归人员安排临时食宿。调集殡葬车辆,转运火灾死亡人员尸体。
市交通港口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参与保障紧急、特种物资以及抢险救灾物资交通运输的组织协调工作。
市通信管理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做好应急通信的保障工作。
市环保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进行环境监测,协助检测有毒气体,提出预防次生灾害对策。
市气象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提供相关气象信息。
市水务局:根据现场灭火救援需要,视情排除道路积水。
市人力社保局:为火灾事故中参保伤亡人员落实医疗保险待遇;对于参保人员因火灾伤亡被认定为工伤的,及时落实工伤保险待遇。
市电力公司:根据灭火救援需要,实施供电、断电措施。
市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随时对市指挥部成员单位进行调整。
2.4现场指挥部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火灾发生的区域、火灾事故类型和规模,组织参与灭火作战的有关人员组建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较大以上级别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兼任现场总指挥;一般火灾事故由到场的公安消防队伍长官担任现场总指挥。主要职责是:
(1)了解现场情况,组织火情侦察和分析,制定总体作战方案,视情况设立作战指挥组、通信联络组、政治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必要时划分战斗段(区),分别组织实施灭火救援任务;
(2)向参战的下级指挥员部署作战任务,组织指挥参战单位(含企业专职消防队)协同作战;
(3)根据现场救援的需要和情况变化,及时调集和适时调整力量部署,必要时可组织群众参与辅助性行动;
(4)划定警戒区,组织疏散人员和物资,作出拆除或者破拆毗连(邻)建筑物、构筑物的决定;
(5)调动公安、交通、卫生、环保、通信等有关部门协助灭火救援;
(6)指挥各种车辆及设备有序停放,保障通往现场的主要道路畅通,保证各种救援车辆、人员通行;
(7)决定采取其他必要的应急措施。
2.5技术专家组
技术专家组一般由公安消防队伍灭火救援专家和建筑、环保、化工、燃气、供电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由市指挥部办公室确定技术专家组组长。技术专家组的主要职责是:
(1)观察、搜集现场相关情况和信息,判断火灾事故发展趋势,配合灭火与应急救援行动;
(2)评估火灾事故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以及可能发生的后果,提出应急处置建议;
(3)参与制定作战方案,提供技术支持,解决技术难题。
3监测与预防
3.1监测
3.1.1各区县和有关部门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原则,针对市内重点消防保卫单位的建筑情况、使用性质、生产储存及其发生火灾后的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对高层建筑类、地下建筑类、石油化工类、人员密集场所类、仓储类、重要机关和单位等类型建筑和单位,分类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建立全市重点单位的火险隐患、重大危险源数据综合分析、风险评估数据库,同时做好重、特大火灾事故的信息接收、报告和统计分析等处理工作。
3.1.2市公安消防局负责重、特大火灾事故信息监控工作;特别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火灾事故信息经核实后,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2预防
区县人民政府由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队,深入辖区内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火灾隐患高危区域和人员密集场所、节庆活动场所、易燃易爆单位等开展联合检查。推动指导辖区内行业、系统落实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的督导检查。组织街道、乡镇、社区、村以及其他基层力量开展群防群治,全力消除火灾隐患。推动各部门、行业、系统开展具有特色和影响力的社会宣传活动,坚持搞好“流动宣传”、“户外阵地宣传”、“生命通道体验”等专项行动。丰富群众消防安全知识,提高群众的火灾自救能力。
4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一旦发现火灾,火灾事故发生单位有关人员必须迅速准确地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及时组织力量扑救火灾;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火灾的,该场所管理人员应当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邻近单位应当积极支援灭火救灾。市公安消防局接到报警后,迅速调集灭火救援力量赶赴现场进行扑救。根据现场人员伤亡情况,调派市急救中心组织救护车辆和急救人员赶赴现场。根据现场救援需要,调派供水、电力、燃气、运输、气象、环保、通信等专业抢险和保障部门到场配合灭火救援工作。
4.2指挥协调
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负责人、专家和应急队伍参与火灾救援工作;协调有关地区和部门提供应急保障,包括协调事发地单位与区县人民政府的关系和调度各方救援资源等;及时研究处理其他重大事项。跨行政区划或全市性的火灾事故,由市指挥部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
4.3应急响应
4.3.1响应分级
根据事故级别,火灾事故响应分为4个级别,启动标准如下:
Ⅰ级响应:通常为火灾事故已经蔓延扩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财产重大损失等影响社会稳定的恶性事故,以及其他特别重大火灾事故和天津市辖区内灭火救援力量(包括专职消防队)不足,需要其他省(区、市)公安消防队伍跨区域调集增援力量的火灾事故。
Ⅱ级响应:通常为宾馆、饭店、学校、幼儿园、医院、候机楼、影剧院、体育馆、商场(超市、批发市场)、图书馆、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发生的火灾事故;劳动密集型生产(加工)企业发生的`火灾事故;生产、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场所)发生的火灾或泄漏事故,以及其他重大火灾事故。
Ⅲ级响应:通常为党政机关、档案楼、电力调度楼、通信楼、广播电视楼、车站、码头、仓库(堆场)、财贸金融楼、高层和三级耐火等级以下的多层住宅、地下建筑、古建筑等发生的火灾事故;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发生的火灾事故;缺水地区发生的火灾事故,以及其他较大火灾事故。
Ⅳ级响应:通常为农村或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城市多层民用住宅及其他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场所)发生的初起火灾事故,以及报警中不能确定的其他一般火灾事故。
4.3.2响应等级确定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第一时间接报的火灾种类、起火单位信息或现场消防指挥员报告的火灾信息,并充分考虑发生火灾的政治、经济、自然等因素,确定响应等级。
4.3.3响应启动与调整
火灾事故发生后,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趋势,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严重程度,及时将信息通报有关成员单位和区县人民政府。内容主要包括火灾接报警信息、气象信息、可能发生火灾的种类、各种灭火救援作战力量、全市重点火灾隐患单位、城市重大危险源等信息。
市指挥部根据火灾事故的发展情况和采取措施的效果,对响应级别进行调整。
4.3.4响应措施
(1)市公安消防局立即调集灭火救援力量到场实施救援。根据火灾类型和规模,由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供水、供电、燃气、环保等相关部门到场协同作战。
(2)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事发地区县人民政府按照市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启动各自应急保障预案或行动方案,全力配合公安消防部门做好灭火抢险、人员搜救、群众安置、交通管制、基础设施抢修等工作,形成应对事故的强大合力。
(3)公安交管、治安、刑侦等部门,在市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职责开展各项专业处置工作。各参战部门、各专业应急队伍要指定专人负责通信联络,确保指令畅通。
4.4应急结束
4.4.1火灾扑灭经现场指挥部确认并报市指挥部批准后,由市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应急结束指令。
4.4.2火灾扑灭后,参战公安消防队伍应全面检查火场,清除残火。实时检测火场温度及周围的易燃易爆气体浓度,防止复燃或爆炸。恢复水源设施,向事故单位或有关部门进行交接。
4.4.3公安消防部门应责成火灾发生单位或有关部门保护火灾现场,事故调查完结前,未经市指挥部同意,火灾发生单位不得擅自清理或破坏火灾事故现场。
4.5信息发布
需由市指挥部发布的火灾事故信息,由市指挥部办公室配合市委宣传部研究拟定新闻报道的意见和口径,报市委、市政府同意后,由市政府新闻办组织发布。
火灾事故的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发新闻稿、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发布、散布未经核实或者没有事实依据的火灾信息和传言。
5后期处置
5.1善后处置
5.1.1火灾事故发生地的区县人民政府要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并妥善安置灾民,保障基本生活条件。避难场所可以选择空旷地或临时借用有关办公场所、招待所及学校等场地。
5.1.2财政、民政、卫生等部门要根据灾害损失程度,依据职责明确灾民申请救济的程序和要求,确保救济工作迅速到位。组织协调社会、个人开展互助互济、捐款捐物活动,妥善安置灾民生活。社会救助活动由民政部门统一实施。对参加扑救外单位火灾的企业专职消防队所损耗的燃料、灭火剂和器材装备等,依照规定予以补偿。
5.2调查评估
5.2.1火灾事故救援结束后,由市指挥部指定成立事故调查组,对火灾事故的起因、性质、影响、责任、经验教训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并写出书面报告。必要时,可邀请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调查评估。
5.2.2火灾事故处置结束后,各区县、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并在24小时内将火灾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指挥部。火灾事故报告应包括:
(1)发生火灾事故的单位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
(2)发生火灾事故单位的行业类型、经济类型、企业规模;
(3)发生火灾事故的简要经过和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火灾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5)火灾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6)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处理的有关事宜;
(7)火灾事故的报告单位、报告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2.3各单位根据实践经验,修订各自应急预案,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指导有关部门及事故单位查找火灾事故原因,防止类似问题的重复出现。必要时继续进行环境监督与监测。
6应急保障
6.1应急力量保障
市公安局是消防总队的领导指挥机构,市公安消防局是灭火救援的主要力量,企业专职消防队是灭火救援的补充力量。
6.2经费保障
处置火灾事故所需财政担负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由市和区县财政部门按规定予以保障。市财政局加强灭火救援资金的监督检查和专项审计,确保专款专用。市人力社保局负责为参保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伤待遇等提供资金保障。
6.3物资装备保障
灭火救援物资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片储备、分级管理和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区县公安消防支队、企业专职消防队和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储备一定数量的灭火救援物资。市公安消防局根据灭火救援需要,通过灭火救援物资信息管理系统,快速、便捷、合理地调集灭火救援物资。
6.4医疗卫生保障
卫生部门要制定相应的预案,组织足够的医疗急救人员和设备及时到达灭火救援现场,对伤员开展现场急救和转运工作,及时向市指挥部报告救治伤员以及需要增援的急救医药、器材及资源情况。
6.5交通运输保障
根据火场需要,交通运输部门调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运输工具,保证火场应急救援人员、物资、装备优先运输。
6.6治安交通保障
公安部门负责对火灾事故现场实施交通管制,对灾区外围的交通路口实施定向、定时封锁,严格控制进出火灾事故现场人员,根据需要组织开辟应急“绿色通道”,保证灭火救援车辆优先通行。
6.7通信保障
发生火灾事故后,依托通信部门确保通信畅通。当发生大面积火灾或扑救时间较长、难度较大的火灾时,通信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到现场协助组建应急通信网络,保障通信联络的畅通。
6.8科技保障
建立区县灭火救援指挥系统,组成灭火技术专家组。建立人才和基础资料信息库,为灭火救援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7宣传、培训和应急演练
7.1宣传与培训
公安消防部门要积极组织大型宣传活动,向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街道社区群众宣传突发火灾事故应急对策、处置知识和自救常识,有组织、有计划地为人民群众提供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担负火灾应急救援职责的各级领导和应急管理人员应当接受系统的防火、灭火知识培训,了解和掌握灭火救援的工作原则、方法和程序。
7.2应急演练
市指挥部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灭火救援演习,检验预案的实际效果。演习方案应包括基本情况、火情设定、力量部署、扑救对策、注意事项等内容。
灭火救援演习结束后,对演习进行全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演习的基本经验和教训,提出应急预案存在的缺陷和整改措施、应急设施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和整改措施一并报送演习批准部门和预案管理部门。
8附则
8.1责任与奖惩
灭火救援战斗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评比、表彰等工作。对在灭火救援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本市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灭火救援中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不服从指挥、延误战机、救援不力而导致火灾扩大,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的,应当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8.2预案管理
8.2.1本预案由市火灾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
8.2.2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成员单位按照本预案确定的职责,制定本部门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保障预案,并报市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8.2.3市指挥部办公室应结合应急管理工作实践,及时组织修订预案。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修订。修订后的应急预案应重新办理审查、论证、备案等各项程序。
8.2.4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