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208字)
一、协助总经理贯彻执行上级政策、法规并落实公司有关质量决议、决定、指示,全面管理公司质量工作,对总经理负责。
二、协助总经理作好质量管理机构的完善和人员的配备,选择质量体系要素,进行质量职能分配,推进质量体系运行。
三、组织制定和修订完善公司质量管理制度,在总经理签署颁发后负责组织实施并检查监督。
四、主持质量分析和质量问题的处理,组织质量奖惩工作。
五、协调并指导有关部门做好职工的质量教育或培训工作。
六、对仓储部的工作进行指导、督促,使仓库环境更适应医疗器械的储存。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262字)
一、医疗器械的销售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经济合同法》、《产品质量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合法经营。
二、销售人员须经培训合格上岗。
三、销售医疗器械应选择具有法定资格的单位。
四、售出医疗器械按要求开具合法票据,按规定建立销售记录,记录内容要详细具体,便于质量追踪,销售记录包括:销售日期、销往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五、医疗器械销售应做到100%出库复核,保证质量,杜绝不合格品出库。
六、销售员应定期或不定期上门征求或函询客户意见,认真协助质管部处理客户投诉和质量问题,及时进行改进服务质量。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275字)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及规章等有关政策的规定,在质量副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的全面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器械的质量。
二、负责起草或修订公司有关质量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质量工作规划,并指导督促执行。
三、负责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质量审核。
四、负责医疗器械质量事故或质量投诉的调查处理及报告。
五、负责质量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审核。
六、协助开展对公司员工进行有关医疗器械质量管理方面的教育或培训工作。
七、定期向质量管理领导小组汇报质量工作开展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对在质量工作中取得成绩的部门和个人,以及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具体奖惩意见。
八、指导并督促本部门员工做好有关质量工作。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4篇(全文277字)
一、不合格药品是指与国家药品标准规定不相符的药品,以下为主要情形:
1、药品内在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2、药品外观质量不符合国家法定质量标准及有关规定。
3、药品包装、标签及说明书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二、购进的药品经验收确认为不合格药品,不得入柜(架)使用,应及时上报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处理。
三、在药品储存、养护、上柜、使用、销售过程中发现过期失效、裂片、破损、霉变,药品包装标识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等不合格药品,应集中存放于不合格区,做好记录,完善相关手续。
四、不合格药品应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
1、不合格药品的报损、销毁由医疗机构负责人负责,填写不合格药品报损销毁记录。
2、不合格药品销毁时,应采用焚烧、深埋、毁形等方法处理。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5篇(全文346字)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
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公司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6篇(全文350字)
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公司分管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7篇(全文545字)
一、 质量管理员应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医疗器械质量信息传递反馈单》,报质管部。质量信息的内容分类如下:
(一)宏观质量信息。主要指国家和行业有关质量政策、法令、法规等。
(二)货源信息。主要指供货单位的人员、设备、工艺制度等生产质量保证能力情况。
(三)竞争质量信息。主要指在同一市场的同行竞争对手的。质量措施、质量水平、质量效益等。
(四)内部质量信息。主要指企业内部与质量有关的数据、资料、记录、报表、文件等。包括商品质量、环境质量、服务质量、工作质量各个方面。
(五)监督质量信息。主要指上级质量监督检查中发现的与本公司相关的质量信息。
(六)用户反馈信息。主要指客户的质量查询、质量反馈和质量投诉等。
二、质量信息的收集必须准确及时适用,公司内部信息通过统计报表,各部门填写信息反馈单及员工意见等方法收集,公司外部信息通过报纸,上网及问卷等方法进行收集。
三、对收集的信息材料、质量状况进行加工整理,综合分析、分类归档。将其有价值的信息资料反馈给领导和业务部门,以便指导业务经营。
四、各有关部门应明确职责和工作内容。对反馈的信息,协调研究,采取有效的措施并作出处理。不定期收集和征求用户意见,掌握医疗器械质量和包装质量等方面的情况。
五、质量信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一)一类信息由公司领导决策,质量管理部负责组织传递督促执行;
(二)二类信息由主管协调部门决策并督促执行,质量管理部组织传递和反馈;
(三)三类信息由部门决策并协调执行并将结果报质管部汇总。
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制度第8篇(全文1179字)
一、为加强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器械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器械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三、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器械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疗器械严格按照医院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疗器械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设备及耗材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四、疗器械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
五、事医疗器械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六、对医疗器械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疗器械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产品,新技术应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七、临床使用科室对医疗器械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技术操作规范和规程,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八、发生医疗器械出现故障,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设备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疗器械,不得再用于临床。
九、发生医疗器械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质控科及委员会,由质控科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药品食品监督管理局。
十、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医疗器械相关证明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医疗器械,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或者有效日期等,并进行登记及处理。
十一、临床使用的大型医用设备,植入与介入类医疗器械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十二、制定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包括商务、技术、临床)使用中的管理制度与技术规范。
十三、对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疗器械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预防性维护方案的内容与程序,技术与方法,时间间隔与频率,应按照相关规范和医疗机构实际情况制订。
十四、在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疗器械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十五、遵照医疗器械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定期对医疗器械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十六、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十七、医疗器械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真实记录并存入医疗器械信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