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时间:2023-08-25 06:29:02关键词:信息化,管理制度,演讲稿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509字)

随着企业生产节奏的加快和办公现代化,我厂使用电脑的车间、处室越来越多,现有电脑安装部位普遍存在防范措施薄弱,安全隐患突出。而近期以来,地区高校内部和有关电脑经营公司均相继发生电脑被窃案件,给国家和集体财产造成了很大的损失。从案件性质分析,电脑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重点侵袭的目标。因此,为安全使用电脑,防止各类案件的发生,结合工厂情况,特重申加强内部电脑安全管理的通知如下:

一、凡配有电脑部门的`领导要从思想上重视电脑部位的安全管理,必须建立健全必要的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并负责对使用和管理电脑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二、电脑管理和使用人员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完善电脑台帐,电脑软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擅自带出和外借,自觉做好保密、防盗和防病毒工作,更不得用电脑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三、电脑室内必须加强对火种、电源的管理,不得擅自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使用电源必须保证安全,人员离开后应切断电源。

四、电脑部位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完善,应做到人员离开后能够关窗锁门。

五、严格外来人员管理,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进入电脑室或操作电脑。

六、此通知下发后,各部门要对电脑部位进行认真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管理人员是否落实,防范措施是否完善,对存在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754字)

将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制度考核纳入拌和站标准化考核范围内。

一、考核

1、考核频次

项目部组织每月一次对拌和站信息化管理系统进行考核,拌和站每周对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进行自查。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见附表1:《信息化考核评分标准》。

3、考核评级

(1)信息化考核等级分A、B、C三级,对应拌和站信息化管理人员考核等级为优良、称职和不称职。其中:

A级标准(优良):考核得分在95分(含)以上;

B级标准(称职):考核得分在80分(含)以上至95分(不含);C级标准(不称职):考核得分在80分(不含)以下;考核期内中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3%,高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1%的。

(2)视情况对考核为C级标准的信息化管理人员予以300元的经济处罚或脱岗再教育培训、连续超过三次的停止该岗位的工作。

(3)如拌和站信息管理人员有故意破坏信息系统、传送虚假数据等行为,将严肃处理,并向二公司人力资源部反应,调离本项目。

(4)因系统维护未到位或出现故障而未及时修复,造成数据不能及时上传的,予以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员200元的处罚。造成大量数据未

及时上传(不超过3天),给予警告处罚。

(5)不按规定录入生产信息,如工程名称、施工部位、强度等级、施工配合比、操作手登录信息的,予以操作手200元处罚,3次不改的,责令辞退。

(6)拌和站每月中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3%,高级报警率超过总生产盘数1%时,予以拌和站站长300元的处罚,连续2个月项目部将对其进行严肃处理。

4、对拌和站各岗位人员的考核:(1)如发现拌和站信息员对填报本搅拌站人员、设备等动态信息不及时,给予200元罚款。

(2)及时填报本搅拌站人工采集的搅拌站数据及检查各搅拌站数据;如发现不及时给予200元罚款。

(3)对本标段各搅拌站实时采集的数据进行监控,对不合格数据进行跟踪处理;如不合格数据处理不及时对信息员进行200元罚款。

(4)对本标段搅拌站检测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每周向中心试验室提交分析及问题报告;如超出时间没有提交进行200元罚款。

(5)监督检查搅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督促整改存在的问题。对各搅拌站存在以下行为的进行汇报处理。

漏传、误传数据,传送虚假数据。

未及时处理信息系统报警或提示。

为逃避监控而人为破坏信息系统。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798字)

为了规范公司项目招投标管理,经公司会议研究决定,所有项目实行报备制度,由总裁办公室统一管理,并规范如下:

一、项目登记流程:

1、拟跟踪的项目须在总裁办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所有项目信息登记后才为有效信息。由经营部总经理进行登记。xx总经理电话xx2,手机:xx6,邮箱:xxxm。

2、进行项目信息登记时,首先到xx总经理处查询项目状态,在经查询无人登记之后,将项目信息录入公司项目管理数据库中,并给登记人员相关回执。

3、项目信息登记必须详细,见附件《项目登记表》要求。

4、若项目名称信息登记出现异议,以总裁办登记资料详细者优先。

5、对于集团性质的战略合作伙伴,任何业务人员只能登记该合作伙伴的某一具体项目,否则为无效登记。

二、项目数量管理要求:

1、每名副总裁名下最多可登记40个项目信息。

2、每名总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30个项目信息。

3、每名高级经理名下最多可登记20个项目信息。

4、非公司正式编制的合作方最多可登记10个项目信息。

三、项目登记制度为排他性制度,公司保护已登记人员的项目跟踪优先权,后登记人员想参与已登记人员的项目,须按如下方法处理:

1、新登记人员应主动与原登记人员自行协商合作事宜。如能协商一致,则把该项目的登记人员改为合作登记。

2、如协商无法达成合作意向,则由副总裁或总经理进行协商。

3、如若副总裁或总经理协商不成功,则以谁先获取标书作为由谁跟进此项目的标准,另一方自动退出。

四、公司每年年初和年终中各进行一次项目信息库清查工作。

对于超过一年以上且无合理解释的在途跟踪项目给予删减,项目删减前将通知登记人员和其主管领导,并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五、项目信息库清查调整按以下规定执行。

1、项目信息登记人超过所规定数量,业务人员自行调整更换,调整出来的信息,进入公司的公共项目信息库。

2、如有员工或合作伙伴所登记项目超过限制数量,总裁办通知其本人进行项目登记的调整,如果十个工作日内未按总裁办要求进行调整,总裁办有权自行对其所登记的项目进行调整。

3、其他人员跟踪公共项目信息库中项目并中标者,从中标人员提成中扣出一万元作为信息费奖励给最初登记人员。

六、此前所发布的项目信息登记管理制度废止。本规定自二零一四年一月八日起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4篇(全文1105字)

一、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信息化工作规范管理,促进学校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信息化建设的时效性和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化校园平台在学校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大连市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学校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二、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制度

1、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负责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发展的中长期规划与经费预算;制定审议学校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划制定;明确在推进高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对我校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及时交流和反馈。

2、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三、资金保障制度

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1、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班班通系统、广播电视系统、专用教室信息化建设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学校信息化资源系统建设、信息技术与学科整合建设系统等。

2、学校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资源开发小组统一管理和分配。

3、学校各开发支持小组负责本小组所建的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要保证对系统数据的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资源开发小组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及时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系统的推广使用。

四、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

1、制定定期反馈和交流制度,学校资源开发小组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校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对信息化相关项目进行评估和管理,负责信息化建设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学校各信息化建设小组具体负责本小组系统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保证信息的准确性、实时性、完整性、和安全性,切实做好与本职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工作,完成好信息化建设任务。

2、每学期组织一次本学校信息技术建设工作检查,形成检查报告。每学期组织一次校内交流,形成交流成果和经验推广方案,做好年度总结。

五、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1、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

2、学校设立信息化管理经费,用于支付信息化项目在实施管理、系统功能改进和数据维护、部门信息化技能培训等方面产生的费用

3、学校每年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评优工作,对信息化建设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和信息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5篇(全文1241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带给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职责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状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状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安全管理常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带给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公司信息化管理制度及公司信息资源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6篇(全文1775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XXX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公司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公司信息系统,通过计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提高使用效率,最大程度满足公司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求,促进公司信息化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各二级公司、各部室。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一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目标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做好对公司信息化的中长期远景规划。

(三)分步实施原则:公司的信息化建设工作由公司信息化职能部门进行整体统一规划,具体实施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逐步实施的过程。

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在公司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和调整公司信息化建设整体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公司信息化建设的整体规划方案。

(三)根据自身专业出发对相关产品进行合理化建议和推荐。

(四)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组建、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组织处理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第三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公司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等管理。

第二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提供建议和方案,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三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必须及时告知运营部,由运营部安排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给予修复,对不能进行修复的设备,由运营部相关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四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一条公司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化职能部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相关系统模板。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各部门需求情况制定相应表单、流程。

第二条公司软件系统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相关操作的技术支持和协助。所有信息化系统软件帐号由人事部向信息化职能部门信息管理人员提出分配需求,由信息管理人员进行帐号和相关权限的分配。

第三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公司网站、销售系统、0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资金管理系统等,)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

范进行操作。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五章网络建设与网络资源管理

第一条信息化职能部门根据公司对网络的需求,统一规划,制定相应方案报相关领导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条公司计算机网络线路、设备、服务器均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设备、改变计算机配置

第三条严禁公司人员利用公司网络资源进入非法网站、下载浏览非法信息,发布非法言论;严禁在公司电脑上保存非法资料和利用黑客等手段下载保存公司信息系统内的机密信息。对于造成违法结果的,信息化职能部门有权配合公安部门对相关日志、记录等信息进行提取和备案,并将追究其责任。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对公司网络和安全、完好负责,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情况进行检查。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漏本公司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信息。

第六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一条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由信息化职能部门统一进行监控管理。

第二条公司信息平台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系统等系统软件必须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下载,予以保存,由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

组织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三条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对本人使用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保密,由于帐号、口令泄露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帐号拥有人负全部责任。

第四条信息化职能部门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收集、病毒木马报告,追踪最新病毒动向,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或及时下载最新杀毒软件指导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病毒防范。

第五条各部门应配合信息化职能部门做好计算机登记、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七章突发情况处理

第一条网络系统核心设备或主干网络线路发生故障,或因服务器软硬件故障、黑客、病毒攻击,公司主要的应用系统停止服务或系统瘫痪等情况时,运营部应及时组织力量解决突发事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二条突发事故发生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及时通知相关领导和其他负责人。

第三条突发事故处理完后,信息化职能部门需组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进行估,并提交分析评估报告给相关领导。

第四条接到当地供电部门或公司内部临时停电预报,信息化职能部门应及时通知各部门作好备份和应急准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7篇(全文2065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推进学院信息化建设进程,规范信息化工作管理,促进信息资源的交流与共享,保证学院信息化建设的实效性与可持续发展,真正发挥数字校园平台在学院教学、科研及管理方面的支撑作用,根据国家、教育部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结合学院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院信息化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统筹规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与工作职责

第三条成立学院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领全校的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职能是:

1、负责审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规划与经费预算;

2、审议和批准学院信息化建设、运行管理及校园网安全的规章制度;

3、确立在推进信息化建设进程中各部门的责任分工、资源分配以及考核机制;

4、对学院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和政策性问题进行决策。

第四条学院网络信息中心是学院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分期实施学院信息化建设规划,负责部门信息化建设进程中的技术指导和支持,负责数据标准的制定和公共平台应用的推广与培训,负责健全和完善信息化工作管理体系。

第五条学院各部门应充分认识信息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意义,明确具体负责的分管领导与信息员,信息化工作要列入部门工作计划;作为本部门信息化建设的第一责任人,部门主要负责人要充分重视信息化建设工作;部门分管领导要具体负责本部门业务系统数据建设和信息安全工作,监督学院信息化建设相关规章制度在本部门的执行;部门信息员负责部门网上办公信息的发布和部门二级网页内容的更新。各部门要切实做好与本部门业务相关的各项信息化建设,完成好本部门的信息化建设任务。

第三章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

第六条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包括数字校园应用平台的开发和集成,学院各类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信息系统、校园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和网络基础应用等。

第七条学院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应根据学院信息化建设的总体规划和各部门业务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业务部门提出应用需求,网络信息中心负责对项目建设需求和技术可行性进行评估。对于涉及学院整体工作的大型信息化建设项目,将由学院组成信息化建设项目专家组进行论证,形成论证意见后进行立项建设。

第八条根据“硬件集群,数据集中,应用集成”的建设原则,学院信息化建设项目中的网络设备、服务器、存储设备等硬件设施均由网络信息中心统一安排申报。

第九条对于各部门业务应用系统建设项目,需成立主管院领导、业务应用部门、网络信息中心和财务、纪检等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小组,参与项目的调研考察、招标采购等工作。网络信息中心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项目完成后,立项部门需要把项目主要的技术文档资料(包括需求分析说明书、设计说明书等)提交一份给网络信息中心,以保证网络信息中心参与后期维护和信息系统的等级备案工作。

第十条对于各部门的应用系统建设项目,要严格按照学院信息化建设的统一标准进行。应用系统的使用和管理权限归各建设部门所有。建设部门要保证对系统数据及时更新维护,并配合网络信息中心做好信息系统的备案工作。

第十一条作为学院信息系统建设的常规队伍,各部门信息员应按时参加网络信息中心和相关部门组织的应用系统培训活动,熟练掌握各应用系统的操作方法,及时做好部门内人员的培训工作,做好应用系统的推广使用和部门内部信息的更新。

第四章信息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分为网络安全、系统安全和内容安全三方面内容。网络安全是指校园网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包括:光纤通信线路、网络布线和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互连设备;系统安全是指承载校内各种应用系统的服务器、软件运行环境以及系统数据的安全;内容安全是指通过网络信息服务方式发布的各种信息中具体内容的安全。

第十二条学院网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网络信息中心负责网络安全和系统安全,负责对校园网基础设施进行维护管理,对学院数据中心内各服务器的运转情况进行定期监测,对操作系统进行安全升级,对数据进行统一备份,保障校园网的畅通运行和各服务器的`正常运转。学院各部门负责其主管的二级网页上的信息安全、业务系统的权限管理安全和系统内的数据安全。各部门有责任做好部门业务系统数据维护以及必要的数据备份和保存归档工作。

第十三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的活动。网络信息中心有权按照国家的网络安全管理规定,记录用户上网行为,并配合公安机关的要求,提供用户上网记录。

第十四条学院对上网信息实行分类审核。在学院主页上发布全院性重要信息必须经党委宣传部或院长办公室审核后方可发布;各部门发布的部门网页信息由该部门负责信息管理的领导审核。未经审核的信息或网页不得擅自在网上发布。

第十五条学院校园网办公系统、内部通信系统、校园短信平台等均为支撑学院教学管理及行政办公功能的工作平台,任何人不得发布与工作无关内容及对组织和个人进行污蔑、诽谤等有碍工作秩序的信息。对违反规定者,网络信息中心将依据本条例封闭其用户帐号,并视情节交由学院相关部门进一步处理。

第五章信息化工作激励机制

第十六条信息化工作将纳入部门工作考核范围,部门要在每年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中写明信息化工作的内容。

第十七条学院将定期进行信息化工作的考核工作,对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及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8篇(全文2418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信息化建设,规范公司信息化管理,降低公司管理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信息化硬件、软件、耗材、系统、数据和安全等管理工作,指导公司的网络使用管理和维护工作,规范设备和耗材采购配置引进流程,为公司的信息化系统健全完善和数据安全工作提供切实有效的方案。

第三条公司信息化管理实行统一管理、分项负责、责任到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职能管理系统信息化管理工作,生产技术系统信息化管理参照执行。

第二章管理分工及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信息化管理小组(以下简称信息小组),负责建立健全公司信息化管理体系,组织制定和实施公司信息化管理的规章制度;审查《信息化工程方案》,审核《信息化设备的配置计划》,监督、检查、指导公司各部门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第六条办公室是公司信息化管理常设机构。负责组织拟定公司信息化管理规章制度和管理流程,承办公司信息化设备的采购、调配与回收,组织信息化设备的安装、调试及技术支持,负责公司办公自动化系统(以下简称0a系统)建设、运营、维护和信息资源管理工作,统筹公司信息安全管理,组织公司信息化管理的知识培训。

第七条公司各部门分别负责权限内信息化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维护管理和软件系统维护及信息收集、汇总、整理、申报及信息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公司各使用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信息化管理工作。

第三章软硬件管理

第九条公司因工作需添置计算机及其他设备,应先根据项目情况和公司计划管理规定编写《信息化配置需求计划》,计划应详细说明使用目的、使用软件情况、配置计算机及外设数量、设备设施配置标准。提交到办公室审核后,履行公司及中煤龙化公司采购计划审批程序。

第十条需求计划经批准后,公司权限内采购依据公司管理分工和采购规定,硬件设施采购由办公室负责办理,软件由申请部门会同办公室办理,所有信息化设备设施的型号、性能数据、厂商、供货商、购买日期等详细数据及软件信息,各使用部门均应以书面的形式提供给办公室备案。

第十一条各使用部门应加强信息化设备设施(含软件)的管理,落实专责制,严禁私自处置。

第十二条公司各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计算机及辅助设施的日常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在使用期内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在使用中由于人为原因造成损坏,损失由当事人所在的科室进行赔偿或由当事人赔偿。

第十四条公司各个科室因工作需要,添加或更换设备,应向办公室提交《信息化配置申请》,经办公室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后,办公室负责组织购置或进行调剂。

第十五条公司各部室的计算机及辅助设施变更后,办公室应登记备案。

第十六条公司计算机设备的日常维修工作由办公室负责,维修和更换部件相关费用列入申请部门费用。

第十七条办公室应维护计算机及设备的注册信息和分布信息,确保每一设备的信息真实可查。

第十八条信息设备的淘汰、报废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办公室审核,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办公室负责淘汰或报废设备的回收、处置。

第十九条公司信息设备耗材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发放。办公室应根据公司耗材储备情况和各个部室的需求情况,在每个季度初拟定《耗材采购季度计划》,按公司规定程序审批后,组织采购和发放工作。耗材供应应及时、充足,保证经营管理需要。

办公室应根据各部门消耗情况,核定耗材定额,并根据实际需求及时调整。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耗材管理,耗材管理人员应按部门、品类设置耗材使用台账,详细登记各部门耗材使用情况,并根据定额定期考核。

第四章oa系统管理

第二十条办公室是公司oa系统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oa系统资源分配,系统日常维护和管理。公司oa系统管理执行《中煤龙化公司办公自动化管理办法》规定。

第二十一条办公室应指定专人负责对计算机设备、服务器要定期对其操作系统和文件进行检查,经常查杀病毒,保障设备正常运行。负责服务器运行日志记录工作。

第五章网络管理

第二十二条办公室负责公司内部局域网的网络通畅,网络共享和网络安全。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负责搭建公司的远程访问平台,确保平台7x24的不间断的网络服务。对网络数据流进行安全过滤,应用防火墙和安全策略进行入侵监测和病毒监测。

第六章数据及申报管理

第二十四条信息管理人员应定期对公司数据进行异地备份,并保证备份数据安全,确保数据丢失后,可以通过备份还原数据。养成时时备份数据的习惯。

第二十五条办公室应协助各部门设计备份策略,综合使用日志备份、差异备份和完全备份来维护数据库的数据安全,以便数据损坏后可以成功的恢复数据。

第二十六条公司各信息系统使用部门负责权限内数据信息的收集、审核、汇总、整理、审批和按时申报工作。

第七章安全管理

第二十七条信息系统管理人员应加强密码管理,并定期更换。系统登录密码不得相互泄漏。

第二十八条操作人员操作完毕应及时退出应用程序,以防他人非法进入系统。

第二十九条涉密文件以纸质方式发送,不得以电子公文形式在网上传递。对网上处理信息应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制度,坚决杜绝发生泄密、盗取信息等现象。

第三十条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对信息化设备有管理和维护的责任。来访人员或非本部门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操作公司设备,时刻注意防火、防水、防盗。下班之后操作人员应按照正确程序关闭办公自动化设备及电源,要及时关闭门窗,防止失窃。

第三十一条信息化设备的具体使用者为该设备的第一责任人。对于每台计算机中保存的文件、资料等保密信息,第一责任人负保密责任。严禁操作人员私自利用工作便利及非法手段调阅非共享信息。

第三十二条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病毒防范意识,使用u盘、光盘及网络信息准用存储设备时,首先须对其进行杀毒操作,确认其未带病毒后才可在系统上使用。定期进行杀毒处理,发现计算机遭受计算机病毒感染时应立即隔离,尽快杀毒。工作数据要经常做备份,检查、杀毒后备用。

第三十三条任何个人不得从事下列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活动:

(一)未经允许,进入信息系统或使用公司信息系统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三)未经允许,对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五)任意方式对数据的恶意操作,如篡改、删除、转移等。

(六)未经授权查阅其他人的电子邮件,冒用他人名义发送电子邮件。

违反本规定,公司将视情节和公司奖惩相关规定追究责任人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本办法由公司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9篇(全文2749字)

1、目的:规范员工对生产现场的整理,实现均?、安全、文明生产、提高业务素质,提高经济效益、达到优质、高效、低耗具有重要意义。

2、范围:公司生产车间

3、内容:

3.1质量管理

3.1.1各车间应严格执行《程序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职责、协调工作。

3.1.2对关键过程按《程序文件》的规定严格控制,对出现的异常情况,要查明原因,及时排除,使质量始终处于稳定的受控状态。

3.1.3认真执行“三检”制度(自检、互检、巡检),操作人员对自己生产的产品要做到自检,检查合格后,方能转入下工序,下工序对上工序的产品进行检查,不合格产品有权拒绝接收。如发现质量事故时做到责任者查不清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排除不放过,预防措施不制定不放过。

3.1.4车间要对所生产的产品质量负责,做到不合格的材料不投产、不合格的半成品不转序。

3.1.5严格划分“三品”(合格品、返修品、废品)隔离区,做到标识明显、数量准确、处理及时。

3.2工艺管理

3.2.1严格贯彻执行工艺规程。

3.2.2对新工人和工种变动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并有师傅指导方可上岗操作,生产技术部不定期检查工艺纪律执行情况。

3.2.3严格贯彻执行按标准、按工艺、按图纸生产,对图纸和工艺文件规定的工艺参数、技术要求应严格遵守、认真执行,按规定进行检查,做好记录。

3.2.4对原材料、半成品、零配件、进入车间后要进行自检,符合标准或有让步接收手续方可投产,否则不得投入生产。

3.2.5严格执行标准、图纸、工艺配方,如需修改或变更,应提出申请,并经试验鉴定,报请生产技术部审批后主可用于生产。

3.2.6合理化建议、技术改进、新材料应用必须进行试验、鉴定、审批后纳入有关技术、工艺文件方可用于生产。

3.2.7新制作的工装应进行检查和试验,判定无异常且首件产品合格方可投入生产。

3.2.8在用工装应保持完好。

3.2.9生产部门应建立库存工装台帐,按规定办理领出、维修、报废手续,做好各项记录。

3.2.10合理使用设备、量具、工位器具,保持精度和良好的技术状态。

3.3定置管理

3.3.1定置摆放、工件按区域按类放置,合理使用工位器具。

3.3.2及时运转、勤检查、勤转序、勤清理、标志变化,应立即转序,不拖不积,稳拿轻放,保证产品外观完好。

3.3.3做到单物相符,工序小票,传递记录与工件数量相符,手续齐全。

3.3.4加强不合格品管理,有记录,标识明显,处理及时。

3.3.5安全通道内不得摆放任何物品,不得阻碍

3.3.6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随意挪作他用,保持清洁卫生,周围不得有障碍物。

3.4设备管理

3.4.1车间设备指定专人管理

3.4.2严格执行公司设备使用、维护、保养、管理制度,认真执行设备保养制度,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3.4.3做到设备管理“三步法”,坚持日清扫、周维护、月保养,每天上班后检查设备的操纵控制系统、安全装置、润滑油路畅通,油线、油毡清洁、油压油位标准、并按润滑图表注油,油质合格,待检查无问题方可正式工作。

3.4.4设备台帐卡片、点检记录、运转记录齐全、完整、帐卡相符、填写及时、准确、整洁。

3.4.5实行重点设备凭证上岗操作,做到证机相符。

3.4.6严格设备事故报告制度,一般事故3天内,重大事故24小时内报生产主管或公司领导。

3.4.7坚持八字要求,即:整齐、清洁、安全、润滑,做到“三好”“四会”“五项纪律”。

三好即:管好、用好、保养好。

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一般故障。

五项纪律:即: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经常保持设备整洁,并按规定加油,遵守交接班制度;管好工具、附件、不得丢失;发现故障立即停车、通知维修人员检查、处理。

3.4.8设备运行中,要做到勤检查、勤调整、勤维修,不离岗(设备运行过程中),对设备响声、温度、压力有异常时应及时处理并报告。

3.4.9操作人员离岗位要停机,严禁设备空车运转。

3.4.10保持设备清洁,严禁泡、冒、滴、漏。

3.4.11设备应保持操作控制系统,安全装置齐全可靠。

3.5工具管理

3.5.1卡物相符,个人长期使用的工具做到领用卡与实物相符,丢失赔偿,使用量具时轻拿轻放,不敲刀刃具,不乱拆工装模具。

3.5.2各种工具量具刃具应按规定使用,严禁违章使用或挪作他用。

3.5.3精密、贵重工具、量具应严格按规定保管和使用。

3.5.4严禁磕、碰、划伤、锈蚀、受压变形。

3.5.5车间不得使用不合格的或已损坏的工具、量具、刃具。

3.6计量管理

3.6.1使用人员要努力做到计量完好、准确、清洁并及时送检。

A量具必须保持完好无损,零件、附件无丢失,出现上述情况之一者,必须及时送技术品质科以便检查、修理、鉴定。

B禁止使用过期或不合格量具,做到正确使用、轻拿轻放、严禁碰撞,使用后擦拭干净,较长时间不使用时要涂油,正确放置。

C所有在用计量器具必须按合格证书填写的有效期或技术部的通知自觉及时送检。

3.6.2凡自制或新购计量器具均送技术品质科检测中心检查,合格后办理入库、领出手续。

3.6.3严禁用精密度较高的计量工具测量粗糙工件,更不准作为他用,不得使用非法计量单位的量具。文件、报表、记录等不得采用非计量单位。

3.6.4凡须报废的计量器具,应提出申请报技术部。

3.6.5各单位应按需要合理配备计量器具。

3.6.6对不按规定使用计量器具或造成损坏、丢失者,应视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予以罚款。

3.7能源管理

3.7.1积极履行节能职责,认真考核。

3.7.2开展能源消耗统计核算工作。

3.7.3认真执行公司下达的能源消耗定额。

3.7.4随时检查耗能设备运行情况,杜绝跑、冒、滴、漏,消除长流水现象,严格掌握控制设备预热时间,杜绝空车运行。

3.7.5未经允许不得私接耗能设备、设施、器具。

3.8劳动纪律(同行政部下达的管理制度)

3.8.1车间可据公司制度,具体制定管理细则,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8.2车间做到奖罚分明,帐目齐全,分配公开、公正。

3.8.3严格现场管理,要做到生产任务过硬、技术质量过硬、管理工作过硬、劳动纪律过硬、思想工作过硬。

3.8.4经常不定期开展内部工艺、纪律、产品质量自检自纠工作。

3.8.5积极参加技术培训,大力开展岗位练兵,努力达到岗位技能要求。

3.8.6认真填写各项记录、管制表、台帐、做到及时、准确、清晰、完整、规范。

3.9文明生产

3.9.1车间清洁整齐,各图表美观大方,设计合理,填写及时,准确清晰,原始记录、台帐、生产小票齐全、完整、按规定填写。

3.9.2应准确填写生产记录、内容包括设备、工装、工具、卫生、安全等。

3.9.3室内外经常保持清洁,不准堆放垃圾,下班提前5~10分钟进行地面清洁、设备保养、规范物品摆放。

3.9.4车间地面不得有积水、积油、尘垢(生产过程中允许有浮尘存在,但下班应该进行清理)。

3.9.5车间内管路线路设置合理、安装整齐、严禁跑、冒、滴、漏。

3.9.6车间内管沟、盖板完整无缺,沟内无杂物,及时清理,严禁堵塞。

3.9.7车间内工位器具、设备附件、工作台、工具箱、产品架各种搬运小车等均应指定摆放,做到清洁有序。

3.9.8车间合理照明,严禁长明灯,长流水,长风扇。

3.9.9坚持现场管理文明生产、文明运转、文明操作、根治磕碰、划伤、锈蚀等现象,每天下班要做到设备不擦洗保养好不走,工件不按规定放好不走,工具不清点摆放好不走,相关记录没填写好不走,工作场地不打扫干净不走。

3.9.10边角料及废料等分类放到指定地点保管。

3.10安全生产

3.10.1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3.10.2经常开展安全活动,开好周例会,不定期进行认真整改、清除隐患。

3.10.3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3.10.4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认真执行安全生产。

3.10.5特殊工种作业应持特殊作业操作证上岗。

3.10.6学徒工及其他学员上岗操作应有师傅带领指导,不得独立操作。

3.10.7生产、检验记录即使填写,班后认真检查,清理现场,关好门窗,对重要材料要严加管理以免丢失。

3.10.8非本工种人员或非本机人员不准操作设备

3.10.9重点设备(如数控中心),要专人管理,卫生清洁、严禁损坏。

3.10.10消防器材要确保灵敏可靠,定期检查更换(器材、药品),有效期限标志明显。

3.10.11加强事故管理,坚持对重大未遂事故不放过,要有事故原始记录及时处理报告,记录要准确,上报要及时。

3.10.12发生事故按有关规定及程序及时上报。

4、奖惩:

4.1生产部每周最少2次不定时对生产现场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打分评比。

4.2生产部每天上下班对各生产场所进行检查,按上述要求进行打分、评比,进行全厂公示。对于全月综合评分超过90分,分别给予前三名100元、80元、50元的奖励。连续三月获奖的,奖金翻倍。

4.3对于全月评分不足60分的,每低于60分一分,罚款2元,并全厂通报。

4.4对于车间现场管理的奖惩金,在连同当月的工资一并发放。

5、执行: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第三天后执行。

信息化管理制度(10篇)

信息化管理制度第10篇(全文5198字)

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实现建业集团信息化目标,规范集团信息化建设,建立和完善集团信息系统,透过对信息化规划、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软件系统管理、网络建设管理和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的控制,确保信息系统的使用效率,满足建业集团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对信息管理的需要,促进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健康有序规范地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术语与解释

(一)集团:除非个性指出,本制度中集团指建业住宅集团(中国)有限公司;

(二)集团总部:指包括集团各职能部门在内的行政管理范围;

(三)城市公司:指集团下属房地产开发城市公司,包括多项目城市公司和单项目城市公司;

(四)多项目城市公司/单项目城市公司:多项目城市公司指同时运作2个(含)以上项目,并且受项目规模、产品业态、合作方式、区域分布等因素影响,需要若干相对独立的团队来运作各个项目的城市公司。除多项目城市公司之外为单项目城市公司;

(五)负责人:除非个性指出,本制度中负责人指集团在投资发展、产品管理、营销管理、客户管理、运营管理、财务管理以及人力资源等职能领域的主管领导,包括副总裁、助理总裁、总监等。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信息化建设规划管理、信息化系统使用管理、计算机软件系统管理、计算机、计算机外设及计算机网络设备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四条企业的信息化管理一般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战略导向原则:信息化管理应纳入到企业本身的发展战略中,要与企业未来的业务发展和管理发展充分结合,信息化规划要适合企业的发展规模和发展阶段需要;

(二)提前规划原则:企业信息化需要以发展的眼光,站在企业优化的高度,从企业整体出发来规划企业信息化;

(三)分步实施原则:建业集团的信息化建设统一由集团总部的信息管理部门进行整体的、系统的规划,具体实施过程中将采取按计划分阶段分地区的逐步实施。

第五条集团信息化管理的管理主体包括总裁、总裁办公会、运营管理负责人、信息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

第六条集团总裁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审批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审批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审批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七条总裁办公会是集团信息化实施过程中重大事项的审议机构,由总裁召集,组成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总裁、执行总裁、各主管负责人。其职责包括:

(一)拟定集团信息化总体目标和方向;

(二)审议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四)审议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

第八条运营管理负责人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推动集团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

(二)审核集团信息化规划方案;

(三)审批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

(四)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结果;

(五)审核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重大采购合同,审批一般采购合同;

第九条信息管理部在集团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拟订和调整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三)协助集团招标采购部进行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的招标、采购;

(四)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五)组织处理集团总部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六)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十条城市公司管理部在信息化管理工作方面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协助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城市公司的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二)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软硬件和网络的建立、日常管理和维护;

(三)组织处理城市公司各类信息系统故障;

(四)协助信息管理部制订各类信息化管理制度。

第三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十一条建业集团的信息化规划(具体参见《信息化规划细则》)主要就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资料:

(一)结合企业内外部的实际状况,站在企业发展的战略高度制定出清晰准确的信息化建设目标;

(二)确定信息化如何帮忙企业实现业务战略,并且明确每个业务部门在信息化过程中要到达的目的,要获得的价值,以及实现这些价值的方式;

(三)正确评估现有的信息系统性能,在评估过程中,要结合业务流程和组织特点给出全面的评估;

(四)确定信息化建设的核心基础项目,给出各个项目的优先顺序及其价值,对于信息化项目需求的轻重缓急应当具有明确的规划,先实施企业最需要的基础核心项目,并以此为基础,衍生其他项目的建设。

(五)选取与企业最匹配的的技术,信息化建设与企业发展相匹配是最好的选取,不能盲目追求最先进的技术。

(六)有效控制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充分思考投入产出比。

第十二条建业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能够采用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协助规划和集团内部自行规划两种方式,如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以咨询公司为主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信息管理部指定相应人员参与和配合咨询公司,并组织进行信息化建设规划的过程监控和成果验收。

第十三条如不聘请外部咨询公司,则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的制订,具体流程如下:

(一)在总裁办公会群众讨论的基础上,总裁根据战略发展规划向信息管理部发出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要求,包括信息化建设的总体目标和方针;

(二)信息管理部组织集团各职能部门相关人员进行企业环境分析、战略分析、企业现状分析、企业关键业务流程的分析与优化;

(三)信息管理部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按照优化流程的业务运作模式,组织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和各城市公司提出各自信息化业务需求,进行集团信息化现状和需求分析(包括系统基础网络平台、应用系统、信息安全、数据库等需求);

(四)信息管理部组织制订集团信息化规划草案(包括信息化的总体构架和标准、信息化项目分解、信息化保障分析、IT基础设施建设计划、主实施计划、应用系统建设实施计划等);

(五)运营管理负责人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核;

(六)总裁办公会对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草案进行审议,报总裁审批,构成正式的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见附件一)

(七)信息管理部组织实施集团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

第十四条建业集团与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管理流程:(详见《招标管理制度》)

(一)在总裁办公会讨论的基础上,执行总裁提出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采购招标要求;

(二)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拟订与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招标计划和招标书提交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批;

(三)审批透过后由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组织发表招标信息并对供应商进行实地考察,组织招标、开标和评标活动,拟订候选名单;

(四)候选名单报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审核透过报总裁办公会进行审议,构成中标结果提案报总裁审批;

(五)审批透过后信息管理部负责合同的拟定和签约工作。

第十五条集团信息化建设相关的非招标采购,包括各类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网络设备、各类软件系统的购买,采购管理流程如下:

(一)执行总裁根据信息化建设规划确定集团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要求;

(二)信息管理部协助招标采购部,根据信息化建设的采购要求组织商务谈判活动,并由信息管理部拟订集团信息化采购合同;

(三)集团审算部和合约法务部分别对信息化设备及软件的采购合同文本进行预算审核和法律审核,透过后报运营管理负责人、总裁办公会审核,执行总裁进行审批,重大采购合同由总裁进行审批;

(四)审批透过后由信息管理部签定采购合同,实施采购。

第四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十六条信息管理部负责集团各职能部门计算机及相关信息系统设备的配置技术标准、升级、维护等管理(具体参见《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细则》)。

第十七条信息管理部负责收集计算机及网络设备的最新市场行情信息,向招标采购部带给购买参考意见,并负责对采购的设备进行验收。

第十八条在未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的状况下,各计算机和网络使用人不得随意更换、拆卸计算机内的零部件及网络设备,如有发生,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有权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出现故障,知情人员务必及时报告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技术处理并修复,对不能进行现场处理并修复的设备,由技术人员明确故障原因,出具鉴定结果,送相关外部机构进行维修处理。

第二十条对需要送修的计算机或网络设备,应由设备的使用职责人或保管职责人提出书面送修申请,由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审核,运营管理负责人(城市公司总经理)审批透过后,送相关外部机构维修。

第五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二十一条集团和城市公司所有专业职能部门软件系统的开发、管理、审核和备案工作均由信息管理部统一进行(具体参见《软件系统管理细则》)。

第二十二条集团或城市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向信息管理部提出新增或修改软件系统的申请,信息管理部根据需求状况制定引进或开发计划,并根据以下状况报批:

(一)对于全集团性质的软件系统(如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系统等)的引进、实施均需要报信息管理部总经理、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总裁办公会审议,总裁审批后实施;

(二)对于部门内部使用的不涉及集团或城市公司层面的软件系统需要报信息管理部审核,该部门主管负责人审批后实施;

(三)集团内部软件和系统的自我开发具体参见《建业集团软件开发管理规范》、《软件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

第二十三条软件系统的实施和验收以软件使用的相关业务部门为主,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技术支持和协助。

第二十四条各类应用软件系统(包括ERP系统、OA系统、人力资源管理系统、财务软件等)的使用人员均应按系统要求的规范进行操作。

第二十五条信息管理部负责各类应用软件系统的升级、维护和管理。

第六章网络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六条信息管理部根据集团、各城市公司对网络的需求,统一规划,制定相应的建设方案报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批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七条集团总部(城市公司)计算机网络线路、设备、服务器均由信息管理部(城市公司管理部)统一组织安装、管理、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更换线路和设备,不得擅自拆卸计算机设备、改变计算机配置(具体参见《网络建设管理细则》)。

第二十八条信息管理部应制定详细的网络工程技术指标和要求,列明设备清单,提交招标采购部,协助招标采购部选取合格供应商,确认合同技术条款。

第二十九条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应按合同要求组织网络工程施工,对施工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施工完成后组织项目验收。

第三十条信息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应遵守集团保密制度,对集团和城市公司网络和服务器的安全、完好负责,定期对网络线路和设备的运行状况进行检查。

第三十一条信息管理部和城市公司管理部不得向其他任何人员泄漏本集团或城市公司的网络结构、网络布局、布线系统及软件结构、代码、软件注册码或序列号等有关网络方面的任何机密。

第三十二条集团或城市公司凡发现网络设备或线路出现异常状况,应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派人处理。

第七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集团及各城市公司的信息系统安全由信息管理部统一进行监控管理(具体参见《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

第三十四条集团信息平台系统、财务管理软件系统务必定期、定时进行数据库的备份和数据下载,予以保存,由信息管理部负责组织信息系统的备份工作,保证系统故障后能及时恢复。

第三十五条信息系统使用人员应对本人使用的系统帐号和口令保密,由于帐号、口令泄漏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帐号拥有人负全部职责。

第三十六条信息管理部负责计算机病毒防范工作,负责收集、整理集团总部各职能部门的病毒报告,追踪最新病毒动向,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安装有效的杀毒软件或及时下载最新杀毒软件补丁,指导计算机使用人员进行病毒防范。

第三十七条各用户应配合信息管理部做好计算机登记、检查和维护工作。

第八章突发状况处理

第三十八条信息管理部应成立应急处理小组,制定各种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应急程序,保证及时有效地处理突发事故(具体参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细则》)。

第三十九条网络系统核心设备或主干网络线路发生故障,或因服务器软硬件故障、遭受黑客、病毒攻击,集团主要的应用系统停止服务或系统瘫痪等状况时,信息管理部应及时启动应急处理程序,组织力量解决突发事故,恢复信息系统正常运行。

第四十条突发事故发生后,信息管理部需及时通知运营管理负责人和其他负责人以上岗位领导。

第四十一条突发事故处理完后,信息管理部需组织查明事故发生原因,对事故进行分析、评估,并提交分析评估报告给运营管理负责人、执行总裁。

第四十二条接到当地供电部门或公司内部临时停电预报,有关部门应及时通知信息管理部(或城市公司管理部),并通知各部门(或城市公司)作好备份和应急准备。

第九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制度与《信息化规划方案制订流程》(编号:XX-ZD01-LC01)、《信息化规划方案制订流程描述文件》(编号:XX-ZD01-LC01MS)配套使用;

第四十四条本制度与下列工作细则及标准文件配套使用:

(一)《信息化规划细则》(编号:XX-ZD01-XZ01);

(二)《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2);

(三)《软件系统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3);

(四)《网络建设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4);

(五)《信息系统安全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5);

(六)《信息系统突发事件管理细则》(编号:XX-ZD01-XZ06);

第四十五条本制度使用过程中部分事宜需要参考《招标管理制度》(编号:ZB-ZD01)。

第四十六条本制度由信息管理部进行起草与修订,由计划考核部及总裁办公会进行审核,总裁批准后发布。

第四十七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相关事项以本制度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信息管理部。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

表单编号:

建业集团信息化管理制度(XX-ZD01)

发布日期:2007-02-1415:25:49.0

文件编号:XX-ZD01编制日期:2007年1月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信息化管理原则及职责

第三章信息化规划管理

第四章计算机及相关设备管理

第五章软件系统管理

第六章网络建设与管理

第七章信息系统安全管理

第八章突发状况处理

第九章附则

附件一:信息化建设规划方案审批表

项目名称:

报送日期:

城市公司/集团部门:

附表编号:

项目主要资料(具体资料见附表):

信息管理部总经理签名:

签名:年月日

运营管理负责人审核意见:

签名:年月日

总裁办公会审核意见:

参与各方签名:年月日

总裁审批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