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387字)
为整顿寝室纪律,加强寄宿生管理,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寝室制度。
一、组织纪律
1、建立健全宿舍舍长负责制,每人服从宿舍长管理;
2、不准在宿舍里的打架、骂人、抽烟、打牌,与校外人员串连打架,肇事者从严处理;
3、按时起床、睡觉,切实保证午间休息;
4、节约用电、用水,人睡灯熄;
5、不准在宿舍里点蜡烛。
二、安全保卫工作
1、上课期间不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进入宿舍;
2、不随意破环别人东西,非经本人许可,不得随意挪用别人东西,更不能占为已有;
3、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应妥善保管;
4、不得随意留宿非宿舍人员住宿,确实需要住宿者,需值日老师同意。
5、按时返校、回家,有事向班主任或值日老师请假。
三、清洁卫生
1、天早晨内务整理,叠好被子,口杯、牙刷、毛巾、脸盆、桶、箱子放在指定位置。
2、坚持轮流打扫宿舍,宿舍内无果皮、纸屑、饭渣、剩菜、米粒。
3、晚间起床、进厕所,不得随地大小便。
4、勤洗澡、勤换衣服,不得乱泼脏水。
四、爱护公物
1、爱护学校公共财产,如有损环照价赔偿。
五、文明宿舍评比
1、每周评一次文明宿舍。
2、违犯以上规定者,三次以上,本期不能评学校三好学生、优秀干部、学习积极分子等。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388字)
一、寄宿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纪律,按时起床、就寝、做操、灭灯息谈,遵守住校的一切规章制度。
二、在校学习、生活、活动必须听从生活管理教师的指挥安排,遵守纪律和规定,用餐上活动课等要统一行动。
三、同学之间要相互关心,团结互助,相互谦让,不准打架骂人,不准以大欺小。同学之间发生纠纷,及时报告,由教师解决。
四、爱护学校公物,爱护花草,不准任意损坏践踏花草,开、关房门要轻,不得踢、撞、撬门,不准在墙壁上乱刻乱画。
五、住校期间不准私自外出。若外出或回家须经班主任、住校生管理教师及值周领导审批同意交由监护人领走方可。
六、注意安全,不做有危险的游戏和不安全的事,不能攀爬栏杆,寝室区内严禁跑跳,上下床不能随意翻越。
七、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随地大小便,不乱扔果皮纸屑和杂物,寝室内毛巾、脸盆、桶、口盅、牙刷、牙膏、香(肥)皂、衣物、被子、床单、枕头均要摆放整齐。
八、不准带非住校生到寝室玩耍,平时未到开寝室时间,不得随意进出,未经别人同意不准随意翻拿东西。
九、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要勤俭节约,不挑食,不偏食,不浪费粮食。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709字)
为了更好地落实上级关于校园安全问题有关指示精神,确保同学们的人身安全和教学秩序的稳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住宿要求:
1、严格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在生活上、学习上互相帮助,培养良好的文明风尚。
2、每个寝室设寝室长一人,负责该室纪律、内务、卫生等管理工作。发现擅自缺宿或其他人员在本寝室就寝的要及时向班主任老师和值日老师报告。
3、每位同学必须按编定床位入宿,不得私自调换或到别的寝室住宿。
4、爱护公共财物,不损坏水电、门窗、床铺等设备,不私自搬学校公物进宿舍使用。
5、保持宿舍内安静,按时作息,不在宿舍中进行不健康的娱乐活动,如打扑克等。
(二)卫生要求:
1、要自觉遵守卫生制度,不随地吐痰,不乱丢果皮、纸屑、杂物,不随地倒剩余饭菜,不向窗外丢、倒杂物等。
2、负责“卫生值日”的住宿生,每天(早晨、午后)打扫寝室两次。
3、要注意个人卫生,勤洗衣服、被褥,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
4、要严格遵守内务的有关规定,及时整理好个人内务。
(三)作息要求:
1、起床铃响后,应立即起床,整理内务。
2、午休时间要安静休息,不得从事与学习无关的娱乐活动,不得使用收录音机和MP3等。
3、就寝铃响后,必须进入寝室就寝,熄灯铃响后,要立即关灯安静入睡。
(四)安全要求:
1、不得玩弄电线、电器等。
2、不要带贵重物品到宿舍中,严禁把火种带入宿舍,严禁使用电炉子、电热器、变压器、充电器等电器用品和在宿舍内吸烟。不得使用火柴、打火机、蜡烛等,严禁在宿舍或教室内焚烧废纸、杂物、打火机、点蜡烛等。
3、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保卫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4、严禁在床上打闹、乱蹦乱跳,拆解,改变床的结构。
5、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寝室。
6、不准随便串宿舍,不带非住宿生进入宿舍,不在寝室中接待客人和留宿外人。
7、不能回校住宿必须向班主任老师请假,不得擅自离校住宿。
8、不准在校外就餐,购买零食,饮料等。
9、不准搬弄是非、造谣惑众、引起恐慌。
学校寄宿生管理制度第4篇(全文1113字)
为切实加强我校学生住宿管理,保护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安全稳定,强化因特殊情况经学校审批允许外住学生的法纪观念和自律意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教社政厅〔20xx〕4号)精神及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学生校外住宿”指我校在籍学生在学院统一安排的学生集体公寓以外任何地方的居住行为。
第二条我校学生实行集中学习与管理,所有在籍学生原则上不允许自行在校外居住。因特殊原因需在校外居住者,必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自觉遵守相关管理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特殊情况者可以申请在校外居住:
1、患有疾病不能正常住校生活或对宿舍其他成员身体健康产生影响,且同时能提供县级以上医院的病情诊断证明,可申请外住,并办理退宿。
2、因特殊情况由家长在校内雅宝宾馆陪读,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3、毕业班学生由于实习等原因,可申请外住,但学校宿舍不得退宿。
4、大学一年级学生除符合上述第1条申请条件者外,其他原因原则上一律不得外住。
第四条符合外住条件的学生按下列程序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持书面申请、家长签署的书面意见和相关证明材料,到所在系领取《南广学院学生外住申请表》填写,经所在系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学务部审批,获得批准后,学生及家长到学务部签署“外住协议书”符合退宿条件的学生到公寓管理中心办理退宿后,到财务处办理退住宿费手续。
第五条办理外住手续及走读期间相关管理规定:
1、学生申请外住手续只在每学年的第一学期的第一个月内集中办理,无特殊情况,逾期不予受理。有效期为一年,到期后需重新提出申请。
2、学生申请外住的事由必须实事求是,符合申请条件第三条规定的,如发现学生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在校外私自租房等行为,将取消该生外住资格。必须限期搬回指定的公寓居住。对拒不搬回的,一律按夜不归宿给予纪律处分。
3、学生在走读期间必须严格遵守正常上课学习作息制度,按学校、系、班要求参加各项集体活动。
4、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必须与家长共同到场和学校签定外住协议,走读期间学生在校外一切安全责任由其本人及家长负责。
5、学生走读期间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在校内外从事违法乱纪活动或有违反大学生行为规范的活动,如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学生本人承担。
6、学生在走读期间,辅导员、班主任要与学生及家长经常保持联系,掌握学生走读期间学习、生活、行为规范等方面情况。
7、被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期间如个人表现已不符合申请走读条件的,将取消该生走读资格。
8、批准外住的学生在走读有效期期满后,学生所在系要对走读学生综合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符合条件,可以批准继续申请;如不符合条件,必须将相关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取消该生外住走读资格。
9、因特殊情况在学期中途提出退宿申请,经学校批准后,其所交住宿费学校不予退还。
第六条各系要严格学生住宿管理,坚决杜绝学生不办理任何手续在校外私自租房居住行为。
第七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学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