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土保持方案第1篇(全文765字)
一、简要说明
有关水土保持方案实施情况说明。
二、防治责任范围
1.批复的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与实际发生的责任范围对比,调整变化的原因。
2.扰动土地的治理面积、治理率。
三、工程设计
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在设计报告中的设计要点,重大设计变更。
四、施工
1.工程量及进度。各项防治工程完成的数量、实施时间,与批准的方案实施时间、工程量比较,并分析其原因。
2.施工质量管理。施工单位质量保证体系,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的质量控制体系,施工事故及其处理。
3.工程建设大事。包括有关批文,较大的设计变更,有关合同协议,重要会议等。
4.价款结算。批准的工程量及其投资,施工合同价与实际结算价对比,分析增减的原因。
五、工程质量
1.项目划分。水土保持工程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划分情况。
2.质量检验。监理工程师、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检验方法,检验结果。
3.质量评定。初步验收确定的各单位工程的质量等级,对整体水土保持工程质量评价。
六、工程初期运行及成效评价
1.工程运行情况。各项水土保持工程建成运行后,其安全稳定性、暴雨后的完好情况,工程维修、植物补植情况。
2.工程效益
(1)水土流失治理。工程试运行期间控制水土流失面积,治理水土流失面积及治理程度,项目区水土流失强度变化值。废弃土、石、渣的拦挡量、拦渣率,各类开挖面、拆除后的施工营地的平整、护砌量,植被恢复数量。
(2)植被变化。建设前、施工期间、竣工后林草植被面积,植被恢复指数。
(3)土地整治及生产条件恢复。土地整治率,施工临时占用耕地的恢复数量,土地生产力恢复能力。
(4)水土流失监测。根据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提出施工期间、工程运行后水土流失量,是否达到国家规定的限值。对水系、下游河道径流泥沙影响,水土流失危害情况变化。
(5)综合评价。主体工程建设对水土流失及生态环境的实际影响范围、程度、时间,水土保持工程的控制效果,防治成效。
七、附件及有关资料
1.工程竣工后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图
2.水土保持工程设计文件、资料
3.水土保持工程施工合同、验收报告
4.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5.水土流失专项监测报告
6.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图
7.水土保持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影像资料
水土保持方案第2篇(全文1684字)
建设内容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机构能力建设
县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机构(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站),要进一步强化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职能,充实配备与执法任务相适应的专职监督管理人员,定期参加监督执法培训和考核;改善现有办公场所条件,在20xx年前配齐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扫描仪、照相机、摄像机、全站仪、录音设备、GPS等办公设备,在监督执法时由县水务部门保障用车;建立健全稳定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经费渠道,保证监督管理工作正常开展,确保监督检查、案件查处公正、公平;建立健全监督管理数据库和标准规范的水土保持方案审批、监督检查、验收及案件查处等相关档案资料,达到查阅方便,统计准确,操作规范的要求。
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
1、方案审批规范。建立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流程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水土保持方案的受理、审查、批复、送达等工作,坚决杜绝逾期审批、越权审批、“人情”审批和“吃拿卡要”等现象。
2、监督检查规范。县水务部门每年至少对本级及上级审批水土保持方案的生产建设项目进行2次以上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的生产建设项目单位要给予批评、通报和曝光,并依法进行处理。
3、设施验收规范。实行水土保持验收许可制度,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程序、标准进行验收,做到档案齐全、程序规范,杜绝逾期验收、越权验收和故意刁难建设单位等现象。
4、规费征收使用规范。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征收程序、标准、方式和使用管理规范,公开透明,坚决杜绝擅自降低标准或超标准征收现象;征收的费用主要用于水土保持勘测、规划、宣传、培训、差旅补助、奖励和监测仪器设备及交通工具的购置、维修。除生产建设单位无力治理的,不得违规征收水土流失防治费。
5、案件查处规范。立案查处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做到依据充分,执法身份、取证方式和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文书规范。
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制度建设
1、督查制度。对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的现象,随时发现、随时检查、随时处理;深入监督检查水土保持措施的落实情况及工程质量情况;建立并落实好水土保持违法违规案件的督办制度;全县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工作随时接受县人大及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2、报告制度。对于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求的上报事项,做到及时准确上报;对于重大水土流失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立方米以上),县水务部门要在事件发生1周内正式向市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特殊事件(一次水土流失10000立方米以上)随时报告。
3、管理制度。县水务部门设立水土保持专业技术评审小组,对从事水土保持方案评审、设施验收、技术咨询等技术支撑服务的工作人员制定规范化工作制度和廉政制度。实行严格的“进出”考核制度,依法约束执法人员行为,保证执法队伍纯洁。
4、社会监督制度。建立完善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公示、公告制度,公告水土保持方案审批、验收等行政许可的依据、程序、条件、时限、内容和结果,公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成果和其它重要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设立举报电话、邮箱,规范举报的记录、接收、处理、协调、反馈等各环节工作。
进度安排
从20xx年到20xx年5月,分四个阶段,实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一是启动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细化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的目标、任务、要求;
2、全面启动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二是培训阶段(20xx年1月—6月)
1、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国家、省、市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培训班,进行全面业务培训;
2、对照本次能力建设标准,完善配套规章体系,提高监督管理能力,明确监督管理规范化要求,健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三是全面推进阶段(20xx年7月—20xx年8月)
1、依据能力建设要求和标准,对照《河北省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综合评价指标》查漏补缺,不断推进各项能力建设工作;
2、定期召开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情况汇报会,落实能力建设各项目标要求。各部门密切配合,上下联动,共同搞好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四是总结阶段(20xx年9月—20xx年5月)
1、20xx年9月—12月,完成能力建设县的总结和自验工作,迎接省水利厅的初验;
2、20xx年1月—5月,按照省水利厅的验收要求,进一步完善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各项工作,迎接上级抽查复验。同时,向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总结报告,对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报省、市表彰。
保障措施
经费保障。多方争取,安排经费,可从征收的水土保持设施补偿费中列支专项经费,用于监督管理能力建设,保障工作正常开展。加大宣传。加大对水土保持监督执法能力建设的宣传,及时报道重大事件、先进做法和经验,营造舆论氛围,争取社会各界支持。
激励措施。对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中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并积极宣传先进事迹,促进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工作全面提高。
水土保持方案第3篇(全文1782字)
生产建设项目 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
(提纲细化)
根据水利部文件:水保[2009]187号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实施方案(提纲细化)
一、建设项目及项目区概况
1、生产建设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包括建设项目名称、位置、建设性质、总投资等主要技术经济内容。
重点介绍与水土保持相关的生产组织与施工工艺,突出选址(选线)、施工场地布置、取料、弃渣、土地扰动、挖填土(石)方及其流向等方面的情况。
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总体布局图。
2、项目区自然、经济和生态环境概况
1)自然概况重点介绍项目区的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植被、地面组成物质(或土壤)等。
地形地貌主要介绍所在地的地貌类型区、地形地势、沟壑、地震情况,以及代表性地形的坡度、坡长、坡形(凸形、凹形、直线形、阶段形等)。
地质(工程地质状况)主要包括岩性以及地质构造、构造运动、地震烈度等。
气候气象介绍项目区所属气候类型区及其特点,以及降水、温度、风力、温度、日照、蒸发以及灾害性气候等。着重介绍设置在项目区内、或距离项目区最近、或与项目区相似的气象站多年主要气象参数统计特征值(应列表说明)。
水文介绍项目区所属水系(应从所属的7大流域或内陆河直至最底一级支流),最底一级河流的基本技术参数(如流经项目区或相关行政区的长度、面积以及径流、泥沙等),以及主要提(取)水品、排(泻)
务。
由于开发建设项目的类型、主体工程建设阶段不同、所处水土流失类型区和水土保持“三区”不同、所属行政区等不同,不同的开发建设项目具有不同的治理要求。因此,监测目标和任务应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确定。
2、监测范围及分区
根据《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的规定,结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分析确定监测范围及其分区。
3、监测重点及监测布局
根据确定的监测范围及其分区,分析确定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措施监测的重点地段和重点对象,提出监测点布局。
监测点可以根据监测目的、指标的不同,分为观测样点和调查样点。观测样点要有设施设备的配置设计,调查样点要求设立标志,根据监测指标采用相应监测仪器或设备进行量测以获取数据。 不同类别开发建设项目监测重点监测区域主要为:
矿业开采工程:露天采矿的排土(石)场和铁路,以及专用线铁路和公路,集中排水区下游。
交通铁路工程:施工过程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破坏面和土石料临时转运场,集中排水区下游和施工道路。 电力工程:电厂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临时堆土场、施工道路和火力发电厂运行初期贮灰场。
冶炼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和运行期添加料场、尾矿(渣)场,施工和生产道路。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中弃土(渣)场、取土(石)场、大型开挖面、排水泄洪区下游、施工期临时堆土(渣)场。
建筑及城镇建设:施工中的地面开挖、弃土(渣)和土(石)料的临时堆放地。
其它工程:施工或运行中易造成水土流失的部位和工作面。
4、监测时段和工作进度
根据主体工程施工计划和水土保持工程的要求,确定监测时段及工作进度。一般情况下,监测时段包括开工之前、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
三、监测内容和方法
1、监测内容
根据工程项目的生产组织和施工工艺特点,分析确定项目开工之前、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施工期)、水土保持措施试运行期(或林草植被恢复期)等各个阶段的主要监测内容。 (1)开工之前
主要是对监测范围的地形地貌、地面组成物质、植被、水文气象、土地利用现状、水土保持措施与质量、水土流失状况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分析掌握项目建设前项目区的水土流失背景状况。
主要采用现场观测、测试和资料分析等方法进行监测,范围涉及项目的全部防治责任区。
(2)施工准备期、工程建设期间
主要是对水土流失及其影响因子进行监测,包括工程扰动土地面积、降水、大风、水土流失(类型、形式、流失量)、水土保持措施(数量、质量)以及水土流失灾害等,监测评估项目建设期间的水土流失动态。
主要采用现场巡视监测、定点监测相结合的方式,目的是随时对施
监测季度报告表,工程建设期间每季度的第一个月内报送,同时提供大型或重要位置弃土(渣)场的照片等影像资料;因降雨、大风或人为原因发生严重水土流失及危害事件的,于事件发生后1周内报告有关情况。
监测总结报告,包括建设项目及水土保持工作概况,重点部位水土流失动态监测结果,水土流失防治措施监测结果,土壤流失量分析,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结果,结论等章节。
4、附件
1)附图
图件包括项目区地理位置图、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图、监测点布设图、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置图、监测设施典型设计图。
照片主要是水土保持工程实施期间水土流失及其治理措施动态照片。 2)附件
包括监测技术服务合同和水土保持方案批复函。
五、监测工作组织与质量保证体系
1、监测人员组成
明确主持和参加监测的人员及其职称、专业和分工。
2、监测质量控制体系
分析提出野外观测、图像图形编制、数据整(汇)编、结果分析等环节的工作制度,包括数据登记与审查、工作总结、工作报告、文档管理和成果审核等。
水土保持方案第4篇(全文4120字)
龙青高速土建二标段 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实施方案
一、工程概况
第二合同段,北起莱西市周格庄,南行簸箕掌、跨G204后,在龙湾庄设莱西东互通立交、经大马格庄上跨规划青荣城际铁路及蓝烟铁路,终点莱阳停车区,起讫里程K75+470-K83+925,全长8.455公里。
主要工程量有:路基填方198.1万方,路基挖方24.26万方;沥青路面181180m2,底基层处理207620 m2,水泥稳定碎石基层194670 m2。主线大桥1座,中桥1座,分离式立交桥3座,天桥1座;通道桥9座,莱西东互通桥梁3座,涵洞52道,互通区1处,莱阳停车区1处。
主要河流:七星河和线路经过的零星水塘等。
主要既有道路:G204国道、G309国道及周围村落的水泥混凝土道路等。
二、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目标
施工期间不出现周围居民投诉情况:
1、不出现水土流失和环境污染情况;
2、资源、能源消耗量:符合定额要求;
3、噪声、建筑垃圾等污染物排放量: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4、火工品意外爆炸不发生。
三、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
4、《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5、《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6、《龙口至青岛高速公路莱西(沈海高速)至城阳段工程建设管理手册(实行)》及招标文件等资料。
四、环保和水保实施方案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中铁四局龙青高速土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施工范围。
五、环保和水保组织机构与职责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组 长:李拥军 副组长:唐声兵、朱志军、黄飞、陈浩
组 员:刘道清、安波、童行青、陈良伟、王志胜、王世葆、陈帅、闫宝玉、于强
环保和水保领导小组职责:
1、落实国家和行业颁布的相关强制性标准、规范、规程和规定;
2、建立健全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工作体系;
3、制定项目经理部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管理及奖惩办法;
4、安排相关部门对一线施工人员进行环境保护培训工作;
5、组织相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作业环境状况进行检查和评比,并按照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奖惩办法进行奖惩;
6、及时向环境监理工程师反映施工过程出现的环境保护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与建议。
7、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合同文件,及时处理各种环境保护纠纷;
8、配合环境监测单位、水土保持监测单位工作并落实监测报告意见;
六、环保、水保的保护措施
本项目全面落实“安全、环保、合理、和谐”的建设理念,全线环保和
水保工作按照“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设立“原始就是最美的,不破坏就是最好的保护,力求施工中最小程度的破坏、施工中最大限度地恢复”的思想,彻底丢弃“先破坏后恢复”的错误观念,实现公路建设与环境保护并重,公路项目于自然环境和谐。
施工临时用地规划、布置应充分考虑环境保护的要求,总体规划布局要合理,对大型的搅拌站、预制梁厂、小型加工厂、项目驻地等大临用地都要报建设指挥部审批,批复同意后才准开工。
严格按照征地红线进行工程施工用地的征拆,避免对施工界限外的植被和土地资源的破坏。
项目部的综合办公室加大对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的宣传力度,组织作业人员进行环保和水保的教育培训,在施工区域内悬挂各类标语和横幅,营造保护氛围,使施工人员自觉参与生态环境保护。
具体保护措施如下:
(一)环境保护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1对易产生粉尘、扬尘的作业场所,制定操作规程和洒水降尘措施。 1.2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临时道路其面层采取风化石渣等铺筑,防止施工车辆在施工现场行驶中产生扬尘污染环境。
1.3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洒水扬尘措施。
1.4、凡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运输车辆,在出施工现场或上公路时,先对施工的进出车辆进行清洗,然后放行的车辆保洁的措施。
1.5、施工现场的材料和大模板等存放场地必须平整坚实;水泥其他易飞杨的细颗粒建筑材料采取室内(或封闭)存放或严密遮盖,卸运时采取有效
措施,减少扬尘。
1.6、水泥等易飞扬的细颗粒散体物料应尽量安排在库内存放,在城镇施工时,屯土场、散装物料露天堆放场应压实和加以覆盖。
1.7、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及时清运,适量洒水,减少扬尘。
1.8、施工现场应购置符合环保要求的机动车辆,使用符合环保要求的燃油,并加强车辆维修保养,提高车辆整车性能,使动力燃料充分燃烧,减少尾气、废气排放量。
1.9、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1.10、在施工现场居民稠密区,应设专人及设施,采取洒水降尘措施。 1.
11、熔融沥青等有害物质时应使用封闭和带烟气体处理装置的设备;研制、引进先进的爆破技术,严禁采购、使用劣质炸药,以减少炮烟中有毒有害气体的含量。
1、
12、在大风天气不得进行对大气产生扬尘污染的土方回填、转运作业。 1.
13、弃碴必须运至弃土场,严禁随意抛撒,并随时洒水,降低扬尘。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及时清运,堆放在特定的地点。并按规定及时处理。
1、
14、施工现场所使用的锅炉、茶炉、大灶,必须符合环保要求,烟尘排放黑度符合施工所在地有关环保标准。
2、水土污染防治措施
2.1、做好当地水系保护工作,在施工时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将泥浆流沙入河、沟渠、农田、水塘,完工后及时疏通沟渠、河道。
2.2、进行混凝土、砂浆等搅拌作业的现场,设置沉淀池,使清洗机械和运输车的废水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既有排水系沟渠或河流,亦可回收用于洒水降尘。
2.3、施工后处理的废水控制污水流向,防止蔓延,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经沉淀、降解、分离达到排放标准后排放,施工污水严禁流出工地,污染环境;严禁直接或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2.4、雨季填筑路堤随挖、随运、随压,每层表面筑成1~4%的横坡,以利排水。
2.5、现场存放油料的库房,进行防渗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
2.6、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设制专门的库房,地面进行防渗漏处理;存储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跑、冒、滴、漏,污染水源;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随意倾倒。
2.7、施工现场临时食堂,用餐人数超过100人时,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定期掏油清理,防止污染。施工过程中严禁将含有污染的物质或可见悬浮物的水排入河渠或水道,并保护原有的防护设施。
2.8、所有机械废油回收利用或妥善处理,严禁随意泼倒。 2.
9、厕所的化粪池做好防渗处理。
2.10、食堂、盥洗间、淋浴间的下水管线设置过滤网,严禁对道路、水库、鱼塘及河流、水渠等造成污染。
2、
11、施工作业产生的污水尤其是钻孔桩泥浆排放,必须控制污水及泥浆流向,防止蔓延,在合理的位置设置沉淀池,沉淀池的大小必须满足澄清要求,经沉淀后泥碴须经干化后运至弃土场,施工结束后用土将泥浆坑及沉淀池填平,恢复地表植被。
3、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3.1、凡在居民稠密区进行强噪音作业时,严格控制作业时间,一般不超
过夜间(当日22时至次日6时)。昼夜连续作业的施工场地,采取降噪措施,噪音不超标、不扰民,同时做好周围群众工作。
3.2、村庄、居民区附近注意避开午休、夜间施工,减少扰民
3.3、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保证机械设备的正常运转,降低噪音的声级; 选择性能良好、噪音小的施工机械,降低噪音污染。
3.4、施工现场的噪音设备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并设围墙及其他声源屏障。
3.5、机械运输车辆在村民乡村应慢速行使,禁止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 减少噪音。
3.6、因生产要求或其他特殊需要,确需在夜间进行超过噪声标准施工的,施工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3.7、施工时根据敏感点的位置和保护要求选择施工方法,确定爆破用药量和爆破方式,并监测爆破作业的振动强度。
3.8、爆破作业时应采取专项的安全技术措施,在工法上尽量采用小剂量爆破作业或膨胀法施工,在居民区附近的地下爆破作业应尽量安排在日间进行,并采用弱爆破,以减少对居民的干扰。
(二)水土保持措施
1、严格按设计和环境、水保的要求组织施工,避免弃碴进入河道。
2、按环境保护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三同时”原则即时保证环保、水保方案的顺利实施。施工中随时同地方环保和水保行政部门联系,取得地方支持,并在其监督指导下确保方案的落实。
3、取、弃土场在开工前由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四方进行会审、现场核实、认定后方可取土或弃碴。
4、弃碴场尽量选择荒地、旱地;弃碴工程做到先防护后弃置,不得采用先弃碴后再补建弃碴墙的野蛮施工;严禁随意向河道弃碴。
5、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弃碴,同时加强土石方合理调配,做好方案的优化、细化,施工调查,尽量移挖作填。弃土(碴)场和临时占用地要先将熟土层剥离堆存,待工程完工后再覆盖熟土,并采用乔灌结合、撒播草籽绿化恢复植被或复耕还田。
6、施工前现场核实设计是否与实际相符。弃碴中同时考虑地形、地质条件,避免因弃碴引起泥石流,取、弃土引起滑坡等灾害。
7、路基的路堤、路堑的边坡面及时平整防护,避免裸露坡面长时间暴露和雨水冲刷;防护工程及时跟进,尽早发挥效益;天沟、侧沟、边沟等排水系统超前施作并与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及时发挥作用。
8、施工中路基边坡生物防护,绿化、种草、铺种草皮或圬工防护工程,必须按设计和规范要求,不得马虎。使防护达到设计和预期的效果。
9、施工便道及临时施工场地,采取必要的防止水土流措施;临时用地的复耕和绿化按合同和国家的规定,在施工后即时完成。
10、弃碴场在施工完成后顶部和坡面的平整,作好排水系统,作好防护措施,防止出现弃碴场的坍溜,并按规定恢复植被,与主体工程同时竣工。确保道路营业后的安全。
11、施工现场的采砂场、取石场的设立征得地方环保和水主管部门的同意、认可。
12、做好路基排水系统的衔接,使排水构筑物顺接,避免下游农田或道路的损毁。
(三)综合宣传保证措施
1、加强环保教育,宣传有关环保政策、知识,强化职工的环保意识,使保护环境成为参建员工的自觉行为。
2、经常对职工进行法制教育,遵守村规乡俗,多做利民事情,发扬我方光荣传统,积极开展路地共建精神文明活动。
3、以醒目的标志封闭施工区域,并在区界挂以醒目整洁的环保宣传广告,时刻提醒全体员工搞好环保。临时设施用地尽量避免砍伐森林。加强森林防火宣传,禁止施工人员随地丢弃烟头,禁止捕杀野生动物。
4、施工现场划分责任区,指定负责人,明确管理责任。
5、施工围遮必须符合当地环卫建设的规定,其表面要平顺、美观,严禁在其表面乱涂乱画,并派专人定期对其表面进行清洗,营造一个文明洁净的施工环境。
6、防护栏的高度要随作业面的高度适时提升,防护栏要始终高出作业面2m以上,以防止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小杂物、零星砼等四处散落,影响环境卫生。
7、施工前作好各类管线的调查,施工中应及时防护,防止施工破坏管线。
8、合理调配土方,减少临时屯土场土方的堆放时间和堆放量,堆土场周围应加设护板。
9、施工过程中天气干旱时必须定时洒水,防止扬尘影响便道两侧环境;
10、施工便道和公路交叉处必须设过渡段,不污染公路。
七、环保水保检查制度
1、项目部每月定期对本管段环保、水保进行检查。
2、环保、水保检查要对项目队施工区域内所有防排水设施、河道、环境、弃碴场、取土场管理进行检查,存在问题的要发整改通知书,定措施、定人、
定整改时间、定整改验证人;必要时停工整改。
3、对整改不及时及未整改的项目队(施工班组)将给予罚款处罚。
八、环保水保考核评比、奖惩办法
1、对每月完成环保、水保目标,并且通过项目部检查,取得评比第一、第二名的项目队(施工班组)按照下列标准给予奖励。项目队长、书记400元;其他人员200元。
2、违反项目部环、水保目标,或被项目部管理部门、当地政府通报批评,对项目队(施工班组)人员进行如下罚款:项目队长400元罚款;负责人和当事人罚款200元。
3、因施工班组施工或管理原因被建指、监理、总监办罚款处理的,该罚款由责任施工班组承担,并在其他考核中给予适当扣分。
4、以上奖罚均由项目部综合办公室出具奖罚通知单,财务部办理。
中铁四局龙青高速公路土建二标段项目经理部 二Ο一二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