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请假条怎么写,需不需要证明,请病假期间有工资吗,工资该怎么算,这些应该是每个上班族都会遇到的问题吧,因为请假条是公文的一种,所以病假请假条必须有其标准的格式要求,而请病假则是需要有医院证明或病历单等一类的证明的,但这需要公司来灵活掌握了,至于工资问题也是相关规定的,带着这些问题,我们来一起了解生病请假条怎么写,需证明吗?
病假请假条格式:
1.标题:在纸张的上部正中书写“请假条”三字,并不需要单独注明是病假请假条,只需写上请假条三个字,就可以了。
2.称谓:请假对象的称呼,就是你要向谁请假,要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例:尊敬的宋老师。
3.请假缘由:请假原由,这个地方要实事求是,否则后果自负!写明自己是何种病而不能正常上课。
4.起止日期及天数:请假起止时间,这个非常重要,必须重点提出。
5.署名:请假人签名。 你自己的签名,一般不用按手印,只需要签字即可。
6.申请日期:请假时间。 当前你写请假条的时间。
病假条范文展示
病假条范文【篇一】
请假条
****领导:
自从到**局以来,因工作原因我便常年患有痔疮,最近又感觉心脏有所不适,我本人怀疑可能与痔疮有关。近来发现痔情越发严重,大便干大便出血需大量饮水,非常疼痛,现在已到了坐立不安的地步,只能躺下。我知道我的请假势必会对当前全局工作造成损失,经过思想斗争和深思熟虑后,我本着留着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长远思考决定请假,当然这出于客观病情。具体请假时间,需医生定夺。
请领导批示
请假人:XXX
XXXX年X月X日
病假条范文【篇二】
请假条
尊敬的领导:
您好!由于生病,无法坚持继续上班,故请假,望批准!
教师:XXX
xxx年X月X日
病假条范文【篇三】
请假条
**领导:
我因为最近流感横行,而不慎中招,感觉身体不舒服,前往医院检查,经医生诊断,患上重感冒,肺内感染,需要打点滴3天,为此,特请假3天,手头虽有未完成工作任务,但时间还来得及,待我身体痊愈,一定加倍努力工作,完成全部工作,特请领导批准。
请领导批示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生病请假相关知识
生病请假条需证明吗
当员工生病需要请假的,可以向单位请病假。为保障病假的真实性,请病假需要证明材料。
请病假需要什么证明
1、必须要有医院开具的《病假证明书》,证明书要由主治医生签名并加盖医院公章才能有效。
2、请假条。
生病请假的工资怎么计算
病假,是指劳动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企业应该根据劳动者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一定的医疗假期。病假期劳动者可照常拿工资,对于病假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80%。
病假工资计算公式:
月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日病假工资=病假工资的计算基数当月计薪日×相应的病假工资的计算系数劳动部文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对一年中病假休息的时间有以下规定:
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3个月到24个月的医疗期:
(一)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实际工作年限10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10年以下的为9个月;
10年以上15年以下的为12个月;15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内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80%发给;(三)连续工龄满20年不满3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90%发给;
(四)连续工龄满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95%发给。
经济效益好的企业,可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上浮5%。经济效益差,难以达到上述标准的企业,经本企业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可以适当下浮。下浮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各个档次标准的5%。如情况特殊超过5%的,应报所在区县(自治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
第五条职工患病,医疗期内停工治疗在6个月以上的,其病假工资按以下办法计发:
(一)连续工龄不满1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0%发给;
(二)连续工龄满10年不满20年的,按本人工资的65%发给;
(三)连续工龄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工资的70%发给。
第六条原系全国劳动模范、省(部)级劳动模范以及部队军以上单位曾授予战斗英雄或曾荣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荣誉的职工,在病假期间,工资照发。
第七条职工患病,在医疗期内停工治疗期间,每月领取的病假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八条职工患病,医疗期满或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恢复工作的,经县以上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按有关规定作退休、退职或一次性处理;属于大部分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医疗期满后,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按有关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和医疗补助费。
第九条凡弄虚作假,开假证明病休的,一经查实,按旷工处理。
第十条本规定由市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