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1篇(全文247字)
百货商厦电话传真管理办法
一、为使公司电话、传真使用制度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公司电话是为工作所须而设立,员工使用电话的原则是长话短说,尽量利用传真来沟通一些须长时间通话的内容。
三、员工因公务使用长途电话或传真,须事先进行登记,注明联络时间、单位和联络事项。
四、公司财务每月须将电话登记表与电话帐单进行核对,理清电话明细。
五、员工不得长时间因私人事件占用公司电话,员工因私使用长途电话须事先登记,公司每月将按国家电信规定收取相关的费用。
六、员工使用传真机时,应将纸张空白处尽量裁去,以节省传真时间。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2篇(全文338字)
1、百货内所有设备房以及与设备有关的走廊门钥匙由工程部专人登记、编号及造册。
2、工程部钥匙共分为三套。
(1)、一套交给工程部维修领班负责保管,作为平时巡检、检修、开关灯等工作用。
(2)、一套交给主管(工程师)负责保管,作为处理日常工作及检查时使用。
(3)、一套由工程部经理专箱封存保管,作为紧急情况下应急使用。
3、如有单位施工或整改,必须由施工单位负责人填写工作单,同时注明用途、使用时间并签名,经当值主管核准后,由工程部人员陪同到工作地点。
4、如有单位来检查或参观,必须持有关证明或批条,由当值主管拿钥匙陪同才能去机房。
5、工程部所有钥匙均应严格管理妥善保管,严禁任何人随意带出百货商场。
6、钥匙领用必须如实填写《钥匙领用登记表》,所有借出钥匙当天必须全部交回工程部。
7、所有钥匙在交接班时均须清点,做好移交、交接手续。
8、各类钥匙的补配、门锁的更换,必须填写申请表,经工程部经理批准后方可办理。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3篇(全文374字)
1、所有的工程档案由工程部文员负责管理。
工程档案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和保密守则。
2、各类档案应按系统:土建、强电、弱电、空调、锅炉房、热力站、机管,按图纸资料、维修记录、运行记录、设备台帐、各商户单元装修和维修档案等,进行分类管理。
3、按照档案管理要求存放各类档案并贴上标签。
编制档案目录,内容应与档案盒外标签一致。
4、外单位交来图纸由各系统工程师核对实物,如图纸无误则由文员按系统归档;
图纸有误,则联系交图单位更正。
5、各类档案及图纸资料是工程维修保养的重要依据,应妥善保存,用途不明的资料应交工程部经理确定用途。
图纸资料、重要维修记录和用户装修、维修档案应长期保存,其他各种记录保存期限一般为二年以上,过期需销毁的资料应由工程部经理、主管及技术人员组成鉴定小组研究后决定。
6、借阅档案需经相应系统的`主管(工程师)以上人员批准,确定归还日期,需续借的要重新登记。
7、文员每月对维修登记台帐、维修单、运行记录、维修记录等进行整理并分类归档、保存。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4篇(全文378字)
一、为使仓库管理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仓库为易燃场所,严禁任何人携带明火进入仓库,仓库内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若因此造成的`后果,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三、仓库为储藏公司商品的场所,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存储私人物品。
四、任何单位进入仓库提取货品时,须填写商品领用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五、公司任何员工入库提货,须由仓储人员陪同。
六、商品进出仓库,仓储人员须办理入库、出库手续,并存档备案。
七、仓库内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放射性商品,商品入库时,各单位应详细填写商品内容,仓储人员有权拒绝上述商品进入仓库。
八、仓库商品应归类存放,以便随时核查、提货,服装类商品应用吊挂存放。
九、仓储人员应保持仓库的干燥、通风,仓库应定期进行检查,及时维修,同时定期清扫,保持仓库清洁。
十、仓储人员应定期检查仓库的。商品,如发现损坏、虫蛀、变质,应及时通知营业单位核实,同时填写报损单,经公司主管核准后,报财务部作报损处理。
十一、本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5篇(全文384字)
一、为使公司货运、邮寄工作有章可循,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二、货运、邮寄是工作对外联络的一项经常性事务,由仓储组负责办理。
三、各单位须发送货品或邮寄文件时,先填写"货运邮寄申请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仓储组办理。
四、邮寄业务分:一般信函、挂号信、特快专递,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文件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邮寄方式,原则上发票类、合约类必须使用挂号信,紧急情况使用特快专递。
五、货运业务分:汽运、中铁快运、空运,各单位在申请时,须根据货品内容不同,性质不同,选择适当的货运方式,原则上使用汽运或中铁快运,特殊情况使用空运,如合约中有规定指定运输方式,则必须按合约的规定办理。
六、仓储组在发运货品时,必须完整的将商品包装,打好包装带,并且将收货方的名址贴在箱上,注明箱号。
七、各单位在发送货运商品时,应将商品清单置于箱内,已经在各单位封箱的商品,仓储组原则上不在开箱验货,若须仓储组协助包装的商品,必须附详细的商品清单,以便于仓储组点收。
八、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6篇(全文402字)
百货商厦店内外装修防火施工安全管理规定
1、各部门装修的防火设计必要遵照国家、地区有关的标准、规范要求,设计和施工单位必须持有设计管理机关核发的《工程设计书》。
2、建筑内装修工程,必须经警卫部,市消防局监督机关审批,凡未经批准一经查出,将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给予责任人50-200元的罚款,未经批准强行施工造成火灾和经济损失者,应承担经济和行政责任,造成火灾和严重后果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中不得擅自更改防火设计,要严格按照设计图施工,必须变更防火设计,应经得设计单位、监督机关的同意,包括原审批的消防监管机关批准。
4、建筑内装修,需疏散通道和地下建筑安全 出口,不宜采用在燃烧时产生大量浓烟或有毒气体的。材料。
5、货场、车库施工和装修工程,需使用明火和电气焊的应办理动火证,并由专人看护和采取预防措施。
严格遵守用电管理规定,各部门增加自用设备施工,改动供电线路,须经工程部门审批,严防因超负荷运转发生电器线路火灾。
6、施工单位需与安保部签定《施工防火安全责任书》、《施工治安安全责任书》、《场内作业审批表》。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7篇(全文519字)
百货商厦交际费管理办法
一、公司管理干部因业务需要使用交际费,应事先填写"交际费申请单",经主管核准后方可使用,若主管外出,则须用电话或向更上一级主管申请。
二、公司的交际费使用原则上是针对一些会涉及营运的国家机关(如:公安、税务、物价、工商、审计等),前来公司准备设柜或调查的新厂商,一些已在公司设柜的重要
厂商,以及公司邀约的一些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
三、交际费的核决权限为:
(1)副总经理级以上由副董事长核决。
(2)经理级以上由副总经理核决。
(3)经理级以下由部门经理核决。
四、交际费的使用标准为:
(1)一般厂商的宴请,无须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30元。
(2)一般厂商的宴请,需要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每人每餐50元。
(3)重要厂商的宴请,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150元。
(4)公司邀约的协助人员、顾问级人员,必须由经理级以上人员参加,原则上每餐控制在200元。
(5)国家机关人员的宴请,必须由副总级以上人员参加,宴请事先须经副董事长核准并确定宴请金额。
五、宴请厂商的人员一般为公司的。单位主管或由单位主管委派的本单位人员。一般厂商的宴请仅限于相关单位一人参加,其他宴请原则上为相关单位的两人参加,有须超过两人以上的宴请须有副总经理以上核准。
六、宴请厂商的地点一般为公司员工食堂、太平洋大酒店内的餐厅,特殊情况须在上述地点以外的场所就餐,须经部门主管核准。
七、上述管理办法若有遗漏之处将随时补充。
百货商场管理制度第8篇(全文1005字)
百货商厦动用明火管理规定
为加强运用明火的统一管理,保证商厦内部不发生火情、火险,维护正常的办公工作秩序,特制定此规定:
1、在商厦内任何部位运用电焊、气焊、使用喷灯、等明火,须经工程部、保卫部同意批准后,领取运用明火证,方可作业。
2、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管理和签发动火证。
3、商厦消防保卫部负责审核运用明火审请时,必须到动用明火现场实地勘查,待一切灭火措施齐全后,方可签动火证。签发动火证后,必须及时告知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内容包括:动火时间、动火地点、动用明火种类。
4、动用明火的部门要确定动火人、负责范围、有防火措施,并配备灭火器材。
5、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指派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进行焊割作业,无电、气焊操作证人员必须拒绝指派的焊割作业。
6、电、气焊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安全技术,有正式电、气焊工操作证,方准进行焊割作业。
7、使用电、气焊、喷灯要选择安全地点。在现场动用明火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环境,。动用明火现场周围的可燃物必须清除干净,如不能清除时,应采取浇水、设接火盆、遮隔或其它安全措施加以防护,以确保安全。用电气焊在高空进行作业时更要采取上述安全措施,并加强巡视。禁止将乙炔罐,氧气瓶放在焊割部位的下面,焊割地点与可燃物的水平距离一般为八米,最少不得小五米,以保持明火与可燃物之间足够的水平距离。
8、电、气焊在焊割前,要对割、焊工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故障、安全保护装置不健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中压罐的回火装置及胶皮遇冷冻结时,只能用热水或水蒸汽解冻,严禁使用明火共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9、焊割作业现场与乙炔罐、氧气瓶之间距离不得小于10米。
10、焊接作业及点火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条头、热喷嘴要放在隔热地点。焊割作业结束或中途离现场时,必须切断气源、电源,并仔细检查现场,确认无余火复燃后方可离开。在重点隐患场所、防火重点部位焊割,在操作完成半小时内应反复检查,以防隐患,发生火情、火险。
11、电焊机地线不准备接在建筑物、机器设备、各种管道、货架、电缆上,必须设立专用接地线,并不得借路。
12、电焊机的各种导线不得残破、裸露,更不准与气焊的软管、气体的导管以及有气体的气瓶接触。气焊的软管不使用时不得储存在易燃易爆物品的现场或部位、计算机房、程控电话机房、消防控制中心、变配电室外、煤气表、室等贵重仪器房间、仓库穿过;禁止氧气瓶、导管、电线等接触油脂或沾油的物品。
13、严禁在可燃蒸气、气体或具有爆炸性物品的场所焊割。在这些场所附近焊割时,应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距离。
14、对盛有或装过易燃、可燃液体、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和设备进行焊割前,必须按有关规定及操作程序清洗。未经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焊割。
15、焊割作业不准许与油漆、喷漆、木工以及其它易燃操作同方位、同地点、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