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1篇(全文1411字)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核定。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力资源保障(人事)部门、财政部门实行总额管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以各单位每年1月份在编正式工作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为基础核定,原则上当年不作调整。如年度内相关因素发生较大变化的,可申请重新核定。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范围
1、分配范围: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原则:
根据深纪发【20xx】33号及深人社发【20xx】23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制定如下分配原则:
1、定编、定岗、定责、定量原则。
2、按劳分配、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原则。
3、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4、科学合理原则。
5、向教学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重点工作岗位倾斜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为了稳健实施工资改革,学校特成立实施绩效工资领导小组:
组长:xx
成员:xx
五、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考勤津贴(30%)+岗位津贴(50%)+奖教奖学(20%)
1、考勤津贴(占奖励性绩效30%):
每人每月考勤津贴700元。每月全勤的全额发放。
(1)严格执行考勤制度。教职工在正常工作日内,无故迟到、早退或未经批准擅离工作岗位的,相应扣除考勤津贴:时间在1小时内的,扣除30元;超过1小时的,扣除60元。
(2)严格实行事假审批制度。教职工请事假,必须按管理权限报批。当月请事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事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60元。
(3)严格实行病假报批制度。教职工请病假,应按规定报批(出示病历本或医生证明)。当月请病假在1个工作日以内的,并把课调整好的,考勤津贴不予扣除,超过1个工作日的,按其超过的病假天数每天扣除考勤津贴30元。
(4)未经批准不上班的,按旷工处理,扣除当月全部考勤津贴。
以上病假、事假天数,当月累计,跨月则重新计算。
2、岗位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50%)
岗位津贴=课时工作量与社会工作量(约60%)+职位责任津贴(约30%)+安全责任津贴(约10%)+骨干教师补贴(1500元)
(1)课时工作量
①课时工作量=周工时数×4×岗位责任津贴基数+代课加班等补贴
②周工时数=周课时数×科目权重系数×职称系数
③课时工作量基数=岗位责任津贴总额(即奖励性绩效工资50%)-职位责任津贴-骨干教师补贴-安全绩效奖后÷总工时数
④总工时数=(注:51为在编在岗教师人数)
⑤职称系数:
转正及初级:1.00;
中级:0~8年1.02;9年以上1.04;高级:1.05;
⑥科目权重系数
(2)社会工作量(此项工作量可根据学校安排的岗位变化作适度调整)
A、体育训练:200元/月
B.科组长:语文、数学、英语7节/周,综合5节/周;
体育4节/周;其他学科(包括音乐、美术、电脑、科学、思品)4节/周;
年级组长:1节/周;
备课组长:语文、数学、英语1节/周;
其它科0.5节/周;
科室管理员、办公室负责人0.2节/周副班主任2节/周
(班主任每月平均500元/人,另见分配方案)
校医7节/周(兼课另计)计生3节/周(兼课另计)
会计6节(兼课另计)固定资产管理员3节/周(兼课另计)
教务员、学籍管理员、后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
师训专干2节/周(兼课另计)报账员14节/周(兼课另计)
网管及电教员6节/周(兼课另计)
办公室干事6节/周(兼课另计)大队辅导员8节/周(兼课另计)
主任正职10节/周,副职8节/周(兼课另计)
校级领导正职21节/周,副职19节/周(兼课不计)
D.说明:a、语、数、英跨年级或双班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三班教学增加2节课时;b、全体科任跨学科教学均增加1节课时;c、教师临时代课不纳入工作量,看课每节补贴6元,代上课一节补贴20元。
(3)职位责任津贴
(4)骨干教师津贴:按学校骨干教师方案每人每月补助100—200元。
(5)安全绩效奖:校长250元;副校长(工会主席)200元;主任:160元;副主任(大队辅导员):130元;教师100元。
3、奖教奖学(占奖励性绩效20%):
奖教奖学=按月发放(约79%)+学期末发放(约21%)。
(1)按月发放方法
学校考核小组根据教师月工作记实,并结合其平时实际表现,客观公正地给出评价,评价结果为称职以上的教师,全额发放。对月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的教师,扣去(按月发放部分)奖金。
(2)学期末发放方法
学期末发放部分奖金参照本校制定的《奖教奖学方案》方法发放。另机动是当月顶课、看班和加班也由此项目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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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7年计划实施方案
5、文化馆2017年工作实施方案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2篇(全文1716字)
一、考核范围
1、卫生保健工作
2、教玩具、杂志管理
二、考核方法
1、每一项等第都通过教师自查,年级组长、班主任、园行政检查后把三者检查情况综合后由考评小组最后评定。
2、最后等第评定
A级:卫生保健工作必须达到A级,资料管理B级以上(卫生保健工作A级的确定:卫生保健工作共九项指标,六项指标达A级,其中晨检、消毒、安全防护、保健资料管理必须为A级。其它为B级以上)
B级:二项指标均为B级以上。
C级:卫生保健工作九项分指标均为C级以上,且不够B级条件的。
D级:卫生保健工作九项分指标中有一项及以上指标为D级,则为D级。
三、保健老师岗位浮动工资发放标准
A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1.2×90%。
B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1×90%。
C级:为一线上岗教师浮动工资的0.8×90%。
四、考评小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五、考核具体内容
(一)卫生保健工作
1、在园主任领导下,按照保健业务部门要求,学期初制订好卫生保健工作计划,期末及时写好卫生保健工作总结。检查幼儿园各项卫生保健制度的落实情况,并做好有关记录的为B级;能主动、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的为A级;未完成上述工作任务,拖延不决的或记录不全、内容不实的为D级。
2、掌握全园幼儿生长发育动态及健康状况,及时评价分析。
(1)协助妇保所做好新生入园体检、“六一”幼儿体检工作,及时完成汇总、记录、统计等项工作,发现问题和班任老师、幼儿家长及时交流,妥善处理的为A级;数据失实,计算错误或发现问题未及时处理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2)对体弱、多病、过度肥胖的幼儿有个案管理,有跟踪措施记录,通过有效管理,逐步改善该部分幼儿的体质状况,对有禁忌症的幼儿伙食及时作出相应的安排的为A级;因疏忽发生差错,产生不良后果的为D级。
(3)对在园幼儿每季度测体重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一次并作评价,每半年查视力一次,测查资料及时汇总、分析的为B级;未按规定×完成上述工作,产生不良后果的为D级。
3、按要求晨检,做好全日观察工作
(1)幼儿入园晨检做到一摸二看三问四检查。一摸:有无发烧,二看:精神状态、面色、咽部、皮肤有无皮疹及某些传染病的早期症状,可疑者应及时隔离、观察或去医院诊治,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情况,四检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如:小刀、玻璃片、小球、珠子等,发现后及时妥善处理的为A级;晨检不细致,未发现幼儿携带不安全物品每月超2次以上或因工作失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2)落实全日观察措施,上、下午分别进班一次,了解轻度患病儿的情况并负责喂药,写好护理及治疗记录的为A级;给幼儿误服药品或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4、执行好卫生及消毒隔离制度,全面控制疾病发生率
(1)按《幼托机构常用物品消毒常规》指导保育员进行各类物品的消毒工作,消毒方法正确,记录规范的为A级;消毒或记录不及时或因未及时指导发生消毒差错的为D级。
(2)传染病流行季节积极开展防治工作,一旦有幼儿发生传染病,立即隔离患儿,并组织对患儿所在班级进行彻底消毒,同时按防病措施进行检疫,组织易感儿预防服药,控制传染病续发。传染病发病率小于3%,腮腺炎、水痘未跨班流行的为A级;措施不得力,造成传染病蔓延或因晨检不细致,造成传染病患儿进班的为D级。
(3)负责幼儿小病的诊治,做好多发病(呼吸道疾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晨检时,坚持给每个幼儿喷“爱诺”,多发病发病率小于15%,常见病发病率小于5%的为A级;发现漏记或多发病发病率大于是20%,常见病发病率大于10%的为D级。
5、协助防疫部门完成各项计划免疫工作积极协助防疫部门完成各项计划免疫工作,做到一个不漏,有禁忌症不接种或需暂缓接种的,及时和家长联系,讲明情况。幼儿《预防接种证》齐全,无缺症现象的为A级;出现漏种、误种或《预防接种证》缺少超5%的为D级。
6、做好安全防护工作,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1)协助园领导落实幼儿园安全检查制度及各项制度,负责检查园内环境卫生及安全工作。发现园内环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汇报,及时清除,避免事故发生的,一般外伤发生率每学期2%以内的为A级;因检查不及时,导致幼儿一般外伤发生率超5%的或故意隐瞒不报的为D级。
(2)做好幼儿小伤处理工作。不论幼儿外伤事的大小,均需及时处理,需送医院的和当班老师一起及时送医院治疗。处理完毕,及时汇报,如实进行记录,写明事故情况和处理情况,处理得当未造成后果为A级;发现漏记或因处理不当造成不良后果的为D级。
(3)主动和教师商量,经常性地对幼儿进行安全教育,通过专题讲座活动,向幼儿介绍一些安全防护知识,教给幼儿一些必要的安全技能,提高幼儿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效果显著的为A级;一学期未进行安全知识专题讲座的为D级。
(4)加强药品的管理,保健室药品检签清楚,保管得当,无过期失效药品,常用药品及时添置,保证无断货的为A级;发现过期药品或出现断货的为D级。
(5)按时开关园门,不私自开门,确保无幼儿私自出园门的为A级;违反规定开门或发生幼儿私自一人出园门的为D级。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3篇(全文1914字)
一、指导思想
按照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师德考核指示和考核标准,考核在职教师的师德师风情况,从而规范教师依法从教,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师德优良、教学能力强的教师队伍。
二、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具体考核细则
(一)学校组织的考评(占40%)
1、依法执教10分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各地各校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无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如有发表不当言论和网上发表反动言论,误导学生和其他老师,一经查实,每次扣除考核分5—10分。随意驱赶学生离开学校、课堂,扣除考核分5—10分,不服从学校的工作分工,造成损失的扣除考核分3—5分。不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不及时参加怀孕检,被上级通报的扣除考核分10分。
2、爱岗敬业10分忠诚党的教育事业,树立崇高的职业理想,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不敷衍塞责。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履行保护学生安全职责,无过失。不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活动。不及时处理学生紧急情况,造成恶劣影响的扣考核分5—10分;无故不上班,旷工一天扣除考核分4,旷课(含早晚辅导课)一节扣3,迟到早退(含早晚辅导课)一次扣2,备课或不认真,缺备课一次、缺作业批改一次扣2分;作风拖沓,学校安排的`工作没有按时完成,视情节轻重,一次扣除考核分3—5分,造成县局对学校考评扣分的则由学校行政会或校长办公会议讨论给予加重扣分;私事请假(不含病假)一学期超过五天,每天扣0.5分。
3、教书育人10分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因材施教、诲人不倦,公平公正对待学生,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无简单粗暴对待学生现象。漠视学生教育,不及时处理学生请求的问题,一经发现每次扣考核和分2分。
4、严谨笃学10分树立优良学风和终身学习理念,养成求真务实和严谨自律的治学态度,刻苦钻研业务,不断学习新知识,探索教育教学规律,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提高教育教学和教研水平。无擅自停课、调课、请人代课以及不完成继续教育任务的现象。无不思进取,教学水平低下,教学方法、理念落后,教学质量长期得不到提高的现象。如发现擅自停课扣除考核分,私自调课、请人代课每次扣考核分2分,不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包括网上学习)每次扣3—5分。
5、关爱学生10分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依法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师生关心平等、和谐、融洽。对学生高度负责,热情关怀,耐心教导,不讽刺、挖苦学生,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无单纯以学习成绩评价学生、歧视排挤后进生现象。如发现教师体罚学生且造成严重影响每次扣5—10分。如果发现学生或家长向学校和上级相关部门投诉教师,相关教师扣除考核分5—10分。
6、尊重家长10分主动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和沟通,及时、全面、如实反馈学生在校情况,虚心听取家长意见和建议。积极指导、帮助学生家长改进家庭教育。无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如发现训斥、指责和刁难家长的现象每次扣除5—10分。
7、廉洁从教20分严于律己、洁身自好。无利用学生家长关系谋私利、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等不良现象。无向学生推销商品、强制或变相强制购买教辅资料、乱收学生费用等现象。无私自办班、有偿家教现象,无损害本职工作的兼职兼课现象。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无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现象。如发现教师向学生、家长索要钱物,向学生推销商品和教辅资料,向学生乱收取费用扣除所有师德考核分,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及格。
8、为人师表10分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衣着整洁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严于律己,作风正派,以身作则,注重身教。淡泊名利,志存高远,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不参与迷信、赌博等不健康不文明活动,不在课堂上吸烟,接打电话,讲脏话粗话。如发现教师不遵守社会公德,或处事不合规范,做事不公正,造成恶劣影响的,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教师参与各种类型的赌博被学校发现
或公安部门抓获一次扣除考核分5—10分。在课堂上吸烟、接打手机、公众场合讲不文明的话,一次扣除扣考核分2分。
(二)教师参与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教师进行学校全体教师进行师德考核。考核标准按照学校师德考核标准进行,每个教师的师德得分取所有教师评分的平均值。
(三)学生和家长的考评(占30%)
学校每学期、学年组织相关教师对学生进行问卷调查,学生对任课教师进行满意度投票,一份不满意的票扣除0.5分,教多个班级的教师取平均值。
四、考核的等次评定和使用
1、师德考核总分为100分,学校考核占考核总分40%,教师考评占总分30%,学生和家长考评占总分30%。教师师德考核实行百分制。总分在80分以上为优秀,70—79分为良好,60—69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其中优秀等次不超过20%。
2、教师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经查实,师德考核直接定为不合格:
(1)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言行的;
(2)歧视侮辱学生、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恶劣影响的;
(3)侵犯学生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的;
(4)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遇突发事件时,不履行保护学生人身安全职责的;
(5)私自办班或对现任教学班的学生有偿家教的;
(6)向学生推销、代购教辅资料和其他商品,向学生家长索要或变相索要财物的;
(7)在招生考试、职务(职称)评审、教研科研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
(8)其它严重损坏教师形象和声誉的行为。
3、师德考核每学期考核一次,并及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作为教师职务晋升和教师资格聘任的依据。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4篇(全文2008字)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建立基层计生事业单位按岗取酬、绩效挂钩、多劳多得的考核分配机制,使绩效工资分配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倾斜,充分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促进基层计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按劳取酬、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二)坚持向“技术含量高、风险程度大、工作负荷强、管理责任重”的一线岗位倾斜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考核挂钩”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
县服务中心和乡镇计生服务站。
四、绩效量化考核
(一)绩效考核办法
绩效量化考核实行百分考核办法。由县服务中心负责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体考核评分细则,报县局进行监督审核后,自行组织实施。
(二)确定考核结果
考核领导组汇总干部职工考核量化得分,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或召开全体职工会通报,实行考核结果与本人见面、人人签字制度,无异议后上报县局备案,为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提供真实可靠的依据。干部职工对公示的考核结果有异议时,本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书面向考核组提出复议,对于考核组难以答复的问题,可经全体职工会或三分之二以上的干部职工代表投票仲裁。
(三)考核结果使用
绩效量化考核结果将同时记入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年度考核、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考核中,作为岗位聘任、职务晋升、表彰奖励、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重要依据。
五、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构成
基层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实施后,工资称岗位绩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保留工资、绩效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和护士xx%津贴为基本工资;原工资构成中的。保留补贴不变;原工资构成中的统一补贴、绩效补贴、临时补贴年终一次性奖金部分归并为绩效工资。实施绩效考核后,将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自20xx年xx月份起执行。
(二)核定绩效工资总额
绩效工资总额按各单位干部职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和规范后津补贴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绩效工资分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占70%。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奖励性绩效工资占30%。主要体现干部职工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由单位在核定的总额内根据考核结果,重点向关键岗位、一线岗位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干部职工进行倾斜;所有干部职工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和为本单位本年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三)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发放,直接打入个人帐户。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考核分配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完成任务的实绩和贡献。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人均奖励性绩效工资的130%先行提取单位一把手奖励性绩效工资后,剩余部分作为单位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每半年兑现一次,各单位不得超支与截留。绩效考核结果是干部职工考核周期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具体计算办法如下:
干部职工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单位绩效考核得分总和×干部职工个人绩效考核得分。(绩效考核结果不称职人员考核得分在绩效工资分配时不计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
(五)绩效工资发放
各单位要召开全体职工大会,专题通报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情况,并张榜公示五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写出书面公示报告,上报县xx局、人社局。
经县xx局、人社局审核后,办理奖励性绩效工资审批手续。
六、考核规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1)违反职业道德规范,考核不合格的。
(2)绩效考核结果为不称职。
(3)本年无故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以上(含)的、事假累计超过30个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违法违纪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
2、单位因工作需要选派进修的人员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
3、法定产假、婚假、丧假、因公致残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因工作需要,县服务中心、乡镇服务站抽调到县行政部门工作的人员,其奖励性绩效工资享受同岗位平均绩效工资,抽调到其它岗位工作的人员,原则上不得享受。
5、受到警告以上党纪、政纪处分或违反国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责任的,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6、借调出计生系统的干部职工,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7、经县局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七、考核工作的组织领导与监督
(一)县服务中心要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负责所辖职工和乡镇计生站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的组织、指导、督查、协调和管理。县服务中心考核小组由单位领导和职工代表5人组成,单位一把手任组长,考核小组成员中职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组平时要收集、整理单位职工的相关考核资料,切忌到考核时凭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县服务中心制定本单位和乡镇服务站的具体考评细则。考评细则必须经过全体干部职工大会讨论通过,考评细则一旦通过,一年内一般不再改动,如果运行时发现细则有明显漏洞或显失公允,则修正案仍然要通过上述程序通过。考评细则报县局审查,xx局认为符合规范程序的,予以审批,并报县人社局备案。
(三)县局把干部职工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将纳入各单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考核内容,进一步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县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情况进行督查。
(四)县服务中心考核组成员,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不按规定程序考核的,责令按照规定程序重新进行。在考核中有、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从严处理。凡违反有关纪律和规定的,一经查实,将严格按照组织程序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党纪政纪责任。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5篇(全文2099字)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关于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进一步规范教职工收入分配秩序,构建科学、公正的校内奖励工资分配制度,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x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结合我市和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绩效工资构成
教职工绩效工资项目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设立岗位津贴和地方补贴两个项目,教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发放则根据本方案执行,每学期发放一次,资金来源为市财政局按全市统一标准拨付。
本方案以下内容主要是关于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分配办法。
二、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
中学在编的正式教职工。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原则
(一)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重点向一线教师、业务骨干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工作人员倾斜。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类:
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用于工作量考核奖励,称为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曲阜市兴教助学有限公司的运营实际,适当加以贴补。
(二)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
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参考部分学校关于教师工作量的计算办法,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1、课时量计算办法
(1)系数设置
语文、数学、英语:1.2物理、化学:1.1
思品、历史、地理、生物、体育、音乐、美术、写、信息技术:1.0
班会:1.3俱乐部活动、社团活动辅导:1.5
晨读辅导:0.5迟到则不再计工作量,空堂一次,扣1、2课时自习:0.6
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的代上课,代上课教师达到平均工作量者,代别人上课每节为本学科系数的2倍,达不到平均工作量者则按原系数计。
平时由教务处或级部安排代别人看自习1.2。
因公、私事个人调上,学校不作统计。因上级安排其它事务性工作(非外出学习)级部安排别人上课,本人按原节次计量。
被代上课的教师,因法定休假或病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因事假所缺课时不计本人课时量的同时,再扣除0.5倍课时量。
跨学科、跨级部教学,所跨的学科系数为原系数的1.5倍。
学校有接待任务安排的或教师自行申请的接待课每节以0.5分计入考核总分。
学校统一组织的期中、期末考试按实际节次计算,考试期间非因公原因或法定假期请假则从本月总课时量中扣除实际节次,考务人员同监考教师,参与阅卷一科次按4课时计(包括计分统计人员)。
(2)相关说明
a、以上所列系数包涵了本学科教学的整个过程和全部内容,体育老师带课间操等同于文化学科的作业,不再单独计工作量;晚自习不计工作量;班主任带课间操不单独计工作量。
b、我校在外校交流的老师绩效工资按上级拨付数量每学期发放一次或与其任教学校协商后可参与该校的统一考核,参与绩效工资分配;外校在我校交流教师同我校教师的计算方法,但结果乘以三分之一。(因人上级拨付部分由原单位发放)
c、班主任工作、学校安排的值班、晚自习看班和学校安排的其它临时性或阶段性工作不适用本规定。
2、管理工作工作量折算标准(单位:标准课时/周)
中层正职:11
中层副职(含级部副主任):8
级部委员:5
学科委员:4
党政办公室、教务处、德育处职员6
其他处室职员3
学校报刊主、副总编每期计10课时,计入当月
团委委员:3
兼职功能室管理员:1
以上各岗位如再有非本职能范围内兼职,在以上相应量的基础上加1。专职教辅工勤人员临时安排的其他非本职工作,计入附加工作量。
3、具体核算方法
(1)女教师年满4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男教师年满50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1、4计,年满55周岁所代课节按实有课节数乘以2计。
(2)根据所代课情况和兼职管理情况,各级部记录、核实,每四周公示一次。
(3)学期末,教务处根据级部统计情况,按月(四周)计算。
为调和学科之间的差距,课时分主课和辅课两种性质计算。主课为课程表中安排的正课课时。其余均为辅课,如早读、活动课、俱乐部活动时看自习、监考、阅卷、管理量、乘系数后的班会等。
以级部为单位计算各月的主课平均课时量(级部主课时数总和除以标准科任教师数)。个人主课量根据超出或低于主课平均课时的百分比安段加倍或减少,辅课直接以实际课时加入工作总量。个人主课课时计算具体办法:
情况一:超出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部分,乘以3。
情况二:超出月平均课时的0%-30%的部分,乘以2。
情况三:平均课时及下调2课时以内的(如平均为15课时,则14、13以平均计),按实际课时计。
情况四: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内(含)的,乘以85%。
情况五:低于月平均课时的30%以上的,乘以75%。
个人绩效=人均每月绩效工资x标准人数/(赋值后的级部月主课课时总量+级部月辅课课时总量)x(个人赋值后的月主课工作量+个人月辅课工作量)。
(4)校级领导、副校级领导、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正职、不上课及不到平均值的中层副职、教辅人员,分别按课任教师总平均的110%、105%、100%、90%、75%发放。
(5)在执行学校考勤制度的同时,执行以下规定:学期内因事因病申请弹性考勤的教职工,每天1小时内,每天扣5元,1小时以上视为请假,长期弹性每月扣300元;因私事请假(法定假期除外)5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5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因病请假7天以内不做扣发处理,7天以上每天扣20元,需请代课教师代课的每天扣30元,特殊情况特殊处理;无故旷工1天或旷教1节扣50元,无故旷工7天或无故旷教7节以上不再享受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学校上班考勤迟到10次以内不做扣发工作量考核奖励性绩效工资处理,10次以上每次扣10元。以上所扣款额计入教职工学期工作量考核绩效工资总额,不足部分推延到下学期。
五、其它事项
按政策提前离岗的人员、法定产假期间的人员生活补贴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六、考核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书记
副组长:副校长
成员:科室主任级部主任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在具体工作和考核过程中出现突发性问题或一些特殊情况,由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共议裁决。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6篇(全文2385字)
一、实施范围和时间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从2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
二、绩效工资总量的核定
绩效工资总量按学校工作人员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资额度和规范后的津贴补贴水平核定。其中,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规范后的津贴补贴平均水平由市人事、财政部门按照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原则确定。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同清理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津贴补贴结合进行。除国家规定的基本工资(含工资标准提高10%部分)、特殊岗位津贴补贴(不含班主任津贴)和按国家规定保留的改革性补贴外,原地方性津贴补贴、国家规定的年终一次性奖金、学校现行发放的其他津贴补贴及我市在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时对义务教育学校预增发的补贴要全部清理归并。
绩效工资总量原则上每年核定1次,并随基本工资和市直公务员规范后津贴补贴的调整相应调整。
各学校的绩效工资总量由学校主管部门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提出具体的分配方案。学校主管部门具体核定各学校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合理统筹,逐步实现同一行政区域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水平大体平衡。
三、绩效工资的分配
(一)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和奖励性两部分。
1?基础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设岗位津贴项目,一般按月纳入工资统一发放(具体分配标准见附表)。
岗位津贴主要体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物价水平、岗位职责等因素,可按岗位职务适当拉开差距。
2?奖励性绩效工资。奖励性绩效工资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奖励性绩效工资可设班主任津贴、超课时津贴、教育教学成果奖、优质服务奖等项目,主要体现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
奖励性绩效工资在考核的基础上,由学校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根据工作人员承担任务多少、完成质量好坏、教育教学成果、其他综合表现等合理拉开差距,自主确定分配方式和方法。各项目及标准由学校根据本校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办法确定并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二)充分发挥绩效工资分配的激励导向作用。学校应根据教育主管部门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结合学校教学、教辅、行政、工勤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分别制定详细的考核细则和分类考核办法,健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完善内部考核制度,提高考核工作质量,增强考核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绩效考核结果要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坚持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学校内部各岗位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三)校长、书记的绩效工资,在市人事、财政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由市教育局根据对校长、书记的绩效考核结果统筹考虑确定。其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学校绩效工资中按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教育局按照绩效考核结果确定。
(四)学校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要充分发扬民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征求教职工的意见。分配办法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后报市教育局批准,并在本校公布,确保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四、相关政策
(一)市教育局会同有关部门对学校现有津贴补贴的项目、标准和资金来源等进行清理规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监察部财政部人事部审计署关于严肃纪律加强管理的通知的通知下发前学校发放的改革性补贴,除超过规定标准和范围发放的`之外,暂时保留,不纳入绩效工资,另行规范。
实施绩效工资后,学校不得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外自行发放任何津贴补贴或奖金,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对违反政策规定的,要按照文件规定,坚决予以纠正,没收违规资金并上缴国库,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二)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和绩效工资中的班主任津贴项目归并,不再分设,纳入绩效工资管理。原国家规定的班主任津贴标准,计入绩效工资总量。
(三)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时,对完全中学中从事非义务教育教师的津贴补贴问题,由学校统筹考虑,财政不再核增经费。待非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意见出台后,再按有关规定执行。对完全中学的退休人员,则统一纳入义务教育学校退休人员增加生活补贴范围。
(四)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义务教育学校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离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监察厅、省财政厅、原省人事厅、省审计厅、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解决离休人员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按照义务教育学校在职同职务同条件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标准执行(具体标准见附表)。按照国发文件规定的退职人员的生活补贴,按其退职时的职务,对应同职务在职人员绩效工资平均数额的50%发放,具体算法按同职务在职人员基础性绩效工资(岗位津贴)(同职务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数额除7乘5的标准确定。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
(五)义务教育学校中,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招聘的工作人员,按国家规定执行见习期的,见习期内岗位津贴标准为每月580元。新参加工作的工人,学徒期、熟练期内的岗位津贴统一按每月440元的标准执行。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学校在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六)军队转业干部按照本人现执行的工资待遇对应的职务,执行相应的岗位津贴标准。
(七)义务教育学校工作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在两类岗位上任职的,其岗位津贴标准按确定其基本工资的岗位执行。
五、经费保障与财务管理
(一)将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确保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所需资金落实到位。
(二)要规范学校财务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等费用的规定,严禁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对学校的国有资产实行统一管理,各类政府非税收入一律按照国家规定上缴同级财政,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严禁利用收费收入和公用经费自行发放津贴补贴。
(三)学校绩效工资应专款专用,分账核算。绩效工资应以银行卡的形式发放,原则上不得发放现金。具体发放方式按地方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基础性绩效工资按规定程序直接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奖励性绩效工资经市教育局审核后由财政部门划入个人工资银行账户。
六、组织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和敏感度高。在实施过程中,各学校要严格把握政策和程序,切实加强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妥善处理各方面关系,及时研究和妥善处理实施中出现的问题,坚决维护学校稳定,确保绩效工资实施工作平稳开展。
高中教师绩效工资优秀第7篇(全文4218字)
一、指导思想:
按照xx市教师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规定,为科学有效地实施教师绩效考核,结合我校实际,为绩效工资分配更好地体现教师的实绩和贡献、更好地发挥激励功能,特制定本考核方案。
二、实施对象:
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三、考核原则:
1、删繁就简,考核内容体现可操作性;务实重本,考核方法体现过程性。
2、坚持“统筹兼顾、科学合理、正确导向”的原则,全面考核,综合评价,体现多老多得、优老优酬,力求公正、公平、公开。
3、坚持实事求是,在公平分配的原则上,向责任重,工作量大,工作压力大,成绩突出的岗位倾斜。坚持效果主导,兼顾品质主导和行为主导,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师履行岗位职责,实施素质教育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四、考核项目、标准及部门。
(一)、师德奖(1000元/年)
师德奖包括师德表现、出勤、遵守校纪校规、安全工作,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师德奖考核细则》具体由校长室负责考核。
(二)、育人奖(300元/月、120元/月、90元/月)
育人奖包括班主任工作奖、副班主任工作奖、协助管理学生奖。
(1)、履行班主任工作职责,分等级按人均300元/月发放。
(2)、履行副班主任职责,分等级按人均120元/月发放。(代理班主任一月内累计超出一周部分享受班主任补贴)
(3)、其他教师完成学校分配的相关教师值日及替它管理学生工作任务的,分等级按人均90元/月发放。(具体考核见《溪麦中心小学育人奖考核细则》)具体考核由德育处负责。
(三)、质量奖
1、一线教师上好常态课,执行教学五认真和五严规定,上好预约课、邀请课、展示课、公开课,并做好相关电教工作80元/月,其他教师按学校要求履行好本岗位工作职责60元/月。
2、设立质量调研奖(平均分相差5分以上不奖)
(1)月随机质量调研(30元、20元、10元)。
(2)学期质量调研(60元、40元、20元)。
(3)全市质量调研(平均分高出全市平均分3分以内每分奖50元,3分以上超过部分每分奖100元)。
(4)设立进步奖(每学期结束对照期初调研情况和学期每次调研情况,以平均分、培优补差的进步表现予以100元-200元的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质量奖考核细则》,实施主要由教导处负责)
(四)、科研奖
1、教师完成听、评课任务,完成继续教育规定学时(学习笔记、教育随想),积极参加学校特色建设和课题研究,完成学校规定的任务,积极参加校本研训活动,考核合格30元/月/人。
2、完成学校特色建设工作奖。凡承担学校特色建设项目工作的学期结束经考核分等级予以200元/人均予以奖励,学期结束评选出的童话教师予以100元奖励。(具体见《溪麦中心校科研奖考核细则》,实施由教科室负责)。
(五)、工作量津贴(3000元/人/学年)
1、双向聘任,服从分工,承担学校分配的教育教学及其他工作,期间无责任事故,定为满工作量,享受3000元/人/学年满工作量奖。
2、因个人申请学校同意,不能满工作量工作酌情打折发放。(男55周岁、女50周岁教师个人申请,适当减轻工作量,经学校批准后可视作满工作量)。
3、因请假减少的工作量由代课教师享受,未减少工作量(仅与人调课)不扣工作量奖。(具体见《溪麦中心校工作量津贴考核细则》,实施由教导处负责)。
4、超课时津贴:
a、午间补差每天每班按5元发放。
b、代课每节3元。
c、任教语文、数学、外语双班、三班的教师,每学期分别补贴超课时津贴200元、300元。
(六)、岗位津贴
1、教龄、职称津贴
职称每学期标准每学年标准
无职称100200
小学二级教师150300
小学一级教师400800
小学高级教师7501500
中学高级教师10002000
(此为基础职称津贴,教龄、职称津贴=基础职称津贴+教龄津贴:实际教龄数乘以15元为每学年标准)注:长病假、内退、支教、新合同、派遣教师不享受教师职称岗位津贴。
2、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教研组长20元/人/月;年级组长10元/人/月;办公室主任10元/人/月;现金会计、司务长、工厂管理150元/人/月)(见《兼职学校管理岗位津贴考核方案》)
3、拔尖人才津贴:各级各类骨干教师履行骨干教师职责,按市局相关规定考核后发放。(绩效工资兑付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发放,所有骨干教师不享受农村浮动)
4、行政人员岗位津贴:副校长350元/人/月;主任330元/人/月;副主任310元/人/月。(见《行政人员考核方案》)
(七)校长奖励基金:
1、“爱心育人、静心教书、潜心科研、用心服务、真心待人”五心教师100元/人。
2、镇级优秀教师、市级优秀教师100元/人。(镇级优秀教师如政府发放不予重复发放)
3、各项个人荣誉及辅导学生获奖。
①、个人表彰奖励:
表彰部门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政府和主管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劳动模范、先进教育工作者、德育先进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其他部门的“个人表彰”主要指优秀团员、优秀辅导员、优秀学员等。民间组织开展评比取得的荣誉,一般不予奖励。
(2)、教师“参赛获奖”奖励: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教师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教师基本功、课堂教学比武、课件评比等在市级以上获奖上浮一等计奖。市级以上调研、抽查的优良课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公开课、少先队观摩效果良好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3)、学生“参赛获奖”奖励指导教师标准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片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学生参赛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非教育系统组织的各类竞赛获奖,一般不奖励。经教师指导学生的文章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发表按同级二等奖计奖;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学生习作按同级三等奖计奖;有指标下达的各类竞赛按决定奖项单位的实际级别计奖。
4)、教师“论文发表或获奖”奖励标准分值:
等级获奖级别及奖励标准(单位:分)备注
校级市级大市级省级国家级
说明
⑴、文章发表:
①、宣传学校的报道文章,发表在党报、党刊和教育主管部门主办的报刊杂志上按同级一等奖计奖;
②、在教育主管网上发表的论文或宣传教育的报道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③、学校订阅某刊后享受刊登优惠,或赠送版刊,按同级三等奖计奖。
④、与教育无直接联系的文章发表,一般不奖励。
⑤、在有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一等奖计奖;在无邮发刊号的报刊杂志上发表的文章,按同级二等奖计奖。
⑵、文章获奖:
①、论文评比必须是教育行政部门组织批准的。。
②、学校课题论文获奖的,按上浮一个级别计奖。
③、上交评审费进行评选获奖的论文,省级获奖的评审费以25元计返还;省级以下市级以上的获奖论文评审费以15元计返还。
④、除教育学会外,其他民间组织和社会团体举行的论文评比获奖,一般不奖励。
(5)、体育教师奖励办法:
①、体育教师在每年度学校组织开展的小篮球赛和田径运动会活动中,要认真组织,精心选拔运动员,形成学校的体育人才梯队,组织做到有力、有序、有效,每项活动学校奖励参加组织的体育专职教师每人50分。
②、体育教师对组建的学校田径队和小篮球队要坚持长效训练,平时训练与集训相结合。平时训练以阳光体育活动为主。田径队从暑假到当年比赛期间为集训期,篮球比赛前一个月时间为集训期,集训期间早晨要强化训练。
③、学校对体育组实施的奖惩措施:
a、集训期间体育教师要确保训练时间,认真组织,精心指导。每天运动员的伙食由学校负责解决,负责集训的体育教师在工作日学校发放集训费每人每天5元,节假日集训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b、市体育运动会按每分10分奖励,同时与上年相比在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3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50分,在甲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另奖100分,(另设基础成绩奖,乙级队200分,甲级队400分,前八名600分,但累计奖励不超过1500分)。
c、篮球在甲级队奖励200分,上升一个名次奖励50分;在乙级队上升一个名次奖励30分;处在丙级队学校不予奖励。但累计奖励不超过800分。
(6)、音乐教师奖励办法:
①、音乐教师要认真抓好学校的艺术工作,平时要加强艺术兴趣小组的培训,能保证完成各种活动需要的演出任务,能高质量地完成演出任务,每次奖励相关音乐教师50分。
②、在市小学生文娱汇演中单项获一等奖学校奖励指导教师400分,二等奖奖励200分,三等奖奖励100分,团体获一等奖另奖600分,获二等奖另奖200分,团体三等奖另奖100分。
③、音乐教师因演出需要利用节假日加班训练,加班期间的有关要求和经费标准,按学校教师加班的有关规定执行。
(备注:此项目由教导处负责考核,校长根据每学年的情况,确定每份值金额(原则上每分值0.5——1元)
4、品牌创建奖:学校目标责任状考核、学校有创建项目获得通过,获得集体荣誉,由校长确定按每人每学年1000-3000元的标准发放。
5、突出贡献奖:对学校工作有突出贡献的教职员工,酌情给予重奖,有校长提出人选和标准经考核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
五、有关发放规定。
1、内退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在学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范围内,按每月350元扣发,每年扣发4200元。
2、支教教师和外借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经对方学校考核,参照本校同职称同工作量类型教师发放。
3、长病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基础性绩效工资依据有关文件精神进行扣发;奖励性绩效工资参照内退教师的标准进行扣发。
4、新合同教师和派遣教师的有关规定。享受班主任津贴,其他考核奖将根据上级规定和学校实际另行制定。
5、产假教师的绩效工资分配。法定产假期间,按学校教师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平均数的一半发放。
6、市局有关文件规定:
⑴、丹教[2009]113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教职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其奖励性绩效考核奖的30%以上。
a、无正当理由,不履行教育教学职责者;
b、搞有偿家教,造成不良影响者;
c、体罚、侮辱、变相体罚学生者;
d、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者;
e、其他违法行为者。
f、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
②、本学期累计旷工达5个工作日、病事假累计超过2个月以上的不享受学期绩效奖。
③、凡学期内受到通报批评、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处分的,分别扣除绩效考核得分的20%、30%、50%、60%、70%、80%、100%。
⑵、丹教[2009]151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病假教师长期(六个月及其以上)不能坚持正常上班的,学校批准后必须向教育局提供丹阳市人民医院的病休证明和病历等有关证件备案。病休期间,国标工资、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有关规定减发,奖励性绩效工资按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全扣或部分扣发。没有丹阳市人民医院证明资料的不能办理长期病休手续。短期病休的工资待遇仍按学校有关规定予以减发或不发。
②、学校不能再随意办理职工内退手续,若有教师(男满57周岁、女满52周岁)确需办理内退手续的,必须经教师个人与学校双方协商同意后,同时上报市教育局人事科核准。内退对象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所在学校的考核方案予以不发或减发。
③、教职工有事不能到校必须先办理请假手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办理请假手续离岗的视同自动旷职。连续旷职15天(一年内累计30天)将由所在学校作自动离职处理,学校应及时到市教育局办理自动离职手续。教职工事假期间的工资待遇必须按学校的考核方案扣发。
⑶、丹教[2014]16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
①、绩效考核结果是基础性绩效工资分配的重要依据。
对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的教师,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对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没有完成规定的教育教学任务、在师德方面存在问题或发生教学事故及其他违反学校教育教学规定的,要视情节轻重按比例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
绩效考核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中岗位津贴在考核结果报市局审核备案后的次月起分别停发3个月、6个月。
②、行政协理员不参加绩效考核视同合格,享受奖励性绩效工资。
六、绩效考核程序。
1、考核:每学年度末,学校考核小组根据考核方案和相关处室平时的考核记录对教职工进行考核评定。
2、公示:对每一位教职工的全年考核结果在本校范围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3、上报:公示无异议,学校将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后报送财政局兑付给教职工个人。
七、组织领导和监督。
1、成立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经学校校长室、党支部委员会研究决定,我校教师绩效考核领导小组有:xx等17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教师绩效考核工作小组有:xx等21人组成。其中组长:xx;副组长:xx。
2、本方案经学校教代会代表讨论通过,报市教育局批准后,自2015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
3、本方案解释权归校长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