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起诉状精选(10篇)

时间:2023-08-05 14:59:01关键词:民事,起诉状,精选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1篇(全文53字)

1、身份证复印件。

2、结婚证复印件。

3、房产证复印件。

4、财产及债务清单各一份

此致

++++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一份

起诉人:李某某

2xxx年月x月x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10篇)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2篇(全文146字)

不服劳动仲裁的民事起诉状

原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被告:_________________名称: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年龄: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 ___________

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附:_________________合同副本______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___份。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3篇(全文153字)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基本情况)

被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写明基本情况)

申请请求:_________________

请求宣告申请人与被申请人的婚姻无效。

事实与理由:_________________

————————————————————————————

————————————————————————————

————————————————————————————

故此,请求法院宣告婚姻无效。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4篇(全文184字)

XXX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XX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XX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10篇)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5篇(全文357字)

原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委托代理人xx ,xxx 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月x日出生,住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偿还本金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150,000.00元)及到期未归还借款的利息人民币

2、判令本次诉讼所有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2011年12月原告个人借款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给xx公司,约定还款期限为 年 月 日,利息按 计算。由于xx公司到期无力还款,该公司股东xx、xx、xx、xx于2013年6月27日在xx责任公司达成协议,约定原告借给xx公司的借款由被告xx、xx分两次偿还,还款时间为2014年1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2014年6月30日还款人民币75000.00元,被告xx承担连带责任保证,并有见证人 和 见证。

现约定的还款期限已届止,被告并未向原告支付所述借款,原告多次催收讨要无果,现原告代文东为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特根据相关民事法律诉至贵院,请求贵院支持为盼。

此致

xx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2014年7月4日

附:

1、起诉状副本3份;

2、原告身份证复印件1份;

3、贵阳鑫富商贸有限公司出具的《收款收据》复印件1份;

4、被告出具的《还款承诺书》复印件1份。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6篇(全文394字)

原告:XXXX,女,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永川区板桥镇凉风娅村XXX小组,身份证号码:XXXXXXXXX。电话:XXXXXXXXX

代理人:徐翠,重庆XX律师事务所,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红石路88号美景华联大厦26楼。电话:15215167577

被告: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

地址:重庆市北部新区金开大道XXXX号

组织机构代码:XXXXXXXX

电话: XXXXXXX

被告:XXX,男,汉族,XX年XX月XX日出生,住重庆市开县郭家镇郭正路XX号附XXXX号,身份证号码:XXXXXXXXXX。电话:XXXXXXX。

案由:违约(运输合同)

诉讼请求:

一、请求法院判决被告赔偿因违约给原告造成的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经济损失,暂定1万元。(最终赔偿金额以伤残鉴定结论为准)

二、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XXX年X月X日下午5时许,原告作为乘客乘坐由第二被告程军驾驶的XX公交车,后因车辆撞击造成原告身体受到伤害。经查,XX公交车下属于第一被告。同时第一被告已支付部分医药费。

原、被告双方之间已形成了运输合同关系。原告未能平安的达到购票终点并受伤,被告构成合同违约。

现因双方就,因被告的违约行为给原告造成的其他各项损失,未能达成一致,依据《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特具状诉至贵院,望盼如所请。

此致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7篇(全文447字)

原告: ***,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系***的经营者。

被告一:**,男,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被告二:**,女,汉族,**年*月**日出生,身份证住址:****,身份证号码:***。

两被告目前的共同住址是***。

案由:买卖合同纠纷

诉讼请求:

1、请依法判决两被告支付所欠货款人民币***元(*万零*仟**元整),两被告对该欠款负连带责任。

2、请依法判决两被告从起诉之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支付欠款利息,直至两被告付清全部欠款止。

3、本案全部诉讼费用由两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原告自20xx年开始在**经营**贸易部,被告**和**也是在**镇做装修生意的两夫妻,他们两人20xx年开始在**购买商品房定居。两人多年来经常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共欠下货款**元,被告**在20xx年12月28日写下《欠条》对上述欠款加以确认。

两被告是夫妻关系,两人以家庭经营模式一起做生意,共同向原告购买玻璃产品,其二人应共同为欠款的义务主体。而且,两被告没有其他职业,他们的经营收入全部用于家庭生活,所以两被告应该对所欠的货款负有连带责任。

现原告已多次催促两被告还款,但两被告一直拖欠。原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遂向贵院提起诉讼,请贵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市第*人民法院

具状人:

年 月 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10篇)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8篇(全文516字)

原告:名称:武汉市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马房山区路狮路1号

法定代表人:提莫 职务:武汉市华润物业有限公司总经理 联系电话:18771020202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登记核准号:420106000168622

经营范围和方式:物业管理专项业务,专托化管理

开户银行:湖北省武汉市工商银行马房山区支行

账号:6224 7554 4257 2525

被告:张三,女,出生于1990年1月1日,汉族

籍贯:湖北省武汉市马房山

工作单位:湖北省武汉市马房山好多多超市

住址:湖北省武汉市马房山区雄楚大道3号华润花园A幢202室 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缴纳2010年2月1号至2012年12月31号物业管理费10000元;

2、判令被告支付物业管理费滞纳金,200元;

3、判令被告承担本案的全部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2010、年2月起,被告张三于2008年2月1日起,成为由武汉市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物业管理服务的华润花园A幢202室的户主。原被告双方于当日签订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双方约定由原告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被告张三按期缴纳物业管理费。但 2010.年2月起,被告张三于拒绝缴纳物业管理费至今,原告武汉市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于2011年1月4日、2012年1月日、2013年1月4日多次,通过书面通知的方式催促被告张三缴纳物业管理费,被告均不予理睬,未尽到缴纳物业管理费的义务。

为维护原告合法权益。根据《城市新建住宅管理办法》十四条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人民法院依法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湖北省武汉市马房山区人民法院

起诉人:武汉市华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9月15日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9篇(全文754字)

原告名称:乌鲁木齐万瑞科技有限公司

所在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泰河路380号

法定代表人:郭文勇 职务:总经理 电话:18997926869 被告名称:乌苏市人民医院

所在地址:新疆乌苏市健康路79号

法定代表人:马金龙 职务:院长 电话:0992-8531387

诉讼请求:

1: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肆拾肆元贰角(1096544.2元)

2: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利息:壹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肆角(112427.4元)。(自2010.1.31-2012.5.31欠款期间的1-3年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

3:要求被告依据合同约定支付原告律师费用:陆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肆角叁分。(64379.43元)

4: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与理由:

原告于2009年10月23日与被告签订了医疗设备购销合同及合同补充协议,为了缓解被告当时的资金困难,同时也为了实现长期经济效益的更大化,原告以25万元价格预售给被告一套价值约55万元的医疗设备(英国佳乐等离子内窥镜系统)。做为对原告的补偿,双方在合同补充协议中约定:被告同意将本单位划定范围的医用耗材年

使用总量(约500万)的60%委托由原告独家经营和供应,并且未经原告同意,不得从第三方进货,合同约定时间为三年。合同签订后,原告向被告提供了医疗设备(英国佳乐等离子内窥镜系统),并且按照被告的日常定货需求连续地不断向被告供应了医用耗材;但是合作期间被告却没有正常履行合同,不但没有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货款,而且实际提供给原告的耗材量与合同约定的年使用总量的`60%更是相距甚远。原告多次与被告协商并催要货款,被告仅间歇性地支付了少部分货款;合同执行到一年零三个月的时候,被告未与原告协商,又从第三方进货,并擅自终止了合同。由此,被告的行为根本违约在先,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同权益,并且给原告的资金周转造成了很大影响和损失。

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支付原告货款:壹佰零玖万陆仟伍佰肆拾肆元贰角(1096544.2元),支付原告货款利息:壹拾壹万贰仟肆佰贰拾柒元肆角(112427.4元),支付原告律师费用:陆万肆仟叁佰柒拾玖元肆角叁分(64379.43元),并要求被告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此致

乌苏市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 1 份

起诉人:乌鲁木齐万瑞科技有限公司

2012-6-4

民事起诉状精选第10篇(全文869字)

原告:XXX,女/男,(民族),XX年XX月XX日生,

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房,电话:……

被告:XXX,女/男,(民族),XX年XX月XX日生,

住XX市XX区XX路XX号XX房,电话:……

诉讼请求

一、判决原告与被告离婚;

二、婚生儿子XXX由原告抚养,被告一次性支付抚养费万元给原告(从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每月元计);

三、XX市XX区XX路XX号XX房所有权归原告所有,其他财产依法分割(见清单)。

事实和理由

(陈述支持诉讼请求的事实和理由)

原告于XX年X月经人介绍与被告认识,见过一面后,在父亲之令、媒妁之言的撮合下,于同年XX月XX日到XX镇人民政府领取结婚证。XX年XX月XX日生下儿子XXX。

由于婚前双方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双方学识、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尤其是被告有非常严重的大男子主义、性格暴躁,对原告经常恶言恶语。

婚后不到二年,被告更是寻找借口在外租房另居,长年不归家。自此以后,我与被告便过上牛郎织女式的分居生活。

结婚这么多年以来,我们没有正常的夫妻生活,我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互相照顾,也没有体会到夫妻之间的关爱和家庭的幸福。

其实我所希望的只是家庭的一点点温暖。但是,累了,只有自己默默承受;苦了,无人知晓;病了,自己照顾自己;受了委屈,没人可以倾诉和理解。照料儿子,都是我一个人独力承受。

在分居期间被告也极少过问本人的情况,偶尔归家对我也是漠不关心,彼此积怨,没有沟通,致夫妻感情日益淡薄。

更令人伤心的是,被告在外还沾花惹草,与他人有不正当的男女关系,没有尽到夫妻之间应有的忠实义务,严重伤害了夫妻感情。

由于无法忍受这种没有感情、没有温暖的夫妻生活,我曾于年月提出协议离婚,双方虽然均认为没有和好可能,但被告却不同意离婚。

而经实践证明,夫妻双方分居多年,性格不合,更因被告不履行夫妻之间互相忠实、互相尊重的义务,致使夫妻感情完全破裂、毫无和好可能。

没有感情和关怀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因原、被告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且分居多年,再继续共同生活下去已没有意义,因而理当结束这段婚姻。

儿子XXX一直与原告生活,从小到大一直由原告携带,而被告从未关心和照顾儿子的生活,为有利于儿子的健康成长,应保持现状,继续由原告抚养为宜。

被告现月收入上万元,且其经常不归家、无法联系,因而应一次性支付抚养费元。由于原告收入不多和不稳定,为维护妇女和儿童的合法权益,原告现居住的房屋应判归原告所有。

为此,原告根据《婚姻法》和《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向你院提起诉讼,请你院依法判决。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XXX

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