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学习心得体会第1篇(全文333字)
任何形式的宪法都不可能无视政治,但是宪法却无一不是以“人的优良的生活方式和生活质量”为其终极关怀。宪法只有真正的为人民的生活服务的时候,才可能真正的深入民心,在人民心中树立宪法的,人民才会真正对宪法产生敬畏之情。宪法和宪政只有植根于人的生活世界之中,才能够克服抽象理性所设计的虚幻的理念世界模型,从而唤起人们对于真正的“人的生活”的关怀和“美满世界”的向往,并为宪法与宪政的价值找到真正的栖息之所。
宪法的社会化意味着宪法向人的生活世界的回归;只有在人的生活世界之中,宪法才有可能成为“行动中的宪法”,而不仅仅是“书本中的宪法”。
历史不断前行,时代不断发展,法治建设只有跟上时代的脚步,才能发挥引领和推动社会进步的作用。广大党员干部要以修改宪法为契机,增强法治意识,强化法治观念,遵守宪法法律,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人心,汇聚力量。
国家宪法学习心得体会第2篇(全文417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它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我们国家的根本法和行为准则。它不仅对公民权利进行了确认和保障,同时对国家的权力设置和形使进行了规范,它是保持公共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协调与平衡的根本规范。
我们作为二十一世纪的青少年,肩负着伟大的历史重任,振兴中华。而我们首先要做的是尊法、守法、学法和用法,不去违反法律,做到有法必依,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宪法要求我们做的事情有很多,我们都要一一遵守。
法,大到宪法,小到校规校纪。但是,在我们学习生活中,依然有很多违反规矩的事。每天早晨,依然有不少同学迟到,不遵守班级的规矩;课上,说话,睡觉的情况也不少见;在宿舍里,不遵守宿管阿姨的管理,带违禁品等,都违反了学校的校规校纪。我们要想成为一名优秀的中学生,首先要做的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矩、纪律。其次,在日常的学习生活中,平善待人,与人为善;同学之间互相尊重、团结互助。
我们开高学子,应该是遵守校规校纪,遵守宪法和法律的合格学子。同时,我们要弘扬宪法精神,在一个充满宪法精神的环境中,努力学习,不断提升自己。
国家宪法学习心得体会第3篇(全文519字)
法制宣传日。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学校为了让我们平安健康地成长,特意开展了一次学习法律知识的活动。让我们知道:作为一名少先队员,应该知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遵纪守法,我们要从小做起,从小事做起。
怎样才能做做个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少年呢?首先,我们要知法、学法、守法。法律是任何一个公民都应当遵守的。我们小学生更要从小知法,学法。学习法律的途径有很多:上网、读书、看报、看电视??我们只有做到知法,学法,才能知道什么样的事我们应该去做,什么样的事是法律禁止做的,才能真正做到懂法、守法。
其次,我们要懂法、用法。我们只知法、守法,是不行的。我们还要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增强社会责任感。
在日常的生活中,常常会碰到许许多多违反法纪的事。如:闯红灯、乱穿马路、逆向行驶、乱扔垃圾、随地吐痰,这些违纪违法现象,我们不能视而不见,因为它会给我们带来很大的不便,给社会治安带来的混乱。
那么,我们要及时上前劝阻,还可以叫大人或是民警叔叔来处理,防止小事闹大。
可见,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同时也会成为我们的秘密武器,是我们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让我们与法同行,摆脱鲁莽,拥有理智;让我们与法同行,远离脆弱,变得坚强;让我们做个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好少年,在法制的蓝天下茁壮健康、快乐地成长!
国家宪法学习心得体会第4篇(全文1195字)
按照党委的安排,我认真学习了新《宪法》。进一步学习和贯彻实施《宪法》,对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下面谈谈我个人学习《宪法》的体会。
00、《宪法》的重要性。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宪法集中反映了我国各族人民长期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以及国家生活中最重要的原则,具有至高无上的和法律效力,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核心地位。
00、修改宪法的意义。这次修改宪法,坚持中央提出的切实加强党的领导、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严格依法办事的原则,体现了宪法的稳定性和适应性的统一、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讲政治和讲法制的统一。经过这次修改,我国宪法更加完善,更加符合国情,更加反映时代精神,更加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要求,必将更好地发挥国家根本法的作用。
00、新宪法的亮点。新宪法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写入宪法,把十六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和重大方针政策写入宪法,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大精神提供了宪法保障。确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有利于巩固和发展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新世纪、新阶段继续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宪法以国家根本法的形式肯定了十一届三中金会以来,我们党指导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科学理论、正确路线和一系列重大方针政策,为坚持和运用党领导人民在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中取得的成功经验,提供了法律保障。
我们要把学习新宪法同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结合起来,同认真实施“四五”普法规划结合起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全面发展。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一是要在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工作中继续抓好对宪法的学习。通过对党的十八大精神和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实施宪法和推进依法治国的自觉性,在全社会进一步树立宪法意识和宪法。同时要通过对宪法的学习,增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自觉性,增强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自觉性。二是通过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推动对宪法的全面贯彻实施。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重要制度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总布局,深化各项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首都科学发展。三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四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一步加强立法、执法、司法、守法等方面的工作,确保宪法和法律的有效实施,坚决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和。
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下,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国家宪法学习心得体会第5篇(全文1296字)
“宪法是国家根本大法”,是的行为准则。列宁说,“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既然宪法是“人民之保证书”,规定了人民之基本权利和义务,系基本之维护手段,当然有宣传教育和学习之必要。设立宪法日,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意义不言自明。
只是,宪法怎么宣传、怎么教育呢?如果说“全国法制宣传日”还可以进行非常丰富的宣传教育活动,那么宪法宣传教育可能要困难得多,有的时方搞起中小学“宪法晨读活动”,“我为法治代言”主题公众开放日活动等,这肯定是不会有多大效果的。为什么这样讲?因为一者,中国的宪法历史较短,没有太多历史可讲;二者,宪法没有案例可言,枯燥的条文缺乏案例来解读。纯粹就文字说文字、照本宣科,必然让人了无兴趣,左耳进右耳出,宣传教育的效果也可想而知。
所以,人们都知道宪法的重要性,都知道“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但实际上又有多少人真正知道宪法有多少章节有多少条款,每条章节条款对应着自己怎样的权利义务?我们可能确切地知道触犯某一部门法的条款会受到什么的惩罚,却不知道标写在宪法上那些条款对我们有什么具体的影响。这主要是,部门法在实施中有非常多的案例,这些案例不需要司法行政部门宣传教育,有新闻出来时就会引起全社会的讨论,这种讨论就是的宣传教育。
而目前宪法虽有条文,却不能进入诉讼,故无案例可言。为何没有案例可言呢?因为宪法虽然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却没有一部法律来保证它不受侵犯,没有一个机构真正对其实施负责。也就是说,宪法虽然重要,却没有宪法监督法来保护,当宪法被违背、侵犯甚至践踏的时候,没有法律依据和相应机关启动违宪审查程序,予以问责。
此外,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的体现在了立法上,有的还没有体现在立法上,比如确保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新闻法》、《出版法》等,到现在还没有制定出来。
至于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有部门法立法保障,但有的立法并不完善,实施情况更不理想。执法不严和违法不究的现象还时常发生,宪法仍然只是“写着人民权利的纸”。比如说保障公民的人身自由,我们有《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但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事时有发生,很多是执法机关知法犯法。
还有一些地方、机构制定的一些下位法、各领域的法规,以特定意志为准,严重违背宪法规定,与宪法精神相抵触,却得不到纠正,影响宪法的严肃性,使国家法制失去统一的基础。
关于宪法,可能有这样那样的问题,很重要一条,就是没有专门的国家机关或机构依据专门的法律来监督宪法实施、展开违宪审查,结果是,我违宪了,你奈我何?这就削弱了“依宪执政”的力度,不利于“依法治国”的现实。用法律的手段来确保宪法的实施和应该被提上议事日程。
事实上,“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有关监督机关要担负起宪法和法律监督职责,加强对宪法和法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监督机制和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违法行为”,已经提了多年,但是这些机构应该如何行使其职权,并没有法律的规范。谁该管、该如何管都不明确,结果是有其名而无其责,谁都不管。所以,制定专门的宪法监督法,成立专门的违宪审查机构是必要的。
这样的话,不光是宪法教育有丰富的案例可以讲,更重要的是有利于宪法的实施。“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也在于实施”,如果宪法不能有效实施,宪法的不能保证,宪法就会形成虚设,其危害我们已经尝过。
每年宪法日,有关部门在开展宪法的宣传教育时,应该反省以上问题。当每一个人都可以通过法律手段来捍卫宪法赋予自己的权利时,不需要宣传教育,宪法也一定会深入人心,被视为珍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