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1篇全文(420字)
(1)不得利用校园网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的活动。
(2)如在网上发现反动、黄色的宣传品和出版物,要保护好现场,及时向有关部门汇报,依据有关规定处理。如发现泄露国家机密的情况,要及时报网络管理员措施,同时向校领导报告。对违反规定造成后果的,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部门领导的责任。
(3)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开设BBS,一经发现立即依法取缔。
(4)涉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网络联网的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和传输。
(5)对校园网内开设的合法论坛网络管理员要实时监控,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坚决取缔未经批准开设的非法论坛。
(6)加强个人主页管理,对于在个人主页中张贴、传播有害信息的责任人要依法处理,并删除个人主页。
(7)校内各机房要严格管理制度,落实责任人。引导学生开展健康、文明的网上活动,杜绝将电子阅览室和计算机房变相为娱乐场所。
(8)对于问题突出,管理失控,造成有害信息传播的网站和网页,坚决依法予以关闭和清除;对于制作、复制、印发和传播有害信息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9)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期间,网络管理员要加强网络监控,及时、果断地处置网上突发事件,维护校内稳定。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2篇全文(542字)
校园网信息发布实行统一管理、分层负责制。网络中心对学校主页信息进行管理,各处室的主要负责人负责对本部门的上网资源和计算机系统进行管理。
一、网管中心负责全校的`网络信息和,定期对网络用户进行有关保密和网络安全教育。
二、对外信息发布。各处室可以申请网络域名和ftp站点(见附件7),自行管理各部门网站信息发布。需要在学校首页上发布的信息,需要填写“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审查后交由网管中心上网发布。(网上信息发布申请表见附件8)
三、信息的阅览与查询。不得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伤风败俗的信息。校园网工作人员和用户如在网络上发现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义务及时上报网络管理人员,做好备份并自觉销毁。
四、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校网络中心可提出警告直至停止其使用网络,情节严重者,提交学校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处理。
1.查阅、复制或传播下列信息者:.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实施;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故意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暴力、凶杀、恐怖等。
2.破坏、盗用计算机网络中的信息资源和危害计算机网络安全活动。
3.盗用他人帐号者。
4.私自转借、转让用户帐号造成危害者。
5.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者。
6.不按国家和学院有关规定擅自接纳网络用户者。
7.网络中心,属我校园网络重地,未经许可不得进入。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3篇全文(591字)
1、成立信息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由网络管理人员及公文接收人员等担任组员,全面负责本单位网络安全工作。
2、学校所有用户必须遵守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严格执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对所提供的信息负责。单位网络管理人员和公文接收人员必须在信息安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严格监控本单位上网信息,随时对本单位网络系统及信息系统进行安全检查。
3、学校所有用户不得利用计算机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动,不得危害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的安全。单位文印室、财务室电脑加强安全管理,以免造成涉密信息泄露。
4、学校所有用户严禁在网络上发布虚假、淫秽、__等信息,不得使用网络进入未经授权使用的计算机,单位办公用计算机必须严格管理,制订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未经管理人员允许不得以虚假身份使用网络资源。
5、加强对校园网新闻,信息上报、论坛言论的安全管理。对上网、上报、外传信息要坚持单位主要领导审查,严格把关,落实防范措施,明确责任制,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凡涉及国家及学校秘密的.信息严禁上网。
6、学校所有用户必须对提供的信息负责,不得利用网络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机密等犯罪活动,不得制作、查阅、复制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和不健康的、有封建迷信、色情等内容的信息。
7、严禁制造和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 不允许进行任何干扰网络用户、破坏网络服务和破坏网络设备的活动。
8、一经发现校园网或局域网内有违法犯罪行为和有害的、不健康的信息,必须立即上报信息安全领导小组,不得隐瞒。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4篇全文(1022字)
一、计算机安全管理
1、医院计算机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计算机正确的使用方法操作计算机系统。严禁暴力使用计算机或蓄意破坏计算机软硬件。
2、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拆装计算机硬件系统,若须拆装,则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3、计算机的软件安装和卸载工作必须由信息科技术人员进行。
4、计算机的使用必须由其合法授权者使用,未经授权不得使用。
5、医院计算机仅限于医院内部工作使用,原则上不许接入互联网。因工作需要接入互联网的,需书面向医务科提出申请,经签字批准后交信息科负责接入。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必须安装正版的反病毒软件。并保证反病毒软件实时升级。
6、医院任何科室如发现或怀疑有计算机病毒侵入,应立即断开网络,同时通知信息科技术人员负责处理。信息科应采取措施清除,并向主管院领导报告备案。
7、医院计算机内不得安装游戏、即时通讯等与工作无关的软件,尽量不在院内计算机上使用来历不明的移动存储工具。
二、网络使用人员行为规范
1、不得在医院网络中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国家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信息。
2、不得在医院网络中进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活动。
3、未经允许,不得擅自修改计算机中与网络有关的设置。
4、未经允许,不得私自添加、删除与医院网络有关的软件。
5、未经允许,不得进入医院网络或者使用医院网络资源。
6、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7、未经允许,不得对医院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8、不得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
9、不得进行其他危害医院网络安全及正常运行的活动。
三、 网络硬件的管理网络硬件包括服务器、路由器、交换机、通信线路、不间断供电设备、机柜、配线架、信息点模块等提供网络服务的设施及设备。
1、各职能部门、各科室应妥善保管安置在本部门的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
2、不得破坏网络设备、设施及通信线路。由于事故原因造成的网络连接中断的,应根据其情节轻重予以处罚或赔偿。
3、未经允许,不得中断网络设备及设施的.供电线路。因生产原因必须停电的,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
4、不得擅自挪动、转移、增加、安装、拆卸网络设施及设备。特殊情况应提前通知网络管理人员,在得到允许后方可实施。
四、软件及信息安全
1、计算机及外设所配软件及驱动程序交网络管理人员保管,以便统一维护和管理。
2、管理系统软件由网络管理人员按使用范围进行安装,其他任何人不得安装、复制、传播此类软件。
3、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的使用权限由网络管理人员按医院的有关规定予以分配,任何人不得擅自超越权限使用网络资源及网络信息。
4、网络的使用人员应妥善保管各自的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不得将密码及身份认证文件交与他人使用。
5、任何人不得将含有医院信息的计算机或各种存储介质交与无关人员。更不得利用医院数据信息获取不正当利益。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5篇全文(1022字)
第一节总则
1、为加强医院信息技术外包服务的安全管理,保证医院信息系统运行环境的稳定,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信息技术外包服务,是指医院以签订合同的方式,委托承担信息技术服务且非本医院所属的专业机构提供的信息技术服务,主要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及其它相关信息化建设服务等。
3、安全管理是以安全为目的,进行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决策、计划、组织、指挥、协调、控制等职能,合理有效地使用人力、财力、物力、时间和信息,为达到预定的安全防范而进行的各种活动的总和,称为安全管理。
4、外包服务安全管理遵循关于安全的所有商业准则及适当的外部法律、法规。
第二节外包服务范围
1、外包服务包括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运行维护服务、技术培训等。
2、咨询服务:
(1)根据医院的信息化建设总体部署,协助医院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实施方案。
(2)对医院现有的信息技术基础架构、设备运行状态和应用情况进行诊断和评估,提出合理化的解决方案。
(3)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备份方案和应急方案。
(4)其它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3、运行维护服务:
(1)软硬件设备安装、升级服务。
(2)硬件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3)根据医院业务变化,提供应用系统功能性的需求解决方案及执行服务。
(4)系统定期巡检和整体性能评估。
(6)日常业务数据问题的处理服务。
(7)其它运行维护服务。
4、技术培训: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供相关的技术培训。
第三节外包服务安全管理
1、外包服务安全管理应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措施,应用确保信息安全的技术手段,建立权责明确、覆盖信息化全过程的岗位责任制,对信息化全过程实行严格监督和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2、成立由分管领导同志信息化外包管理组织,明确信息化管理的部门、人员及其职责。
3、建立信息建设安全保密制度,与外包服务方签订安全保密协议或合同,明确符合安全管理及其它相关制度的要求。并对服务人员进行安全保密教育。
4、制定信息化加工过程管理、信息化成果验收与交接、存储介质管理等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
5、外包服务方的人员素质、技术与管理水平能够满足拟承担项目的要求,进行相应的安全资质管理。
6、信息中心配备专人负责安全,负责日常信息安全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对服务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安全性监督与评估,采取安全措施对访问实施控制,出现问题应遵照合同规定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其提供的服务符合医院的内部控制要求。
7、对外包服务的业务应用系统运行的安全状况应定期进行评估,当出现重大安全问题或隐患时应进行重新评估,提出改进意见,直至停止外包服务。
8、使用外包服务方设备的,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检查。
9、在重要安全区域,对外部服务方的每次访问进行风险控制;必要时应外部服务方的访问进行限制。
第四节附则
1、本制度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执行。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6篇全文(2263字)
1目标
胜达集团信息安全检查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通过自评估工作,发现本局信息系统当前面临的主要安全问题,边检查边整改,确保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的安全。
2评估依据、范围和方法
2.1 评估依据
根据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关于对国家基础信息网络和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信安通[20__]15号)、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关于对电力行业有关单位重要信息系统开展安全检查的通知》(办信息[20__]48号)以及集团公司和省公司公司的文件、检查方案要求, 开展__单位的信息安全评估。
2.2 评估范围
本次信息安全评估工作重点是重要的业务管理信息系统和网络系统等,
管理信息系统中业务种类相对较多、网络和业务结构较为复杂,在检查工作中强调对基础信息系统和重点业务系统进行安全性评估,具体包括:基础网络与服务器、关键业务系统、现有安全防护措施、信息安全管理的组织与策略、信息系统安全运行和维护情况评估。
2.3 评估方法
采用自评估方法。
3重要资产识别
对本局范围内的重要系统、重要网络设备、重要服务器及其安全属性受破坏后的影响进行识别,将一旦停止运行影响面大的系统、关键网络节点设备和安全设备、承载敏感数据和业务的服务器进行登记汇总,形成重要资产清单。
资产清单见附表1。
4安全事件
对本局半年内发生的较大的、或者发生次数较多的信息安全事件进行汇总记录,形成本单位的安全事件列表。安全事件列表见附表2。
5安全检查项目评估
5.1 规章制度与组织管理评估
5.1.1组织机构
5.1.1.1评估标准
信息安全组织机构包括领导机构、工作机构。
5.1.1.2现状描述
本局已成立了信息安全领导机构,但尚未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1.3 评估结论
完善信息安全组织机构,成立信息安全工作机构。
5.1.2岗位职责
5.1.2.1估标准
岗位要求应包括: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应有制度明确进行界定;岗位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2现状描述
我局没有配置专职网络管理人员、专职应用系统管理人员和专职系统管理人员,都是兼责;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
5.1.2.3 评估结论
本局已有兼职网络管理员、应用系统管理员和系统管理员,在条件许可下,配置专职管理人员;专责的工作职责与工作范围没有明确制度进行界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管理制度;岗位没有实行主、副岗备用制度,在条件许可下,落实主、副岗备用制度。
5.1.3病毒管理
5.1.3.1 评估标准
病毒管理包括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定期升级的安全策略、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病毒扫描策略(1周内至少进行一次扫描)。
5.1.3.2 现状描述
本局使用Symantec防病毒软件进行病毒防护,定期从省公司病毒库服务器下载、升级安全策略;病毒预警是通过第三方和网上提供信息来源,每月统计、汇总病毒感染情况并提交局生技部和省公司生技部;每周进行二次自动病毒扫描;没有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3.3 评估结论
完善病毒预警和报告机制,制定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
5.1.4运行管理
5.1.4.1 评估标准
运行管理应制定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并实行工作票制度;制定机房出入管理制度并上墙,对进出机房情况记录。
5.1.4.2 现状描述
没有建立相应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流程、值班制度,没有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但没有机房进出情况记录。
5.1.4.3评估结论
结合本局具体情况,制订信息系统运行管理规程、缺陷管理制度、统计汇报制度、运维
流程、值班制度,实行工作票制度;机房出入管理制度上墙,记录机房进出情况。
5.1.5账号与口令管理
5.1.5.1 评估标准
制订了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应变更并保存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应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2 现状描述
没有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普通用户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大部分都不符合大于6字符;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大于8字符,半年内账户密码、口令有过变更,但没有变更相关记录、通知、文件;半年内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能及时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1.5.3 评估结论
制订账号与口令管理制度,完善普通用户账户与管理员账户密码、口令长度要求;对账户密码、口令变更作相关记录;及时对系统用户身份发生变化后对其账户进行变更或注销。
5.2 网络与系统安全评估
5.2.1网络架构
5.2.1.1 评估标准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应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不允许外联链路绕过防火墙,具有当前准确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2 现状描述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准备了备用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采取了设备冗余;没有不经过防火墙的外联链路,有当前网络拓扑结构图。
5.2.1.3 评估结论
局域网核心交换设备、城域网核心路由设备按要求采取设备冗余或准备备用设备,外联链路没有绕过防火墙,完善网络拓扑结构图。
5.2.2网络分区
5.2.2.1 评估标准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2 现状描述
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没有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2.3评估结论
对生产控制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之间进行分区,VLAN间的访问控制设置合理。
5.2.3 网络设备
5.2.3.1 评估标准
网络设备配置有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采用双电源,关闭网络设备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3.2 现状描述
网络设备配置没有进行备份,网络关键点设备是双电源,网络设备关闭了HTTP、FTP、TFTP等服务,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没达到要求。
5.2.3.3 评估结论
对网络设备配置进行备份,完善SNMP社区串、本地用户口令强健(>8字符,数字、字母混杂)。
5.2.4 IP管理
5.2.4.1 评估标准
有IP地址管理系统,IP地址管理有规划方案和分配策略,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2 现状描述
没有IP地址管理系统,正在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4.3 评估结论
建立IP地址管理系统,加快进行对IP地址的规划和分配,IP地址分配有记录。
5.2.5补丁管理
5.2.5.1 评估标准
有补丁管理的手段或补丁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齐全,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2现状描述
通过手工补丁管理手段,没有制订相应管理制度;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基本齐全,没有补丁安装的测试记录。
5.2.5.3 评估结论
完善补丁管理的手段,制订相应管理制度;补缺Windows系统主机补丁安装,补丁安装前进行测试记录。
5.2.6系统安全配置
5.2.6.1 评估标准
最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管理办法第7篇全文(2670字)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安全信息管理,畅通安全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准确处理各类安全信息和资料,切实提高对安全信息的分析、统计、处理能力,更好地发挥用安全信息指导安全生产和预防安全隐患的作用,逐步建立、完善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网络,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的安全信息系指在公司生产过程中发生的运输行车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生产安全隐患、设备隐患、治安事件、管理问题、职工违章违纪及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
第三条安全信息管理必须遵循的原则
1、真实性原则。凡反馈的安全信息,必须做到件件真实、来源可靠、实事求是,具有可追踪性,杜绝虚假信息、失效信息、重复信息,保证安全信息的真实性。
2、准确性原则。各类安全信息的数据统计和综合分析,要做到全面、客观、准确,避免错、漏信息的发生。
3、时效性原则。安全信息的反馈要及时、快捷,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周期提报,不得人为拖延,影响信息畅通。
第四条充分利用办公信息系统网络资源,通过信息交换中心,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传递安全信息,逐步实现安全信息网络化管理。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要完善安全信息管理办法,对安全信息的报道、反馈、处理等环节应作出具体规定,形成安全信息工作管理的闭环。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六条公司领导职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超前预测、超前防范,及时处置安全生产重要信息,组织解决危及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公司安委会等监督检查发现的突出问题,及时通报有关单位、主管部门和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处理突发安全生产重大事件,审核或直接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发生的安全重要信息。
分管领导:负责监督指导分管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分管部门及时掌握现场安全生产动态,确保信息渠道畅通;审核分管部门日常向贵州铁路实业集团公司(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或通报安全重要信息;按规定参加分管部门安全生产分析会议,对分管部门安全信息进行分析,查找倾向性、关键性问题,指导分管部门制订整改措施,掌握整改措施实施进度,督促危及安全的倾向性、关键性问题得到及时解决和整改。
第七条安委会职责: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信息管理的监督部门。负责公司安全信息的收集、统计、综合分析,跟踪处理领导督办的信息,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安全情况及重要信息,按规定向集团公司安监部和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报送、反馈安全信息,按规定对公司各部门安全信息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第八条部门职责:公司各部门是安全信息的主体单位,负责本单位安全信息的收集,按规定时限和要求向公司安委会报送、反映、通报安全生产信息。
第九条信息主要来源:
1、安全事故信息;
2、领导干部监督检查信息;
3、公司安委会监督检查信息;
4、公司各部门检查发现、反馈的信息;
5、上级通报的信息;
6、其他信息(群众举报,新闻媒体等)。
第十条信息分类:安全信息分为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和其他安全信息
事故信息包括:行车安全事故,人身伤亡事故,特种设备事故,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其他安全信息包括:严重威胁行车安全,劳动安全和特种设备安全的重大隐患;未构成事故,但对于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特种设备发生故障影响正常使用,运输不畅,装卸车多,卸车困难;公司布置的安全工作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上级通报的信息;各种安全报表资料;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整改结果等)和其它有关影响安全生产的信息。其中:事故信息为重要信息。
第十一条事故信息传递要求
1、行车安全事故信息
凡施工装卸作业、调车作业、轨道车辆故障中断行车的信息,货场部发生或收到后,要认真做好记录,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在事发12小时内将事故发生地点、事故概况、初步影响范围、事故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报集团公司安监部,详细情况24小时内书面上报。
2、人身伤亡事故信息
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区域内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不论原因、责任、伤亡人员归属情况是否属于工伤事故,相关部门都应认真做好记录并立即通知公司安委会,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全部、人力资源部和党群工作部(工会)。
3、特种设备事故信息
发生严重以上的特种设备事故(有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设备、事故或有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货场部立即报告公司安委会,公司安委会立即报告集团公司安全部、质量技术部及当地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并同时报告设备使用注册登记的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
4、火灾、爆炸、中毒、治安、交通事故信息
1)火灾、爆炸一般以上事故,治安事件、交通(涉及人员轻伤)、中毒事故,公司安委会事发2小时内电话报集团公司安监部。
2)发生较大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重伤及以上严重事故苗子和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以下的交通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日内书面上报。
3)发生急性中毒事故、火灾大事故、重大治安事件、重大交通事故及造成经济损失5万元(含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特种设备事故,公司安委会电话速报集团公司安监部并于20小时之内书面上报。
4)发现或收到事故信息,除立即报告主管上级部门外,应向驻站民警通报和报案。
第十二条其它信息传递要求
1、发生或收到未构成安全事故,但对行车安全有影响,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信息,公司安委会要认真做好记录,必要时,应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并在公司交班会上通报。
2、集团公司布置的安全重点落实情况、安全监督检查情况、安全通报信息,公司安委会在规定时间内反馈;上报信息处理情况。
3、集团公司明确要求上报的材料(活动安排、工作小结、
整改结果等),公司安委会必须按规定时期上报。
第三章综合分析处理
第十三条信息的综合分析
1、公司安委会定期对本系统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按照等级管理和时效管理要求,纳入本系统安全问题库。
2、公司安委会结合公司的安全信息、监督检查信息和上级通报的信息定期进行综合分析。
3、公司安委会每月定期对安全信息进行综合分析并形成月度安全分析报告(纪要)。
4、公司把安全生产信息纳入日交班、周大交班等会议及时进行分析。
第十四条信息处理
1、公司各部要充分利用安全信息的预测功能、许价功能、导向功能,把信息作为安全决策的重要依据,运用信息正确指导安全工作。
2、对安全信息做到三不放过的原则:不弄清责任不放过;不分析管理原因不放过;不制定措施不放过。
3、针对安全信息反映的倾向性问题采取加强管理、加大投入、强化控制等多种措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对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各部门反馈的安全信息及时调查、处理、反馈。
5、建立安全问题库,从信息的收集、分析到处理形成动态的闭环管理,保证安全信息畅通和有效利用,对上级通报、反馈的安全信息,公司各部要按要求及时上报调查处理及整改结果。
第四章附则
第十五条公司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信息中心,任何部门、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对安全生产信息进行隐瞒、迟报、越级上报,一经发现,将追究责任人责任。
未按规定上报的信息分为漏报、迟报、错报。凡未上报视为漏报;凡超过规定时限上报,视为迟报;不符合完整、准确、质量要求者,视为错报。
第十六条公司安委会对各部门安全生产信息管理情况进行抽查检查,并将抽查检查情况纳入季度考核、奖惩。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工作的考核,由公司安委会按公司安全管理考核办法有关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公司安委会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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