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考试第1篇(全文2091字)
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切实达成"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以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真正有学术研究潜力和远大志向的同志攻读博士学位。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将全面采取考核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核专家组的作用,体现导师招生自主权。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攻读第二博士学位;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招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招收高校、党政机关、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国家央企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态度坚决、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本领高强的复合型高级专门理论人才与教育教学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指标的分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主要负责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以及负责专业考核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双博士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攻读第二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高校、科研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党政机关(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报考类别为定向。
(二)以"推荐考核"方式,招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报考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原则上为"985工程"、"211工程"、省部共建大学和社科院研究生院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单考班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必修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百分制)以上;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分及以上(新)(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取得所在学校就本人在政治素养、学术能力等方面的鉴定意见以及作为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推荐意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三)以"推荐考核"方式,招收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
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报考的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校、科研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并须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党政机关(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并须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级;
3、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我院规定;
9、报考类别为定向。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社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社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外国语及专业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百分制);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6、报考专业与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取得所在院系就本人在政治素养和学术能力方面的推荐意见;
8、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三、招生办法
以上四类招生方式的具体报名程序、考核办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四类招生方式的招生简章(附件1、2、3、4)。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各类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生方式,并遵照相应简章的要求履行程序。
四、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楼一层137室),邮编:102488
研究生院网址
出行路线: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右下方"联系我们"。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81360224
马学院咨询电话:010-81360796 010-81360773
五、其他
在201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考试第2篇(全文2106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招收攻读
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为切实达成"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的培养目标,马克思主义学院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培养规律的招生机制,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招生体制改革,以吸引更多政治素质高,真正有学术研究潜力和远大志向的同志攻读博士学位。2016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招生将全面采取考核制,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考核专家组的作用,体现导师招生自主权。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招收高校、科研机构、党政机关、新闻媒体已获得博士学位的在职在编人员攻读第二博士学位;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招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招收高校、党政机关、科研机构、新闻媒体、国家央企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通过"硕博连读"方式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选拔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一、培养目标
培养马克思主义信仰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态度坚决、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深厚、解决中国实践问题本领高强的复合型高级专门理论人才与教育教学人才。
二、组织机构
(一)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工作的总体领导、招生指标的分配、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审定和招生过程的监督等工作。
(二)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考核专家组。主要负责对通过初审考生进行综合评议,确定进入复试考核的考生名单,以及负责专业考核工作。
三、报考条件
(一)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双博士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报考攻读第二博士学位的考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已获博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高校、科研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党政机关(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
4、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5、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6、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7、报考类别为定向。
(二)以"推荐考核"方式,招收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
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报考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原则上为"985工程"、"211工程"、省部共建大学和社科院研究生院2016年应届硕士毕业生(不含专业学位、单考班和延期阶段的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3、硕士研究生阶段专业必修课单科成绩均在80分(百分制)以上;
4、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
5、英语水平应达到以下要求之一:
(1)toefl成绩90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2)gre成绩1200分及以上(旧),或成绩305分及以上(新)(5年内有效);
(3)gmat成绩600分及以上(5年内有效);
(4)wsk(pets 5)考试合格(5年内有效);
(5)国家英语六级考试426分及以上(3年内有效);
(6)国家英语专业八级考试合格;
(7)雅思成绩6.5分及以上(2年内有效);
(8)在以英语为授课语言的国外高等学校获得过学士以上学位;
6、取得所在学校就本人在政治素养、学术能力等方面的鉴定意见以及作为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的推荐意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三)以"推荐考核"方式,招收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
通过"推荐考核"方式报考的在职在编优秀骨干人才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高校、科研机构的在职在编人员,并须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党政机关(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新闻媒体(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国家央企(从事理论研究或思想宣传工作)的在职在编人员,并须取得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具有处级及以上职级;
3、已获硕士学位(在境外获得的学位应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7、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8、身体和心理健康符合我院规定;
9、报考类别为定向。
(四)以"硕博连读"方式,招收社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
通过"硕博连读"方式报考的社科院研究生院优秀在读硕士研究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4级硕士研究生(不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3、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良好,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4、硕士学位课程基本完成,外国语及专业必修课单科成绩均不低于80分(百分制);
5、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有公开发表论文、或科研成果,或参加专业领域全国学术活动获奖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拔;
6、报考专业与硕士研究生阶段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7、取得所在院系就本人在政治素养和学术能力方面的推荐意见;
8、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9、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院的规定。
三、招生办法
以上四类招生方式的具体报名程序、考核办法和相关要求,详见四类招生方式的招生简章(附件1、2、3、4)。
请考生务必认真阅读各类招生方式的报考条件。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正确选择符合报考条件的招生方式,并遵照相应简章的要求履行程序。
四、联系方式
名称: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
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马克思主义学院(行政楼一层137室),邮编:102488
研究生院网址
出行路线:详见研究生院网站首页右下方"联系我们"。
招生办咨询电话:010-81360224
马学院咨询电话:010-81360796 010-81360773
五、其他
在2016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考试第3篇(全文4401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直属于我国人文社会科学研究最高学术机构和综合研究中心——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的前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是我国设立最早的研究生院,也是我国人文和社会科学学科设置最完整的研究生培养机构。目前学校拥有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管理学等学科门类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6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11个。学校师资力量雄厚,目前拥有博士生导师700余人。
一、招生专业及信息发布
2020年我校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采用统一考试、硕博连读、“申请-考核制”三种招生方式,择优录取。
2020年拟招收博士研究生460余人。具体各院系、专业、研究方向、导师、考试科目及其相关说明见我校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网址:http://skdzs.u、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站(网址招生信息栏目,查询有关信息和通知公告。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统一考试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考生学历、学位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应在2020年博士入学之前取得硕士学位);
(5)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其学历(学位)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往届生须在复试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应届生须在入学报到时提交认证证书)。
3.身体和心理健康状况符合我校的规定;
4.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5.有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6.现役军人报考博士生的要求及办法,按部队有关规定办理。
(二)报考我校2020年“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请登陆我校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或研究生院官网-招生信息栏目)查看2020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信息。报考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专项计划)的考生,请到报考系网页查看2020年招生简章和专业目录等信息。
(三)2020年我校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人为我校在读二年级学术型硕士生,申请专业及研究方向见2020年博士生招生专业目录,申请时间为2020年3月,报名及申请程序届时通知。目录中标注研究方向优先录取硕博连读研究生。
三、网上报名
(一)凡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均须按我校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报名手续。我校博士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报名时间为2019年12月10日—12月31日,报名网站为“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上报名期间全天24小时开通报名系统。具体报名流程为:首先考生须登录学信网,注册用户;然后考生须在网上提交报名信息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未经修饰的电子照片,自行填报报考信息。
(二)考生通过网上报名系统的网上支付平台交纳报名费,支付成功后,获得报名号。报名费200元。
(三)“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不采取研招网报名方式,具体报名方式见我校网站通知。
(四)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确认本人是否符合报考条件,须如实、准确提交报名信息和报名材料,不得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交的报考信息不真实,我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和录取资格,责任由考生自负。
2.我校部分通知将通过手机短信方式发送,请正确填写手机号码并保持手机畅通(考试时间除外)。
3.考生身份证和户口本上的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信息必须一致,如不一致,须在报名前去公安部门更正,因信息不一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4.考生须慎重选择报考类别,录取类别在录取名单公布后一律不得更改。
5.考生报名信息在报名结束后,一律不得更改。因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6.请在安全场所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名费等操作,因考生自己操作失误或网上支付账号和密码泄漏造成的损失,责任由考生自负;
7.我校报名费只采取网上支付的方式,不接收汇款,不接收现场交费;网上报名结束后,我校即根据报名情况组织考试,无论考生是否参加考试,一律不退返报名费。
四、提交材料
考生应将报名所有材料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以邮寄时邮戳为准)ems邮寄或送至报考院系(学校招生办公室一律不接受报名材料)。邮寄地址详见我校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中各系通讯录。
(一)提交材料内容:
1.《博士学位研究生网上报名信息简表》(此表网上下载打印并填写);
2.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必须是正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填写的《专家推荐书》两份(此表网上下载,考生使用正反面打印,需专家本人签字及专家单位能够证明专家职称的相关部门盖章);
3.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应届毕业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院(部)或学籍管理部门出具在读硕士研究生证明〈模板在报名网站附件中下载〉,并在入学前补交学位、学历证书的复印件;境外获得学位学生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的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复印件);
4.身份证复印件;
5.硕士课程成绩单的原件(由考生学校培养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或复印件(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二)注意事项
考生在报考材料信封上应注明“2020年博士报考”字样,并在材料上注明本人的姓名及报考系别与报考专业;考生应将所有报考材料同时用ems邮寄或亲自送达,切勿单篇邮寄,以免遗失。
五、准考证的下载和打印
经各院系和招生办公室对考生报名资格审核并确认交费后,考生可于2020年3月3日-23日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和打印《博士研究生考试通知单》(准考证)。请考生务必在考试前打印“准考证”,以免耽误考试。
六、考试时间、地点
(一)统一考试
1、考试时间: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采取笔试方式。
初试分为两场,分别为:
报考经济系、工业经济系、农村发展系、财经系、数量经济与技术经济系、投资经济系、城乡建设经济系、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金融系、人口与劳动经济系、城市发展与环境研究系、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系、日本研究系、拉丁美洲研究系、西亚非研究系、美国研究系、欧洲研究系、亚洲太平洋研究系、世界经济与政治系,于2020年3月14日-3月16日考试。
报考外国文学系、文学系、少数民族文学系、语言系、语言文字应用系、历史系、近代史系、世界历史系、考古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史系、中国边疆历史系、历史理论系、马克思主义研究系、哲学系、世界宗教研究系、法学系、政治学系、社会学系、社会发展系、民族学系、新闻系、人文学院、政法学院、管理学院、文法学院于2020年3月21日-3月23日考试。
复试于2020年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由各院系另行通知。
2、考试地点:
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长于大街11号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二)其他
申请硕博连读考生,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报考“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政府政策与公共管理系(专项计划)的考生,具体考核方式、时间详见相关系招生简章。
七、初试科目及复试方式
(一)初试科目:
#formatimgid_0# 考试科目日期 时间 | 3月14日(3月21日) | 3月15日(3月22日) | 3月16日(3月23日) |
上午8:30—11:30 | 外国语 | 业务课二 | 政治理论(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
下午2:00—5:00 | 业务课一 | 初试加试(相关要求见“加试要求”第2点) |
加试要求:
1.以同等学力资格报考的考生初试时需加试“政治理论”(考试范围:马克思主义与社科方法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专业硕士学位主干课程(笔试)。
2.初试加试、复试加试的要求及科目名称,请考生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备注中各院系相关要求,不明之处请向报考院系咨询,“政治理论”向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电话:010-81360286)咨询。
(二)复试:
复试采取面试或面试、笔试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
复试将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并对考生进行外国语的听、说、读等能力的测试。复试中将参考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测评,判断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和素质。
考生在复试时提交:1.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研究计划(内容包括个人学习及学术研究经历、取得的成就、研究兴趣、未来研究构想等);2.公开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专著)、科研成果等材料;3.硕士学位论文和评议书(应届毕业硕士生可提供论文摘要和目录等)。
在复试阶段还将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守法表现等方面。我校各院系还将向参加复试考生所在单位函调(或派人外调)考生人事档案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须加盖人事档案所在单位人事或政工部门公章),全面审查其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八、体格检查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知拟录取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规定执行。具体要求,见我校复试通知。体检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九、录取
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考生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科研成果、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确定录取名单。录取通知书发放时间为2020年6月下旬。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应届硕士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学位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十、考生类别
我校招收的博士研究生均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博士生。
(一)非定向就业
非定向就业考生在拟录取后(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必须将人事档案转入我校,且中途不得转出,毕业时按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方式,落实就业去向。无法按期转入档案者,取消录取资格。户口根据自愿的原则可迁入我校。
(二)定向就业
定向就业考生人事档案、户口不转入我校,入学时需签订考生、定向就业单位、培养单位三方协议书,毕业时按协议规定就业。在职考生应选择定向就业。
考生在报考时应慎重选择考生类别,一旦选定原则上不能更改。考生因特殊情况需更改的,应最晚于录取前向校招生办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进行更改,过期一律不作更改。因考生本人选择错误造成不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十一、学制
非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不允许提前毕业。定向就业博士研究生(不包含“马克思主义理论骨干人才计划”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如提前修满学分和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批准可提前1年毕业。
在我校通过课程考试和学位论文答辩,成绩合格后,颁发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
十二、我校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20年我校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校施行国家奖学金、研究生院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制度,对品学兼优的研究生进行奖励。
(二)我校施行国家助学金制度,并设立特困研究生补助和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对我校家庭生活贫困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资助。
(三)我校施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五)我校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0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校研究生工作处网站(http://ygc.u研究生事务栏目查看。
十三、其他
(一)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和正在履行合同中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报考须征得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的同意。考生与委托或定向培养单位或服务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纠纷所造成的无法录取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对在报名或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规行为的考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考、录取、入学资格或学籍,还将视不同情况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我校会及时将作弊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并记入考生的诚信档案和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在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中作弊的考生,下一年度不允许报考。
(三)在2020年博士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做相应调整。
十四、联系方式
1.考生如有网上报名方面的问题,请咨询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服务热线:010-82199588;客服邮箱:kefu@
2.考生如有考试方面的问题,请咨询报考院系。联系方式见:我校招生网“博士招生”栏目中各系通讯录。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电话81360224;传真81360219。
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招生办公室
2019年11月20日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考试第4篇(全文4647字)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国情和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其它社会福利部门、社会团体、ngo、npo和基层社区的管理工作,可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相关教学与研究,也可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拟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社会工作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可从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中任选一种作为应试的外国语语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等21省(市)。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2018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我院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或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院网上通知。
报考我院且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的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确认考生是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
12月24日上午 社会工作原理
12月24日下午 社会工作实务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相关信息在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上公布)。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及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位授予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学制二年(含相关实习实践学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8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社会工作教育中心设有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同时也可以申请我院国家奖学金等相关专项奖学金。
(二)我院实行助学金制度,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设有专业实习补贴。
(五)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4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五、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6083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社科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
邮编:102488
社科院博士招生简章考试第5篇(全文4679字)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2018年招收攻读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具有“以人为本、助人自助、公平公正”的专业价值观,熟练掌握社会工作的理论和方法,熟悉我国国情和社会政策,具备较强的社会服务策划、执行、督导、评估和研究能力,胜任针对不同人群及领域的社会服务与社会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毕业后能够胜任国家相关部委以及其它社会福利部门、社会团体、ngo、npo和基层社区的管理工作,可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相关教学与研究,也可以到企事业单位从事社会工作实务。
二、招生计划
我院2018年拟招收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
三、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三)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院规定的体检要求。
(四)考生的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2018年9月1日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2年(从毕业后到2018年的9月1日)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院根据本单位的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四、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网上报名:
所有参加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进行网上报名。
1. 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应届本科毕业生网上预报名时间:2017年9月24日-9月27日,每天9:00-22:00。
2. 考生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 ,教育网址,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按教育部、本人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院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生只可填报我院的社会工作专业。待考试结束,教育部公布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招生单位的生源缺额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2)考生可从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中任选一种作为应试的外国语语种。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随时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4.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等21省(市)。
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定向就业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方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5.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2018年拟接收推荐免试生(我院将在网上向考生公示各专业接收推免生的情况)。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须在国家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
6.现役军人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应事先认真阅读了解有关报考规定,遵守保密规定,按照有关规定填报报考信息。不明之处应事先与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或招生办公室联系。
(二)所有考生均须到报考点现场确认网报信息、确认缴费情况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
1.现场确认时间:
报考我院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待定,请考生届时关注我院网上通知。
报考我院且选择外地考点的考生,现场确认时间及地点以当地考点公布的为准。
2.现场确认地点: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到我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进行现场确认。
3.现场确认程序:
(1)考生提交本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在录取当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的相关证明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现场确认手续。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
考生本人对网上报名信息要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在考试、复试及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2)确认考生是否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五、考生资格审查
我院审查考生网上报考信息后,对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准予考试。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将在复试时对考生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再次审查,对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不予复试。
我院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我院将要求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后,再准予考试。
考生在报考时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对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我院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2018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六、考试
(一)2017年12月14日—12月25日,考生自行登录研招网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我院不给考生寄发《准考证》。
(二)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初试日期和时间:
2017年12月23日—2017年12月24日。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四)初试科目:
12月23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
12月23日下午 英语二或俄语或日语
12月24日上午 社会工作原理
12月24日下午 社会工作实务
每科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考科目为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二、俄语、日语。全国统考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组织,统考科目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统一编制。
社会工作原理、社会工作实务由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自行组织命题,自行组织命题原则依照教育部颁布的课程大纲(相关信息在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上公布)。
(六)报考我院的考生须到本人网上报名所选报考点指定的考场考试。
报考我院社会工作硕士且选择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考点的考生初试地点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七)考生入场时须接受考试安全检查。考生在每科考试开考15分钟后不得入场。初试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交卷出场后不得再进场续考,也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或交谈。
(八)考生初试成绩由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负责通知。
七、复试
(一)复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方式待定。复试办法和程序届时在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站上公布。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时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二)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为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须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三)少数民族地区仅指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的《全国民族区域自治地方简表》中所列的民族自治区域。考生网报时应如实填写民族身份,现场确认后不得更改。
(四)教育部确定《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我院根据“全国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确定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考生初试成绩基本要求。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原则上按120%左右的比例进行差额复试。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复试的具体要求以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
(五)复试时进行的笔试科目名称等信息,请向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咨询。
八、调剂
调剂复试的具体要求和程序,均以初试结束后教育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通知的有关规定为准。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公网地址,教育网址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九、体检
考生复试时须按教育部要求到我院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进行体格检查。具体要求,见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复试通知。
十、录取
我院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考生入学考试的成绩(含初试和复试)并结合其平时学习成绩和思想政治表现、业务素质以及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拟录取为定向就业的考生须在被录取前与我院、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考试诚信状况将作为考生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院不予录取。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及相关部门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应届本科毕业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取消录取资格。
新生报到后,我院将会进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专业素质、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按我院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对新生复查期间的举报情况、调查情况、处理情况将在全院范围内公开。
十一、违规处理
对在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规或作弊的考生,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情节特别严重的,可给予暂停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同时,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有关部门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
录取资格或学籍。
相关单位应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违规或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记入考生人事档案,作为其今后升学和就业的重要参考依据。
十二、学制和学位授予
社会工作专业型硕士学位研究生的教育培养方式为全日制学习,学制二年(含相关实习实践学时)。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培养方案的规定内容,按照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籍管理和学位授予的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颁发相应的学历证书,并授予硕士学位。
十三、毕业生就业
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回定向单位就业,其他硕士生毕业时按国家和学校有关就业政策办理。
十四、我院奖、助学体系及学费
2018年我院将继续实施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发挥各项改革措施的协调配套作用,多方面调动、激发和保护研究生的创新积极性,完善研究生相关奖、助学体系。
(一)我院社会工作教育中心设有新生奖学金和学业奖学金,同时也可以申请我院国家奖学金等相关专项奖学金。
(二)我院实行助学金制度,全日制社会工作硕士研究生助学金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
(三)我院实行“三助”岗位津贴制度,为家庭经济困难、学有余力的研究生提供一定的帮助。
(四)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设有专业实习补贴。
(五)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录取的考生须按规定缴纳学费(学费14000元/年)。
以上详情请登陆我院网站——研究生工作——奖助学金管理栏目。
十五、其他
(一)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我院不承担责任。
(二)现役军人报考硕士研究生,按解放军总政治部有关规定办理。
(三)在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如果教育部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院将做相应调整。
十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白老师
联系电话:010-81360839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网址
我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网址
通讯地址:北京市房山区良乡高教园区社科院研究生院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
邮编:1024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