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篇)

时间:2023-08-11 17:29:01关键词:防汛抗旱,应急,预案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1篇(全文1226字)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落实安全发展的理念和安全第一的原则,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消除隐患,夯实基础,着力增强师生安全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安全防范能力,遇到特大洪水,领导指挥灵,抢险队伍跟的上,防汛物料准备齐全,把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健康、和谐发展提供有效的安全保障,特制定本演练方案。

二、成立防汛演练指挥部

总指挥:

副指挥:

成员:全体教职工

三、应急小组

1、班级疏散小组:如果是在课堂时间内,谁上课谁负责。如果是在课余时间班主任负责。

职责:

(1)防汛演练时带领学生逃生,谁是责任人谁最后一个离开教室,快速有效的组织学生撤离到安全场地;

(2)到达安全场地后迅速清点学生人数及伤亡情况;

(3)班主任及时向统计小组报告学生撤离情况。

2、其他疏散小组:值周人员。

职责:警报响起,迅速到各危险点疏散接应学生,确保学生快速、有序撤离,严禁出现拥挤、跌倒、踩伤事故的发生。

3、宣传小组:组长。

职责:具体负责应急人员撒离现场后的宣传教育、摄影、照相、报道等。

4、救护小组:组长。

职责:具体负责演练疏散过程中发生的意外事故的应急救护等。

5、统计小组:组长。

职责:具体负责安全疏散后的人员(全校)统计工作。

四、演练时间

1、第一周、第十二周以校为单位组织演练。

2、第三周、第八周、第十三周、第十八周以班为单位在安全课组织演练。

五、演练内容

情景模拟:全校师生在教室里上课,突然听到防汛抗洪报警信号,教师立即把学生从教室内疏散到安全地点。

六、演练步骤

防汛演练的阶段划分:

1、进行学习动员。在校领导的组织指导下,认真学习和模拟演练学校制订的应急预案,熟悉在突发事件中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基本的自救和逃生方法,保障学生和公共财产的安全。

2、成立演练领导组织机构,明确责任,严格组织实施演练活动,确保演练活动顺利完成,达到预期效果。

3、组织演练。讲解防汛知识及演练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并在总指挥的指导下进行演练。全体师生都要参加,把演练当成实战,认真对待。

学生演练:

A、演练前,由各班班主任安排时间对学生进行一次防汛知识教育。

B、演练时,听到信号,任课教师安排学生有序进行疏散,带领学生有次序疏散。总指挥发出撤离口令:“各班注意,现在把学生撤离到校门口外的安全地带,各班迅速撤离,不要惊慌和大声喧哗”。现场的教师听到口令后马上组织学生准备撤离并发出口令,“起立,准备撤离!打开前后门”学生听到口令后,前几排学生面向前站,后几排学生面向后站,最前面的同学迅速把课桌凳移开,打开疏散通道,便于撤离。

要求:

1、教师要冷静、果断下达口令。学生不要惊慌,更不要大声喧哗。

2、学生要听从老师的口令,动作要做到快静齐。

C、根据具体情况,教师要果断的发出口令:“开始撤离!”学生听到撤离口令后,前几排学生从前门出,后几排学生从后门出,出门后再合并成两路纵队迅速到达安全地点。

4、总结汇报。演练结束后,总指挥或负责人对演练进行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指出来并进行整改,总结情况整理后存档。

七、演练要求

1、加强领导,确保演练工作达到预期目的。在总指挥的统一部署下,全校师生要高度重视,提高认识,积极参加,确保演练效果。

2、各班级调整好工作,确保全员参加。各班级要组织好学生积极参加演练学习,增强自己躲避灾难危险的能力等消防技能。

3、完善规章制度,强化责任制的落实。演练结束后,要对演练活动进行认真的总结,针对演练中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整改。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2篇(全文1347字)

为深入贯彻市、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学校防汛工作的紧急通知》,要站在对国家、对人民负责的。高度,狠抓防汛措施的落实,切实有效的降低和控制大雨、暴雨、雷雨天气所造成的危害,最大程度的减少师生人身伤亡和学校财产损失,保证全体师生工作、学习和生活的安全,确保学校万无一失,师生安全度汛,特制定防汛应急预案如下:

一、应急处置指挥机构:

(一)、防汛工作应急处置指挥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

副组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组织对师生进行防汛相关工作提示教育,增强防汛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做好各种防汛防险工作,防患于未然,保证师生及学校财产安全。

B、负责现场指挥调度,做好各项安全防范工作。

(二)、指挥领导小组下设5个职能小组

1、疏导保护学生维护学校秩序小组:

组长:(业务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学生在校时间,负责走廊、校园、厕所的巡视,纠正学生不安全行为,指导学生安全躲避大雨、暴雨、雷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的事故和遭雨淋、雷击等。

B、如正是放学时间,负责维持秩序,引导学生有序离校。安全过马路。

C、负责雷雨天气关闭门窗、计算机等用电设备,特殊天气果断采取停课、放假措施。

D、发生暴雨时,要迅速组织学生转移到较高楼层。

E、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上放学往返途中安全保障措施

2、排险清障组

组长:(安全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检查维修学校电源、电线、电器情况,采取有效措施,保证不因电发生伤害事故。

B、检查校舍有无漏雨、倾斜、垮塌等隐患,及时疏导师生到安全区域躲避。

C、检查清理积水、杂物,及时疏通堵塞管道,保证下水畅通。检查清除有危险的悬挂物及其它因大雨、暴雨、雷雨天气可能造成的一切不安全隐患。

如在师生中发生溺水、雷击等伤害事故启动下列职能组。

3、医疗救护小组:

组长:

组员:张xx

主要职责:

A、在师生中如果发生伤害事故,立即组织护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救治;

B、配合医院的救治工作,追踪了解伤情发展动态,随时报告校长。

C、接待、安抚赶到医院的学生家长或教师家属,说明基本情况,做好安抚工作,稳定其情绪。

4、现场控制小组:

组长:(校长)

组员:

主要职责:

A、控制现场,维护秩序,指挥教师安排好其他学生,做到不拥挤,不慌乱。

B、排查有无其他雷击伤亡人员及时实施救护;

C、接待好家长做好解释说明及思想工作。

5、后勤保障小组:

组长:(总务主任)

组员:

主要职责:

A、尽力做好医疗救治和现场控制等工作的联络和后勤支援工作;

B、做好上级来人和家长接待工作并为其现场办公做好后勤服务工作。

二、防汛应急处理措施:

1、在汛期来临之前,对校舍再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问题立即修缮。对供电线路全面检修,防止短路,造成事故,影响供电。检查避雷设施,并对师生进行教育,防止雷击,造成设施和人员的伤害。检查疏通水道,防止积水对校舍造成损坏,给师生和学校财产安全带来影响。

2、遇有大风和暴雨或连续阴雨天,防汛值班人员应立即赶到学校值班,巡视校舍,检查有无漏雨或积、存水现象,现场处理应急事件。

3、利用各种形式认真做好宣传,加强对师生的防汛安全教育。

4、汛期注意收听收看天气预报,随时掌握汛情,防止发生事故。

5、对学校周边情况进行摸底,发现险情的及时报告并做好疏散师生的准备。

6、及时了解老师、学生迟到、未到校的情况及原因,及时安排教师组织管理好已到校学生。

7、如学生在校期间骤来大雨、暴雨、雷雨,防汛应急小组及各职能小组立即到校长室集合,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进入应急状态,按岗位分工履行职责。

8、如发生了意外或体伤事故,及时组织救护。出现问题及时汇总情况并报告安全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组长视情况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9、各班主任要将学生家长的联系方式上报安全办一份,自留一份,以备应急使用,要经常对本班学生进行防汛安全教育。

10、各村屯负责人要掌握所在村屯的学生情况及家长的联系方式,学生所走线路防汛情况并作好应急措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3篇(全文1446字)

一、制定本预案的目的:

为防范学校遇洪涝灾害事件的发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救”的方针,确保在发生遇洪涝灾害事件时,能够妥善应急处置紧急情况,保障学校师生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证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本应急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学校遇遇洪涝灾害事件发生时。

三、应急指挥领导小组及职责分工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抢险队:

信息报送员:

(二)职责

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学校的防汛工作;负责协调全面工作;负责灾后重新开学工作。防汛领导小组受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的领导,并对班竹乡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负责。

组长职责:组织、指挥、协调我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安排落实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的防汛抢险工作。

副组长职责:协助组长做好学校的防汛及抢险工作;负责组长安排的其他防汛抢险工作,并就防汛及抢险工作对组长负责;在组长因事缺位时,代理组长行使职责。

其他人员职责:服从领导小组和领导的指挥,坚守防汛及抢险工作岗位,积极准备抢险物资、机具,踊跃参加抢险,认真完成防汛及抢险的各项任务,并做好信息报送,对学生的疏散及家长的安抚工作。

抢险队员职责:服从命令,听从指挥,英勇顽强,不怕牺牲。抢险人员在接到工作指令后,必须迅速、准确到达指定地点,并按指挥员的指令迅速展开抢险工作。

四、防汛监测及防汛值班

(一)防汛监测

主要针对我校的重要设施的安全性的监测工作,校舍的设施、设备的安全情况,门窗、屋面的维护情况,并将监测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防汛值班

本预案确定每年4月1日——10月1日为汛期。学校将设立防汛值班室、值班电话,保持上下情况联系。汛期值班坚持24小时无间断值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如遇紧急汛情,灾情立即向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五、预案的启动及工作程序

按照要求准分为四级:

(一)防汛四级预警信号:

1、学校保持正常值班。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并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信息报送员每天坚持向学校报告汛情及处置情况。

(二)防汛三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预警值班状态。

2、抢险队队员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3、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三)防汛二级预警信号:

1、学校进行警戒值班状态。

2、防汛领导小组进行待命状态。

3、抢险队队员就地待命。

4、对校区的重要设施进行巡查。

5、对学校的重要设施、设备的存放点进行巡查,校舍的门窗、屋面进行巡查,信息报送员将巡查结果记录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四)防汛一级预警信号:(出现灾情、险情)

1、学校进行紧急状态。

2、防汛小组组长组织、指挥抢险工作;及时将险情上报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

3、副组长协助好组长搞好抢险工作,并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值周教师负责做好学生的人员疏散工作。

4、抢险队队员负责对物资的抢救,尽可能的排除隐患;协助班主任搞好人员疏散的工作。

5、涉及到人身安全、重要设施抢救,由防汛小组组长立即报告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听从上级统一调度、指挥。

六、灾后处置程序

1、学校收到“洪涝灾害结束”的信息后,防汛小组组员文彦负责灾情统计工作,写出书面材料上报到中心小学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

2、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卫生检查和消毒;

3、如水、电、交通等受灾害影响,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4、组织学校教职工对学校进行清理,准备灾后正常教育工作的开展。

5、积极协助各有关部门抢救,配合调查取证,做好伤患人员的慰问工作,并及时与伤患人员家属取得联系,做好对家属的安抚工作,努力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班主任负责)

七、培训与演练

学校应针对制定的遇洪涝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进行演练,使师生熟练了解和掌握相关流程,预防和杜绝安全事件的发生。

八、落实责任

学校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各成员责任落实,各司其职。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5篇)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4篇(全文5052字)

为保证防汛抗旱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全面提高应对气象灾害的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或者避免洪涝旱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公共安全和生态环境安全,结合桐木实际,制订本预案。

一、指导方针和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原则。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坚持政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分工负责、协调一致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互相配合,实行资源整合、信息共享,形成应急合力,共同做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

坚持科技先导的原则。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防汛抗旱应急工作的现代化水平,做到及时发现、及时预警、及时响应、及时处置。

我镇防汛抗旱应急工作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和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成立桐木镇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 指 挥:严鹏程

第一副总指挥:李子米

副总指挥:郭德福 彭柏林 李孝亮 崔昆山 彭略

聂 俊 甘 剑 易传瑶 黄 娇 柳义成

宋树荣 黎华生 黎友成 郑席标 李龙圣

王其伟 施怡权 何宏宽

成 员:易生根 高维生 肖维科 崔江闽 阳耀松

彭伟林 陈小强 冯光山 黄贤福 阳珊明

郑 伟 柳锡良 彭小波 钟 林 阳增春

钟文炳 各村村委会(社区)主任

指挥部下设防汛抗旱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综合办,由易生根任办公室主任。

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传达防汛抗旱指挥部工作指令;具体协调处理在实施防汛抗旱应急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有关部门研究会商灾害发生发展趋势;对灾害损失及影响进行评估;制定洪涝及旱情灾害防御方案;适时对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完成镇防汛抗旱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织政府有关人员做好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警报的发布,并及时有效地提供气象服务信息;为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启动和终止防汛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气象防灾减灾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及时向成员单位通报情况;负责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的收集、分析和评估工作。

指挥部下设抢险应急处置队伍:

1、抢险救灾组

组 长:郭德福

成 员: 高维生 甘高富 黎汝红 肖 坤 肖维科

金国柱 阳珊明 黄 雄 黎 江 黎 圣

陈礼科 甘 宇 陈百战 金 波 邱 仁

杨小萍 曾海根 黄海文 黎 萍 欧阳意

陈 强 欧阳凯 甘 勇 吴文涛 黄 峰

阳康乐 甘文武 李 萍 彭 海 杜建伟

李 青 李海龙 彭友水 肖 征 曾 炜

杜华柏 彭辉启 黄 生 金 维 黎沅瑾

吕芳维 阳耀铭 汤 科 戴建军 易 友

各村支两委干部

职 责:负责各村的抢险救灾工作。

2、安全保卫组

组 长: 崔昆山

副组长: 宋树荣 黎 松

成 员: 冯光山 肖友辉 缪建军 刘 建 曾国良

孙 敏 张文寿 戴利萍 张 磊 阳 鹏

派出所及交警队成员

职 责: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交通、疏散群众等工作。

3、医疗救护及卫生防疫组

组 长:黄 娇

副组长:钟 林 阳辉春 戴章兰 成 员:黄 军 刘玉源 刘桂秀 戴清明 中心卫生院医护人员及防保站工作人员

职 责:负责现场伤员抢救和治疗工作,做好防疫防病工作,确保不发生疫病流行。

4、供水和环卫清理组

组 长:聂 俊

副组长:钟 智

成 员:城建办全体成员 自来水公司 环卫所全体成员

职 责:及时排除供水设施险情,保障集镇应急供水;做好

城乡环境清理、整治工作。

5、救灾救济组

组 长:黄 娇

副组长:彭伟林

成 员:民政所全体同志

职 责:负责辖区内受灾群众和灾情的巡查处置,切实及时解决受灾群众食、衣、住等问题。

6、交通维护组

组 长:甘 剑

副组长:肖友辉

成 员:交通办全体人员 养路队全体职工 交警中队全体同志

职 责:负责做好全镇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搞好交通疏导和管制,及时封堵危险路段和桥梁,道路排障,疏通已经堵塞路段。

7、水库水渠疏导组

组 长:李子米

副组长:施怡权 高维生

成 员:农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全镇范围内小(一)型、小(二)型水库排险工作及枣木水库南北干渠的疏通工作。

8、企业排险组

组 长:崔昆山

副组长:崔江闽 阳耀松

成 员:各安全办成员 各驻村工作组成员

职 责:负责全镇各企业抢险和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严防企业安全生事故发生。

9、地质灾害监测防范组

组 长:易传瑶

副组长:阳耀松

成 员:工业项目办全体人员

职 责:加强地质灾害点的值守、监测,防范泥石流和山体滑坡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组织地址灾害排查。

10、宣传报道和舆情监测组

组 长:易生根

副组长:彭小波

成 员:党政办、党建办、宣传文教办全体人员

职 责:负责宣传报道、舆论监测、灾情汇总、信息上报、文件起草等工作。

11、应急机动及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李孝亮 副组长:彭 略

成 员:易生根 李中锋 黄贤福 金友良 黄乐发

高维生 甘高富 黄康萍 黄东敏 黄 斌

兰先红 阳宝林 刘根萍 阳辉增 曾 红

阳友生 曾 明 彭辉根 杨小萍 曾庆雪

杨传生 冯 辉 赖 文 李其祥 金培洪

阳康乐 黄 倩 杨 辉

职 责:负责现场抢险物资供应及其它后勤保障工作,服从指挥部统一调度。

12、值班预警组

组 长:值班班子成员

成 员:防汛抗旱办、值班人员

职 责:发布暴雨和旱情预报后,保持24小时值班,监测汛、旱情,并报告防汛抗旱总指挥部适时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各工作组人员。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1、防汛灾害预警信息来源

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抗旱灾害监测、信息收集、预报预警和评估等工作,防汛抗旱指挥部具体承担当地防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预警任务。

防汛抗旱灾害发生后,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及时通过气象灾害报警电话等多种途径向本地气象部门报告有关防汛抗旱灾害信息。

2、预警预防行动

政府根据发生地防汛抗旱灾害监测、预报、警报信息,对可能发生防汛旱情灾害的情况,立即进行监测和预警等方面的工作部署,并在1小时内上报市、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对防汛旱情灾害信息进行分析评估,当达到我镇暴雨灾害预警启动级别的,将立即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报告。

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应按照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和应急预案的要求,积极采取措施防御和避免防汛旱情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

防汛抗旱指挥部应根据需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确保预案的顺利实施。

3、预警支持系统

加强防汛抗旱灾害预警支持系统建设,保证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工作顺利进行。

(1)建立和完善以防汛抗旱灾害性天气监测、气象信息传输、气象预报分析处理和防汛抗旱灾害预警信息发布为主体的气象灾害预警系统,提高防汛抗旱灾害预警能力。

(2)建立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综合收集评估系统,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3)建立和完善防汛抗旱灾害防灾减灾综合信息平台,实现防汛灾害信息资源共享。

政府统一部署,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建立和完善本部门防汛抗旱灾害应急处置系统。

4、预警级别及发布

本预案中预警启动级别按照防汛抗旱灾害的影响范围、重大性和紧急程度,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四级。

一般(IV)级预警。当预报我镇有1个行政村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较大暴雨灾害性天气过程;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下受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IV级预警时,对较小范围内的公共安全、政治稳定和经济社会秩序造成一定危害或威胁的较大暴雨灾害时,由事发地的村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决定启动Ⅳ级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当地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及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较大(Ⅲ级)预警。当预报我镇有2个以上行政村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Ⅳ级预警标准的暴雨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Ⅲ级预警时,可能造成较大危害和社会影响的防汛旱情灾害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决定启动Ⅲ级预警,并在1小时内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预案的应急响应情况。

重大Ⅱ级预警。当全镇范围内预报有4个以上行政村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的防汛旱情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人以上5人以下,或者伤亡总数3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Ⅱ级预警时,可能发生特别防汛旱情灾害性天气过程,并可能造成重大的危害和社会影响时,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向县政府应急委员会汇报并启动Ⅱ级预警。

特别重大I级预警。当全镇范围内预报有10个以上行政村即将发生或可能发生达到启动Ⅱ级预警标准防汛旱情灾害的;已经(或可能)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伤亡总数20人以上,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或其它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发布I级预警时,可能特别重大危害的防汛旱情灾害性天气过程时,由镇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向上级汇报决定启动I级预警。

5、应急响应

IV级响应

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IV级暴雨预警后,政府要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政府要主动加强与县气象局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和市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防汛抗旱灾害的跟踪服务工作;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政府要及时向本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防汛旱情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政府要及时将本地防汛抗旱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报。

Ⅲ级响应

当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布Ⅲ级暴雨预警后,发生或可能发生地政府要配合启动相应的应急程序:

——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全程跟踪防汛灾害性天气的发展、变化情况;

——要主动加强与县政府及所属业务单位的天气会商,并根据省气象台发布的指导产品,做好防汛抗旱灾害的跟踪预报预警服务工作;

——要及时向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报告防汛抗旱灾害的发生、发展及其预报服务情况;

——灾害发生后,政府要迅速调派应急队伍,进入抗灾现场,做好相关的防汛灾害性天气监测、预报和现场气象服务等工作;

——要及时将本地防汛抗旱灾害信息向上下游政府通报;

——发生或可能发生防汛抗旱灾害的政府各岗位应急人员全部到位,实行24小时主要负责人带班制度;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各业务岗位按照职责做好实时监测、加密观测、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Ⅱ级响应

含Ⅲ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县政府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I级响应

含Ⅱ级响应

——根据应急工作需要,与上级派出的工作组进行密切联系,随时会商,做好滚动预报、跟踪服务;

——随时执行上级防汛抗旱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发布的。各种指令。

发生地或可能发生地的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要按照有关发布规定及时通过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电话、网络等方式向社会发布防汛抗旱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

(1)信息共享和处理

防汛抗旱灾害的监测、预报、服务、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由各级气象部门归档管理,实现共享。

防汛抗旱灾害信息的报送和处理,要快速、准确、翔实,重要信息在1小时内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因客观原因1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要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了解情况,随后补报详情。

(2)应急通信方式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并将值班电话和辅助通信方式及时向政府相关部门报告。

(3)暴雨灾害评估

由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统一组织发生地的防汛灾害评估。

镇防汛灾害评估结果将及时上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和县政府。

防汛灾害评估结果可作为气象灾害救助、赔偿的依据。

6、应急终止

防汛抗旱指挥部根据灾害性天气发生、发展趋势信息和灾情发展情况,经政府批准后发布结束应急状态的公告。

7、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组织相关部门及时调查、统计防汛抗旱灾害事件的影响范围和受灾程度,评估、核实洪涝旱灾灾害事件所造成的损失情况,报政府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布。

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应组织专家对洪涝旱灾灾害成因进行分析总结,并报县防汛抗旱领导小组。

2、灾害保险

协调气象部门为保险机构办理受灾人员和财产的保险理赔事项提供准确的灾情信息证明。

8、应急保障

(1)指挥系统保障

防汛抗旱指挥部通过现场或相关联系系统实现实时指挥和调度。

(2)资金保障

镇人民政府根据全镇洪涝旱灾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安排专项资金,为全镇洪涝旱灾灾害应急处置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3)通信保障

以国家气象通信网为主体,无线传输方式作为备份,及时接收各类气象资料,确保预报、警报、天气实况和灾情的传输。

应急救援现场应与防汛抗旱指挥部之间保持通信畅通,配备现场紧急通信系统,为现场防汛抗旱灾害应急救援工作提供保障。

9、宣传、培训和演练

防汛抗旱指挥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暴雨预警信号及防御指南的相关知识。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要有组织、有计划地对本单位应急工作人员进行技术、服务、管理等方面的培训,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10、奖励与责任追究

(1)奖励

对在洪涝干旱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洪涝干旱灾害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而英勇献身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认烈士。

对因参与灾害应急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

(2)责任追究

防汛抗旱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的有关气象工作人员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漏报、错报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四十条规定追究相应的责任。

发生洪涝干旱灾害后,有关部门谎报灾情或者知情不报,或者拒不履行本预案规定的应急处置职责,或者拒不配合、阻碍、干涉灾情收集和救助工作,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责令其改正,给予行政处分;情节重大的,对其主要负责人、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11、预案管理

本预案将根据市、县防汛灾害应急工作实际需要适时进行修订和完善,并报县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备案。

本预案由镇人民政府制定,并负责解释。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抗旱应急预案第5篇(全文9822字)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及时、妥善处置水旱灾害突发事件,保证抗洪抢险、抗旱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维护社会稳定,以保障高坝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凉州区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镇范围内突发性水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突发性水旱灾害包括:河流洪水、内涝灾害、山洪灾害、干旱灾害,以及由洪水、地震、恐怖活动等引发的堤防决口的次生衍生灾害。

1.4工作原则

1.4.1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抗旱防汛并举,努力实现由控制洪水向管理洪水转变,由单一抗旱向全面抗旱转变,不断提高抗旱防汛的现代化水平。

1.4.2抗旱防汛工作实行各村委会主任,各单位一把手负责制,统一指挥,分村、分单位负责。

1.4.3抗旱防汛以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粮食生产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和坚持执行防抗结合的原则。

1.4.4抗旱防汛工作按照流域或区域统一规划,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

1.4.5坚持依法抗旱防汛,实行公众参与、军民结合、专群结合,平战结合。

1.4.6抗旱用水以水资源承载能力为基础,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程度地满足城乡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1.4.7坚持抗旱防汛统筹,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尽可能利用洪水资源;严格执行相关法规,在充分利用水资源的同时,要切实保护好水资源,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指挥体系

xx镇人民政府设立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防汛日常工作及水旱灾害突发性事件应对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政府办公室。

2.1.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机构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由镇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农业的副镇长和武装部长任副组长,成员为:镇政府办公室、镇水管站、派出所、国土所、镇财政分局、镇民政办、镇统计站、镇农技站、畜牧站、林业站、学区辅导站、供电所、镇卫生院、镇广播站构成。

2.2职责分工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职责:负责领导、组织、指挥全镇抗旱防汛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抗旱防汛抢险的各项政策、规章和制度以及上级抗旱防汛指挥部调度指令和批准的防洪抢险预案;及时掌握全镇旱情、水情、汛情、灾情,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抗洪抢险、组织灾后处置,并做好有关协调工作。

2.2.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镇政府办公室:负责执行镇党委、镇政府及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的重大抗旱防汛、救灾等决策、指令,督促有关站、所履行职责,并监督协调执行过程中发生的问题。

镇武装部:负责全镇抗旱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训练等工作。根据汛情、灾情需要,协调民兵连队协助政府担负抗洪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及执行重大防洪抢险任务。

镇水管站:负责全镇防汛抢险及所属重点水利渠系的运行和管理;制定完善全镇抗旱防汛抢险各类预案;收集、提供旱情、雨情、水情、汛情、洪水预报,;负责实施全镇抗洪抢险工作的技术指导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派出所:负责维护抗旱防汛抢险秩序和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打击偷窃防汛物资、破坏防汛工程及通信设备的违法犯罪行为,做好抗旱防汛抢险的治安保卫工作。

国土所:负责地质灾害的监测、勘测、预报和预防工作;负责全镇范围重点区域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及泥石流防御预案的制定和落实。

镇财政分局:负责落实、解决防汛抢险经费;及时下拨省、市、区下达的抗旱、防汛投资并监督使用;根据防汛抢险和水毁工程修复的急需程度,筹措、调剂、落实防汛经费。

镇民政办:负责全镇水旱灾害的调查评估,做好灾民的生活安置和救灾工作。

镇统计站:统计旱情、汛情、险情、灾情,并及时做好上报工作。

镇农技站、畜牧站:负责做好本行业的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及时准确掌握水旱灾害动态,组织、协调、落实灾区农、牧业减灾、救灾措施。

镇林业站:负责全镇造林地抗旱保苗预防工作。

学区辅导站:负责做好本系统的防汛安全工作。加强对中小学生的安全教育,教育中小学生不到水库、河道、池塘等水域游泳,及时掌握并上报学校受洪涝灾害情况,做好学校的防灾、减灾、救灾工作。

供电所:负责全镇抗旱防汛及抗洪抢险期间电力设施的安全运行和电力供应;发生紧急情况,线路中断时,要及时派出专业技术人员抢修,确保防洪抢险的电力供应。

镇卫生院:负责组织灾区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工作。紧急情况发生后,要立即组织卫生医疗救护队进入受灾区域,及时救治和运转伤病人员,做好灾区灾后消毒和防疫工作。

镇广播站:负责根据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提供的旱情、汛情,及时向群众发布抗旱防汛信息,做好防汛抢修、抗洪救灾知识的宣传

指导工作,做好严厉打击盗窃防汛物资、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等犯罪行为的宣传报道。

3预防及预警机制

3.1预防预警信息

预警级别分为四级:Ⅰ级预警(特别严重)、Ⅱ级预警(严重)、Ⅲ级预警(较重)、Ⅳ级预警(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表示。预警信息包括洪水、干旱灾害的类别、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的范围、警示事项、应采取的措施和发布机关。

3.1.1洪涝灾情信息

(1)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降水量、洪峰、洪量、受灾人口、农作物、群众财产;工矿企业设施;农林牧、交通运输、邮电通信、水利设施等方面的灾情损失。

(2)洪涝灾害发生后,受灾村组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受灾情况,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迅速收集汇总灾情,全面掌握救灾情况,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报告。突发重大险情或重大灾情,应在第一时间内采用电话或其他方式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上报情况,同时组织核实灾情,并及时将核实的灾情上报。

3.1.2旱情信息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村应随时掌握实时旱情灾情,并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根据不同干旱等级,提出相应对策,为抗旱指挥决策提出科学依据。

灾害发生后,各村组及时收集旱情灾情动态信息,并及时向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报告,重大抗旱行动应随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旱情信息主要包括: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以及对工农业生产、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3.2预防预警行动

3.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预防洪水和干旱灾害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好抗大旱、防大汛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抗旱防汛组织领导机构,落实抗旱防汛责任人、抗旱防汛队伍及预警措施,加强抗旱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建设。

(3)工程准备。按时完成重点地段水毁工程修复,对存在问题的堤防等各类水利工程设施,实行应急除险加固。

(4)预案准备。编制、修订、完善各类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研究制定防御超标准洪水的应急方案,制定严格的抗旱水资源调度方案和节水限水方案,主动应对大洪水。针对河流堤防险工险段,要制定工程抢险方案。

(5)物资准备。按照各村负责的原则,储备必须的防汛物资,合理配置。在防汛重点部位应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资,以应急需。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可按险情、灾情需要统一调配抗旱防汛物资,以应急需。

(6)通信准备。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抗旱防汛通信专网系统完好和畅通,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7)抗旱防汛检查。实行以组织、工程、预案、物资、监测、通信为主要内容的分级检查制度,发现薄弱环节,要明确责任、限时整改。

(8)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加强抗旱防汛日常管理工作,对在河流、河滩内建设的非防洪建设项目,应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对未经审批并严重影响行洪的项目,应依法拆除。

3.2.2河流洪水预警

(1)汛期警戒水位以下正常洪水预警:由水管站、村、组实行24小时值班及巡查制度,及时将水情、旱情等信息传达有关部门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发布预警。

(2)汛期警戒水位至紧急水位洪水预警:当洪水水位超过警戒水位但尚在紧急水位以下时,由水管站、村、组及镇防汛办公室实行24小时监控,各防汛责任人上岗到位,会商分析气象、水情、工情发展趋势,及时向上级汇报。

(3)超标准洪水预警。当出现超标准洪水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时汇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成员,单位防汛责任人,各防汛抢险队伍应立即上岗到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24小时监控水雨情变化,分析汛情、险情发展趋势。

4应急响应

4.1应急响应总体要求

4.1.1按灾情的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应急响应行动分为四级。具体应急响应等级与洪涝干旱预警等级相对应,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宣布启动应急响应,界定应急响应级别,并根据具体情况对响应级别进行必要的调整。

4.1.2进入汛期,各站、所、村、组应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实时观测雨情、水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启动相关应急程序。

4.1.3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抗洪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干旱、洪涝灾害发生后,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情况。造成人员伤亡的突发事件,可越级上报。

4.1.5因洪水灾害而衍生的疾病流行、交通事故等次生灾害,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有关单位全力抢救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

4.2 Ⅰ级应急响应

4.2.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Ⅰ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0年一遇或50年一遇以上洪水。

(2)山洪围困30人以上,并威胁其生命安全,或者死亡和失踪30人以上,或者影响1000人以上群众的正常生活。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61天以上,夏季46天以上,秋冬季81天以上。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60%。(6)缺水率>30%。

4.2.2Ⅰ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红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Ⅱ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20年一遇以上的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6-60天,夏季36-45天,秋冬季61-8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50%-7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41%-60%。

(6)缺水率20%-30%。

4.3.2Ⅱ级响应行动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长主持会商,紧急动员部署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相关情况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由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橙色警报。领导小组负责人、成员单位负责人,应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到分管的区域组织指挥抗旱防汛抢险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启动本级预案,并报请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启动相应预案。

(3)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宣布全镇进入紧急防汛期,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依法行使权力。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成立抗洪抢险前线领导小组。

(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请示上级部门协调民兵支援抗洪抢险或应急供水。

(6)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指导各有关单位、村、组转移安置危险地区人员。

(7)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值班力量,密切监视汛情、旱情的发展变化,做好预测预报和重点工程调度。

(8)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有关单位为灾区及时提供资金帮助,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

(9)配合上级部门及专家做好各项相关工作。

4.4 Ⅲ级应急响应

4.4.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Ⅲ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10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

(3)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41-45天,夏季21-35天,秋冬季51-60天。

(4)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30%-50%。

(5)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21%-40%。

(6)缺水率10%-20%。 4.4.2Ⅲ级响应行动

(1)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黄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向各单位、村、组发出紧急通知。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密切监视汛情、旱情发展变化,加强抗旱防汛工作指导,将情况及时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3)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协调民政办及时救助灾民,卫生院组织医疗队赴一线开展卫生防疫工作。其它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4)配合上级工作组,指导基层抗旱防汛抢险工作。

4.5 Ⅳ级应急响应

4.5.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为Ⅳ级响应。

(1)六坝河、杨家坝河、马蹄河xx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2)杂木、金塔等河流重点河段发生5年一遇以上、10年一遇以下洪水。

(3)气象部门预报出现局地大雨或者暴雨天气过程,或者山洪围困1~4人,并威胁生命安全,或者死亡与失踪1~3人,或者影响100人以上、200人以下群众正常生活。

(4)全镇区域内大面积无有效降雨的时间春秋季36-40天,夏季16-20天,秋冬季41-50天。

(5)全镇受旱面积占耕地面积10%-30%。

(6)受旱区临时性饮水困难人口占受旱区域人口比例10%-20%。

(7)缺水率5%-10%。 4.5.2Ⅳ级响应行动

根据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发出的蓝色警报,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主持会商,相关单位参加,做出相应工作安排,加强对旱情、汛情的监视,适时引蓄利用雨洪水资源,并将情况及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4.6不同灾害的应急相应措施

4.6.1河流洪水

(1)当河流来水超过设防标准时,各站、所、村、组应按照批

准的防洪预案和防汛责任制的要求,组织相关人员巡堤查险,严密布控。

(2)当河流来水继续上涨,危及重点保护对象时,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和承担防汛任务的单位,应根据河流汛情和洪水预报,依法组织抗洪抢险。

4.6.2干旱灾害

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按特大、严重、中度、轻度4个干旱等级,制订相应的应急抗旱预案,并发展组织抗旱工作。

(1)特大干旱

①强化各村委会主任抗旱目标责任制,确保村民生活和重点企业用水安全,维护灾区社会稳定。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强化抗旱工作的统一指挥和组织协调,加强会商,强化抗旱水资源的科学调度和用水管理,各有关单位按照统一指挥部署,协调联动,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全面做好抗旱工作。

③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必要时经本级政府批准,可宣布进入紧急抗旱期,启动各项特殊应急抗旱措施,如:应急开源、应急限水、应急送水等。

④密切监测旱情,及时分析旱情变化发展趋势,密切掌握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情况,及时分析旱情灾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适时向社会通报旱情信息。

⑤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支援抗旱救灾工作。

⑥加强旱情灾情及抗旱工作的宣传。

(2)严重干旱

①进一步加强旱情监测和分析预报工作,及时掌握旱情灾情及发展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灾情信息的抗旱情况。

②适时启动相关抗旱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③督促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落实抗旱职责,做好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落实应急抗旱资金和抗旱物资。

④做好抗旱工作的宣传。

(3)中度干旱

①加强旱情监测,密切关注旱情的发展情况,定期分析预测旱情变化趋势,及时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②及时分析预测水量供求变化形势,加强抗旱水源的统一管理和调度。

③根据旱情趋势,适时对抗旱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④及时上报、通报旱情信息和抗旱情况。

⑤关注水量供求变化,加强抗旱水源的管理和统一调度。

⑥根据旱情发展趋势,及时会商,动员部署抗旱工作。

(4)轻度干旱

①掌握旱情变化情况,做好旱情监测、预报工作。

②做好抗旱水源的管理调度工作。

③及时分析了解社会各方面的用水需求。

4.7信息报送和处理

4.7.1旱情、汛情、险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处理,信息共享。

4.7.2抗旱防汛信息的报送和处理,应快速、准确、详实,重要信息应立即上报,有客观原因一时难以准确掌握的信息,应及时报告基本情况,同时抓紧调查了解,随后补报详情。

4.7.3本着尽早发现及时处理的原则,加强对险情的排查。属一般性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按分管权限,分别报送区抗旱防汛指挥部负责处理。凡因险情、灾情较重,按分级管理权限一时难以处理,需上级帮助、指导处理的,说明原因随后上报。

4.7.4凡经上级发布的洪水灾害、工程抢险等信息,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调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4.7.5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接到特别重大的汛情、旱情、险情、灾情报告后,应立即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并及时续报。

4.8指挥和调度

4.8.1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并根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在采取紧急措施的同时,向区抗旱分析指挥部报告。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收集、掌握相关信息,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并及时上报事态的发展变化情况。

4.8.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负责人应迅速上岗,分析事件的性质,预测事态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并按规定的处置程序,控制事态发展。

4.8.3发生重大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派出由领导带队的工作组赶赴现场,加强指导工作,必要时成立前线工作组。

4.9抢险救灾

4.9.1出现水旱灾害或防洪工程发生重大险情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的性质,迅速对事件进行监控、追踪,并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

4.9.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事件具体情况,立即提出紧急处置措施,供镇政府或相关部门指挥决策。

4.9.3如遇重大险情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迅速组织抢险队伍实施抢险救灾,并组织事发地有关单位和村民,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

4.9.4处置水旱灾害和工程重大险情时,应按照职能分工,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各单位或各站、办、所应各司其职,团结协作,高效处置,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4.9.5情况危急时,及时向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报告,请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协调部队、武警组织民兵参加抗洪救灾行动,协助村、组完成转移危险地区群众和维护灾区社会治安工作。

4.10安全防护和医疗救护

4.10.1高度重视应急人员的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器械等,以备随时应用。

4.10.2抢险人员进入和撤出现场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视情况做出决定。抢险人员进入受威胁的现场前,应采取自我防护措施,以保证自身安全。参加一线抗洪抢险的人员必须穿救生衣。当现场受污染时,应按要求为抢险人员配备防护设施,撤离时应进行消毒、去污处理。

4.10.3出现水旱灾害后,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有关单位及时做好群众的救援、转移和疏散工作。组织卫生部门加强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工作,落实各项防病措施,并派出医疗队,对受伤的人员进行紧急救护。

4.10.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按照上级指令,及时发布通告,防止人、畜进入危险区域或饮用被污染的水源。

4.10.5对转移的群众,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民政等有关单位提供紧急避难场所,妥善安置灾区群众,保证基本生活。

4.11响应结束

4.11.1当洪水灾害得到有效控制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审核后,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批复后宣布应急响应结束。

4.11.2依照有关紧急抗旱防汛期规定征用、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紧急抗旱防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做其他处理。取土占地、砍伐林木的,在汛期结束后依法向有关部门补办手续,对砍伐的林木组织补栽。

4.11.3紧急处置工作结束后,镇政府应协助各村尽快恢复正常的生活、生产、工作秩序,协调水管单位恢复水毁基础设施,尽可能减少突发事件带来的损失和影响。

5应急保障

5.1应急支援与装备保障

5.1.1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1)对重点险工险段或易出险的水利工程设备,各单位、村组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以备紧急情况下因险施策。

(2)各单位、村组要储备常规抢险机械、物资和救生器材,以满足抢险需要。

5.1.2应急队伍保障

(1)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义务。

(2)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群众抢险队伍、非专业抢险队伍和专业抢险队伍。群众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非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完成对抢险技术设备要求不高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主

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

(3)在主汛期到来之前,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组织各单位、村组对抢险队伍进行技术培训,汛前演练,达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应落实应急抗旱职能部门和人员,保障应急送水和抗旱救灾。如当地确实无水源,群众的生活用水无法满足时,应组织车辆运输生活用水,解决受灾群众对生活用水的需求,必要时采用消防车辆运水。

5.1.3供电保障

供电所主要负责抗洪抢险、抢排内涝、抗旱救灾等方面的供电需要和应急救援现场的临时供电。

5.1.4医疗卫生

卫生院主要负责灾区疫病防治的业务技术指导;组织医疗卫生队赴灾区寻医问诊,负责灾区防疫消毒、抢救伤员等工作。

5.1.5治安保障

派出所主要负责做好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洪、抗旱、救灾行动和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证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负责组织搞好防汛抢险、分洪爆破时的戒严、警卫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

5.1.6物资保障

(1)物资储备

①各单位、村组,应按国家防总规定的《抗旱防汛物资储备定额标准规范》储备防汛抢险物资,并做好各流程和存储的有关工作。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及时掌握新材料、新设备的应用情况,及时调整储备物资品种,提高科技含量。

②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储备的防汛物资,主要用于解决遭受特大洪水灾害时防汛抢险物资的不足,重点支持遭受特大洪涝灾害时防汛抢险救生物资的应急需要。

③各单位、村组防汛物资储备的品种,主要用于拦蓄洪水、导渗堵漏、堵口复堤等抗洪抢险;用于救助、转移被洪水围困群众和为抢险人员配用的救生器材;用于抢险施工、查险排险的小型抢险机具。

④上级部门应协调资金支持,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按规范储备必备的防汛物资,并结合抗洪抢险的需要额具体情况,确定防汛抢险物资的品种和数量。

(2)物资调拨

①防汛物资调拨原则:先调用自有防汛储备物资,在不满足需要的情况下,可调用其他的储备防汛物资;先调用抢险地段附近的防汛物资,后调用抢险地段较远的防汛物资;当多处申请调用防汛物资时,应优先保证重点工程的防汛抢险物资急需。

②当储备物资消耗过多,不能满足抗洪抢险需要时,应及时联系有资质的厂家紧急调用、生产所需物资,必要时可向社会公开征集。

5.1.7资金保障

镇财政分局安排镇级抗旱防汛补助费,用于补助遭受水旱灾害的村组。镇政府应当在本级财政预算中安排资金,用于本镇区域内遭受严重水旱灾害的工程修复补助。

5.1.8社会动员保障

(1)防汛抢险是社会性公益事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水利工程设施和参加防汛抢险的责任。

(2)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洪水灾害的发生特点,做好宣传动员工作,组织社会力量进入防汛抢险。

5.2宣传、培训和演习5.2.1公众信息交流

(1)旱情、险情、灾情及防汛工作等方面的公众信息交流,实行分级负责制,一般公众信息可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向各单位、村组发布。

(2)当主要河流发生超设防标准以上洪水,呈上涨趋势时,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统一发布汛情通报,以引起各单位、村组关注,参与防汛抢险工作。

5.2.2培训

(1)培训工作应做到课程合理规范、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保证培训工作质量。

(2)培训工作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5.2.3演习

(1)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定期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习,以检验、完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

(2)专业抢险单位必须针对事发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的每年进行抗洪抢险演习。

6后期处置

发生洪水灾害的单位、村组应组织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6.1救灾

6.1.1发生重大灾情时,镇政府应成立救灾小组,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调和指挥工作。

6.1.2民政办及相关站、所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6.1.3卫生院负责调配医疗卫生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情的传播、蔓延。

6.2防汛抢险的物料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救灾的物料消耗情况,按照常规防汛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6.3水毁工程修复

6.3.1对影响当年防洪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做到恢复主体功能。

6.3.2遭到毁坏的交通、电力、通信、水文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由有关部门和单位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6.4灾后重建

各单位、村组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可提高标准重建。

6.5抗旱防汛评价

应急响应结束后,应对抗旱防汛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应根据抗旱防汛应急预案实施效益评估结果,对抗旱防汛预案加以修订和完善;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总结经验,找出问题,以便进一步做好抗旱防汛工作。

7附则

7.1防洪预警信息报告基本规定

为了及时掌握防洪信息,有效开展防汛抗洪应急工作,根据省、市、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镇实际,对防洪预警信息报告规定如下:

7.1.1Ⅳ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小时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2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6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2Ⅲ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3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1小时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3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3Ⅱ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2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2)镇抗旱防汛小组在40分钟内报告区抗旱防汛指挥部。(3)每2小时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1.4Ⅰ级防洪预警信息

(1)工程管理单位在10分钟内向镇抗旱防汛小组报告,并同时上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

(2)每30分钟逐级报告一次汛情、险情、灾情动态信息及抢险救灾工作动态。

7.2预案管理和更新

镇抗旱防汛应急预案由镇抗旱防汛领导小组编制,镇政府批准后执行。经批准的抗旱防汛应急预案报区抗旱防汛指挥部备案。本预案启动后,应当根据评估结果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一般情况下2-3年修订一次,修订后的抗旱防汛预案需按原程序报批。

7.3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全镇抗旱防汛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镇政府进行表彰;对抗旱防汛工作中英勇献身的人员,按有关规定追认为烈士;对抗旱防汛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7.4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