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单合同第1篇(全文596字)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为充分贯彻党的三农政策和方针,结合公司农副产品开发计划及农户的基本情况,经双方协商签定农副产品种植收购合同,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农作物种子要求:有特殊质量或品种要求的农作物种子由甲方提供,无特殊要求的农作物由乙方自选种子。
第二条 甲方向乙方统一提供子种的种子款由甲方垫付,垫付资金于产品收购时扣回。
第三条 产品质量标准:禁止对农作物使用农药、化肥等。
1)玉米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霉变、无碎粒、颗粒均匀饱满、水分含量在13%以内、阳光照射凉干,不得用柴火或煤碳烘干。
2)土豆收购质量标准:无杂质、无破损、无腐烂、单个重量100克以上。
3)其它农产品按照有关标准执行,不符合标准的农产品不予收购或另行议价收购。
第四条 甲方保证按时收购乙方种植符合质量标准的农副产品,并按市场收购价上浮8%收购。
第五条 产品收购地点:预约定时定点收购。
第六条 付款方式:现金支付,货款两清。
第七条 合作期间,甲方要及时对乙方农作物种植进行规划与布署,按时提供种子,无偿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及指导。
第八条 乙方由于自身原因造成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甲方可拒收,经济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提交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调解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仅对订单农户有效,其它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次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十二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章): 乙方:
法人代表:
年月日
订单合同第2篇(全文795字)
合同编号:__________
甲方(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就粮食订单收购有关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品种、质量指标、数量、约定最低收购价、收购期限
第二条粮食价款
1.粮食收购价格:合同签订时双方应约定最低收购价,约定的最低收购价不得低于同期国家规定的最低收购价。若市场价低于最低收购价的,按最低收购价收购;高于最低收购价的,按市场价收购。
2.本合同粮食价款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量和收购价格确定。
第三条包装
包装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包装费用由________________方承担。
第四条交付方式
1.时间与数量
(1)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交付。
(2)实际交付数量与合同约定不一致时,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执行:________________ 。
2.方式
按照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执行。
(1)甲方自行提货。
(2)乙方按照约定的地点交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运输费用
运输费用________元/吨,由________方承担。
第五条验收
双方按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验收,并开具收购凭证。如对验收结果有异议的,以当地有资质的粮食质量检验机构的质量检测结果为准,检测费用由责任方承担。
第六条价款支付
按下列第________项方式支付价款
1.即时结清。
2.在粮食交付后________日内结清。
3.其他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少收或乙方少交合同约定数量的,应向对方支付少收或少交部分粮食价款______%的违约金。
2.甲方迟延提货或乙方迟延交货的,每迟延一日,按合同价款______%的标准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逾期支付价款的,应当按照逾期支付价款每日______%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乙方交付的粮食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5.其他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者申请调解解决;或选择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 甲方_______份,乙方_______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住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其他通讯方式: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上海市粮食局制定
订单合同第3篇(全文812字)
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品名
品种
产地
收获年度
数量(市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XX〕8号、浙粮〔XX〕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采取如下定价和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货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贷款的_____%违约金,乙方逾期结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______%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委托代表:(盖章或签字)电话:
订单合同第4篇(全文1254字)
销 合 同
合同编号:
供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
需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 年月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金额及备注
合同有效期内双方可凭订单或订单传真件作为履行合同之依据。
二、技术标准、质量要求:
按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执行。产品整体成形均匀,印刷图案清晰、完整,颜色鲜艳,无明显色差,套色准确,且按照需方样稿制作,全部使用纯新原料。供方应向需方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第三方检测报告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每次发货质检报告均需随货物同时到达乙方仓库)。供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始终以本企业最优质、最低价长期优先供应需方。(具体标准另行设定)
三、交(提)货地点:
需方指定的仓库。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由供方负责办理__托运并承担运费。产品在运输过程中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及化学品同车运输,产品应完好无损,未受污染。每批交货量与订单量允许+5%的误差(以实际过磅量为准)。运输途中发生的产品灭失、损坏、污染及其他风险由供方承担。
五、包装方式:
外纸箱包装,内衬防尘膜,并保证包装不损毁、不破裂、无污染、无异物;包装物不计价,不回收。
六、订货方式:
以供方订单传真为订货方式。具体品种及数量以双方盖章并传真的订单为准,需方提供的订单内容应包含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交货期限等;每个单品的订货量为__吨/次,单笔订单量不低于__吨。
七、交货期限:
每批产品交货期限以需方订单传真件预报计划为准。供方收到订单后,须签字、盖章回传后方可执行。供方应保证自收到订单之日起10日内到货。未按合同规定日期到货的,每延期一天供方应支付当批货值1‰的违约金于需方。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银行承兑或电汇方式结算,货到45日内付清货款;若连续60日未有订单为终止业务,则需方应在60日内付清前其所欠货款。
八、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由需方在产品抵达其指定仓库后按约定质量、技术要求进行验收。如有异议,应在收到产品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供方提出;若需方在使用过程中发现产品存有隐蔽质量问题的,应在妥善封存保管的前提下,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供方,并写明当批产品生产编号、发货日期、名称、规格及数量等。供方应自收到书面通知之日起2日内予以答复,协商并提出解决方案。属于供方原因的,供方应在5日内负责退换货或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因供方退换货不及时,延误需方生产的,应按实际短缺量由供方加倍补偿需方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一年: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有效期内双方相关订单往来均受本合同约束。有效期满,双方可续签合同,如未续签合同但仍继续发生相关订单往来的,视为双方确认本合同继续有效。 十、违约责任:供需双方应按约履行合同,如一方违约,对方有权终止合同,且违约方应支付守约方违约金并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其他违约情况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一、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有管辖权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约定事项:
1、当产品价格随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较大时,供需双方可协商重新确定购销价格。供需双方提出价格变动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协商不成的,可终止合同;
2、在产品使用过程中确因产品质量问题,给需方造成损失的,供方应承担赔偿责任。因产品质量检验发生争议时,应提请上级质检部门检测,费用由过错方承担。
十三、关于商业贿赂:
合同有效期内若发生贿赂事件,一经确认,行贿人所属方应向本合同对方支付5万元人民币。
十四、其他: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订单合同第5篇(全文1717字)
合同编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根据经济合同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协议:
第二条 订货
(一)实际订购以订购单形式确定,每款最低订购数量为╳╳。
(二)订购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及交货日期以订购单为准。
(三)乙方收到订单,需在 个工作日内对货期进行确认,然后签字回传。
第三条 交货
(一)交货日期: 从下单之日起 天内交货(乙方送货的,到货日期以甲方实际签收之日为准;甲方自提的,以通知提货之日为准)。并以采购订单上的交货日期为准。
(二)交货方式:
1、乙方送货到甲方工厂仓库(运费由乙方承担)。2、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3、乙方发货到,甲方自提。
(三)交货地点:1、略 2、略
(四)签收:甲方在收到乙方货物时应按送货单进行清点,甲方经办人签收确认。
第四条 包装规格
(一)标准纸箱装包装,纸箱不能破烂。纸箱不回收。 (二)纸箱须标识产品代码、名称,数量。
(三)产品包装物:由乙方负责按照甲方的要求提供相应的包装。纸箱不回收。 第五条 质量与检验标准
(一) 乙方须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或甲方出具的《企业检测标准》之___________________。验收以甲方确认样板为准。凡属不符合认定标准的均为不合格品,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
(二)异议:甲方在产品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对产品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立即封存有关的产品,并以书面向乙方提出。乙方收到甲方提出的异议后,应在 天内会同甲方对产品进行检验,并对有质量瑕疵的产品提出返工、更换、退货等处理意见。
(三)溢、欠装:订货数量在 套(件)以下,交货数量与订货数量误差在 %以内的,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按实际交货数量进行结算;超过此标准的,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按实际交货数量收货及结算。
(四)不合格品处理条款:抽检不合格率高于、等于 %的由乙方三天内收回并处理至符合标准。 第六条 付款条款(注:实际合同只能是以下其中一款):乙方需提供与签订合同一致的单位账号。A、货到验收合格后60天付款。B、货到验收合格后30天付款。C、货到验收合格后5天内付款。D、其它付款形式(面谈)
第七条 保证
(一)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提供产品准确的相关资料,并保证乙方不因生产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甲方承担责任。
(二)乙方保证其生产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或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甲方要求。并保证甲方不因使用所提供的产品而导致对第三方权益的侵害。如有违此保证,由乙方承担责任。
第八条 通知
本合同签订后,除另有约定外,双方对合同内任何约定的变更、中止的请求或声明、任何可能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事件等均应在合理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对方,并承担被通知方由此已发生的损失,必要时双方须对变更内容进行书面认可。
第九条 违约责任
本合同所指的“损失”,得包括相关的生产成本、预期利润、支出(包括因产品原因造成的赔偿、为减少前述损失而发生的费用如诉讼费、律师费等)。以上损失为累加计算的。
(一)乙方逾期交货的,应向甲方支付逾期交付部分产品金额 %的违约金;逾期超过 天的,甲方有权拒绝收货及拒付货款,甲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二)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应向乙方支付货款金额 %违约金。乙方有权不按订单日期交货。乙方因此发生的损失由甲方承担。
(三)甲方在乙方开始生产后对产品的质量和数量等要求变更的,当按本合同第八条的要求通知乙方。
第十条 不可抗力
如合同一方因人力不可预测、不可抗拒之原因,导致本合同未能得到正确履行的,不属违约,但应在上述原因发生后三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如上述原因的影响持续超过 天者,另一方有权中止合同的履行,发生之损失各自承担。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对于任何本合同的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得循平等协商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寻求解决方法,对无法达成一致解决意见者,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 市仲裁委员会仲裁(人民法院诉讼)。仲裁(诉讼)期间,除因仲裁(诉讼)导致无法履行的条款外,其它条款的履行不受影响。
第十二条 合同的修改和补充本合同在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盖合同章(或公司公章)后生效,双方在合同履行中达成与本合同相关的补充和修改协议如、质量标准协议、采购订单、补充协议、备忘录、会议纪要等,应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 解释
本合同除双方约定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进行解释。
第十四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
第十五条 合同一经签字盖章,即告生效。订购单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一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若国际方面涉及到产品相关原材料价格有较大浮动时,乙方必须提前 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提交甲方,单价变动经双方确认后方可生效执行。
第十七条 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签名:签名:
盖章: 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 采购订单
合同编号: 订单编号:
订单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经办人: 甲方审批人:
乙方经办人: 乙方审批人:
订单合同第6篇(全文4828字)
采购方: 供货方:
1、质量要求: 依据 GB/T2542-92、GB/T5101-1998检验合格。
2、规格。数量及供货时间:
3、供货地点:
4、付款方式:
5、不合格品处理方式:退货,由供方承担一切损失。
6、争议处理方式:
7、合同生效:
合同失效:
签定时间:
签定地点: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二、物料采购合同实例
合同编号: 二司物资九景衢项目部2014CCG- 号
合同名称: 商品混凝土供应合同
甲 方: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 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告 知
甲方告知乙方:
为了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我方有义务在签订本合同前向贵方告知在合同签订及履行中双方应遵循的程序要求:
一、签订合同的甲方,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甲方公司或经甲方公司签发《法人授权委托书》的项目部。代表甲方签订合同的人,必须持有经甲方公司签发的《法人授权委托书》。
二、甲方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本部门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确因业务需要,必须以职能部门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或协议、意向的,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在授权范围内签订。
三、甲方项目经理部(以下简称项目部)签订经济合同,应在签订合同前向公司业务主管部门呈报合同草案及有关材料,由主管部门审核并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签订,项目部主管及承办人对其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和所签合同与审批合同的一致性负责。
四、甲方项目部员工在履行职责时,签署具有证明性质的书面材料,须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未经项目经理书面确认的,均为个人行为,不能作为甲乙双方结算或承担责任的凭据。
五、在清算前,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必须对合同履行情况进行审查,根据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审查结果履行结算付款义务。
六、本采购合同的签订,乙方签字人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
七、乙方的授权委托书(签字盖章原件)必须交由甲方项目部代收后与合同原件一并交甲方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存档。
八、乙方必须保证提供给甲方的证照、资质、资信、财务报表等资料都是真实的。如经发现乙方出具虚假证明签订合同,甲方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由乙方承担相应后果。
九、乙方务必详细阅读理解本合同的各项条款,明确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如有异议,需在合同签订前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
十、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作为本合同的审批方。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审批盖章后方能生效。
甲方(买方):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
乙方(卖方): 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
中铁二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九景衢铁路JQJXZQ-2标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和鄱阳县中鑫建筑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友好协商的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以下合同,以共同遵守:
1、名称、品种、型号、规格
1.1本合同物资规格型号、单价及数量:见附件一《订货明细表》。
2、质量要求及质量保证期
2.1 质量按下列第 2.1.3 、2.1.4 项执行:
2.1.1 按照 标准执行(须注明按国家最新标准或企业具体标准,如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等)。
2.1.2 按样本,样本作为合同的附件(应注明样本封存及保管方式,附件略)。
2.1.3 按双方商定要求执行,具体: 符合甲方施工质量要求 (应具体约定产品质量要求)。
2.1.4 甲方和乙方必须共同对材料进行取样送 甲方指定地点 进行全项试验,取样试验需达到设计强度。
2.2质量保证期为 12 月,从建设项目经主管部门初验运行之日起计算。
3、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3.1 计量单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 方 。
3.2 交货数量原则上以乙方搅拌站出站销售单据上数量为准,由甲方现场指定收方人员核实签字后生效,若经甲方现场实际收方发现与销售单据上数量不符时,以甲方现场实际量方为准。供货过程中双方对供货数量若有争议,由甲方随机抽取供货车辆到甲方指定地点过磅核实,若出现数量不足,本批次供货数量按此抽检缺少比例逐车扣减数量。
4、包装方式和包装品的处理
4.1产品包装应符合现行包装标准规定执行并具备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以保证商品的存放和运输安全为前提,以符合运输规定要求。(应尽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装标准是否国家或主管部门标准,自行约定包装标准应具体可行,包装材料由谁供应,包装费用由谁负担)
4.2 因乙方原因,由于包装不当而引起的产品损伤或由于防护措施不善而引起产品锈蚀,乙方应赔偿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费用。
4.3 包装完整,原件数量短少或规格品种不符,经甲方查询乙方应给予解决。
4.4 包装箱内应附有完整的维修保养、操作使用说明书。
5、供货方式
5.1 供货时间及地点: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
加工和运输,并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 小时内送货到 甲方指定施工地点 (地点)。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5.2 运输方式及保险:
5.2.1 乙方负责办理物资在运抵目的地途中的运输和保险;如甲方负责安装的,则货物运抵现场移交后的保险责任仍由乙方负责。乙方应将物资完好无损地运送到合同约定地点。
5.2.2在运输过程中发生车辆人员毁损、伤亡等安全事故或发生对周围环境、水流、道路、树木、作物等损害事故时,由乙方承担各种赔偿费用,并由乙方与承运人、承保人办理理赔事宜。
5.2.3 乙方应在物资装车/船前24小时之内以传真形式将合同号、物资名称、数量、运输工具名称、车/船号及启运日期通知甲方现场联系人。
6、验收
6.1 乙方将甲方通知所需材料运至甲方指定地点后,通过甲方授权的现场材料负责人 彭红波 及现场质检人员 马志龙 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验收。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约定,应及时告知乙方,由此产生的保管保养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确认合格后以过磅(或验方)方式进行计量,计量结果经乙方送货人员 复核无误后,现场材料负责人开具收料单据,送货人员签认,乙方送货人员签认应有乙方书面身份确认证明并交甲方,作为结算依据。
6.2 甲方抽样送检复测以甲方所在工程监理部门认可的试验室检测结果为准,乙方对检验结果有异议的,以甲乙双方认可或共同选择的省级或以上质量检测部门检测结果为准。如果任何被检测或测试的物资不能满足技术规格的要求,甲方可以拒绝接受该物资,乙方应更换被拒绝的物资,并承担该物资在检测期间存放于甲方场内的保管及仓储费、该部分物资的检验费用、该部分物资相关退场费用。
7、结算及付款方式
7.1 乙方按照合同规定在交货点验合格后,凭甲乙双方确认的收料单及已交货且未结算物资的全额发票、运杂费发票及付款申请书按月(季)向甲方结算货款。
7.2 甲方对单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核实后,作为支付的依据。如甲方资金周转困难或其他特殊原因不能按期付款时,乙方同意延期支付。
7.3 乙方已全部履行完合同义务的,甲方在质量保证期满后三个月内,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但并不解除乙方对物资该负的质量责任)时不计息按规定返还质量保证金。如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纠纷,且质量纠纷的解决日期超出质量保证期,则质量保证金待纠纷最终解决后30日内付清。质量保证金的支付并不免除乙方对交付物资质量的保证无责。
7.4 合同阶段性货款结算支付比例同时遵循建设单位对甲方支付工程进度款、物资结算比例的原则,即物资结算支付的货款不超过建设单位对甲方所支付的对应的工程进度款。
8、提出异议的时间和方法
8.1 甲方在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或约定,应在妥善保管货物的同时,自收到货物 3 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异议期间,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8.2 乙方在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应在 2 个工作日内负责处理并通知甲方处理情况,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9、双方责任
9.1 甲方
9.1.1甲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1.2 甲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1.3 受业主或建设单位影响调整工程项目计划,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调整相应的供货计划及付款时间,乙方应按调整后的计划履行。
9.1.4 甲方不得以何种形式索拿卡要、收受乙方的任何好处和利益输送;乙方不得以何种形式向甲方输送利益和好处,一经发现,将严格按有关规定处理和追究当事人责任。
9.2 乙方
9.2.1 乙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9.2.2 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乙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9.2.3 乙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9.2.4 乙方在收到甲方物资需求计划后必须按照要求开始供货;甲方因工程施工需要或建设方计划调整,临时调整需求计划(包括暂时停止供货),乙方在收到调整计划后必须及时调整供应计划,以满足甲方要求。
9.2.5 在没有甲方事先书面许可的情况下,乙方不能分包、转包。 10.违约责任 10.1甲方违约责任
10.1.1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包装物的,交货日期顺延,如7日内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10.1.2 乙方按甲方供货计划发货,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乙方提前三天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约定日期提货的,甲方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及其他实际损失。
10.1.3 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货物的,应承担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10.1.4 甲方如错填到货的地点、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实际损失。
10.1.5 其它约定: 无 。
10.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0.2.1 乙方保证有能力按照合同约定的“材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完成供料,如乙方供料不能满足合同要求,应向甲方偿付本合同总价款的 10 %(5%-1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造成的损失的,还须赔偿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
10.2.2乙方所交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给甲方造成停工待料时,乙方应立即无条件的将不合格材料清理出施工现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10.2.3 乙方因货物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支出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物的差价部分。因包装不当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10.2.4 乙方提前交的货物、多交的货物,如其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约定,甲方同意代为保管的,在代保管期间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均应由乙方承担。
10.2.5 货物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到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实际合理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10.2.6 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到货物后,仍可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时间付款;合同约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货物的,乙方应按数补交,并承担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货物的,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 日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 视为同意乙方发货。
10.2.7 甲方在使用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仍可追究乙方质量责任,并由乙方承担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10.2.8 其它: 无 。
11、保密
双方保证对从另一方取得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商业秘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商业秘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保密期限自合同履行完毕之日起 2 年。
一方违反上述保密义务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12、不可抗力
12.1如发生不可抗力,则采取下列方式进行解决。
12.1.1如果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在本合同项下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义务在不可抗力造成的延误期间内自动中止,并且其履行期限应自动延长,延长期间为中止的期间,该方无须为此遭受惩罚或承担责任。
12.1.2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于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及时书面 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立即向另一方提供政府部门或公证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发生以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提出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还应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2.1.3发生不可抗力时,双方应立即进行磋商,寻求公正解决方案,并且要尽一切合理努力使损失降低至最低限度。
13、税费
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由乙方承担。
14、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产生于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无法解决,则任何一方有权依法向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的铁路法院(无铁路法院的在甲方法人注册所在地管辖法院)起诉。
15、其他
15.1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并提交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合同双方责任和义务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5.2未尽事宜由本合同双方另行协商确定。对本合同的任何补充或修订需经甲、乙双方以书面形式签署并提交甲方合同审查部门盖章后生效。书面补充协议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3本合同一式 伍 份,甲方执 肆 份、乙方执 壹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盖章) (盖章)
通讯地址: 通讯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签订时间: 签订时间:
甲方上级合同审查部门:(公章)
审查部门负责人:
订货明细表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