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1篇(全文1099字)
加盟连锁销售合同书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2篇(全文1305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加盟__________连锁机构,销售__________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授权乙方为__________公司______型连锁加盟店,______级代理商,在______省______市______区经营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
二、经营期从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滿以后可优先续约。
三、甲乙双方在合同期限内各自承担民事责任,相互之间无产权及归属关系,但必须按甲方的统一模式进行管理,乙方在其加盟店中只能经营__________公司的产品,维护甲方品牌利益。
四、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给乙方开业配送供货价人民币______元的产品,价值______元的开业礼品,乙方按送货单签收。
2.应向乙方提供统一的商号,装修设计,及管理制度,为商品规定统一零售价。
3.甲方不得在代理商代理区域内设立同等级别的代理商。
4.甲方按商品统一零售价的____%向乙方供货(甲方保留因国际市场材料价格导致相应调整供货价的权利)。
5.甲方确保提供的产品的质量,产品保质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概由甲方负责。
6.甲方有新的产品推出应优先由乙方在该区域代理。
7.乙方加盟店开业期间甲方可派员上门培训,差旅费和工资由甲方承担。
8.甲方将利用公司网站及其他广告媒体宣传__________品牌,及时公布加盟信息和产品信息。
9.乙方按月销售回款额达____元时,甲方给予____元的奖励。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获得区域经营__________品牌天然水晶饰品和精工艺品系列产品的权利。
2.获得甲方指定产品,商号及管理制度的使用权。
3.乙方提供在当地工商部门核准经营的相关文件和本人身份证明。
4.乙方在签约时,一次性交付甲方人民币____________元作为加盟订金(如乙方违约,此订金不退还)。如乙方在合同期内无违约行为,期满后,甲方退还加盟订金的全部金额。
5.乙方在签约后,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不得低于加盟类型规定的最低额。
6.如属地区代理商,乙方首批进货额(以实际回款计算,下同)为人民币______元,月进货额最低为人民币______元。合同签订半年内,乙方区域招商不足____家;或连续____个月无进货时,甲方将有权取消乙方代理资格。
7.乙方发展的下属连锁加盟店如由甲方签订合同,统一安排开业,每发展一家,甲方奖金给乙方奖金人民币____________元,其产品由乙方按规定的价格供应。
8.乙方销售产品时其零售价上下浮动不得超过甲方规定零售价的15%,批发价不得低于甲方给乙方的供货价。
9.乙方对甲方的定期对账工作,必须积极配合,并将每月营业情况传回甲方以备研讨及宣传。
六、产品收发货及费用
1.甲方发货实行款到发货,按订货单和汇款单发货。
2.产品采用乙方委托甲方代办方式,托运及包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货后____天内对产品进行验收,验收以甲方发货单为准,如有少发或错发情况,附在发货单上传回甲方核查补发:如无误,乙方需签单收货,并将单据传回甲方。如甲方在货到乙方____天后仍未收到乙方验收单据,则视为该批货品乙方全部验收入库。
4.乙方可以在____个月的时间内调换______%以内的滞销产品。
七、违约及其责任
如果乙方违反本合同,私自从别的地方进货,或者以次充好、以假充真,随意大幅调整价格,甲方随时解除本合同;如果甲方违反本合同之规定,加盟商有权解除本合同。
八、加盟类型
a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发达地区,中高档消费群。
b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比较发达地区,中低档消费群。
c型:首次产品投资:________-________万。目标群:欠发达地区,普通消费群。
投资能力比较强的,社会关系良好的可以优先成为地区代理。地区代理协助总公司对当地加盟商进行监督管理,协助总公司在当地扩大加盟队伍。
九、未尽事宜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起仲裁。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_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3篇(全文1868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乙方申请,甲方审核批准同意,就乙方以连锁经营形式加盟“_________”专卖店/柜事宜,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本合同使用的有关文字定义
“公司经营技术资产”:由甲方开发、完善成型,用于“_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的具有统一性的独自的经营技术,是甲方的注册商号、商标、标志和与服务标志、模式、样式、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管理方式、商品陈列设备设施、商品陈列技术、会计系统、专业教育研修程序及有关营运的不可分的统一系统。
“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指使用属于甲方所有的经营技术资产及商标的专卖店/柜。
“公司商标”:指称为甲方的商标和服务标志及表示甲方的标记、记号、招牌、标签、样式及其他一切营业象征。
“公司形象”:乙方因使用公司经营技术资产和商标,而使其统一性被公众广泛认识,获得了信誉,并在定型的统一形象下营运。
第二条独立的当事者
1.合同当事双方为各自独立的事业者,双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共同投资、代理、雇佣、承包关系。
2.乙方不具有代行甲方而发生任何行为的权力。乙方员工不是甲方的员工,也不是甲方的代理人。甲方对其劳动关系及员工行为不承担任何责任。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由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立,独立承担责任,经营决策是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自行判断,自主运作的行为。
第三条授权
1.甲方书面授权乙方,在________省________市(县)_____________街/路______________商场________层以“________”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形式进行经营。
2.本合同授权使用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四条商标的使用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可以使用甲方商标、服务标志及表示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招牌。
2.甲方商标:_________,具体设计见附图样。
3.乙方不得在本合同规定以外的场所使用甲方商号、商标、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等,同时严禁使用与甲方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作为乙方公司名的全部或一部分,或作其它用途。
4.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甲方商标、标志、样式、招牌等。
第五条使用范围和使用要求
1.乙方只能按甲方承诺的范围和方法使用甲方商标及经营技术资产,按甲方统一形象经营加盟连锁专卖店/柜。
2.在合同期内,乙方不得有以下行为:
(1)降低公司形象,损害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
(2)除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所经营而向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员工传授公司经营技术及甲方有书面指示外,不得向第三者泄密、传递公司经营技术资产;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为第三者模仿公司商标和经营技术资产,或帮助第三者模仿。
第六条店面形象要求
1.乙方必须按甲方的要求标准进行装修和经营。
2.设备、设施由甲方统一策划、统一提供。甲方有各种店面设备、设施标准效果图及预算可供乙方选择。
3.标准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设备、设施,甲方按实际成本价_________折收取费用,名称、报价见合同附件一,超出标准的设备按实际成本价收费。
4.统一服装:必须使用“_________”导购服,特殊原因必须以书面形式申请征得甲方同意后可以使用商场规定的服装。
第七条供货方式及要求
1.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经营产品和其他物品必须由甲方提供、配备。
2.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每次订货,应以书面形式发出订货清单,并列明所订货品的名称、编号、规格、数量、运输方式及收货地址、收货人、联系电话等。
3.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根据甲方销售合同的金额将款汇至甲方指定账号。
4.甲方在收到乙方货款后七日内发货。
5.甲方代办托运,甲方办理完托运手续即视为交货,运费及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如在运输过程发生货损时,由乙方接货时向承运人索赔。
第八条甲方责任
1.提供加盟连 锁专卖店/柜经营的相关资料。
2.免费提供加盟连锁专卖店/柜面形象设计,装修方案。
3.派员指导乙方开业。
4.培训相关销售人员及销售技巧,传授经营理念、管理理念,提供市场信息等。
5.为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提供充足合格的货品,如遇部分品种短缺,为乙方推荐其它对路适销的产品。
6.负责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第一次开业的货品配备。
7.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对在第一次配备的货品中,不适销对路的货品,乙方要求换货时,在包装完好、保质期不低于六个月且不影响销售的原则下,经甲方书面同意后,可以调换其它品种,所发生的运费双方各负担_________%。
8.甲方原因造成货品有质量问题,乙方在收到货物_________日之内,书面提出退换要求,方可退换,运费由甲方负责。
9.免费提供有关的促销方案及资料。
第九条乙方责任
1.必须经营甲方所提供的货品,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经营非甲方货品。
2.因经营环境变化及其他原因,乙方希望变更本合同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的加盟连锁专卖店/柜的经营地点及位置时,必须向甲方提出书面变更申请,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变更。
3.除第三条的第1条授权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外,乙方另新增开加盟连锁专卖店/柜时,必须与甲方另签订加盟连锁合同书后方可经营。
4.加盟连锁专卖店/柜必须每月______日前按时向甲方递交上月营业报告书,并保证所递交营业报告书情况属实。
5.乙方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认可,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加盟连锁专卖店/柜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予第三者。
6.乙方在经营期间因自己的经营、管理等问题损害了他人利益时,由乙方自行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因乙方行为造成甲方被索赔责任时,乙方负担因此而产生的全部费用。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4篇(全文1874字)
____________(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_________公司主导的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_________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_________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_________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_________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_________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_________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_________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_________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_________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_________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_________公司钡幕占牵 约拔 凵唐泛妥魑 傧 ⒐愀媸侄问褂谩 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_________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_________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_________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_________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_________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_________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_________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________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_________%。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a.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_________元;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5篇(全文1942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国内贸易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经友好协商,甲方同意乙成为甲方的加盟连锁店。现就加盟具体事宜,协商如下:
一、特许权使用
1.甲方授权乙方座落于__________市(县)__________区(乡、镇)__________路(街)__________号的门店以“h超市”为悬挂招牌,并将以甲的指导与提供事项,经营该超市加盟连锁店。
门店号:__________号
2.甲方对于凡使用“h超市”名字的门店拥有对其处理:门店位置、商标制作法、销售技术、门店管理、专职培训、经营决策等事项。乙广的发展计划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实施,其目的是为了保证乙能取得正常的发展。
3.乙方店铺的内外装饰及门店招牌须与甲方统一。乙使用的各种设备与甲方统一,如有更改须征得甲方同意。
4.乙每季度初当月5日必须向甲方支付季度含税销售额的2%为特许权使用费。逾期须按每日万分之一支付滞纳金。逾期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5.乙方门店装修、设备、商品流动资金及其辅助材料费用由乙承担。
二、人员培训
1.甲方将负责对乙方下属门店理货员、收银员进行基础培训,对管理人员进行择优录用(淘汰制)培训。培训人员必须具备当地执法部门认可的有效健康证,乙方需自行解决住宿、就餐、往返车费、体检等费用。
2.乙每家门店人员定编数必须报甲方备案同意。
三、广告及促销
为有效扩展销售,乙方对甲方统一办理的门店促销活动应完全了解其重要性,并竭力配合。如甲方为扩展销售所指定的信用卡、赠券、会员优惠卡等,乙方应与甲方直营门店同等使用,无条件接受,并就折扣差额由乙方自行负担,如乙方需自知自行刊登广告,应预先将拟定刊登的广告媒体文案送甲方核准,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刊登。
四、商品的提供及结算
1.甲方提供商品,乙方必须每批结算,并承担商品发货地至加盟店的运费和力支费。乙方自行采购的商品,需到甲方业务部门办理报验手续,经批准后方可销售。
2.甲方提供的商品,乙方必须参照甲提供的零售价格执行。
五、乙方的权利
乙方享有与甲方直营连锁店相同的商品供应价格和促销活动的权利。
六、乙方的义务
1.甲方提供各种企业标准、超市操作规范、超市工作规范、超市管理技术规范和其它规章制度,乙方须无条件地执行。
2.乙方的营业时间必须与甲方相一致,如有特殊情况要理发须征得甲方同意。
3.乙必须按甲方的要求做好各种财务报表,并如实提供各种财务报表。
4.乙方必须执行甲方提供的商品q.m.p的管理规范。
5.在经营活动中乙方发生残损商品,必须按甲方规定办理退调。
6.乙方必须服从甲方派遣督导人员的监督、指导乙方所开设的店铺的经营管理。
7.乙方的工作人员应穿着甲方统一制服,佩带统一胸卡,印制统一名片,用以维护与甲方相同的企业形象。
8.乙不准在本加盟店之外的其它场所,实放与h超市制度相同或类似的营业活动或其它行为,不参加其它超市公司的事业。
七、甲方的义务
甲方应提供乙方所有的管理技术,运作规范和营销策略。
八、违约责任
1.签约双方应严格遵守合约规定,如任何一方违反上述条款均作违约处理。违约方应付违约金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
2.乙方如在合同期限内,严重损害甲方利益、名誉和泄漏甲方提供的经营管理秘密,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保留追诉要求赔偿的权利。
九、合同的终止及解除
1.本合同期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年(每三年修改合同内容一次)。期限届满前________天经双方同意应办一续约手续,尚未办理续约手续者,期限届满本约自然失去其效力。
2.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若无意继续经营,应于三个月前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违约金,待甲方认可后办理结帐解约手续。
3.在协议期满或解除之日起七天内,乙方必须拆除“h超市”的标章、图形及与此有关的文字、图案设计、招牌或其它营业标记,并不得再使用“h超市”的字样及其它属于甲方所有的营业标记,管理技术、商业秘密等。
十、争议的解决
如本合同有争议时,概以合同内容为主,并以甲方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法院为管辖法院。
十一、合同生效
本合同壹式捌份,经双方签署后生效,双方各执肆份为凭。
附件1
1.进、销、存日报表(日报)
2.损益表(月报)
3.资产负债表(月报)
4.主要税金应交明细表
5.乙方必须每天将含税销售额如实电传告知甲方。
6.甲方需了解的其它财务资料,乙方必须如实提供。
附件2
1.乙方设立专人负责商品退调工作。
2.乙方进货应指派熟悉商品的人员,为收化验收员。
3.乙方进货交接执行地点在h公司配送中心,清单当面交接清楚,严格验货,如发现破损、超临界保质期、瘪听等有问题的商品有权拒收,并当场调换合格商品;离开交接地点,概不负责。
4.乙进货造成积压、过期或在经营中人为造成损坏、变质的商品,则涂退调处理。
5.乙方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厂方质量问题的商品,交甲方质检确认后,由质检直接找厂方协商,妥善处理并答复乙方,凭质检科书面通知退甲方配送中心。
6.乙方接甲方统一退调通知后,按时执行,逾期不办,自行解决。
7.乙方退货,须接甲方业务部门书面通知,乙方按指定时间退甲方配送中心,配送中心答收的退货清单转甲方退调组,统一与厂方结算,并由开单组冲还红单。
附件3
1.门店操作规范
(1)收争员操作规范
(2)理货员操作规范
(3)服务台(寄包台)操作规范
(4)早夜服务部操作规范
2.门店工作规范
(1)督导员(区域)工作规范
(2)门店管理人员工作规范
(3)加盟店督导员工作规范
(4)商品业务人员工作规范
(5)门店财务人员工作规范
3.门店管理技术规范
(1)时段检核技术规范
(2)商品配制技术规范
(3)商品陈列技术规范
(4)pop促销技术规范
(5)商品的q.m.p管理技术规范
a.商品quality(品质)管理
b.商品measure(计量)管理
c.商品price(价格)管理
(6)残损商品的管理技术规范
4.其他方面:
甲方员工手册及各种规章制度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6篇(全文2213字)
总章
第一条:为了规范xx美容连锁中心(以下简称“XX”)下属各连锁店的经营管理行为,满足XX管理决策的需要,根据“公司法”、“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XX的规章管理制度,针对连锁店的组织活动,权利义务,经营管理制度等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XX由北京红杉树传媒有限公司发起设立,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规范运作的企业法人,主要从事汽车美容、装饰等业务。下属单位为各连锁店,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直营连锁是指连锁店由总部全资或控股开设,在总部的直接领导下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统一,统一经营,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四条:中心的基本理念是:服务源自XX。
第一章组织管理制度
第一条:XX是经XX小星星授权的下属单位,代表XX小星星行使权力。
第二条:XX是各连锁店的控股股东,连锁店不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但是作为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接受XX统一管理。
第三条:店长是所任职的连锁店的管理者,行政上隶属于XX,接受XX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四条:连锁店应按照XX统一的组织章程规定事项,接受XX统一经营管理。
第二章连锁店的权利义务
一、连锁店的权利
第一条:连锁店经XX授权合约生效之日起,可以且必须以“XXXXX美容连锁”的商标营业。
第二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共同活动的权利。
第三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装修、改装的技术指导。
第四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的经营管理方式经营。
第五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经营计划的执行。
第六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购XX统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
第七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采用XX统一制定的操作流程。
第八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统一的考核办法。
第九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实行XX统一制定的薪酬标准。
第十条:连锁店可以且必须接受XX的统一培训。
第十一条:连锁店享有XX提供的商业信息的权利。
二、连锁店的义务:
第一条:连锁店应执行XX管理层作出的一切决议事项。
第二条: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连锁店不得坐支收入,每日营业款必须上缴中心。
第三条:连锁店在日常的经营管理中,应按照中心统一的形象进行店内布置或改装工程,其费用均有连锁店自理。如连锁店配合不周以导致影响全体或本身(有形或无形)利益时,连锁店应付完全责任。
第四条:连锁店应定期向中心申购商品、物品,不得从其他渠道采购商品、物品。从XX进货的商品,只能在本店内部使用,不得供给其他连锁店及任何单位和个人。
第五条:连锁店自行从事广告活动时,应向XX总部报批,以不破坏整体企业形象为原则。
第六条:连锁店应根据本店的实际经营情况,严格控制库存,将库存保持在合理的水平。
第七条:连锁店应该及时向XX总部提供必要的商业信息。
第八条:连锁店不的私下转让或转借XX授予的一切权利,连锁店营业地点变更、店长变更等均应经过卡口同意,否则以违约论处。
第九条:连锁店不得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行业连锁店。
第十条:连锁店对于XX连锁体系的计划、营运、活动等内容有保密义务,不得泄露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有违反,其所发生的损害,应有由当事人负责赔偿之责。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等。连锁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其他中心指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连锁店不得有任何损毁中心和整个连锁体系名誉的行为。
第三章XX的权利义务
一、XX的权利
第一条:XX有监督、指导连锁店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
第二条:XX有统一装修、布置、规划、设计连锁店形象的权利。
第三条:XX可以根据市场情况统一采购商品、物品,并提供给连锁店使用。
第四条:XX有权根据连锁店的实际情况调度连锁店资金,并根据整体需要安排资金。
二、XX的义务
第一条:XX在连锁店所属的区域编制内,在未经连锁店同意下,不得在授予其他人同样的权利。
第二条:XX应定期对连锁店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如有必要收费,应先经连锁店同意。
第三条:XX对于连锁店的经营,应聘请专业人士作评鉴及建议工作,努力提高连锁店的业绩。
第四条:XX应制造、开发或采购商品及营业相关物品提供给连锁店,其售价应合理。
第五条:XX应聘请专业人士统一策划所有连锁店的广告宣传活动。
第六条:为增进连锁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XX应提供统一的专业营销手段。
第四章人事管理制度
连锁店职员的聘用、试用、转正、管理及解聘等按本制度办理。
1、聘用
连锁店所需职员一律向社会公开招聘,以聘用职员的学识、品德、能力、经验、身体适合于该职务和工作为原则。由店长提出用人申请,经中心行政组及中心主任批准后,予以实施。
2、试用
新进人员试用期为1-3个月,可根据职员的表现及能力缩短和延长试用期,但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使用合格人员与中心签订聘用合同,成为中心的正式员工。
3、管理
连锁店职员由各店店长负责安排工作,职员自开始工做起,应受XX的教育和培训,在人才筛选和管理上,按“红杉树基本法”执行。
4、解职
解职包括自动离职和解除劳动合同两种,职员自动离职必须提前一周书面报告XX行政组,连锁店因工作事由解聘职员,必须提前半个月向被解聘职员发出书面通知。
第五章考勤休假制度
为了维护良好的生产秩序,提高劳动生产率,保证连锁店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使职员保持良好的身体素质和旺盛的精力,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制度:
1、作息制度
连锁店店长和职员实行每天上班前、下班后两次打卡制,店长根据连锁店实际经营情况安排作息时间,并报到XX行政组批准后,严格遵照执行。
2、考勤内容及纪律
代人打卡:第一次对双方当事人各罚款人民币10元整;第二次对双方当事人各处以行政记大过一次,并对每人罚款人民币20元整;第三次代人打卡或代人打卡被发现后在工作上表现有不满情绪者,中心将予以辞退。
3、迟到、早退
职员每迟到、早退一次罚款人民币5元整;一月迟到5次(含5次)者,予以解聘或辞退。各连锁店店长考勤卡由中心行政组统计,于每月2日前交中心行政组存档,各连锁店职员考勤卡在连锁店存档,中心行政组定期抽查。
4、打卡规定
因工作或其他原因未打卡者,须由该职员上级在考勤卡上签字并注明未打卡原因,否则,XX行政组在月底考勤时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7篇(全文2219字)
(一)基本理念
第一条本加盟店是依协业与分业的原则,运用近代小组织的连锁店以实现加盟店的经营合理化,同时真正能做到充分满足消费者所要求的店铺为基本理念。
(二)目的
第二条本规章是订定××加盟店组织活动,经营合格的零售对加盟店本部(以下称本部)的权利义务,加盟店的营运制度、经营管理制度与加盟店的权利义务等。
(三)组织
第三条
(1)为统辖本事务,在××企业公司内设置"××加盟店本部",并得设各种委员会,以筹谋业务的发展。
(2)(本部)
"××"商号、商标的登录所有者的本部要主持制定加盟店组织的维持发展的运营方式、制度、规约,以管理统辖全体加盟店。
(3)(加盟店)
店铺所有者的加盟店,得在一事实上的商圈内,有独占(或优先的)营业的权利,但须在所定的整体经营体制(和店铺形态)下,遵从本规章负有诚实经营的义务。
(4)(委员会)
关于加盟店的营运咨询,在本部设置营运委员会,由本部从加盟者中指名担任委员构成,并遵从另定的委员会规则营运。
(四)加盟资格
第四条加盟店的加入资格,规定如下:
(1)与既加盟的会员主要商圈竞争。
基准在××公尺以上的离间距离(或在买卖关系,人口每×万人设一店铺)为原则,至于有无竞争关系则由本部认定的。
(2)要具备一定限度以上的店铺规模。
销售场所面积及售货金额的最低标准订定:
面积:××坪以上;每月营业额××万元以上。
(3)不得加入与本部实质上有竞争关系的其他连锁组织。
(4)加盟者本身及能代替的适任经营者,必须专心经营。
(5)做本部的加盟店要诚实经营并接受本部的经营指导和援助。
(6)对于本规章要全面赞同,并全面参加本部为加盟店所举办的共同活动。
(7)经常要提出经营合理化的意愿,且要自动、积极为经营合理化努力。
(五)加盟条件
第五条有前条资格者,要做加盟店的条件如下:
(1)使用"××"的统一商号、商标,在店铺安装所订的招牌、标识。
(2)加盟店应向本部缴纳加盟金××万元,此项加盟金不予退还。
(3)要接受本部的业务培训。
(4)与本部缔结加盟契约,并于契约书上盖章。
(六)基本权力。
第六条加盟店基本权力如下:
(1)使用"××"的商号商标经营店铺。
(2)使用"××"的商标作广告宣传活动。
(3)经销本部组织独自开发的商品。
(4)施以内外包装的统一,并利用共同管理方式。
(5)接受本部的经营技术指导,并按本部的指导要领营业。
(6)接受经挑选的统一商品及物品的供给,并使用订定的订货手册。
(7)参加本部统一举办的宣传广告,促进销售及其他的共活动。
(8)接受有关店铺的新设、改装的专门技术指导。
(9)参加本部计划的教育训练。
(10)接受经营计划的策定及指导。
(11)接受提供必要的情报。
(七)确保加盟店的利益
第七条为增进加盟店的效益及确保利益,由本部提供程序化的独有销售技术。
(八)商品计划
第八条为确保前条的利益,下列事项由本部统一计划、指导实施。
(1)商品构成计划。
(2)商品陈列计划。
(3)毛利计划。
(4)销售促销计划。
(5)广告宣传计划。
(6)进货补给计划。
(7)其他关于店铺管理计划。
(九)商品供给
第九条商品供给方法订定如下:
(1)加盟店经销货品中,至少有百分之×以上货品要向本部进货,以达进货集中化。
(2)商品的供给,原则上依本部所定的定期配送系统配给。
第壹拾条有关提成计划内容如下,提交"商品计划委员会"统筹研究的。
(1)独自开发共同商标的商品。
(2)加盟店屯积库存商品的调配周转。
(十)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每月1日至月底所进的货款,于次月5日以前汇送至本部所指定的银行,或将支票寄至本部。
(十一)退货的处理
第十二条由本部所供给的商品及物品类,原则上不予退货。但有下列的情形时,调换产品。
(1)本部承认的退货期限内的特定品,但退货所需的运费及其他损失,如本部无过失。其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2)本部拟订销售计划指定商品的配额,在本部所承认的一定期间内不能售出时,此时也准用前项协书的规定。
(3)前项退货商品货款的支付,应依前条的所定每月份结算。
(十二)本部营运费用的分担
第十三条加盟店对于本部的营运费用应依下列方法分担:
(1)会费每月××元。
(2)每月向本部进货金额的×%。
(十三)特定费用的负担
第十四条依前条负担固定的营运费用外,加盟店应依下列基准,逐项分担为连锁事项的费用。
(1)共同广告经费--实费或分担。
(2)共同特卖经费--实费或分担。
(3)各项活动经费--实费或分担。
(4)调查、教育经费--实费或分担。
(5)店铺、广告陈列品的设计及物品的费用--实费。
(6)其他特别指导援助的经费--实费。
(十四)保守的机密
第十五条加盟店对于本组织的计划、营运、活动等的实态及内容不得泄漏于他人,特别对下列事项保守重要机密,如违反时,其所发生的损害,应由当事人负赔偿之责。
(1)经销商品及物品类的采购厂商、价格、进货条件。
(2)加盟店的详细经营内容,特别对进货、销售、资金的计划具体内容。
(3)其他本部指定的事项。
(十五)禁止事项
第十六条加盟店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本部进货商品,提供给非加盟店。
(2)加入本组织以外的同业连锁店。
(3)毁损本组织的名誉。
(4)将本部所送的文件、情报无正当理由提供他人。
(十六)契约解除
第十七条有下列各项事由时,本部得解除加盟契约。
(1)加盟店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前条的规定时。
(2)加盟店的经营亏损,继续亏损六个月以上,经"纪律委员会"判断无法改善经营状态时。
(3)加盟店或加盟店的经营者申请破产,或受强制执行或执行保全处分或拒绝往来处分时。
(4)与加盟店的经营者有关的加盟店发生经济纠纷,因而加盟店的经营会受大影响时。
(5)对本部的债务履行,虽经劝告,仍不履行时。
(十七)除名
第十八条有下列事由时,本部得将该加盟店除名:
(1)对本规定有重大违反时。
(2)明显妨碍本组织的信用时。
(3)妨碍正常的连锁营运时。
(十八)退会
第十九条加盟店无论何时,均可退出本连锁组织,而解除加盟契约,但至少应于三日前,以书面通告本部。
(十九)契约解除后,应处理的事项
第二十条
(1)遵从本部指示,将店铺内外所表示的加盟店名称撤除或抹消。
(2)遵从本部指示,将经售商品目标、价格表及其他本部送付的物品、文件送还。
(3)本部指定的商标商品应予回收,其回收价格应服从本部的查定。
(4)对本部或其他加盟会员的债务要立即偿还。
(5)实施上列各项所需一切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6)由于解除契约,发生具体损害时,应予赔偿。
(二十)规章的修正
第二十一条本规章的修正,须经出席加盟店代表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决议通过的。
(二十一)附则
第二十二条关于加盟店的营运,本规章或另订的各种规则无规定时,即依据本部斟酌决定的。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8篇(全文2816字)
第一章考勤管理制度
为了使店铺的各项工作有序地进行,同时也为了规范员工的各项工作标准,促进店铺的整体形象,打造一个适合的店铺管理制度,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一、考勤管理制度:
1、工作时间:
1)直营店开业时间为早上9:00至晚上22:00,营业时间不得无故擅自更改,如需调整,需报总部批准执行。
2)直营店员工实行轮班工作制,早班:9:00─16:00晚班:15:30─22:00。所有直营店由店长编排每月《排班表》,各员工需按表上班,不得擅自更改。
3)直营店人员不得在节假日和周六、日换班休息。员工每月换班不能超过3次,店长不得与店员换班。
4)员工申请换班需填写《换班单》,经店长同意并签字,否则视旷工处理。
2、打卡:
1)店员应于营业时间前10分钟到达门店打卡。准时于上班时间穿着整齐工作服,全情投入工作。
2)店员上下班必须打卡,不得弄虚作假,不得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打卡。
3、迟到、早退:迟到、早退1分—15分钟为三级过失,16分—1小时为二级过失,1小时以上为一级过失,
4、旷工:
1)未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和无故不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2)迟到超过1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
3)每月累计迟到(早退)3次或3次以上作旷工半天处理。
4)当月累计旷工3天者,作自动离职处理,不于计发当月工资和提成等。
5)因旷工或自动离职为公司带来损失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5、过失处罚:三级过失处罚10元,二级过失处罚20元,一级过失处罚50;旷工半天扣罚当天工资,旷工一天扣罚三天工资;旷工三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6、假期及请假制度
1)假期诠释及管理细则
①事假:员工因私而不能上班的。请事假一般不得连续超过3天,月累计事假不得超过3天。事假期间不计发工资。
②病假:员工因病而不能上班的,包括自然假和工伤。病假须出示区级公立医院或以上“医院证明”可享受基本工资的50%。
③吊唁假:员工为三代以内的直属亲戚奔丧可享有3天吊唁假。
④婚假:员工及配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并按法律手续结婚者可享有7天带薪婚假,发放基本工资。
⑤其它假期:请参照公司相关通知和规定。
2)请假程序
①员工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按程序批准后方可离岗。
②无论任何假种,员工请假在1天或以内的,由店长批准同意。2天或以上的必须经区域主管/区域营销经理批准同意。一周以上的必须经上级经理批准。《请假单》与当月《考勤表》一同上交人事部门。
③请假在3天以上的必须提前一周递交书面申请,请假6天以上需提前半个月。
④休假前必须完成手头工作,并做好工作交接后方可离职。因交接不周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必须承担相应责任。
⑤员工因特殊事件或急病不能及时提前请假的,应在3小时内打电话通知上级,返回后于当天补办请假手续。
3)辞职、调职与解聘,当重要岗位的员工离职时,行政部门必须在其离职当天向相关部门和单位发文,告知相关事项及职务接替人。如:店长以及公司内部等。
①辞职
Ⅰ、试用期员工辞职需提前一周递交《辞职申请表》,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申请。
Ⅱ、辞职员工在未离职前必须同样专心工作。当辞职申请按程序获得批准,并完成工作等交接后才可离职。
《辞职申请》——店长批准——区域主管——营销部经理——人事部
Ⅲ、辞职者工资于公司规定的发薪日发放。
②调职
Ⅰ、公司基于工作需要可调动任何员工的职务或工作地点,被调员工应主动配合不得借故推委。
Ⅱ、奉调员工接到调任通知后,应于通知所限的时间内办妥移交手续并与新任接替者作好工作交接。奉调员工在新任者未到职前,其所遗职务可由直属主管代理负责。
③解聘
解聘包括:开除、辞退、劝退、自然解聘
Ⅰ、开除:因员工严重违反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经营理念,公司可视情况给予开除处理。因违反操作规章为公司、客户或其他方带来损失的,必须给予相应赔偿。被开除者,公司将扣发工资和奖金,待事情解决无遗留问题并签定《确认书》后才可发放。并于全公司通告。
Ⅱ、辞退:员工在试用期间明显不符合要求,或在正职期间不努力工作,表现越来越差者公司可即时予于辞退而不需作任何补偿。如因公司经营问题而需辞退员工的,公司将提前一个月通知被辞退员工,并给予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Ⅲ、劝退:若员工在职期间不符合岗位知识、技能等要求,虽然努力工作但仍不见成效的,公司将规劝其辞职。
Ⅳ、自然解聘:公司与员工签定的劳动合同到期,而任何一方无续签意向,当该员工办理清交接手续后,双方的雇佣关系终止。
第二章营业管理制度
一、营业准备工作:
1、早会
1)当班人员必须全部参加。
2)问好:问好的目的就是激励店员,让大家在很短的时间内就进入工作状态。通过在早会中的问好环节,店长应该努力激发导购员工良好的工作情绪,达到问好的效果。
3)工作回顾及总结:店长对前一天的销售业绩及重要信息反馈分析。
4)当日销售目标和工作重点的安排及细化。
5)激励:早会尾声对员工进行激励更能提高员工进入到工作状态。
2、盘货
1)点过夜产品,查看留言本,核对数目,无误的在留言本上签字;有出入的尽快打电话问对班。
2)补充产品,对品种缺少的或者货架上出样数量不足的产品,要尽快补充。
3、卫生仪表规定
1)做好店面和仓库的清洁整理工作:
2)通道、货架、橱窗等无杂物,无灰尘;
3)品饮区域整洁:茶具、桌椅等;
4)灯光有无故障,饮用水是否充足;
5)店员不能自带食品(零食)进入店堂;
6)工作时间必须统一着装(工作服、鞋和员工铭牌等),钮扣要扣齐不得敞开外衣,不得卷起衣袖和裤脚;不能穿拖鞋和胶鞋上班。
7)站姿:双后按茶艺师标准姿势身前交叉。
8)手势:指示、说明要用整个手,五指并拢;不握拳不用单指指示。
9)目光:目光平视顾客的眼睛,注意观察顾客的神态和举止,反应迅速,在第一时间及时为顾客提供服务。
10)职业微笑:对顾客保持自然的微笑,切忌对顾客大笑或窃窃私语。
11)谈吐:在向顾客提供服务的交流沟通中,要音量适中,语言准确,吐字清晰,神情恳切,彬彬有礼。
12)女店员必须化淡妆,头发要挽起(不能披发),不能留长指甲和擦深色的指甲油,要保持指甲缝清洁卫生。
13)男店员要经常修面,不能留胡子、大鬓角和长指甲,要保持指甲缝清洁卫生。
二、营业服务管理制度
1、当班店员不得吃刺激性食物(如烟,酒、大蒜等)以保持口腔清新。
2、必须执行门店工作流程,如遇顾客光临,应立即放下手头的工作,接待顾客。
3、在销售过程中,必须按相关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要求去做,须前后面带微笑完成专业服务。
4、用专业语言介绍产品,禁止夸大或贬低公司产品。
5、介绍产品不卑不亢,热情周到;不得过于热情使顾客反感,影响顾客的购买情绪;不旁观或参与议论其他工作人员向顾客介绍产品。
6、“顾客至上”对顾客提出的批评或建议虚心接受,不与顾客顶撞、争吵。
7、收银员按相关收银员岗位职责及工作流程专业的对顾客服务。
8、凡顾客移动过的商品须恢复陈列原样;留意店内货品的流动情况,若有需要及时补货。
9、认真处理售后服务问题,建立售后服务档案。
10、处理客户投诉的原则是第一时间平熄事态。紧急突发事件和重大投诉事宜由店长处理,事后上报相关营销部门。
11、不得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形象或门店利益的行为,不得借业务之便收取业务回扣。
三、营业结束后管理
1、清点商品与助销用品
根据产品数量的记录,清点当日产品销售数量与库存是否符合,助销用品(如宣传手册,POP)是否齐全,若破损或缺少需及时向店长汇报审领。
2、及时补充商品
在清点产品的同时,对货品及时补充陈列;查看店铺库存,及时填写《补货申请单》由店长确认后及时安排补充门店库存。
3、结帐帐务完成
1)收银员要按当日票据或销售进行结算,清点货款及备用金,如有溢、缺应作好记录,及时做好有关帐务交店长确认。
2)书面整理、登记当日销售状况(销售数、库存数、其它特殊情况等)及时填写各项工作报表。
4、整理商品打扫卫生
5、留言
1)对当日调价、新品上柜以及当日未处理完的事宜均要留言,告知下一班的同事。
2)确保商品和财物的安全,票据、凭证、印章以及商店自行保管的备用金,帐款等重要之物,都入柜上锁。
6、晚会
1)向店长提交当日各项工作报表与临时促销活动报告,反馈消费需求信息,总结当天工作。
2)接受店长或公司其他上级主管的业务知识技能培训。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9篇(全文3880字)
一、特许当事人
第一条:甲方: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诚信、规范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在省市(地区)加盟甲方所拥有的"______"品牌连锁店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二、特许期限
第二条:本加盟合同期限为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特许方式
第三条:甲乙双方经认真调研市场,确信项目可行的基础上,甲方特此授权乙方为省市加盟连锁"______"品牌产品的特许经销商。
第四条:经此授权后,乙方同意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在省市(具体地点)开设"______"品牌店。
第五条:在授权期内,甲方向乙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甲方保证其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成色、品级,并保证货源供应。
第六条:加盟代理期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加盟费一万元,加盟保证金一万元(合约期满退还);每月甲方收取品牌管理费壹千元,乙方保证每6个月从甲方购进"______"品牌产品不少于_____万元。
第七条:甲方保证向加盟店交付的产品保持统一的零售标价。
第八条:甲方按零售标价的折售予乙方,乙方应在提货时一次性支付货款。
第九条:乙方从甲方购进产品之日起60天内(蔬菜等例外),可根据销售情况适时调整货物组合结构,甲方给予100%的调换,但不得退货。调换时乙方须保持原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清楚。
后续经营过程中,调换货按"______总部售后服务承诺"有关条款办理。具体见附件或者补充条款,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合同期满,若乙方决定不再代理"______"品牌,在乙方保证产品完好、证书齐备、标签无损坏的前提下,可将现在的"______"品牌产品退还给甲方,甲方则按零售价的折给予退款。
其他约定的条款:__________
四、特许地点和区域
第十一条:乙方加盟店店铺设在市区,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擅自更改经营场所。
第十二条:乙方拓展市场,增设新的网点,必须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取得甲方授权。否则,新的网点不具备"______"加盟店资格,无权使用"______"招牌。
第十三条:乙方应在双方共同商定的区域内开展经营和促销活动。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和促销活动扩大到区域之外。
五、商标、服务标记及相关权利
第十四条:双方在此明确,乙方取得的是在授权期内、在指定区域内的经销权,这并不意味着甲方商标、品牌及商誉等相关知识产权的任何转让、许可。合同到期或提前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继续使用"______"品牌,或以"______"品牌经销商的名义从事任何商业活动。
第十五条:本合同所涉及的所有商标、服务标记及其相关权利的所有权均归属于甲方。甲方向乙方授权后,总部承诺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加盟店可以使用总部商标、服务标志及表达这些标志、记号、样式、标签和招牌。
第十五条:加盟店要使用总部商号的一部分或作为加盟店商号的一部分使用总部商标,须事先征得总部的书面承诺。加盟店不得在公司店铺以外使用本合同中总部同意加盟店使用的商标。
第十六条:乙方应在经营中向顾客提供良好的服务,维护甲方品牌的声誉、信誉和良好形象。并执行"______加盟店售后服务标准"。具体见附件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为确保加盟店体系的统一性和产品、服务质量的一直性,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对违反本合同规定,侵犯甲方合法权益,破坏体系的行为,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六、促销与广告
第十七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合同生效后,甲方负责提供代表"______"品牌的"vi"系统及《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
第十八条:为维护公司形象的统一性,加盟店同意店铺的设备、装置、用具、招牌等规格符合总部规定的样式。对于营运必需的包装材料、促销礼品、提货袋及其他附属材料、消耗品,加盟店同意使用总部指定的产品,同意从总部指定处购买总部无法提供的产品。
第十九条:甲方在授权期内,将协助乙方进行"______"品牌地方性广告设计,并向乙方适时提供相应的产品宣传资料、标识、招贴物品等。甲方可根据乙方的经营状况和要求,帮助乙方进行有关"______"品牌的促销和推广活动。(具体事宜另议)
第二十条:乙方可为"______"品牌的产品进行促销、推广等宣传活动,并配合甲方进行"______"品牌宣传活动的整体安排。乙方单独进行"______"有关的宣传、广告活动时,应事先告知甲方,取得甲方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二十一条:加盟店须向总部支付因促销活动产生的费用以及实际负担金额。
七、培训与指导
第二十二条:为维护"______"品牌形象的统一性,使加盟店能持续经营,在本合同执行期间,总部应向加盟店传授必要的知识和经营技术。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培训安排,以保证乙方具有高质量的店铺管理水平和服务水准。
1、开业前,乙方两名店员必须参加甲方规定的培训课程,获得经营必需的知识和技巧;加盟店开业前后三天,作为店铺营运入轨期,总部应向加盟店派遣人员进行开业和经营指导
2、开业后,乙方根据甲方的安排有计划参加再培训,不断更新知识,提高销售水平和管理水平。加盟店承担培训所需的相关费用。
3、经营过程中,加盟店必须参加甲方召集的定期工作会议和临时工作会议,总部应提前三周通知开会日期。
第二十三条:乙方经营过程中遇到困难,甲方应派人对经营现状协助诊断,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案,供乙方决策参考。
八、财务制度及税费
第二十四条:甲方的特许经营体系有统一的记账方式,乙方应按统一要求及时填写财务报表,定期报告其经营和财务状况。
第二十五条:回款进货额度内,工商税务各项费用由甲方负责向市工商税务及政府有关部门缴纳;加盟店经营过程中的各种法律、法规规定的税、费由乙方负责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缴纳。
九、竞争限制
第二十六条:乙方在授权期内,不得再接受任何其他企业、个人的授权或委托,不得代理、经销其他品牌的同类产品。
第二十七条:乙方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销权以各种形式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八条:为丰富商品,甲方可帮助乙方选购与甲方产品不同类别的其他产品和服务,乙方在购置甲方以外的其它商品和服务之前必须通知甲方并获得甲方批准。
十、质量控制
第二十九条:为维护加盟店售出商品质量和售后服务的统一性,加盟店的运营必须遵守总部提供《加盟店手册》规定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十条:甲方所提供"______"品牌产品,验货时,对于质量不合格产品,甲方负责调换。对于因乙方运输、保管、售后等非货品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
第三十一条:总部要定期和不定期地以书面或其他方式对加盟店进行进货管理、销售管理、商品管理、商品知识、卫生管理、职工管理、会计处理、店铺经营管理、店铺保安等各方面的指导,提供有关信息,帮助加盟店实施标准化管理。
十一、货品权属
第三十二条:货物自出甲方库房与乙方人员完成交接的同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三条:乙方委托甲方协助邮寄或交付运输的货物,自交付邮寄和交付运输时,货物的所有权既转移至乙方,货物安全等全部风险也同时转移至乙方。
第三十四条:如因特殊情况需要甲方送货时,由双方约定责任后方可进行。
十二、保密
第三十五条:除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以外,总部不得向第三者展示加盟店递交的营业报告书及其他有关资料和有损于加盟店利益的情报。加盟店不得向第三者泄漏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经营技术秘密及有损总部利益的情况。加盟店有责任保证其职工不向第三者泄漏前项秘密。以上规定的总部和加盟店的守密义务在本合同期满后仍然有效。
第三十六条:总部按本合同规定提供给加盟店的"______"品牌"vi"系统、《加盟店手册》、《员工手册》、《培训手册》、标准店面装修样图以及其它文件归总部所有,加盟店须负责保存,合同终止后即刻归还总部。
十三、营业的让渡与承继
第三十七条:
1、加盟店未事先征得总部同意,不得将本合同规定的任何权利、店铺营业的全部或一部分转让给第三者,不得将此用作担保和其他处置。
2、如总部认为加盟店已不能继续营业,或因明显的困难而有可能发生营业中断时,为保持加盟连锁店的运营,总部可以临时接替营业。待总部确认加盟店可以重新经营后,应及时把营业权归还加盟店。
上述总部接替经营期间发生的利益和损失均属加盟店,总部代行经营产生的费用由加盟店负担。
第三十八条:如加盟店希望出让或出租店铺时,总部可优先接受店铺建筑或接替、承租。遇上述情况,总部和加盟店可以通过协商,规定让渡价格和租赁金,协商意向不能成立时,可申请能够出具法律所认可文本的评估、认证机构进行评估、认证,所需费用由加盟店承担。
十四、合同的终止
第三十九条:合同期满前三个月,经总部同加盟店双方协商,可以更新合同。前款的合同更新,要本合同期满前经总部和加盟店同意,签订总部规定的特许连锁合同书后成立。更新合同为本合同期满终止后接续成立的新合同。
第四十条:加盟合同终止或届期时加盟者应承担下列义务:
1、支付所有应付给总部的费用;
2、归还所有手册、机密文件和专利资料;
3、转移、销毁、归还或转卖总部所有带有"______"商业标志的招牌和材料;
4、取消商业名称的登记;
5、转交给总部或其代理人电话号码簿;
6、修改加盟者所保留的房屋、设备、陈设等,以消除任何与"______"有联系的迹象;
7、将加盟者的资产按市场价格出售给总部。
加盟者应承担的名义责任:
1、加盟店使用公司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识,因自己的经营而损害了第三者利益时,由加盟店主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总部不承担名义责任。
2、总部因加盟店的行为而被索赔责任时,可要求加盟店负担被追索的赔偿金。
第四十一条:合同期限内发生下列情况,合同自动终止:
1、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列停业整顿或吊销经营资格;
2、因涉及诉讼、查封、破产等无法正常经营;
3、乙方解散、受到刑事处罚或丧失民事权利、行为能力;
4、乙方损害了甲方和其他甲方特许店铺的名誉、信誉的。
十五、违约责任及法律纠纷
第四十二条: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合同条款中规定的义务,即构成违约,违约的一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方约定,违约的金额为,在此前乙方经销甲方提供的产品零售价的10%。如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违约方还应负责赔偿。违约一方经对方书面提出改正意见后30天内仍未改正,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损失。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之甲、乙方当事人系各自独立之权利主体,除按本合同条例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以外,双方无权互为代理人或发生雇佣关系。乙方经营过程中所引起的人员雇佣、场地租赁、信贷、工商税务、顾客纠纷及与行政机关衍生的各类法律关系概与甲方无关,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第四十四条:甲、乙双方因本合同争议时应以合同文义为主,并同意以合同签定地法院为管辖法院依法解决。
十六、其它
第四十五条:签约人必须是投资人,如委托代理人签约,投资人应出具委托书并为本合同附件。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签约地为。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时间:__________
连锁经营二十一条管理制度简短第10篇(全文5095字)
(以下称:“加盟者”或“加盟店”)赞成c公司主导的连锁理想,协约遵守其运营规章中的各条款,并申请加盟,c公司亦承认其加盟。两者就有关加盟事项缔结如下合同:
第一条组织
1、c公司(以下称“总部”)主导本事业,并所有“c公司”登记商标。
2、总部适应需要,可在每个加盟者的地区集团设“地区总部”或直辖的“分部”(与前款一样,统称“总部”)。
3、总部在没有设地区总部或直辖分部的地区,可将总部事业的一部分委托给第三者,并称作委托业务的“支部”(以下称“支部”)。
第二条加盟
1、加盟金。每个店铺为元,在缔结加盟合同时向总部支付。并自双方在相互确认书上签字时起,此加盟金即充作委托保管的加盟申请保证金。此加盟金不返还。
2、加盟者是位于(商店住所)的商店“c公司店”的经营者,本商店作为c公司连锁的加盟店,具备以下条件,并决心遵守本合同,诚实地从事经营。
(1)依照总部的标准化计划,保持商店的结构;
(2)维持不接受第三者制约的经营体制;
(3)加盟者是由自身或适合法律规定资格的代理者专门从事经营,或者要使从业者具有统一的连锁意识;
(4)在积极地协助连锁活动的同时,努力提高改善经营;
(5)要认识作为c公司连锁商店的社会使命,忠实地为顾客服务,作一个永远提供便宜商品的商店。
第三条加盟特权
加盟者要具备以下基本的特权:
(1)依靠使用“c公司”徽记进行营业,能享受“c公司”的知名度和信用;
(2)进货“c公司”商标的商品,才能使用“c公司”的商标进行经营活动;
(3)在商店的新设或装修方面,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争取商店的现代化;
(4)加盟店的商品计划,按照总部(支部)制定的标准化计划,可以接受适合商店店址条件的商品供应计划的综合性援助;
(5)被选定的商品,能以较稳定的价格进货,因此可以获取进货的合理化、精简化,另外,还可得到适时的特价商品;
(6)可以参加总部(支部)策划并进行的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以及其他共同活动;
(7)有关加盟店的全面经营,可利用总部(支部)的各专门职能,接受正确的指导援助;
(8)经理业务,依靠对总部(支部)的委托,可以得到正确的经营诊断建议;
(9)加盟者及从业人员可以接受教育培训;
(10)可以适时地得到商店经营所必需的信息。
第四条登记商标的使用
1、总部承认加盟者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为销售商品和作为促销、广告手段使用“c公司”徽记及商标;
2、有关“c公司”徽记及商标的使用有如下规定:
(1)在加盟店的店头及其他地方使用徽记,公限于由总部提供或指定的徽记。其使用方法,要按照总部(支部)的指定进行。
(2)带有商标商品及徽记的物品类,均由总部进货。若在加盟店制作、使用或揭示时,事先必须征得总部的承认。
(3)欲做有关“c公司”的对外广告时,要使用由总部提供,或承认的资料,并按总部的指定进行。
3、登记的商标,公限本合同以内使用,不得在合同以外使用。
第五条进货商品
1、加盟店按照总部(支部)规定的标准化计划,确定商品结构。加盟店经营的商品,原则上由总部(支部)进货。
2、加盟店在经营前款以外的商品时,要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3、依据本条款进货的商品所有权在总部(支部),当加盟店结算完货款(即有关票据、支票结算完
了)时,转为加盟店所有。但是,在加盟店货款未结算完之前,也可以卖给其他人。在这种情况,必须在规定的日期将每天卖掉的商品内容(依据c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七条第1款的营业日报)向总部(支部)报告。
第六条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有关c公司连锁运营的规章第二十七条营业日报提出的义务及该规章中的第二十八条经理业务的委托,由加盟者负担手续费。其规定如下:
(1)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15000元;延迟呈报营业日报的违约金:每天为1000元。
(2)经理业务手续费(包括销售数据的处理、管理手续费):个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30000元;法人经营的情况,月额为20000元,结算处理费每件为40000元。
第七条情报管理
加盟店为了连锁的利益,在将总部(支部)分析加工的单品及不同部门销售数据灵活用于其他方面时,必须事先得到承诺。
第八条技术指导费
作为对总部(支部)的技术指导费,加盟者依照以下计算方式,向总部(支部)交付每一商店每月总销售额的一定比率:
销售额比率
20__元以下部分交1.50%;
20__元以上3000元以内部分交1.00%;
3000元以上4000元以内部分交0.75%;
4000元以上5000元以内部分交0.50%;
5000元以上部分交0%。
第九条商品手续费
有关总部(支部)进货的特定商品,加盟者必须支付《合同缔约书》中规定费用比率的手续费。
第十条共同宣传费
对总部(支部)开展的共同宣传费用,加盟者必须负担每月总销售额的0.2%。
第十一条联机系统机器的设置及其费用负担
作为加盟店与总部(支部)之间的订发货及其他信息传递手段,在设置由总部指定的连接计算机终转机的同时,加盟者必须负担《连续性交易合同书》中规定的使用费。
第十二条特别配送费
总部(支部)在原则上,是将其所在地区作为单位,对所有加盟店以同等的条件进货商品。但是,当对因距离远、金额少(或数量少)等进货增大了总部(支部)的负担时,加盟店必须以额外用途为由,负担特别配送费。
第十三条负担特别费用
总部(支部)为了加盟店而开展共同活动,或进行指导援助时,加盟店要负担以下费用或手续费。其负担金额是按以下基准由总部决定:
(1)特卖促销、广告宣传、集会活动、教育培训以及其他共同活动的实际费用,或分担金额;
(2)在土地建筑物的买卖或租赁时,对有关物件的调查选定、交涉、合同等的手续费为:交易额的2%,或租赁费的1个月份额;
(3)有关商店的新设或装修的手续费:
①商店选址的市场调查费,每调查一个选址费用为20元;
②商店的设计以及制订商店计划书的手续费,每计划一项费用为20元;
③有关建筑物的设计工程以及内外装修施工的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施工额的2%;
④设备器材交涉指导手续费为:搬运、设置安装、施工额的3%;
⑤开业准备以及在开店实施期间的商店作业费用为:销售场地面积每坪(译者注:折合3.3平方米)10000元,但最低总金额应足30元。
⑥交涉委托业者时的交涉费为:保证金的3%或租赁费的1个月金额。要收取两者中的最高者;
⑦金融交涉或有关筹措资金的援助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⑧其他进行特别指导援助的费用为:实际费用或定额。
第十四条债务保证
加盟者对于与总部(支部)交易中所发生的债务,必须保证公司连锁运营规章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债务。
第十五条合同结束后的债务处理
当本合同结束时,加盟者对一切债务已失去期限权益,必须立即清算之。
当加盟者对债务失去了期限的权益时,总部(支部)可将其预约委托金等用来充偿,或可立即实行担保权。
实行担保权,除拍卖手续外,总部(支部)在任意处理的基础上,可将扣除诸费用后的剩余额充偿债权。
第十六条保密义务
加盟者不得随意将有关c公司连锁的计划及运营活动等内容向第三者泄漏。尤其对以下事项要作为重要的机密加以保守,若有违反,并给总部(支部)以及有关者造成损害时,必须根据其要求予以赔偿。
(1)有关交易商品及物品类的品种、价格、条件以及进货对象的事项;
(2)有关加盟店经营的计划以及实际业绩和进货、销售、盈亏、资金等的具体计算及内容;
(3)其他由总部(支部)指定的事项。
第十七条禁止事项
加盟者不得有以下行为。若认为有必要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征得总部(支部)的承认。
(1)向其他业者转让或提供经营的商品及物品类;
(2)向他人转让或转用配发的物品、文件以及情报等,或复制复印;
(3)不管以本人名义还是以他人名义,加入实质性的同业种的其他连锁,或有连锁关系;
(4)向他人转让或担保抵押只有缔结本合同才享有权利及加盟店的营业权、租借权和与营业有关系的动产、不动产或债权等;
(5)其他由总部(支部)等禁止的事项。
第十八条更改劝告
当加盟者没有充分实行本合同的条文及总部(支部)的指示,或缺少诚意时,或者因加盟者自身经营管理不妥,或被认为不热心时,总部(支部0要以书面形式劝告更改。加盟者对此劝告必须予以确实的答复并加以实行。
第十九条不可抵抗的免责
在由于天灾,灾害及没有任何争议的原因给商品进货及其他总部(支部)活动造成障碍时,加盟者应承认是不可抵抗的,不得提出异议。
第二十条加盟者的解除权
加盟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随时解除本合同。在此情况下,应在6个月前以书面形式向总部(支部)提出预告。但在接近规定的事业年度中旬已向总部(支部0交付了6个月的技术指导费时,可将预告期缩短为30日前。
第二十一条总部的解除权
1、当加盟者适合以下各项之一时,总部(支部)有权解除本合同:
(1)缺少本合同第二条规定的加盟条件时,或者对本合同、运营规章因故意或过失而出现重大违反时;
(2)不坚持向总部(支部)集中进货的原则,在规定外进货,或者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指导与其他业者进行连续性的交易时;
(3)不遵照总部(支部)的更改劝告,或不予以确实的答复时;
(4)滞付商品货款、技术指导费、手续费、负担金以及其他债务返还,或不遵守支付期限及规定的支付方法时;
(5)当总部(支部)判断商店的全部或部分不能使用,或财务状况明显恶化,或营业陷入不景气等不能继续进行正常的经营时;
(6)接受破产禁治产的通告、准禁治产的申述或抵押、临时抵押,或者与犯罪有关系等,总部9支部判断其作为连锁店不合格时;
(7)加盟店废止营业时;
(8)有损害作为连锁信用的言行,或者妨碍了连锁活动及欲妨碍时;
(9)因法人的组织、代表者、干部、股东、社员等的变更或合并,使法人实体发生变更,总部(支部)认为其内容不合适时,或者因继承给财产状况带来变化,总部(支部)认为不合适时;或者继承人不是亲自经营在没有得到总部(支部)的承诺将经营委托给第三者的情况时;
(10)延迟呈报营业日报、或总部(支部)指定的财务资料等,使总部(支部)不能掌握经营状况时。
2、当加盟者适合前款第(4)项或第(9)项时,总部不须任何予告就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条终结合同的处理
1、解除本合同时,加盟者必须履行以下事项:
(1)立即停止使用“c公司”的徽记以及因合同所行使的权利;
(2)立即撤掉或取消总部指定的商店的内外装修、招牌标志、广告特等,还要将总部提供或许可的徽记、标志、广告特等上交总部(支部),所需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不得索要其购买设备时所需的费用等;
(3)立即返还订货簿、商品目录、价格表,以及其他由总部(支部)配备的文件及一切物品类等;
(4)返还接受总部(支部)指定的商标商品等,其交换价格由总部(支部)审定;
(5)立即清算对总部(支部)及其他关系者的债务。
2、当加盟者未撤掉取消“c公司”的徽记及标志等时,总部可自行执行,在此情况下,撤掉、取消这些所需要的费用由加盟者负担。另外,对建筑物等损伤补修等由加盟者进行并负担费用。
3、加盟者即使在解除合同以后,也要严守本合同第十六条规定的保密义务的条款。另外,要保证不得有对c公司不利的言行。
第二十三条合同时间
本合同的期限为缔结之日起的2年。以后在期满时两者都没有表示任何反对意见时,本合同就视为再连续一年而自动延长,以后也是同样。
第二十四条管辖法院
有关本合同发生纠纷时的诉讼,要将管辖总部(支部)所在地的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
依据上述加盟合同书的内容,需正式签订如下加盟缔约书:
年月日(以下称“甲方”或“总部”)和(以下称“乙方”或“加盟店”)依据c公司连锁加盟合同书,缔结以下合同:
1、加盟店的名称
加盟店的名称为:c公司店。
2、所属
加盟店的运营管理归属c公司连锁(总部名称)(支部名称)。甲方依据合同规则开展商品进货以及指导援助等业务。
3、加盟金
乙方于年月日向甲方支付加盟金150元,甲方收到150元。
4、设备预定金
甲方规定施工设备的设备预定金额为元,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支付。此预定金不附带利息。
5、债务保证
乙方以下列方式作为偿不定期对甲方发生债务的保证:
(1)财产抵押
财产抵押者:;
最高金额:元;
债权范围:a.因商品买卖交易、借贷交易、租赁交易、保证交易所发生的债权。b.票据债权、支票债权。抵押用不动产的名称:
乙方承诺:没有甲方的允许,不得有向他人转让、租借担保物或以此物再提供担保。或变更担保物现状等给甲方造成损害的行为;
当担保物不管什么原因,出现变更、消除或减少其价值时,乙方要立即向甲方通知其情况,以增加担保或提供代担保;
制作担保抵押证书以及此登记所需的费用,由乙方负担;
当乙方不遵守以上承诺时,甲方可取消其以后的商品进货及其他一切交易。
(2)抵押保证金
乙方对甲方的抵押保证金额为元,于年月日以前支付。
(3)有价证券
乙方于年月日以前止向甲方提交下列有从证券:
6、技术指导费
乙方向甲方支付加盟合同第八条的技术指导费。
7、分担共同宣传的费用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条,总部实施年计划的共同宣传。乙方作为此宣传的分担金,按甲方的计算,每月交付总销售额的0.2%。
8、联机系统和使用费
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七条第(2)项,主要商品的订货要依靠受发货联机系统进行。乙方向甲方借用并安装指定的计算机终端,并负担以下系统的使用费及机器使用费。另外,乙方要负担安装所需要的费用:
(1)设置安装费为元;
(2)使用时间为月;
(3)使用费每月为元;
(4)支付方法为。
有关此机器及使用费,根据系统变更及机器性能的提高等有变更。
9、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经理业务手续费
(1)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七条,乙方每月向甲方支付数据处理、管理手续费,月额为元。
(2)依据运营章程第二十八条,乙方向甲方委托加盟店的经理业务。此业务手续费月额定为
元,每月向甲方支付。除此之外,需要制作决算书时,作为其手续费,每件向甲方支付元。
10、特别配送费
依据加盟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作为特别配送费,乙主负担月额元。
11、商品手续费
对加盟合同第九条规定的甲方进货商品经营手续费的费率,暂时规定如下:
12、特定费用的负担
乙方根据以下内容负担加盟合同第十三条规定的特定费用:
13、委托进货
甲方依照加盟合同第五条向乙方发送商品,但对以下商品根据运营章程第十九条,临时委托乙方进货。
14、委托销售场地
甲方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条,承认加盟店在以下商品部门设立委托销售场地。
15、支付方法
根据运营章程第二十一条,就有关支付方法规定如下:
(1)请求书的截止日期:。
(2)支付日期:。
(3)支付方法:。
16、指定银行
依据运营章程第三十条,就乙方的交易银行规定如下:
银行名称:;
存款种类:;
户头帐号:;
户头名义人:;
17、加入损害保险
乙方依照甲方的指定,国入以下损害保险:
火灾保险:;
机动车保险:;
其它保险:;
以上作为c公司连锁加明合同以及依据加盟合同签订的缔约书的证件,制作成由加盟者及其连带保证人和总部署名、盖章的正本2套,由甲乙双方各持一套。
年月日
总部:
(甲):盖章
加盟者:
(乙):盖章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金元
加盟者的连带保证人:住址:
姓名:盖章
保证限度金额:金元
(追加连带保证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