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第1篇(全文621字)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我县水资源贫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的三分之一,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并存。水资源的匮乏,致使我县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较弱。随着工业化进程、城市步伐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水资源将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缓解这一矛盾,必须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减少取用水过程中水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抑制用水量的过快增长,实现水资源、水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扎实搞好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路和目标(一)工作思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建立与我县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全民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实现生产和生活上用水的高效合理。(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县年用水总量不超过3.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1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覆盖率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0%,污水处理率达40%,污水回用率达到25%;居民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70升;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供水管网漏失率不超过15%。到2020年,全县全年用水量不超过4.5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150立方米以下;
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第2篇(全文2425字)
一、适用范围
本实施方案适用于全市范围内机关事业单位、小区、学校、企业、灌区等单位开展节水载体建设和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
二、目标任务
2018年创建任务:启动创建省级节水型城市,完成8个节水型企业、12个节水型小区、7个中小学节水型教育社会实践基地、1个节水型灌区,完成25个市级机关、15个事业单位创建工作,开展县级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建设。
三、依照标准及创建内容
(一)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
深入贯彻落实国家节水政策,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与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的通知》(建城〔2018〕25号),《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安徽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的通知》(建城〔2016〕72号),对照《国家节水型城市申报和考核办法》和《国家节水型城市考核标准》,启动省级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
(二)节水型企业创建
工业领域的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对照《关于深入推进节水型企业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2〕431号)和《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安徽省水利厅 安徽省节约用水办公室关于在工业领域开展百家企业节水行动的通知》(皖经信节能〔2016〕23号)提出的节水型企业建设具体要求开展创建工作,以提高工业用水效率为核心,以发展节水型产业为目标,不断强化工业结构调整,全面推广普及节水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加快淘汰落后用水工艺和设备,减少废水排放,提高水的循环利用率,努力促进水资源,利用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形成工业领域水资源高效利用体系。
完成安庆新曙光精细化工有限公司、阿尔博特兰(安庆)有限公司等2家“省级节水型企业”创建,完成皖能中科环保电力公司、大唐生物质能发电有限公司、太湖县天龙纸业有限公司、怀宁万邦高森造纸有限公司、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桐城凯迪绿色能源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市级节水型企业”创建。
(三)节水型小区创建
参照全国节水居民小区评价标准开展工作。市区完成2个、各县(市)至少完成1个节水型小区创建。
(四)节水型单位创建
对照《安徽省公共机构节水型单位创建标准》开展工作。节水型单位应完善的水管理制度,落实节水日常管理,
推广使用节水技术和设备,积极利用非常规水源。
完成40个市级单位创建(25个市级机关、15个市级事业单位),所有县(市)区均开展县级单位创建并命名不少于10家节水型单位。
(五)节水型灌区创建
大力推进农业节水技术改造,推广水肥一体化等高效节水技术措施,参照灌区水效领跑者的基本要求(发改环资〔2016〕876号),制定市级节水型灌区创建标准,全市完成一座灌区创建行动。
(六)中小学节水教育基地创建
对拥有完备的基础设施和较强的组织能力,能够开展水情知识教育、亲水爱水活动,安全措施到位,展示节水理念和技术的社会场所,如节水科技展馆、节水示范园、自来水厂、污水处理厂,以及灌区、水库、水电站、闸坝等,比照《水利部水资源司关于开展第二批全国中小学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评定工作的通知》(资源节函〔2013〕52号)所附的建设评分标准开展创建工作。各县(市)区完成不少于1个节水教育基地的创建。
四、组织实施
市水利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等单位负责全市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级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市直有关部门分工如下:
1、节水型城市创建工作。市城管局牵头,市住建委、市发改委配合。
2、节水型企业创建工作。市经信委牵头,市水利局配合。
3、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市住建委牵头,市城管局、市水利局配合。
4、节水型单位创建工作。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
5、节水型灌区创建工作。市水利局牵头,市农委配合。
6、节水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创建工作。市教育局牵头,市水利局配合。
五、创建程序
1、制定方案。各创建牵头单位于2018年3月底前,对照各载体创建标准制定创建方案,及时印发各县(市)区并抄报市河长办。
2、组织申报。各创建牵头单位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载体创建主体材料申报和初审。
3、考评验收。创建牵头单位组织相关部门,对照载体建设标准进行技术审查考评,对申报单位进行现场验收,查验节水设施安装,运行、管理等节约用水措施落实和制度建设等情况,实行现场打分,获得90分以上的单位通过验收。验收工作2018年10月份结束。
4、命名及推报。市水利局、市直机关事务管理所、市住建委、市经信委、市教育局、市节约用水办公室等单位于2018年11月前发布市级节水载体创建单位名单,并报送上级对口单位备案。创建省级称号的,各牵头单位做好向省级主管部门的组织申报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协调。各地各部门要把节水型载体创建,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内全面建设我市节水型社会、生态城市的重要工作,要完善建立县级节约用水办公室,建立城市(镇)节水机构,成立工作专班,明确专人负责。按照环保优先、节约优先的方针,树立以节水促减污、节水保发展的理念,发挥政策引导以及政府主导作用,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制度建设,加强节水载体和示范项目建设,稳步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二)计划管理,深入推进。建立长效节水创建机制,每年2月份前,相关创建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应及时制定本部门、本地区年度载体创建计划,以抓重点、树典型的方式,引导企业、单位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节水载体的创建工作。加强上下联动、部门协调、形成合力,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持续、深入开展。
(三)严把质量关,体现创建成效。重视节水载体建设质量,所选创建节水载体应具有较好的典型性、代表性、创新性、示范性,体现节水先进技术,节水减排成效显著。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严格把握每类节水载体建设技术标准,严格对标指导,严把节水载体建设考评材料质量关,确保考评材料符合相关要求,完成年度创建任务。
(四)落实资金,建立奖补机制。各地各部门应研究建立节水奖励机制,把节水型企业、单位、居民小区等载体建设纳入奖补范围。探索推行节水财政补贴、项目扶持等政策,对节水技术研发、节水设施建设、节水技术改造和节水产品消费等进行补助、项目支持。市级奖励办法另行制定。
(五)完善体系,强化考核。根据《安庆市河长制湖长制考核办法》,对各县(市)区及相关市直部门开展各类节水型载体创建行动均采用百分制考核,按照赋分比例计入年度河长制考核。县(市)区节水载体创建由市级创建牵头单位评定后,由市水利局按照权重汇总得分;相关市直单位组织节水载体创建工作由市水利局评定。评分细则见表2。
(六)创新宣传,积极引导。灵活采用多种宣传形式,创新参与方式,提高宣传效果。结合各类新媒体、自媒体应用,利用微信、微博等形式灵活、传播快、大众化的特点,建立微信公众号、微信群和开通节水微博,普及水情知识,传播节水小常识,宣传身边节水趣事和节水达人,监督举报用水违法行为,营造公开透明、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第3篇(全文2593字)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
(二)工作目标
三、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
(一)合理配置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
(二)加快推进生态水系建设,大力改善城镇生态环境
(三)调整工业产业结构,大力兴建节水设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四)调整农业产业结构,推广先进节水技术,发展高效节水型农业
(五)大力推广集雨节灌、雨水利用和中水回用,充分利用各种水资源
(六)加强供水管网和用水器具改造,减少水的浪费和消耗
(七)抓好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
(八)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树立全社会的节水意识
(九)加强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
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
(三)筹措资金,加大投入
……
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要求,结合我县水资源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意义
我县水资源贫乏,人均水资源占有量是全国水资源人均占有量的三分之一,资源型缺水、水质型缺水、工程型缺水并存。水资源的匮乏,致使我县的水资源承载能力较弱。随着工业化进程、城市步伐的加快和人口的增长,水资源的供需矛盾更加突出。水资源将成为制约我县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为缓解这一矛盾,必须加快节水型社会建设,优化水资源配置,调整产业结构布局,减少取用水过程中水的损失、消耗和污染,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抑制用水量的过快增长,实现水资源、水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要意义,站在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扎实搞好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二、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思路和目标
(一)工作思路。在水资源开发利用的各个环节,通过政府调控、市场引导、公众参与,采取法律、行政、经济、技术和工程等措施,建立与我县水资源优化配置相适应的水资源管理体系,提高全民的水资源节约与保护意识,实现生产和生活上用水的高效合理。
(二)工作目标。到2010年,全县年用水总量不超过3.9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310立方米以下;农业灌溉用水有效利用系数0.5;农业节水灌溉工程覆盖率6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200立方米以下;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为50%,污水处理率达40%,污水回用率达到25%;居民人均日用水量控制在170升;
扩建的宾馆、饭店、商场、公寓、综合性服务楼、住宅小区等项目,要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省的有关规定,配套建设用水设施,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对污水采取集中处理与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县城区新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城区的生产及生活污水;逐步实现乡镇场镇的生产及生活污水的有效治理,以有效改善水质。全县广场、街道人行道路面要逐步采用高透水材料和有利于渗水的施工工艺,园林绿化要建设渗水设施,增加地下水的补给,逐步实现中水、雨水和污水资源化,使有限的水资源得到充分利用。
(六)加强供水管网和用水器具改造,减少水的浪费和消耗。采取有力措施,加快城市供水管网改造以减少城市供水管网的漏失率。按照国家《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标准》,大力推广应用经国家认证机构认证的节水便器、节水水嘴、淋浴器等节水器具。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必须使用节水型用水器具。逐步更换非节水型用水器具,以减少水的浪费和消耗。
(七)抓好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采用多元化融资方式,统筹规划,先试点后展开,加快推进农村供水、排水体系建设,保障农村集中安全供水。同时做好农村饮用水源保护、污水集中收集处理与水质监测,逐步改善农村水环境。按照“先重后轻,先急后缓,先安全后方便”的原则,优先解决农村饮水不安全人口的安全饮水问题。
(八)加强宣传,转变观念,树立全社会的节水意识。各乡镇、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从广度和深度上下功夫,通过多种形式,深入持久地开展节水宣传教育。大力宣传水资源紧缺的严峻形势,宣传水资源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宣传节约用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宣传节约用水的新方法。通过一系列的宣传教育,使全社会充分认识我县的水环境,掌握科学的水知识,树立节水的新观念,增强全民的水忧患意识,共同营造良好的珍惜水、节约水、保护水的社会氛围。
(九)加强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实现管理工作现代化。水资源信息系统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具体要求,其目的就是对我县的地下水、地表水、排污口等实行适时监测和监控,对生活、生产和生态用水等实行动态管理,提高水资源和节约用水管理水平。建设水资源监控与管理系统,实施对我县地下水的水量、水位和地表水的水质以及污水排放等情况的全方位动态监测,提高全县的应急供水调度能力,确保全县的供水安全。
(十)抓好节水示范区建设,建设一批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和节水型单位。要加大政策、资金、技术等方面的扶持力度,进一步大力开展创建节水型社区、节水型灌区和节水型企业(单位)活动。以点带面,全面推动,促进我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十一)利用市场机制和价格手段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树立商品水观念,通过价格杠杆调节用水量,增强节水意识。对居民用水实行分段计价,多用多缴,超用适当提高收费标准。对生产用水区别不同情况,按合理水价,市场导向,有保有压的原则实行保护性开发和使用。鼓励民间资金和社会力量投资兴办水利设施、供水管网,实行谁投资谁拥有,谁投资谁使用的办法,确定产权、供应服务区域,鼓励社会化。
四、实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主要保证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既是大竹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也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要求。大力开展节约用水,不仅可以弥补水资源的先天不足,缓解水的供需矛盾,还可以减少污水排放,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是一件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后代的举措。为此,各地各部门必须站在坚持科学发展观的高度,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自觉性、发挥创造性,要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要将节水制度的建设作为重点,要综合采用经济、法律、行政、技术等手段,促进中水回用和节水器具推广,逐步实行阶梯式供水价格制度,实现经济发展与水资源优化配置,节水与治污相结合,努力提高污水处理率、中水回用率。
(二)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切实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人,督促检查和考核落实、奖罚分明,最大限度地调动全社会搞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积极性。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落实专人负责(2月底前将负责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县水务局,联系方式:6218211),切实抓好制度建设(见附件1)和节水工程建设(见附件2)。各地各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相互配合,主动加强联系,及时互通信息,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工作顺利开展。
县发改委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工作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和与上级发改部门的衔接;参与制定项目建设年度计划,开展经济结构调整工作,负责项目的经济发展效果评价。
县农委负责协助县水务局、农业局、林业局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县财政局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资金的统筹、调集、管理和监督。
节水型社会建设方案第4篇(全文3001字)
近年来,随着我县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工业、生态、城市用水需求大幅递增,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加之我县供水保障能力和公众节水意识有待提高,科学用水、合理用水、中水回用的水平还较低,水紧缺、水浪费、水污染威胁显现。开展节水型社会建设,是维持我县水资源供需平衡的有效载体,是实现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三条控制红线”的有效保障。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可进一步提高社会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水资源的管理水平,促进节水技术进步和提高用水效率,使有限的水资源在最大程度上满足民众生产生活的需要,保障 __可持续发展。
节水型社会建设应坚持五个原则,即节水型社会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城市总体规划、工农业发展规划、生态建设规划相协调的原则;完善机制、分工协作的原则;节水与开源、涵养水源、污染治理同步实施的原则;加强管理、优化配置资源的原则;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原则。
通过节水型社会建设,到_年我县形成节水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形成比较完善的节水体系和节水制度;水资源分配使用合理且满足生产、生活、生态发展的需求;公众节水意识普遍增强,用水效率显著提高,节水器具、节水工艺广泛利用;用水总量控制在7.0亿立方米,灌区灌溉水利用系数超过0.58,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85%以上,城乡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2%以下;污水处理率和中水利用率大幅提高,污水排放量控制在限制纳污额度内。
节水型社会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县政府成立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县长卞建军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马伟和副县长孙其泉同志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水务局。各成员单位须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按照单位职能完成相关工作任务。
(一)县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领导小组
1. 决定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确定重大建设任务和重大研究项目,解决建设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2.审定成员单位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部署年度建设工作,下达年度工作任务。
3.组织开展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督促成员单位认真完成工作任务。
(二)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1.负责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提议召集领导小组工作会议。
2.负责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中长期规划、实施方案,编制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年度、。
3.指导创建节水型灌区、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学校、节水型社区等节水型社会建设单元工作。
4.负责联络有关部门或组织有关专家,讨论成员单位提出的有关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大问题。
5.负责制定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承办全县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的检查、评比、考核和奖惩的组织与实施。
6.建立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联络制度,搭建小组联席会议平台,协调信息互通,全面掌握工作进展情况。
7.督促各成员单位全面完成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任务,认真落实县节水型社会示范区领导小组工作部署有关决定事项。
(三)水务局
1.负责制定全县水资源配置方案,实施水资源统一调度。
2.负责节水型社会水资源配置工程建设、组织推广灌区节水灌溉技术和节水控灌工程建设,大力发展防渗渠输水、喷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建设农业节水示范区,在设施农业及特色种植区推进微喷灌和滴灌等节水技术。
3.抓好节水型社会建设示范区载体创建工作。
4.落实各项水资源管理制度,做好水资源开发利用、保护、定额节约管理及取水许可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工作,关停城区自备水源井,并严格控制批建新井。
5.完善计划用水考核体系,加大计划用水考核力度和加价水资源费征收力度,完善各类用水定额。
6.实施农村饮水安全项目,到_年实现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以改造提升城乡供水一体化为目标,规划实施安全饮水改造提升工程建设、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水质净化改造工程建设、生态移民安全饮水工程建设,力争达到城乡居民饮水同源、同质、同价的目标。
7.实施水环境治理,以全县防洪工程建设为依托,大力实施县域生态水环境建设和水景观建设。在全县河道、水库、渠道两边全面实施绿化工程,进一步涵养水源。
8.保障城区饮用水源地的安全。
9.负责城区供水管网节水改造,城区下水管网的维修及管护工作,防止城区内涝的发生。同时,测试供水管网漏损,建立完备的供水管网技术档案,推广新的防漏技术措施,严格漏损控制,漏失率控制在12%以下。
(四)农委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编制实施全县农业种植结构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规划。
2.加快农业节水改造,调整农业用水结构,合理配置水资源,大力发展节水高效农业,推广喷灌、滴灌和水稻节水控灌技术,实现水资源合理管理与利用。
(五)发改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方案,制定实施全县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划。
2.建立有利于节约用水的梯级水价形成机制。
3.负责整合节水项目资金。
(六)经信局
1.根据水资源承载能力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实施方案,制定实施工业节水规划。
2.建立工业高耗水行业用水限额制度,组织实施节水型企业创建活动,每年建设节水型示范企业不少于3家,确保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年下降率在6%以上。
3.定期发布高耗水落后产能淘汰目录及节能减排指标;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关闭和淘汰落后高耗水重污染的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与回收和利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
4.加大工业企业用水定额的控制,确保80%以上的用水大户(年用水量2万m3以上)的工业企业用水定额达到国家和省级用水定额标准。
5.配合县水务局建立工业节水评价指标体系及节约用水激励机制。
6.全面实施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即节水设施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严格控制耗水多且污染大项目准入。
(七)财政局
1.负责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并加强监管。
2.负责建立县节约用水激励机制,筹集年度节水奖励资金。
3.参与水价、水资源费征收标准的调研与制定。
(八)住建局
1.负责城区节水型住宅和办公楼馆建设,到_年末,完成城区新建建筑节水设施强制性推广和既有建筑节水设施改造,城乡节水器具普及率达到98%以上。
2.实施生态绿化供水项目工程,充分利用沟、渠、塘地表水和中水及浅层地下咸水,替代生态绿化建设用水;大力推广城镇生态绿化的喷灌、滴管、控灌技术。
3.负责节水型小区创建工作,每年创建省级节水型小区不少于3家。
4.负责污水处理厂净化设施和中水利用设施建设及运营,扩大现有污水处理厂建设和污水处理规模,加大中水的利用率。污水处理率达到84%,城市污水再生利用率达到15%。
(九)环保局
1.按照节水型社会建设要求,编制实施全县水环境保护规划,制定全县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2.负责水污染物达标排放,落实主要水污染物减排指标,改善河道及其它纳污水体水环境。
3.完善排污口水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加强对重点排污企业水污染物排放监管。
4.做好水源地监管工作,加强水源地的水质监测,定期发布水源地水质报告。
5.加快实施农村环保项目,确保村污水处理率达到省市达标要求。
6.加强水功能区水位监测,确保_年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达到70%以上。
(十)国土局
1.负责土地开发项目的节水技术推广与应用,支、斗、农渠防渗砌护率达100%。
2.不在已划定水源地批建任何建设项目,已经存在的地上建设附着物(不含水工程)逐步置换搬迁。
(十一)教育局
1.组织全县中小学校、职业技术学校广泛开展节约用水宣传。
2.组织实施节水型学校创建活动,确保每年创建节水型学校不少于3家。
(十二)宣传部
1.开展节水宣传报道和节水型社会建设专题片制作工作。
2.定期发布节水公益广告。
(十三)市监局
1.负责全县节水器具的质量监督工作,管理节水产品质量的仲裁检验、鉴定,依法查处生产和经销假冒伪劣节水器具等违法行为。
2.管理全县水产品的质量认证工作。
3.统一管理全县节水器具标准化工作。贯彻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国家计量制度,规范和监督节水器具的计量行为。
(十四)开发区
1.负责把好高耗水企业的市场主体准入关。
2.配合县水务局、经信局组织引进推广工业节水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加快淘汰落后高耗水工艺、设备、产品和产能;严格控制新上高耗水工业项目;组织实施工业节水改造,推进企业节水技术进步;抓好企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工业废水处理与回用,落实节能减排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