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1篇(全文847字)
1.0目的
为了拓宽公司的人才招聘渠道,提高员工内部推荐的积极性,快速高效的获得适合企业需求的人才,及时快速公司特制定此制度奖励为企业
2、0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临时工)。
3.0职责
3.1公司各部门及负责本制度的执行。
3.2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监督本制度的执行。
3.3为贯彻落实制度到位,总经理再授权1人同时行使总经理权力,对本程序全面监督。
4.0内容
4.1内部员工推荐原则
4.1.1无论推荐人职位高低,对被推荐人一视同仁;
4.1.2对被推荐人综合评估,择优上岗;
4.1.3员工不得推荐亲属应聘公司各个岗位(生产车间除外);
4.1.4推荐人不得隐瞒被推荐人的个人真实情况;
4.1.5所有进入公司员工,在公司内部平等对待。
4.2内部推荐人才标准
4.2.1被推荐的基本条件必须符合本单位对人员工招聘的基本要求(学历、技能、工作经验);
4.2.2被推荐人人员的个人简历、学历不能有任何的隐瞒和伪造;
4.2.3被推荐人没有任何刑事犯罪记录。
4.3内部推荐人才公示方式和奖励标准
4.3.1公示方式
1)以公告方式张贴到行政大楼、车间通知栏;
2)公司以电子邮件或下发文件送达。
4.3.1A类部门经理、研发人员:奖励1500元/人。
4.3.2B类专业、技术人员:奖励800元/人
4.3.3C类特殊岗位:奖励200元
4.3.4奖励具体情况,根据招聘人员岗位决定奖励,以当次公布招聘信息为准。
4.4内部推荐流程
到人力资源部领取《报名表》――人力资源部对报名人员信息进行筛选――人力资源部通知报名人员到公司面试――
各部门负责人统一面试――通过面试后,开始试用。4.5推荐资料的投递方式和建档
4.5.1公司内部意见箱投递地点:①行政一楼东②生产车间内③车棚内
4.5.2邮寄电子信箱:kangli1722@;
4.5.3直接送交到人力资源部;
4.5.4详细标明作者姓名、所在部门、联系电话等资料。
4.5.5人力资源部将报名应聘者资料注明应聘岗位、时间等相关信息进行编号、归档。
4.6奖励方式
4.6.1部门经理引进优秀人才,不享受内部员工推荐奖励。
4.6.2人力资源部本身负有向公司引进优秀人才的义不容辞的责任,故不享受内部员工推荐奖励。
4.7奖励发布流程
人力资源部统计符合发布标准推荐奖励的员工――通过《信息传递单》将受奖励员工上报财务部――总经理签批后,由财务部发放。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规定者,视情节给予口头警告、行政记过或罚款30―300元;
4.8.2以上罚款由人力资源部开具处罚单,在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
5.0附则
5.1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5.2本制度自xx年xx月xx日起生效,凡与本制度相悖的有关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2篇(全文872字)
1.目的
为启发全体员工之想象力,以集结个人之智慧与经验,提出有利于本公司经营管理、生产改善及业务发展的方案,以期达到降低成本、提高品质、增进公司营运以及激励员工士气等目标,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提案内容以及对本公司生产、营运范围、作业方式等具有建设性及具体可行之改善方法。
2.1.1各种操作方法、制造方法、生产程序、行政效率之改善;
2.1.2有关机器设备维护保养之改善;
2.1.3有关提高原材料之使用效率或改用代替原物料而达到节约能源之目的等;
2.1.4废弃能源/废料之回收利用;
2.1.5促进作业安全、预防灾害发生等;
2.1.6其他有助提高运营绩效或降低营运成本等。
2.2提高内容如属于下列各项范围,均列为不适当之提案不予受理:
2.2.1攻击团体或个人之提案;
2.2.2诉苦或要求改善待遇者;
2.2.3与曾被提出或被采用过之提案,其内容相同者;
2.2.4与法律法规相抵触者。
3、提案
3.1提案人或部门车间,应填写“提案表”(见附件一),必要时另加书面或图表说明后交行
政部审核。
3.2经理级以上人员,原则上不参加本办法之提案。
4、审查
4.1审查组织:公司成立“提案审查委员会”,由各部门经理担任成员,行政部经理担任召
集人(并协助主席召开会议),总经理担任委员会主席;
4.2审查程序:“提案审查委员会”每月看提案需要,召开一次或多次的委员会议,审查
所交的提案表,并以“评分表”(见附件二)核定,必要时并请提案人或有关人员列席说明。
5、处理
5.1被采用提案:交由有关部门实施,除同志原提案人外,并予列管及实施成效稽查;
5.2被采用提案:将原件发还提案人;
5.3成果检讨:
5.3.1实施之提案,各部门应认真执行,并每月填写“成果报告表”(见附件三),经过三个月的实施后,再转呈“提案审查委员会”审查;
5.3.2“提案审查委员会”依成果报告表做审查,并以“实施成果评分表”(见附件四)详作核定。
6、奖励
6.1提案奖励:改善提案由“审查委员会”评定,凡采用者发给50~200的提案奖金;未被采用者发给10元的奖金,以资鼓励;
6.2成果奖励:“审查委员会”依提案改善成果评分表,可发给100~500的奖金;
6.3特殊奖励:提案采用实施后,经定期(至少6个月)追踪效益,如确实成果显著、绩效卓越者,由委员会核计实际效益后,报准核发500~20xx元的奖金;
6.4团体特别奖:以部门为单位,半年统计一次,发给人均提案最好、最多的部门(至少需提案二件)奖金500~1000元,以激励士气。
附则:
1、提案内容如涉及国家专利合法者,其权益属于本公司所有;
2、公司职工如有好的创意或改善方案,可到行政部索取“提案表”将其填写好后交至行政部,本部会尽快处理;
3、本办法经呈总经理批准后公布实施,修改时亦同。
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3篇(全文1045字)
一、厨房考勤制度
1、厨政部工作人员上、下班时,必须打考勤,严禁代人或委托人代打考勤。
2、穿好工作服后,应向组长或厨师长报到或总体点名。
3、根据厨房工作需要,加班的厨师留下,不加班的厨师下班后应离开工作地。
4、上班时应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会客,看书报,下棋、打私人电话,不得带亲戚朋友到酒店公共场所玩耍、聊天、不得哼唱歌曲、小调。
5、因病需要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厨师长办理准假手续,并出示医院开出的有效证明、因不能提供相关手续或手续不符合规定者,按旷工或早退处理。请假应写请假条书面备案。
6、需请事假的,必须提前一日办理事假手续,经厨师长批准后方有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电话请假一律无效。
7、根据工作需要,需廷长工作时间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或计时销假处理。
8、婚假,产假、丧假按酒店员工手册的有关规定。
9、本制度适用于厨政部的所有员工。
二、厨房着装制度
1、上班时需穿戴工作服帽,在规定位置佩戴工号牌或工作证。服装要干净,整洁、工作时间不得裸背敞胸、穿便装和怪服。
2、上班时间需穿工作鞋,不得穿拖鞋、水鞋、凉鞋。
3、工作服应保持干净整洁,不得用其它饰物代替纽扣。
4、工作服只能在工作区域或相关地点穿戴,不得进入作业区域之外的地点,禁止着工装进入前厅。
5、必须按规定围腰系带操作,不得拖曳。
6、违反上述规定者,按酒店处罚条例执行。
三、厨房卫生管理制度
1、厨房烹调加工食物用过的废水必须及时排除。
2、地面天花板、墙璧、门窗应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应予填实蜜封,并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3、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4、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及厨房死角,应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5、食物应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并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请清洁、卫生。
6、食物应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用塑料袋包紧、或装在盖容器内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要确定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
7、凡易腐败的食物,应储藏在0度以下冷藏容器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冷藏室应配备脱臭剂。
8、调味品应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点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9、应备有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最好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如需要隔夜清除,则应用桶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经常保持干净。
10、员工工作时,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11、在厨房工作时,不得在工作域抽烟、咳嗽、吐、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12、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13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清洁完毕,用具应集中处置,杀虫剂应与洗涤剂分开放置,并指定专人管理。
14、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亦不许随便悬挂衣物及放置鞋屐、或乱放杂物等。
15有传染病时,应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4篇(全文1574字)
薪酬保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司利益,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加强薪酬保密管理,营造良好的文化氛围,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总经理、财务总监、薪资专员以及参与工资核算、审核、审批的相关人员可知晓本公司全体员工薪酬,分管副总可知晓其分管序列员工薪酬,其他人员均无权知晓他人工资、档级。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第二节薪酬资料管理原则
第四条各部门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在其所在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财务总监、总经理处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第五条员工不能将自己的薪酬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酬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第六条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七条相关部门的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⑴人力资源部负责薪酬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⑵人力资源部设专人负责对薪酬进行解释和管理,其他部门(财务除外)和个人无权对薪酬进行解释。
2、计划财务部
⑴计划财务部需指定专人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透过财务系统查询或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⑵计划财务部负责解释本部门涉及的薪酬项目(如保险金、福利、加班工资等),但不得解释、透露其它本部门未涉及的薪酬项目;
⑶计划财务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第三节保密程序
第八条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⑴所有接触和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⑵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⑶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⑷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它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薪酬表报送计划财务部审核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财务部负责人,不得找人代为转交;
⑵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经计划财务部审核的薪酬表报送总经
理审批时,务必以加密或密封的形式亲自送达。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⑴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报送到计划财务部;
⑵计划财务部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统一发放。
⑶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务必在工资发放后的当天将员工个人薪酬条发放到员工本人,不得代领。
⑷如员工个人薪酬条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请员工及时与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联系。
4、薪酬调整保密程序
⑴对于新聘员工,分管副总和部门负责人对薪酬归位的水平、档级有推荐权;
⑵对于员工调薪,分管副总对员工新的薪酬水平、归位档级有推荐权。
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计划财务部根据审批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第四节保密职责、处罚措施
第九条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薪酬专员及财务部薪酬审核人员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薪酬专员务必对有关薪酬资料等电子版加密;
3、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4、人力资源部所有薪酬表的存档,薪酬专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5、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薪酬专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第十条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情节轻微未造成不良影响的,每发现一次工资下调一档,连续3次给予解聘处理;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情节严重发现一次即给予解聘处分;
2、人力资源部和计划财务部人员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300-500元的罚款,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3、公司发放现场秩序由工资发放人员监督管理,发放工资时有人违反现场纪律,如发现有代领或者其他违反保密要求的财务人员应及时制止或采取相应的措施,一经发现视情节严重程度扣罚财务工资发放人员200-300元,扣罚所在部门主管300元。
第五节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未涉及到的事宜按照公司有关制度执行。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人力资源部。
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5篇(全文2245字)
第一章宗旨
第一条为了严肃厂规厂纪,确保公司各项规章制度能顺利执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处罚不是制定本制度的最终目标,通过处罚达到令行禁止,培养员工的服从意识才是主要目标。
第三条通过对员工奖善罚恶起到引导企业文化发展方向的效果是制定本制度的最高理想。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工作人员,包括临时用工人员。
第三章员工处罚
第五条员工处罚分为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两大类。
第六条行政处罚分为警告、严重警告、记过、记大过、辞退等五种;经济处罚分为50元、100元、150元、200元等四个等级。
第七条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警告处分,并处以50元罚款:
1、不服从班组长安排,有令不行,出言不逊;
2、无故不支持其他部门工作;
3、口出脏言,挑起事端,辱骂同事;
4、在公司内衣冠不整者(具体标准详见《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5、在公司内随地大小便;
6、乱扔垃圾,乱涂乱画;
7、拈花惹草,破坏公司绿化;
8、随意串岗;
9、上班时间阅读与工作业务无关的书报杂志;
10、上班时间上与业务无关的网站、上网聊天、上班玩游戏;
11、在生产现场接待私客。
12、未经允许不参加公司指定的培训、会议;
13、车辆不放入车棚,不听从门卫劝阻,随意摆放;
14、违反就餐规定,随意插队;
15、剩饭菜随意倒;
16、上班时间公话聊天;
17、上班时间吃零食;
18、车间内产成品、半成品不按规定堆放到指定地点;
19、下班前没有将工作场地打扫干净;
20、下班时,没有做好工作交接擅自离开;
第八条犯有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但是有下列行为者,可以免予处罚:
1、事后主动承认错误,态度诚恳,积极赔偿所造成的损失的;
2、主动向受害方赔礼道歉,得到对方原谅的;
3、积极揭发同犯人员者;
第九条严重警告。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不服从安排,恐吓领导;
2、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在禁烟区内吸烟;
3、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接待人员没有阻止外客在禁烟区吸烟的;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私自在生产现场动用明火;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在公司内喝酒;
6、未经允许,私自移动灭火器材或将灭火器材改作它用;
7、制造、散布不利于公司团结和发展的谣言;
8、遗失借用的公司器材,拒不赔偿;
9、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之一,在处罚通知开出三天之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10、连续犯有第七条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处以100元罚款;
11、有两人及以上人员同时犯第七条所规定之错误,相互包庇者;
第十条记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1、聚众闹事,扰乱公司正常生产、工作秩序;
2、在公司内部赌博;
3、伤风败俗,在公司范围内从事有伤风化之行为,影响公司形象;
4、无论在公司内外,从事不当行为,有损公司形象;
5、出言不当,得罪客户;
6、向新员工灌输不当信息,故意诋毁公司形象;
7、在公司外200米范围内打架闹事;
8、犯有第九条第1、5、6、7项所列出的错误两次者,无论是否是同一错误,一律给予记过处分,并处以150元罚款:
9、犯有第九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一条记大过。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记大过处分,并处以200元罚款:
1、在公司内对骂、打架;
2、故意损坏公司生产设备、办公用具;
3、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受控文件带出公司;
4、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配比、配方等数据转告他人或将记录相关数据的文件资料、表单等转告他人员;
5、未经允许,私自将公司的设计图纸等带出公司;
6、未经允许,私自透露客户信息及各种材料、产成品价格;
7、犯有第十条所列出的错误,在罚款通知发出三天内,没有将罚款交到人事部;
第十二条辞退。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情节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不服从安排,殴打领导;
2、私自将公司财物带出厂门,盗窃公司财物;
3、第七至十二条各项规定,连续违反三次;
4、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严禁烟火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禁烟区内吸烟;
5、违反《关于在公司范围内禁酒的。规定》的规定,两次被发现在公司内喝酒;
6、购买变质大米、蔬菜,导致员工食物中毒;
7、对处罚不满,投毒、纵火报复;
8、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劳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伪造学历、操作证书及其它证件用不正当手段骗取工作;
10、违反工作规定或操作规程,发生重大责任事故,造成严重经济损失;
第四章员工奖励
第十三条员工奖励分为:嘉奖、记功、记大功、奖金,晋级五类。
第十三条嘉奖。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嘉奖:
1、遵纪守法,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堪为楷模;
2、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任务;
3、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勇于探索、实践;
4、维护公司形象,主动劝止他人的违规行为;
5、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
6、坚持自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任职期内获得高一级学历或取得某项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
7、全年无缺勤,无其它违纪行为;
第十四条记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功:
1、对于主办业务有重大拓展或改革具有实效;
2、执行临时紧急任务能按时保质完成;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有较大成果者;
4、预防机械发生故障或适时实施抢修使生产不致中断者。
5、嘉奖3次等于记功1次
第十四条记大功。员工有下列行为者,予以记大功:
1、维护公司利益,主动与危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2、适时消灭意外事件,或重大变故,使公司免遭严重损害;
3、在恶劣环境下,冒着生命危险尽力职守;
4、改善生产设备,能提高生产率和产品质量;
5、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6、记功3次等于记大功1次;
第十五条奖金。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奖励:
1、提出的合理化建议经过科技创新小组讨论,确能实施,并能取得一定效益;
2、在主办业务方面有重大拓展或改革,且取得明显经济效益;
3、回收、重复利用废料为公司节省开支;
4、主动揭发他人的违规行为,使公司免遭损失;
5、不畏强敌,保护公司的利益不受侵犯;
6、遇有重大意外事故能挺身而出,抢救公司财物;
7、改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效率,效益显著;
8、员工在维护公司荣誉、塑造企业形象方面有较大贡献或因个人行为受到社会赞同和舆论表扬;
第十六条晋级。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予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1、记大功一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2、记功三次以上的,可以考虑优先晋级;
3、在业务改进、机械故障预防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4、改善生产设备方面有突出贡献,可以晋级或优先晋级;
员工工作奖励制度第6篇(全文3958字)
一、目的:为促进企业与职工的和谐发展,确保安全生产,严肃厂纪厂规,确保产品
质量及车间正常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工作时间:结合部门工作、生产需要经公司研究制定并公布。
三、考勤制度:
1、打卡规定:
1.1本公司计时员工采用指纹打卡方式登记考勤,打卡有效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前和下班时间后20分钟之内。考勤人员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打卡(个别岗位因工作需要经主管批准除外),否则视作打卡无效,当班不计出勤。
1.2员工因工作原因,上、下班无法正常打卡者,经填写《补签卡申请单》,呈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到人事部补签卡,《补签卡申请单》于人事部备案考勤。
1.3忘记打卡者须在申请时间三天内填写《补签卡申请单》经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签核后方可补签卡,使用《补签卡申请单》有不实情况者经查明后,除当次以旷工论处,并扣款150元。
1.4上班无打卡且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补签卡者,当班不计出勤。
1.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者,当班不计出勤。
2、考勤处罚条例:
2.1上下班时间内超过5分钟者视为迟到或早退,违者按迟到、早退时间双倍计时扣罚。迟到早退5分钟以内当月累计三次以上计入绩效考核。
2.2旷工:无故缺勤或者未经批准休假者将视为旷工,旷工一日扣款100元;连续旷工三天或一
个月累记旷工达三天者,视作自离处理,厂方将不予以结算工资。
四、休假与请假规定:
1、法定节假日:按国家相关法定节假日天数执行,如因生产和业务需要上班按加班计算,公司将按相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
2、请假规定:
2.1请假分为无薪假(事假)及有薪假。
(1)无薪假:即事假。无薪假期间的工资和各项补贴按请假天数做相应扣除。
(2)有薪假:按相关法规要求给予发放基本工资。
2.2请假办理时间:请假应提前一天办理请假手续,请假时间在三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两天办理请假手续,并将工作移交相关人员。
2.3请假手续的审批: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依据,无《请假条》、无特殊情况说明的一律视作旷工处理。
(1)请假时间三日内的(含三天)经部门主管签字批准后即可生效,请假三日以上的须由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生效。部门主管请假则必须由总经理签名或其授权人签字批准方可生效。
(2)员工请假应由本人亲自办理,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本人确不能按本条规定提前申请的,应在当天上班前八小时内以口头、电话或委托他人等方式告知部门主管,事后应在上班当天由员工本
人补办请假手续。否则视为旷工处理。
(3)请假假期届满未上班,又未办理续假者,以旷工论处。
(4)相关审批人必须严格把关,确保员工请假的真实性,否则审批人员需承担相应的处罚及责任。
2.4事假:
(1)当月连续累计请假三次、七天以上影响部门正常运作时,部门主管有权申请对其无偿劝退或开除处理。
(2)全年请事假不得超过30日,超过期限以旷工论处并无偿辞退;
(3)如事假未休完而提前上班者,需到人事行政部销假。
2.5病假:
(1)请病假需提供病历证明,有效的病历证为:县(区)级以上公立医院之医师开具的疾病诊断书;
(2)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病假时间超过30天的,原有岗位可由公司调配或新招员工入职开展。如患病员工康复返厂,原岗位仍空缺,公司应优先安排其担任原岗位职务;如原岗位已满员,公司将评估其劳动能力后另行安排岗位,如员工在指定的时间内拒绝上班,公司将按旷工处理,连续旷工三天或累计旷工三天视自动离职处理。
2.6工伤假:
员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3)在工作时间前后、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4)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工伤处理步骤:
(1)工伤发生后现场负责人须第一时间通知部门主管,同时通知公司财务科负责人,由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时护送工伤者到医院治疗,必要时拔打120求助。
(2)工伤者所在部门主管或现场负责人在发生工伤后24小时内准确填写《工伤报告》,上交人事行政部审核并报送保险部门备案。【公司员工请教规章制度】
(3)发生工伤时必须到社保指定医院就医(急救除外)。
(4)员工工伤认定须有社保指定医院之疾病诊断证明等相关手续。
(5)工伤治疗期间享受基本工资待遇,若有虚报工伤者,一经查明属实,所发给的薪资,一律予以追回,并以开除论处。
2.7婚假: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无薪)。
(2)在公司服务满一年(含1年)以上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三天。
(3)请婚假时必须持有结婚证正本,且以一次连续休完为原则,不得分次请假。
(4)婚假需在一个周内申请休假完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2.8丧假:
(1)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或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2)丧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3)丧假需提供当地政府部门开具的死亡证明。
2.9产假:
(1)合于政府法令怀孕之正式女员工产假为90天,原则上一次性休假完。
(2)产假包括法定节假日、公休假在内。
(3)产假须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请假时需出示准生证原件。
五、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
1、新进员工到人事办理入职手续,并将下述证件交人事处复印存档:身份证、彩色一寸照片两张、体检合格表及入职岗位相关的职业资格证书及其它必要证件。
2、员工入职后,需在厂内住宿的由行政部安排住宿,并办理厂牌,员工凭厂牌出入厂区及宿舍,厂牌不得转借他人使用,厂牌遗失和损坏的应及时补办更换,需交工本费5元。
3、入职当天内计时员工使用指纹考勤机考勤打卡。
4、新员工试用期为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部门主管填写《员工转正审批表》,公司予以正式录用。如在试用期内不合格者,公司可随时辞退该员工。试用期三天内(含三天)离职者不计发任何工资,试用期七天内(含七天)离职者按60元/天计发工资。
六、员工离职手续的办理:
1、员工辞职需提前1个月由本人填写《离职申请表》,按正常程序审批完后方可离职,未按规定提出申请擅自不到岗者,一律按旷工论处,连续三天未到岗者视自动离职处理,同时解决劳动关系,并不予结算工资。
2、人事行政部收到已审批的《离职申请表》后,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及离职日期通知辞职员工。
3、辞职已获批准的员工,自申请辞职日起到离职前请事假原则上不可超过两天。
4、获准辞职的员工应妥善做好工作交接,文职及办公室人员离职,需详细填写《移交清单》与相关人员办好交接手续,经部门主管确认后将《移交清单》交人事行政部存档。
5、离职员工在办理离职手续时须将厂牌、宿舍钥匙交回行政部,并在要求时间内收拾行李至大门保安处。不能交回厂牌按遗失补办的费用双倍扣取成本费,不能交回宿舍钥匙的,按更换新锁及配钥匙数收取成本费。
6、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由行政部开具《物资放行条》,凭《物资放行条》由厂区大门保安检查后方可离厂。
7、离职员工必须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当天离开厂区。
七、部门、岗位调动:
1、公司因生产或业务需要,在不变更其基本工资的前提下,可调整员工之工作岗位,其流程为:由调入部门填写《员工调动申请单》,经相关部门、人事部、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调动。
2、调薪:正式录用之员工,根据考核成绩和平时表现可以申请调薪,由部门主管填写《调薪申请表》,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调薪。在三个月内有调过薪的不得再次调薪。
八、员工守则:
1、员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随意旷工、离岗,迟到或早退。请假须提前一天以书面形式向部门主管提出申请。违者按考勤处罚条例处理。
2、工作时间不允许串岗、禁止做私活,如有私事需离岗者,须事先向部门或上级主管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批准范围,违者每次扣款10元。
3、工作中不允许穿拖鞋、短裤、赤背或衣帽不整(车间长头发应戴帽),违者每次扣款10元。
4、不得在现场工作时间与班长、部门主管争吵(可下班申诉),严禁上班时间互相打骂、吵闹,违者扣款50-200元/次,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月内累计三次者予以无偿解雇。
5、严禁酒后上班,酒后上班、闹事及影响工作者,扣款20元,并作检讨。检讨态度不好或一个月累计两次者予以无偿解雇。造成事故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6、严禁带小孩和无关人员进入厂区,违者每次扣款20元。如发生任何事故由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7、偷窃公物或他人财物者,按实物价值10倍扣款。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自动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8、生产过程中不允许开玩笑、会客、接打电话、吃零食、睡觉、不得擅自离开生产岗位,不得在产品、设备上坐、躺、踩、踏,违者每次扣款20元。
9、上班必须佩带厂牌以及口罩、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随意涂改厂牌者扣款5元,违法乱纪者每次扣款10元,。
10、严禁跨越或坐在任何机械部位,严禁随意拆除、挪动设备,禁止擅自拆装一切电器设施和电压器、控制柜、开关箱。新安装的各种设备未经测试、试转,不得擅自开动。违者,论情节轻重每次扣款10-200元。
11、严禁擅自动用、损坏各类消防器材,或在消防设施附近堆放其它物品,违者每次扣款10-100元。
12、不得在生产区内随意使用临时电线,如果急需使用,须经主管人员批准,派技术人员接电,用后应及时按期限拆除。违者每次扣款10-200元。
13、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各岗位卫生由各岗位员工负责打扫,设备、桌凳及半成品要摆放整齐。下班前需将本岗位工作区域清理干净,文具和附件等应擦拭干净,并保持完整;未整理或整理不合格者每次扣款10-50元。操作机器要切实做到人离关机,停止使用时要及时切断电源,违者每次扣款10-50元。
14、车间如遇原材料、包装材料不符合规定,现场主管有权拒绝生产,并报告质保部和生产计划部。如继续生产造成损失,将对责任人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
15、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工艺规程和安全生产规定进行操作,不得擅自降低标准,在操作的同时并作好记录,违者每次处以10元扣款,造成较大经济损失将按损失程度进行赔偿及处罚。造成安全事故者将按损失程度对相关人员进行责任分担及经济赔偿。
16、员工必须做到安全、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必须服从部门以上主管安排,协助工作并服从用人部门的管理,对不服从安排者,上报人事管理部门按《公司奖惩规定》处理。
17、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材料要及时回收利用,掉落元件必须捡起上交,否则每次扣款10元。
18、严禁在厂区禁烟区及车间吸烟。严禁带入火种、易燃品至烘干房。厂区内禁止随意大小便,违者每次扣款200元。
19、未经特定授权人许可,不得擅自陪同或带外来人员参观公司生产车间、实验室或公司机密场所,违者每次扣款50元。严禁将车间仪器设备、生产工具、原材料及产品带出厂外,员工进出厂区时,门卫及主管人员可以要求例行检查。
20、员工应公私分明,事事以公司利益为重,不做有损于公司的事。不得制造或散布不实言论、谣言,损害公司或同事之声誉,不得煽动对公司不满的情绪。从尊重自我出发,尊重他人,发扬团结友爱、以厂为家精神,在实践中不断学习,提高自身素质,为公司的发展献计献策。
九、奖惩措施:
9.1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