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店规章制度(8篇)

时间:2023-08-07 23:29:03关键词:连锁店,规章制度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1篇(全文385字)

一、每天早上提前十分钟正常开门营业。

二、(衣服整洁、严禁披头散发、留海须齐眉毛,严禁穿高跟鞋、拖鞋、短裤、裙子),(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必须提前做好营业时的准备,到岗位后应认真、迅速的`上货、擦货,拉架,保证商品货架的整齐、干净卫生和货架的丰满,(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三、上班时间必须站立规范,严禁坐、手插口袋、抱肩、靠货架,(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10元),严禁在营业场内吃东西,嚼口香糖、哼歌、吸烟、聚堆聊天、嘻笑打闹、看书看报,(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

四、文明用语、热情为顾客服务,不准与顾客顶嘴、吵架、不得以貌取人,(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50元)。如遇顾客来店退换货、质量问题或其它税费部门来店,热情告之对方稍等,立即通知副店长,若副店长不在,可电话联系,不允许不报告副店长擅自处理来店顾客退换货或质量问题等事情,(违规定给以经济处罚50元/次)。

五、严禁私自倒班,若确需要倒班者应提前给副店长说明原因,以便及时安排、调整。请事假者,应提前一天递交假条,店长批准后,方可休假。

六、各街区员工要及时在各管辖区内巡视,及时拉架。

连锁店规章制度(8篇)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2篇(全文1461字)

勤务制度:

(一)考勤规定

1、营业时间:8:30~21:00

2、工作时间内未经店长批准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否则按迟到论处。

(二)开会规定

每天必须于正式营业前召开早会,做前一日工作检讨以及宣布本日计划目标。

(三)用餐规定

用餐完毕后,务必收拾整洁,不得任意摆置。

(四)员工须知

1、在营业时间内不得在工作区域频繁走动、抽烟、打电话、大声喧哗、影响现场秩序。

2、所有员工必须养成物归原位的好习惯,以减少现场杂乱以及他人不便。

3、任何员工上班前及上班时间不得喝酒及吃大蒜等有异味的食品,不得吃零售(香口胶除外)。

4、员工的仪容仪表的整理务必在晨会之前完成。

5、遵循团结合作的精神,同事间不得相互指责对方的技术,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尊重上级主管。

6、工作期间,不得直呼发型师名字,只可称呼X老师。

7、员工间应互相团结、帮助、尊重。不得拉帮结派,排除异已;不得在店内发生任何争执。

8、拾到顾客物品不上交者,扣罚20元,严重者追究刑事责任,并立即开除。

9、电话请假或换班一律不予批准,否则作旷工处理。

10、任何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向顾客索要小费。

11、员工严禁私下介绍发型师,除业绩取消外,另扣罚10分,第二次发现立即开除。

12、飞单(用不正当手段把公司营业额中饱私囊)、贪公款者除赔偿相应金额外,另外以10倍罚款,第二次发现立即开除。

13、上班时间8:30,迟到一分钟一元,40分钟以处算旷工。发型师旷工一天扣XX元,助理旷工一天扣XX元,累计旷工三天即视为自动离职。

(五)服务规定

1、在工作中,遵循“客人永远是对的”原则,不得与客人发生任何争执。在工作现场,需无条件听从主管调配工作。

2、所有工作人员为客人服务时,不得接听手机,在完成手中工作后,方可回电。(如果紧接着有客人等候,则接听或回电时间不得超过1分钟),且手机一律调振动档。

3、对待客人,不可因客人的身份、服装等而有不同态度,应以和蔼、机敏的的态度来对待。

4、当客人进店时立刻打招呼问候。

5、即使客人进店时默不作声,也应积极上前问候。

6、如果因工作关系使某些客人被怠慢,应及时向其打招呼:“很抱歉,请您稍候”,事后还要再次表示歉意。

7、当客人离店时,应主动向他打招呼,尤其当他通过身边时,应向他说“再见”、“非常谢谢”、“欢迎下次光临”等等。即使不是自己接待的客人,当客人靠近时,员工也应该按上列方式接待。

8、员工同事彼此间须切记不可闲聊、谈笑或交头接耳,尤其不可变论私事或批评顾客等等。

9、即使有重要事务待办,亦不可全部离岗。用餐、上洗手间及外出办事应尽量利用店里较不忙的时间,并在事前报告主管。要离开自己的岗位时,应向其他员工交待清楚后再离去。

10、在工作上,有时候有的人会很忙,有的人却很闲,这时,闲着的人应尽量设法去帮助忙的人。

11、不太忙的员工,应及时巡视检查,如果注意到店面有不清洁的地方,就应随手打扫干净。

发型师轮班制度:

1、牌班分为:烫染扩牌,所有水牌无限循环。

2、指定客不跳流水牌。

3、因发型师的原因造成顾客要终止或取消服务,该发型师相应的水牌照跳。

4、发型师必须尽力说服客人要先烫后染,如果不能说服客人,发型师应立即向店长申请援助。

助理轮班制度:

站门牌:按站门牌依次站门15分钟,途中除指定客洗头外,一律不准换班。站门时间到了以后,由前台通知下一班助理站门,必须等到下一班助理到门后方可离开。

卫生制度:

1、助理、发型师:对所有操作器具的清洁,所有产品柜、冲水床、美发椅、工具车、烟缸、台面发品清洁清理。将地板、楼梯、镜子等擦洗干净,将书籍归位,发型师每日完成营业后,还需要清理各自的工具箱。

2、产品库管员:保持仓库内物品摆放整齐、清点方便及时处置空包装盒。

3、每周一全体员工进行一次大扫除。范围除每天卫生范围以外,还包括大玻璃、封面、以及平时不易清洁之处。

4、每次清洁后,需经主管检查达标后方可结束。 乱离职规定员工如果欲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主管递交书面辞呈。

吸烟制度:

所有员工在操作时严禁吸烟,客人在进行烫、染程序时严禁吸烟。

寄衣储物规定:

1、洗发头牌助理引导客人入坐前,如果客人有厚重外衣,应建议其脱下,告诉客人这样不容易在洗发时弄湿衣领。

2、帮客人脱下后应先请客人取走口袋内的所有贵重物品,并妥善保管。拿至存衣柜寄存并取下号牌交于客人,嘱咐客人保管妥当。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3篇(全文1602字)

一、店员规章制度

1、工作时间保持愉快精神和气待人。

2、在店内不得抽烟与喝酒。

3、保持店面整洁天天打扫卫生整理货品。每日需拖地每周一进行店内玻璃的清洗。

4、注意辨认假币如收取假币将在月结工资中扣除同等数额的货币。

5、妥善保管好客人财物和店内货品谨防小偷。如果盘点存货发现货品被盗按照被盗商品的成本价在月结工资中扣除。

6、作好店面货品整理陈列货品需精心搭配和摆放。

7、按时上班吃饭时间不超过1小时。当月累计迟到3次以上每次扣一天基本工资。

8、任何因主观原因引起的货品退换均不予接受需要向客人解释清楚物品如无任何质量和品质问题我们均不接受退换。

9、店内有客人及生意时尽量不要接听私人电话影响销售。

10、上班时间尽量不要与亲人、朋友探访特别是不要逗留 在店铺内影响销售。

二、薪酬奖罚制度

1、店员试用期定为1个月薪酬为底薪XXXXX销售额提成。

2、店员过了试用期后以半年为一个时间区间进行绩效评定后做薪酬调整。

3、薪酬结构为基本工资每月提成浮动补贴指标分红

1、基本工资在半年内定为XXXX元每半年调整一次。

2、每月提成为当月销售额的X

3、浮动补贴包括电话补贴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医疗补贴生日补贴过节补贴等则由店主灵活发放、。

4、指标分红是指店主对整一个年度的销售总额设立一个目标若年度结束核算的年销售总额达到了设定的目标则店员可以得到对应比例的年销售总额分红。

销售总额目标区间分红比例 XXX000XXX000月均销售额X、X万X万、1‰ XX0000XX0000月均销售额X万6、X万、1.5‰ XX0000XX0000月均销售额X、X万X万、2‰ XX0000以上月均销售额X万以上、3‰

4、每月工资结算区间为每月1号到下月2号工资分两次发放每月17号发放基本工资2号发放除基本工资外的其他工资。指标分红的年销售总额的计算区间为当年的11月至下年的10月计算出来的分红奖金发放日为过年前即大年三十之前几天中的任一天。店员若是中途辞职将不予发放所有的指标分红奖金。

三、工作日及假期制度

1、店员每月可以享受3天带薪假期要提前安排假期日并告知店主。

2、无特殊情况不得提前休下月假期。若当月假期休完后确实需再请事假所请事假将在下月假期中扣除。

3、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2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所请事假超过5天将扣除当月提成。

4、当月假期休完后若还请了3天及以上的事假将扣除下个月的全部假期以及事假日的销售提成。一年内累计事假超过15天将失去获取年末指标分红奖金的机会。

四、店主的岗位职责

1、店主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及专卖店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及专卖店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2、店主要对专卖店的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3、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4、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5、店主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主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6、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7、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8、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9、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0、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1、店主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店主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3、主动与顾客沟通,吸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16、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五、收银员的工作职责

1、收银员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4篇(全文2077字)

企业(公司)经营方针目标管理制度

一、总则

方针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的科学办法之一。企业为了实现本企业的经营目标和达到工效果,每年必须明确制定企业的经营决策、纲领和企业发展方向计划。方针目标实现的全过程要自上而下地建立目标,制订措施、确定制度,组织实施和严格考核,这有利于动员企业所有部门及全体职工同心协力,共同做好一年的工作,有利于提高企业现代管理水平,增强企业素质,提高经济效益。

二、制订方针目标的依据

第一条国家的方针政策,国家的政治经济形势,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产品品种、质量产量、利润等技术经济指标和其它要求。

第二条本公司的中长期企业发展规划、现代化管理规划、新产品开发规划、产品质量级及全面质量管理发展规划、技术改造规划、生产发展规划、安全环保综合治理规划及其它规划等。

第三条国内外市场的调查、分析、预测、情报信息资料(包括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技术平、管理水平等)。

第四条公司的实际能力和现有水平,上年度公司方针目标实施的遗留问题。

三、方针目标编制的程序

第五条在每年初,由公司总经理提出下年度公司目标设想,公司常务会集体讨论,形成公司方针目标指导思想,并由总经理下达指令。

第六条由专人组织,并根据总经理指令,分生产部、技术部、公司办公室,组织各职能科室提下年度方针目标设想,并收集准备依据资料。

第七条部门分头组织可行性分析论证,形成各部方针目标计划。

第八条发至各部门征求意见,根据反馈意见再讨论修订。

第九条经公司常务会、公司职代委员会、职代会讨论审议通过,由专人负责按系统图法行,在一月份编制出公司方针目标执行图。

四、方针目标的执行

第十条方针目标展开一定要坚持以数据说话的原则,目标值尽可能定量化。其内容般包括品种、质量、生产能力、科研技改、企业管理、技术经济指标、安全环保、文明生产思想交流工作、职工福利等。

第十一条公司方针要按系统图法执行,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纵横连锁,层层确保原则进行。

第十二条分管常务副总经理方针目标展开,要根据公司方针目标展开的内容和自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目标值和措施。执行方法与部门的`方法相同,分管常务副总经理编制完成,总经理校对,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各车间、科室方针目标执行一般有分管责任人、部门方针、目标项目、现状目标值、采取措施、检查手段、评价、总结等。

第十四条各部门要紧紧围绕、公司方针目标以及分管厂领导方针目标执行,结合本部的实际,发动员工认真制订本部门的方针目标,保证公司每个目标值都能落实到部门和人,确保公司目标的实现。各部门要在一月底前完成方针目标展开图。

第十五条班组方针目标由班组长主持编制,要根据主管部门方针目标和本班组分管工作的重点,列出产品产量、质量、安全生产、文明生产、班组管理、思想工作等内容、目标值、采取措施、责任人、进度和检查、评价、总结等执行标准。班组方针目标执行图要在生产部车间管理人员指导完成。

第十六条各部门方针目标执行由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主持编制,技术系统由负责分管人审核;生产系统由负责分管专人审核,分管公司领导批准。

五、方针目标的实施

第十七条为确保公司方针目标的实现,公司每年将组织两次"分阶段pdca循环","阶段pdca循环计划"由"三办"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公司年度方针目标安排的进度和总经理下令制订。

第十八条各部门要围绕公司方针目标和本部门方针目标,认真组织月度"pdca循环每月10号前制订下月份计划,总结本月计划的实施情况,并由主管总经理检查批示。

第十九条在方针目标的实施过程中,要充分发动职员,调动其积极性,广泛开展大性的质量管理活动、劳动竞赛活动、确保各级目标值的实现和完成。

第二十条要建立方针目标管理卡,建立方针目标实施方案,将每项目标的展开情况,实施过程中的计划、协调、检查、调整、考核等情况登记在案,逐步达到方针目标管理标准化。

六、方针目标的检查诊断与考核

第二十一条方针目标管理设立一个综合部门,分设一至三个主要归口部门。归口部必须认真做好公司方针目标的组织、实施、协调、检查和考核工作。

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组织方针诊断是保证公司方针目标实施的主要手段,在总经理主持下归口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公司方针目标实施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诊断,并及时解决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第二十三条总经理组织方针目标诊断,应在诊断前一周,向各分管领导及各部门发出面通知(由经营发展部制定,总经理批准),由各部门自行检查对照,各分管领导和部门主管广泛调查、收集情况,形成书面调查记录,做好诊断前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四条总经理方针目标诊断会由总经理、常务副总经理、归口部门负责人、有关职能科室的负责人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参加。诊断根据方针目标执行图逐项逐条检查进度的效果。先由分管领导汇报,后由负责部门补充,并解答总经理及其它人员提出的问题,对于存在的薄弱环节,集体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综合部门制定整改措施计划,由总经理责成有关部门组织整改。

第二十五条根据目标值实现的情况,对每条目标值给予评价并考核,明确落实责任部门或责任人。评价分为甲、乙、丙三级。

甲级: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且效果较好成绩显着。

乙级:基本按目标进度要求实施、效果一般。

丙级:没有达到目标进度要求、效果较差且主要由主观努力不够所致。

第二十六条对方针目标进行诊断评价,对甲级目标视其难易、效果好坏等给予表彰奖励,列入年终评选的重要条件;对只达丙级目标的要追究责任,认真分析原因,帮助纠正,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经济惩罚。

第二十七条各部门的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的问题按职能分解落实。

第二十八条各部门方针目标应按计划要求进行定期的检查诊断,对存在问题及时进协调、整改。

连锁店规章制度(8篇)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5篇(全文2397字)

为了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发展的需要,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行为,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现就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管理若干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之间签订项目开发合同,合资开发项目,暂按如下规定处理:

1.项目开发合同中规定按投资额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品的,主办企业收到投资各方开发资金作应付帐款管理。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主办企业按合同规定分配投资各方项目开发产品,应按实际成本冲转开发产品及相应的应付帐款。投资各方对分回的开发产品应及时作为存货管理。

2.项目开发合同中规定按投资额比例分配项目利润的,主办企业收到投资各方开发资金作预收账款管理。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主办企业对外出售项目开发产品,应将预收账款转为营业收入,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项目利润形成后,按合同规定分配项目利润。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与其他无房地产开发经营权的单位签订合资开发项目合同,合同中规定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开发产品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收到出资各方资金作预收账款管理。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合同规定分配出资各方项目开发产品,应按合同规定的转让价格计入营业收入,并相应冲转预收账款,结转营业成本。

合同中规定按各方出资比例分配项目利润的,按第一条第二款规定执行。

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出资与土地方合作开发项目,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应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需调整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按照调整后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计入开发成本;不需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入开发成本。项目开发完毕并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分配合作方开发产品,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价值计入营业收入,并相应结转营业成本。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接受委托代建房屋及其他工程,不需办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手续。在工程竣工验收办妥交接手续后,应按照委托方确认的结算价款,计入营业收入,并结转代建工程相关成本。

五、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实际成本将开发产品转作自用固定资产,应视同销售处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各种税费。

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自用房屋类固定资产,应作如下处理:

1.出售合同中土地使用权与地上建筑物分开作价的,土地使用权转让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该项土地使用权(无形资产)摊余价值及在出售过程中交纳的有关税费计入其他业务支出。地上建筑物出售收入扣除清理费、该地上建筑物的残值以及出售过程中交纳的税费后的净收入计入营业外收入。

2.出售合同中实行房地产统一作价的,房地产出售收入扣除该项房地产的账面净值、清理费、出售过程中交纳的各种税费和其他费用后的净收入或净支出,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

出售的自用房屋类固定资产属于职工住房的,所取得的净收入计入企业住房周转金。

七、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周转房时,应将周转房转作开发产品处理,并按照合同、协议约定价值计入营业收入,按照周转房的摊余价值结转营业成本。

八、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取得预售许可证后,方可上市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所得的价款,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并作为企业预收账款管理。商品房竣工验收办理移交手续后,应将预收账款转为营业收入。

九、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商品房未办理房地产初始登记、取得房地产权证前,与承租人签订商品房租赁预约协议,取得的商品房预租价款,作为预收账款管理。商品房竣工验收办理租约手续后,应将预收账款转为营业收入。

十、房地产开发企业对已取得房地产权证的商品房采取先出租给承租人使用,再根据合同、协议约定出售给该承租人,所取得的价款应按下列情况处理:租赁期间取得的价款作为租金收入计入营业收入;租赁期满,承租人愿意购买该商品房,企业取得的售房价款计入营业收入。

十一、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时与买受人约定,在出售后的一定年限内由企业以代理出租的方式进行包租。企业出售商品房时,与买受人签订售房合同、协议并开据价款结算账单,按照合同、协议约定的价款计入营业收入。代理出租期间,收取的房屋租金作为其他应付款处理。

合同、协议中约定,租金收入可用于冲抵售房价款,企业应将其他应付款冲转应收账款。

十二、房地产开发企业为开发房地产而借入的资金所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在开发产品完工之前,计入开发成本。开发产品完工之后而发生的利息等借款费用,计入财务费用。

十三、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经营初期当年无营业收入或能够取得少量的营业收入,但确需发生业务招待费的,须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方可按当年完成房地产开发工作量(即开发成本的当年借方发生额)的`60%预计营业收入。并在下列限额内据实列入待摊费用:预计全年营业收入在1500万元以下的,不超过年预计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五;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500万元(含1500万元)但不足5000万元的,不超过该部分预计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三;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超过5000万元(含5000万元)但不足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预计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二;预计全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含1亿元)的,不超过该部分预计营业收入的千分之一。

房地产开发企业自出售开发产品实现营业收入的年度开始,应将待摊的业务招待费,在3~5年之内分期摊入管理费用。

十四、经有关机关批准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建设规模占开发项目比重较大的,经主管财政机关批准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可按照建筑面积或投资比例采取预提办法从开发成本中计提公共配套设施费。预提的公共配套设施费只能用于相关的工程建设,不得挪作他用。采取预提办法建设的公共配套设施,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有偿转让。单独立项且已落实投资来源、能够有偿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从开发成本中预提公共配套设施费。

十五、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售商品房时,按照国家规定代为收取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以下简称维修基金)作为代收代缴款项管理,并专户存储。按照国家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向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企业移交维修基金时,相应冲转代收代缴款项。维修基金在移交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或物业管理企业之前而滞留在房地产开发企业期间,产生的利息净收入转入本金,不得挪作他用。

十六、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开发产品办理竣工验收后而尚未出售前发生的维修费,计入销售费用。开发产品出售后,在保修期内发生的维修费,冲减质量保证金(应收账款);质量保证金不足冲减的部分,计入销售费用。

十七、本补充规定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十八、本补充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6篇(全文3179字)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企业连锁经营的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和加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根据《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内贸部《连锁店经营管理规范意见》和连锁企业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多种形式、各个行业的连锁经营企业,具体包括商业、粮食、物资、供销社等系统的直营连锁(又称正规连锁)企业、特许连锁(又称加盟连锁)企业和自愿连锁(又称自由连锁)企业等。

第三条 企业应在实行连锁经营后的一个月内,将连锁经营的实施方案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各级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地区企业连锁经营财务管理的规范工作。

第四条 连锁企业的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要求:

(一)连锁企业应当按照《企业财务通则》、《企业会计准则》和《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有关分行业财会制度的规定,全面系统地组织本企业的财务管理,及时向政府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告,并向投资者、债权人等有关方面通报重要的财务信息。

(二)连锁企业应当根据内部经营管理的特点,按照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的要求,建立适合企业经营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

(三)连锁企业应当建立完整的财务监控体系。通过建立制度监控、会计监控、实物监控和指标监控等方式,使总部及时掌握销售、价格、存货、纳税、资金等方面的信息,了解各门店的外部或内部情况,并及时调整调控措施。

(四)连锁企业应当逐步实行财务会计电算化。

第二章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

第五条 直营连锁,指各连锁店同属一个投资主体,经营同类商品,或提供同样服务,实行进货、价格、配送、管理、形象等方面的统一,总部对分店拥有全部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统一核算,统负盈亏。

第六条 直营连锁财务管理实行统一核算制。同一地区或城市的连锁企业,实行”总部――分店”管理模式。跨地区的连锁商店,可在非总部所在地区或城市设置地区总部,实行”总部――地区总部――门店”的管理模式,地区总部在总部监督下严格按总部有关规定开展经营管理活动,并进行独立核算,从而形成总部和地区总部两级管理体制。门店的所有帐目必须并入总部或地区总部帐目,同时门店应根据管理的需要设置必要的辅助帐目,并定期与总部或地区总部对帐。门店所有的资产、负债和损益,都归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核算。

第七条 货币资金的管理。各门店经营和改造所需资金,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筹措,统一安排。各门店存入银行的款项,要及时通过银行结算划转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帐户,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计划调剂。总部和地区总部对门店可建立备用金制度,门店不得坐支销货款。为加强总部、地区总部的资金融通和调度力度,总部或地区总部在内部资金管理上,应通过建立内部资金调剂中心,对门店实行统一开户、统一结算、统一管理、统一调度。

第八条 存货管理。除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外,总部和地区总部要对所经营的商品进行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核算。总部对地区总部的商品配送,作为销售处理。总部或地区总部配送给各门店的商品,作为内部移库处理,其计价可以采取成本加一定费用计价法、成本加一定比例的毛利计价法、市场售价计价法和协议计价法。具体采取哪种计价方式,主要应遵循便于管理、便于考核和调动各方面积极性的要求。总部或地区总部所在城市的门店经营的保鲜期短或鲜活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结算,直接配送到门店;不宜统一配送的商品,由门店到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生产点取货,或在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的渠道和价格浮动幅度内由门店用备用金直接采购、按规定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帐。总部或地区总部对门店实行售价金额核算,进价数量控制(不便保管的鲜活商品也可采取进价总金额控制),有条件的企业应实行电算化管理,单品进价核算。门店每月对商品进行盘点,建立实物负责制度。总部或地区总部要核定商品损耗率,超额损耗部分,由总部或地区总部从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门店要根据销售情况和市场需求,及时提出调整商品结构的建议,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经常清理,以便总部或地区总部及时调换。对低值易耗品等其他流动资产的管理,要明确总部和门店的管理权限,实行分级管理。

第九条 固定资产的管理。各门店的固定资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按统一标准配置,折旧由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提取。总部或地区总部统一管理固定资产的采购、调拨、报废等事宜,门店无权处置。

第十条 门店要加强总部或地区总部配备给本店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的管理,因管理不善造成的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丢失、毁损、提前报废等,其损失部分先由有关直接责任人赔偿,不足部分从该门店的工资或奖金总额中扣除。

第十一条 成本费用的管理。门店的费用由总部或地区总部规定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不允许分店随意扩大和超标。总部、地区总部管理人员的工资按职责确定基本工资,奖金额度根据盈利情况具体确定,并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各门店单独核算内部经营成果,对主要经济指标(包括销售收入、成本毛利率、费用水平、商品周转天数)实行量化管理,纳入考核体系。对门店人员,一般由总部或地区总部根据企业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实际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本企业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区别不同门店客观条件的优劣,根据综合指标考核情况,在国家核定的工资总额额度内,制定企业内部的工资分配方案。

第十二条 收入和利润的管理。门店每日销售款必须存入总部或地区总部指定的银行,并直接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报送销售日报表、销售流水收款单等。门店无权决定折扣、折让,总部或地区总部对折扣、折让的商品品种、范围、时限和幅度要严格规定,统一筹划。折扣一般采取指定品种、规格、数量和分店进行不定期折扣;折让一般采取批量折让、节日或节令折让等方式,在各门店同时进行。门店应根据库存商品的质量、时限等,及时向总部或地区总部提供实施商品折扣、折让的意见。总部或地区总部应根据内部经济责任制的要求,对各门店的利润分别进行明细核算,并通过配货数量、销货数量、存货数量、售价金额和费用开支数额等对分店的利润进行监控。连锁企业按规定缴纳税款后,其总部或地区总部应严格按《商品流通企业财务制度》等规定,对税后利润进行分配。

第十三条 总部或地区总部应及时编报财务报告,实行”总部――地区总部”管理模式的,连锁企业总部于年度终了后还应编报合并会计报表。

第十四条 直营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仍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三章 特许连锁财务管理

第十五条 特许连锁,指总部同加盟店签订合同,授权加盟店在规定区域内使用自己的商标、服务标记、商号、经营技术和销售总店开发的产品,在同样形象下进行销售及劳务服务。总部对加盟店拥有经营权和管理权,加盟店拥有对门店的所有权和收益权。加盟店具备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

第十六条 加盟店根据合同,按不高于销售额(营业额)3%的比例支付给特许者的与其生产经营有关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管理费用。特许者收到加盟店交来的特许权使用费,计入其它业务收入。

第十七条 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国有连锁企业应将连锁经营合同等有关资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十八条 特许连锁企业总部和加盟后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四章 自愿连锁财务管理

第十九条 自愿连锁,是指各门店在保留单个资本所有权的基础上实行联合,总部和门店之间是协商、服务关系,总部统一定货和送货,统一制定销售战略,统一使用物流及信息设施。各门店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事自主,且有很大的经营自主权。

第二十条 各门店按规定支付给总部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服务费,列入管理费用。总部收到后计入其他业务收入。

第二十一条 总部经营所得税后利润,可视情况部分返还各门店。具体返还比例和返还方式由总部和门店在连锁协议中确定。

第二十二条 国有企业与集体、私营、”三资”等其它所有制形式的企业连锁时,应将其连锁经营合同等资料报同级财政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和企业主管部门审核、备案,以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第二十三条 自愿连锁的其他财务管理,按现行财务制度规定执行。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对在原商店、粮店、副食店等国有老企业基础上改制而成的连锁企业必须报同级财政部门,以确定其同财政部门的财务关系,同时报同级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评估,妥善清理债权、债务。

第二十五条 各省、区、市财政厅(局)可以在此规定基础上,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实施细则。连锁企业总部可根据本办法和当地实施细则,研究制定适合企业特点的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第二十六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7篇(全文4161字)

一、总则:

为了提高本公司经营运作,加强产品市场的开发及维护,公司决定确立经济责任制,采用重管重制政策,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加强各种业务管理公司营销策略,采取设立经销点的经销制,同时为加强经销网络的维护,致力开发符合条件的经销商及包干制业务,应定期走访各经销点,每月对所有经销商的业绩审评,对销售业绩突出者予以奖励,并随时做好所有客户的销前、后服务工作。

二、岗位职责:

2、1销售副总:

a、负责总公司各项销售政策的实施及各项制度的执行。

b、组织并参与市场调查和预测,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客户要求。

c、会同销售部经理制定和完善销售承包责任制,制定年销售计划,各时期营销策略。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d、对营销网络的维护建立,并将信息及时反馈至公司总经理。

e、负责资金回笼工作,主持解决所有经济合同的纠纷事务。

f、会同分公司总经理,技术部主管制订订货排产计划。

2、2销售部: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销售合同”,“工矿合同”“订货排产情况汇总表”。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

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

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3销售部经理岗位职责:

a、负责企业产品的销售、售后服务工作;

b、严格依销售制度及第十二条款之合同管理规定,贯彻并执行;

c、负责编制,

d、负责对驻外各经销点监督、检查、反馈工作,并对其经营负责;

e、制订本部门的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操作程序文件,并负责落实与考核。

f、负责资金回笼工作;

g、负责联系储运业务;

h、负责本部门的业务培训工作。

2、4助销员岗位职责:

a、负责客户的往来接待工作及产品的初步介绍;

b、负责公司所有销售客户的往来跟踪、服务、联系;及售后服务等销售内务工作;

c、负责销售部所有销售档案的整理、跟踪及管理;

d、销售部经理外出时,全面负责销售部内部一切日常运做;

e、负责所有销售合同的跟踪;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2、5开单员岗位职责:

a、负责开具产品;

b、负责销售台帐的登记,每月25日与财务对帐;

c、每日负责填报及,及销售电脑的操作管理工作;

d、并于每年12月28日会同成品仓库管员前往公司专卖店进行年终盘仓;

e、填报;

f、负责销售部及销售大厅的卫生打扫工作;

三、销售服务:

销售部应保持8小时日常上班时间有人接听电话,公司各有关部门人员应文明礼貌待客,具体要求如下:

3、1、接听电话:

凡有客户来电首先应答:“您好,公司”然后应耐心解答客户问题,产品价格应以公司统一规定报价。如为外地经销商,应记住对方联系电话、地址,需要时请销售经理接听并做电话记录。讲完后应说:“谢谢!欢迎您随时到本公司来,再见!”等礼貌用语。

3、2、对于与公司往来密切的大宗经销客户注意不可怠慢,但不可使在场的其他客户有差别待遇感。

3、3、对于所有初次往来客户,无论大小,在初次见面后均应了解并记录对方的姓名,地址及联系方式,其外貌特征应尽快熟记,以便客人二次来公司后,有亲切感及重视感。

3、4、如客人询问与交易无直接关系的问题,应礼貌回避,不应明显表露出不悦或直接敷衍了事。且不可在自己不了解情况时,告诉客人错误答案。

3、5、如遇工作秩序关系,使客人被怠慢或耽误客人时间,应向客人做出礼貌解释,并向客人表示歉意,请客人原谅,不可与客人发生争执及面有不悦冷落客人。

3、6、当客人离开时,应主动与之“再见,欢迎下次再来”等礼貌用语。

3、7、如客人委托保管任何物品,应乐意接受,并妥善处理,如发现客人遗留或忘记物品时,收好并通知该客户。

3、8销售部所有人员应尽量满足客户所提一切合理要求,不合理的应婉言拒绝。

3、9、凡公司销售人员及其它相关部门人员不得与客户串通勾结,一经查处,公司将依情节做严肃处理。

四、客户服务细则:

4、1、客户意见调查及处理:所有客户的经销情况、储运、财务、仓库均应做实际了解,如客户对公司销售营运提出任何意见,销售部均应记录备档,并及时解决处理,如有重大事件,应及时反馈至分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处,以便及时处理。

4、2、客户投诉:

a、客户质量投诉:公司销售部凡接到客户对产品有关质量问题的投诉时,不论情节大小均应由销售副总或销售经理亲自安排处理,对客户投诉内容的相关票据、品名、规格、数量、等级、色号、购买日期等予以登记备档,并必须通知有关部门立即查明原因。对客户的投诉理由进行确定,必要时销售副总或经理应协同相关部门主管一同前往客户处进行详细了解、调查并迅速做出相应的处理结果。同时对所处理结果进行追踪服务并做记录备份留档。

b。客户对非质量的投诉:客户对销售人员或有关部门人员的销售服务提出意见或进行投诉时应向销售副总或经理报告,并据情节大小、向公司办公室提出上报及处理建议。销售部或办公室对此做出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客户。

五、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处理办法:

5、1所有质量投诉无论大小、轻重,销售经理均应及时填写,并送至各相关部门,据实际情况对表内相关内容进行如实填报,并做出相关处理。处理结束后,将此表复印后送办公室留档,销售部保留原件备档。

5、2所有服务投诉,由销售经理填入,投诉责任人的有关部门应对投诉及时作出相应处理,并将复印件报办公室一份留档,原件由销售部备档。

5、3对客户投诉的有关内容的处罚规定:

a、凡属于服务质量引起投诉的,经查实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严重予以罚款20—100元/次,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

b、凡属于质量问题引起投诉的,对相关责任人及部门除予以通报批评并据情节根据予以处罚,如情节十分严重,所造成后果恶劣,并没有悔改表现的,公司将予以辞退处理。

六、要货发货要求:

6、1各区域经销商需货时,由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直接开单发货。如为大宗订货需求,而公司无库存时,销售部应根据客户实际情况要求直接反馈至生产部,以便据情排产。

6、2如经销商为需货量较大且所需品种为公司目前尚未生产之花色品种,销售部应向客户索取所需品种样板后送至技术部进行试制,技术部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安排并完成试制,销售部交付至客户。

6、3如经销商定板后,销售部与办公室、生产部及技术部门协商并由销售部拟订交付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通知生产部门确认并制定并按排生产。

6、4当客户或经销商要求留货,必须预留订金。留货时效为3日,并不得跨月留货(注:每月25日为财务结帐日)。如遇特殊情况客户无法预留订金时,由销售部出具经济担保经销售副总同意后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签认,方可批准留货。如遇客户确需超期留货,需由销售部提出并出具担保,报销售副总及分公司总经理审批确认,方可。任何人不得擅自留货,如经发现公司将对有关责任人予以50-1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者予以除名并扣发一个月薪资。

6、5任何人员不得擅自对客户予以报价所有销售价格均按公司制订价格并由销售部人员报出,如遇擅自报价或开单员开价与规定不符,所造损矢及后果由部门主管及相关责任人直接负责,公司将根据情节予以处罚。

6、6销售部应于每月25日前对所有各点经销商进行盘仓,并做好盘仓记录进行备档并报至办公室。

6、7所有要货、开单、发货、均按销售操做规程予以执行。

七、货款管理办法:

7、1经销商每次进货销售部均应将进货额登记在内,并保留相应票据,有效保存原始票据。

7、2所有产品均按先款后货方式执行,对大宗经销商可先预留货款,而后根据所留货款进行分期分批提货,财务部做转帐处理。

7、3往来密切与公司常年合作,并具有相当实力及良好信誉的客户,为便于销售及财务的操作运行,销售部可允许客户在签定书面保证后,保证所有转帐支票或电传汇票均无虚假或空头的情况下,在确保公司利益的基础上,销售部可在收到客户转帐支票或其它电汇单据传真件后,通知财务,财务以此传真件为准予以先提货。

7、4对于一些往来密切的大宗客户,提货时因特殊原因无法完全支付提货款,允许销售部以本部门当月销售提成做为经济担保,经济担保由销售部申请,总经理批准签认,财务确认备档。直至客户将所欠货款完全支付此担保结束。

注:销售部出具的经济担保金额不得超出当月销售提成,否则总经理不予审批,财务不予确认。

八、样板发放管理办法:

8、1所有样板销售部应根据本部门样板存储情况开具,报分公司总经理审批,交成品仓统一领出;

(一式三联,一联交办公室,一联交成品仓,一联销售部存根)

8、2所有样板,销售部在样板发放前均必须做好样板标识,以便发放。所有样板发放由销售部开出,报财务部由财务确认后,准予发放。

(一式三联,一联交财务部,一联交门卫,一联销售部存根。)

九、销售档案的管理:

9、1所有与公司建立合同关系及大宗客户均应建立其独立档案。

9、2所有相关提货凭证,均应有复印件备份。

9、3应定期或不定期与各经销点电话联络做售后服务跟踪并对内容记录备档。

十、销售部操作程序:

10、1为完善公司销售程序;整体操作运作规范,以实现公司统一管理。特制定本操作程序。

10、2所有销售订单、合同在签订时,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

10、3开单员在接到订单后,须掌握仓库的存货情况,并在开单前将存货的情况通知客户,并在取得客户的认可后方可开单。同时做好销售台帐记录。

10、4开单员在开具单据时作到准确及时、无误地开出提货清单,及时送到出纳员处,经审核确认无误后,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方可送之成品仓库发货员处组织发货。

10、5遇库存产品不详时应由销售部开,待装车完毕后,以装车实际数字由成品仓管理员签字并确认后,在开单员处开交财务部审核确认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6所有产品销售后,客户反馈任何质量问题,均由销售部首先口头通知至成品车间主任,同时将有关书面材料及时提交生产部,协同解决处理并填写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收现金或转帐,加盖收讫章及财务专用章。

10、7遇重大质量事故,则因由销售副总会同相关部门主管亲往解决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上报总经理处。

10、8所有大宗经销商销售部应接到对方现金或转帐支票、电汇单据之传真件后,由财务确认,销售部方可予以开单发货。

10、9调货产品操作规程:

10、9、1调往其他公司时,应由该公司销售部首先将每批产品填具,及产品同时传真至需发公司销售部,并由销售部副总签认,销售部盖章后并回传后方可发货。

10、9、2销售部安排好调货产品的储运后,将及其他相关票据传真至调入方,并由对方财务及销售签认回传。

10、9、3调入方收到产品后,应及时对所调入产品进行清点并检查破损情况,并将数量、等级、破损数填具收货清单后传真至调货方,对方销售及财务签认后回传。

十一、销售部内务管理办法:

11、1引销员必须热情接待所有客户,作到耐心有礼,服务周到不得与客户争吵;

11、2所有运做程序必须严格依照销售部操作程序运行;

11、3不得擅自提供公司有关产品质检标准;

11、4所有的签定均必须根据第十二条款合同管理规定实施执行;

11、5未经公司财务许可不得私自欠款发货;

11、6对客户投诉必须做到百分之百的解决。

十二、销售合同管理:

12、1销售部在接受合同前应对每一份销售合同进行审核,旨在保证本企业产品能满足合同要求。

12、2所有销售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签字。

12、3销售合同必须加盖公司合同章方为有效。

12、4销售合同必须统一由电脑管理,电脑打印。

12、5所有必须以公司统一蓝本,任何人及部门不得私自改动。如确需做出修改,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审核批准后方可修改。

12、6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由销售部经理会同总经理、销售副总、科研所主管、生产厂长作出合同评审填写,并由全体评审人员签字,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分公司总经理外出时由生产厂长代为执行。

12、7大宗工程合同的签定均以为蓝本。如遇特殊情况确需做出改动,需经销售副总及总公司批准,销售经理签字方可生效。

连锁店规章制度(8篇)

连锁店规章制度第8篇(全文5397字)

为规范化连锁店的各项经营管理,促使连锁店的经营管理按照正常秩序进行,推进员工业务绩效水平,完善经营管理理念,特制定本连锁店管理制度。

第一章、连锁店管理岗位职责

一、连锁店管理制度适用范围本连锁店管理制度适用于连锁店全体员工。

二、连锁店店长的岗位职责

1、连锁店店长要对人事、销售、财务、仓库等工作全面负责并定期向上级汇报,并审核店铺交给上级的各项报表,签字以示负责。

2、连锁店店长必须忠于职守,维护公司的统一形象,以身作则,严格遵守公司的一切制度,日常工作中无条件接受上级的督导。

3、及时把握店堂的商品销售及库存情况;对每日的销售进行分析,做出每天的最佳销售时间,做出最畅销款式,以此来控制库存。

4、合理制定日、周、月工作目标,并带领全体导购员努力完成目标,在工作总结中明确完成工作情况,并分析其成败的原因,并及时的分析总结店铺的销售补充货品。

5、每星期一对班次进行安排,注意合理安排导购员的休息时间,保证导购员工作的良好状态和工作风貌。

6、连锁店店长要对高级导购(带班主管)的工作给予支持与引导,使高级导购更好的协助店长工作,发挥基层管理作用,培养发现和正确使用人才。

7、建设和完善例会工作,调动连锁店导购员的工作积极性,使她们以最佳的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8、制定每月的团队建设活动计划,组织导购员进行团体活动,促进员工的团结友爱,相互促进的良好气氛。

9、认真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及工作流程,并认真督导各导购员的执行情况,同时配合公司领导检查工作。

10、公平、合理的进行人事调动,不得将个人私情带到工作当中,新生各导购员的正确建议,促进团队精神的建设。

11、连锁店店长每周二带领全体导购员进行场景调整,使店堂以全新的面貌迎来本周的黄金销售时间。

12、主动与顾客沟通,收取顾客的意见,建立和完善客户服务工作。

13、连锁店店长要认真的组织每月一次的仓库盘点和每日一次的店堂盘点工作,做到帐、物、款相符。

14、认真督导每班的交接班工作及财务交接工作。

15、积极配合公司企划部人员在店面的展示陈列工作。

16、收集销售动向,竞争店的情报,旺销商品信息,分析并反馈给上级主管。

三、连锁店导购员的工作职责

1、严格要求自己维护品牌形象。

2、配合协助上级完成日常工作及其它任务。

3、接受上级督导。

4、明确自己的货品走向,及时信息反馈,确保销售。

5、新生顾客,以礼相待,不得与顾客争吵等所有一切不雅行为。

四、门店主管的工作职责

1、协助店长完成店务工作及其它任务。

2、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3、作好信息反馈,有问题及时处理。

4、充分利用本职权利,组织店员作为销售等工作,发挥基层管理工作。

五、连锁店仓库管理员岗位职责

1、仓库管理员应该忠于职守,无条件接受上级督导。

2、认真记录日出仓单、日入仓单,以便核对。

3、根据销售情况控制库存,降低库存管理成本,根据捕捉的商品信息及时调整库存和样式。

4、在没有出入仓工作时,仓管员到卖场协助销售。

5、定期对仓库进行盘点,确保帐物相符。

6、在财务的要求下,用合法的单据支帐。

7、班后及时与卖场核对出仓数。

六、连锁店收银员的工作职责

1、收银员应保持礼仪站姿,礼仪用语,维护品牌形象,协助导购员完成服务。

2、认真做好当班的销售记录、并汇总,便于班后核对,及交接工作。

3、接听店内电话。

4、接受当班主管的督导,协助导购员完成一切店务工作。

5、在接收银时注意分别其假币,以防收假币,并详细加以统计,以防少找、少收、多收、多找钱的现象。

七、连锁店管理组织架构说明

1、当连锁店的职位出现空缺时,店长可向连锁机构总部人力资源部提出用人申请,经主管经理同意后,有人力资源部派遣或由连锁店在当地选聘。

2、连锁店店长和店长助理应定期对店内各岗位人员进行培训,包括:企业文化、职业操守、行业特点、基本业务素质和营销技巧培训,并进行考试。

3、连锁店除店长、店长助理、会计、一定编制的区域主管外,其他人员均遵循本地化原则。

4、有条件的地区可实行竞聘上岗制度,但事先应拟定竞聘上岗方案,报连锁机构总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5、各连锁店可自行建立选人、育人、用人、留人机制,但必须将方案报至连锁机构总部,经总经理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连锁店日常管理制度

一、考勤

1、连锁店员工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岗,整理仪容仪表;下班前打扫、清理店内卫生。

2、连锁店的工作时间是:上午7:00——下午18:00,也可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作相应调整,但必须经调整情况报综合业务部。

3、晚15分钟内到岗者即视为迟到;提前15分钟离岗者即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者,根据《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给与处罚;迟到早退超过15分钟即视为半日事假。

4、旷工一日视为三日事假(给予相应处罚的同时,扣发三日工资),连续旷工三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六日者,公司保留辞退的权利。

5、员工请假应于前一天向店长提出书面申请,请假应按规定时间返回,超假又未续假者视为旷工,旷工者将根据《劳动纪律、行为规范及处罚标准》给予处罚(特殊情况除外)。

6、店长应于次月二日前将考勤表和工资表传至连锁机构总部相关部门。

7、有事外出必须请假,请假单在得到有关领导的签批后方可离开,并按约定时间返回,违者罚款10元。工作时间必须坚守岗位,遵守作息时间,上岗实行打卡考勤制度,严禁迟到、早退或无故离开工作岗位,违者第一次罚款5元,第二次罚款10元,第三次罚款20元。

二、行为规范

1、严禁岗上聊天、网上游戏、高声喧哗、追逐打闹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2、搞好上下级、同事和其他部门的关系,相互尊重,团结合作,严禁以大欺小、以老欺新、挑拨离间,搞小宗派活动,违者罚款50元。

3、服从领导,听从指挥,按时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任务,严禁越级报告工作、严禁直言讽刺挖苦,正面顶撞不逊,主观拖延怠慢,违者罚款100元。

4、严禁在任何场合对任何人谈论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话,做有损企业利益和形象的事,违者罚款100元。

5、严禁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多占、偷拿、私用公物,违者按实物价值的5倍罚款。

6、管理人员上岗时姿态要端正、态度要和蔼、待人要热情、对人要礼貌、业务要精通,严禁冷漠、挖苦、中伤同事和客人,违者罚款50元。

7、营销部门应对业务人员加强管理,严禁欺上瞒下,损公肥私,一经查出,除赔偿损失外,另对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罚款100元。

8、财务人员,工作要认真负责,坚持原则,履行正规手续,严禁出现帐物不符、错收款物、识人办事、中饱私囊的现象,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200元。

9、注意节约,反对浪费,严禁故意浪费和损害公物的事情发生,违者除赔偿损失外,视情节罚款50元。

10、严禁造谣生事、搬弄是非等影响工作和团结的事情发生,违者20元。

11、因不服从管理,在受到管理人员的批评处罚后,对其怀恨在心,采用武力或外力打击报复,违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12、在企业和员工即将遭到危险、损失或侵害时,应挺身而出,全力以赴进行帮助,严禁躲闪逃避、隔岸观火,违者扣除当月工资外,予以开除。

13、无故不参加会议或开会迟到或中途离席或人身攻击或主观讥讽或言行消极者,对其罚款50元。

14、对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方案消极抵触、拒不执行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罚款500元,直至除名。

15、员工要着工作服、佩戴胸卡上岗,否则一次罚款10元。

16、爱护公物设备,正确使用保养,因违反操作规程致使设备损害,违者除承担维修费用外,罚款100元。

17、熟练掌握业务技能,工作中严禁违反操作规程,投机取巧,任意而行,违者除赔偿损失外,罚款100--200元。

18、严禁泄露技术及商业机密,因此而造成损失的,除赔偿损失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19、各业务职能部门要忠于职守,讲究从业道德,严禁向竞争对手提供技术资料和技术参考等有损于公司发展和经营的事,违者开除。

20、纪律维护部门要实事求是,铁面无私,敢于向不良倾向作斗争,严禁与被查单位或个人沆瀣一气,违者罚款50元。

21、司机要经常对车辆检查维修,保持车辆状态完好,严禁私自出车、私自修车,违者罚款100元。

22、严禁不切实际地向客户承诺,说大话,言而未行、语不由衷,由此给企业造成不良影响者罚款50元。

23、员工都应团结互助,不得无理取闹、制造矛盾、打架斗殴,违者开除或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24、工作时间严禁喝酒、聚众赌博,违者对部门负责人罚款10元,对直接责任人罚款100元。因酒后上岗而发生的一切伤亡事故,均由本人自负后果。

25、严禁私自拨打私人电话,违者罚款10元。

第三章、连锁店营销管理制度

一、店面销售管理

对导购员、开票员、收银员、递单员、库管员、复核员、付货员、记账员要严格按照连锁店的业务流程,实行规范化管理,加强服务礼仪、售后服务、客户回访等工作,强化店面营销职能。

二、批发商

1、连锁店营销人员在该区域内收集大客户信息,进行大客户回访,建立大客户档案。

2、通过营销人员对“圣源金x堂国x健康连锁机构”的宣传,迅速提高“金x堂”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大造金x堂国际健康连锁的知名品牌。

3、建立健全连锁店大客户回访制度。

三、连锁店代理商

1、严把代理商资质关。

2、强化缠上一体化的经营理念。

3、对代理预留充足的产品操作空间和合理的奖励机制。

4、建立严格的区域市场保护制度。

5、加强对代理商的营销指导工作。注:连锁店可以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拓展新的营销渠道,如会员营销、单品营销、会议营销等。

第四章、连锁店绩效管理制度

一、绩效考核实行奖罚制,所有奖罚一律在本月工资中兑现。

二、一年内累计十二次被处罚者扣发年终奖金。

三、绩效考核分为业绩考核和基础考核

1、基础考核就是通过对员工履行职务时的胜任能力、工作态度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2、业绩考核就是对员工分担的职务情况、工作完成情况的能力进行观察、分析和评价。

3、绩效考核的原则

(1)必须根据日常业务工作中观察到的具体事实做出评价。

(2)必须消除对被考核者产生厌恶感和同情心等偏见,排除对上、对下的各种顾虑,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3)考核者应根据自己做出的评价结论,对被考核者进行扬长避短的指导教育。

四、店长助理除接受店长的初核外,还要接受市场部及其它业务部门的监督考核,总经理复核。

五、市场部负责对店长的初核,总经理复核;店长助理负责对店内各岗位员工的初核,店长复核。

六、绩效考核后必须将考核结果报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部汇总后,呈送总经理批准,交财务部执行。

第五章、连锁店工作管理流程

一、客户进店后,导购员应该积极热情、详细地介绍产品。

二、客户选中产品后,微机开票员开具四联销售单,其中一联经收银员收取现金并分类盖章后、转交给记账员记手工帐,注明回款方式。

三、贷款的三种结算方式:

1、现金:由收银员直接收取现金。

2、代收:有配货站代收贷款。

3、应收:月结、压批结款。

四、递单员把剩余三联销售单传给库房,由库房签收并在签收薄上登记票号。

五、库管员按照销售单的内容进行验货、备货。

六、复核员把备好的货物进行核对,并分别填写一式二份的代收、应收发货日报表。

七、复核员验货后,客户自行取货的,付货员把货品及销售单客户联直接交给客户。

八、发货员在发货前,应与微机开票员核对发货单项目(发货地点、件数、金额、联系电话、联系人),并确认。

九、发货员在发货后,应把发货单击代收款单返回记账员,并签字确认。

十、记账员与发货员核对代收款单的金额,如有不符,应通知发货员及时与货站沟通。

十一、记账员按微机开票员开出的销售票据进行核对,并记手工帐。

十二、微机开票员与导购员每天盘点一次样品库,库管员每周点一次库存、每月整体盘点一次,并与微机开票员出具的库存单核对相符。

十三、微机开票员应3-5天对客户进行回访一次(售后服务)。

十四、连锁店每天填写《营业日报表》,并上报公司总部。

十五、调进货物,属于应付款,由微机开票员开具三联调货单,供应商一联,微机开票员进行微机入库,然后进入正常销售流程。

十六、店面陈列要求:分类标准如下:

1、按系列分类陈列。

2、按剂型分类陈列。

3、按功能分类陈列。

4、按大类分类陈列。

5、按淡旺季节分类陈列。

6、按销售政策摆放陈列:

(1)助推产品、次推产品、三推产品、其他产品。

(2)店面陈列的产品要放在明显并与人视线基本平行的位置上。

(3)保持货架、产品的争取清洁及产品的包装完整。

(4)每类货架要有标示牌,能准确找到所需产品。

(5)要随时补充货架缺货样品,不得有空架出现。

(6)货架格局设置要以有利于顾客选购及导购员对产品取放自如为原则。

(7)原则上每个品种要有标签、标签上注明产地、名称、价格、规格,不得错摆、漏摆。

第六章、连锁店安全管理制度

一、成立以连锁店店长为组长的安全、防火、防盗组织,责任到人;定期检查安防工作,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解决,并填写《安全管理检查记录》。

二、落实防火、防盗措施,值班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检查门窗、水、电、火等;办公区、库房必须设备专用的消防栓和灭火器,不得挪作他用。

三、店长必须经常对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和安全教育,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七章、连锁店员工奖罚制度

一、奖励种类

1、通报表扬。

2、奖金奖励。

3、晋升提级。

二、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奖金奖励:

1、思想进步、文明礼貌、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2、完成计划指标,经济效益良好者。

3、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者。

4、维护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节约资金,节俭费用,事迹突出者。

6、领导有方,带领员工按时完成各项任务者。

7、为公司作出其他贡献,总裁或总经理任务应当给予奖励的。

三、有以上表现,公司任务符合晋级条件的予以晋级奖励。

四、有下列表现的员工应给予通报表扬:

1、品行端正,工作努力者。

2、维护公司利益,防止或挽救事故,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有功者。

3、一贯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廉洁奉公,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4、有其他功绩,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

五、奖励程序如下:

1、本人自荐、员工推荐或所在单位提名。

2、行政人事部审核。

3、总裁或总经理批准。

六、处罚种类:

1、警告。

2、记过。

3、降级。

4、辞退。

七、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记过处分:

1、对上级的知识和命令,在限期内无正当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不当者。

2、因疏忽导致及其设备或物品材料遭受损害或上级他人者。

3、在工作场所喧哗、嬉戏、吵闹妨害他人工作,经劝告无效者。

4、投机取巧,隐瞒蒙蔽,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5、对同仁恶意攻击、或作伪证而制造事端者。

6、多次旷工者。

八、员工有下列行为给予警告处分:

1、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者。

2、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或无故迟到、早退、旷工者。

3、因过失以致发生工作错误清洁轻微者。

4、妨害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工作守则。

5、无故不参加公司安排的培训课程。

6、浪费公物清洁轻微。

7、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履行职责。

九、员工有下列行为者,给予辞退处分:

1、偷窃同事或共有财物。

2、于受聘时虚报资料,使本公司误信而遭受损害。

3、对上级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之行为。

4、违反劳动合同或工作规则清洁严重。

5、蓄意损坏公司或他人财物。

6、故意泄露技术、营业之秘密,致使公司蒙受损害。

7、不服从工作安排、调动和指挥,或无理取闹,影响生产和工作秩序的。

8、拒不执行总经理或部门领导决定,干扰工作的。

9、贪污、盗窃、行贿、受贿、敲诈勒索、赌博、流氓、斗殴,尚未达到刑事处罚的。

10、泄露公司秘密,把公司客户介绍给他人或向客户索取回扣介绍费的。

十、员工有以下行为者,给予降级处分: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规章制度,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的。

2、违反劳动纪律、经常迟到、早退、旷工、消极怠工,没完成生产任务或工作任务的。

3、擅离职守,导致事故,使公司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的。

4、泄露公司或业务上机密的。

5、遗失经管的重要文件、机件、物件或工具的。

6、撕毁公文或机密材料的。

7、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蒙受重大损失。

8、拒绝听从主管人员合理知会监督。

9、造谣生事,散播谣言致使公司蒙受重大不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