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请假及出入校门制度

时间:2024-11-13 15:59:02

学生请假及出入校门制度

一、总则

(一)假条使用要求

1、请假条领取原则:系内每100人领取一本,根据系内实际人数进行领取。请假条领取时以旧换新,系内需留好存根。

2、每周教务处将根据各系请假人数进行数据化排名,并通报。

(二)学生请假要求

1、每周日晚7:00至周六上午11:50为大门封闭式管理时间,学生出入校门需请假。

2、周一、周六原则上不允许学生请假。

3、学生持请假申请和学生证到辅导员请假,否则不予批准。

4、学生请假必须由本人填写请假条,且内容必须填写完整,辅导员、教学管理负责人、系主任审核签字盖章。如系主任不在,由代理系主任代签,除此之外其他人员签字无效。

5、已经退学、开除、休学等原因需离校的学生,需持有退学决定书、处分通知单、休学证明方可离校。

6、学生出入校门时需要携带请假条和学生证,便于门卫核实身份。

(三)门卫检查要求

1、学生出入校门时门卫工作人员务必核实学生的假条是否有效,与学生证件是否一致,不一致者不允许进、出校门。

2、对不按规定出入校门的学生,门卫进行登记后有责任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及时通知所在系、班级。

二、细则

(一)请假程序

1、学生请假3天以内:学生到辅导员处申请并领取学生请假条,系内教学管理负责人签字,系主任签字盖章并做好登记(教务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学生方可出入校门;

2、学生请假不在学院住宿时,需按照学生夜间不住宿的相关手续办理,并到公寓办登记。

3、学生请假3天以上(为长假):学生到辅导员处申请并领取学生请长假审批表(见附表1),系内教学管理负责人签字,系主任签字盖章并做好登记(教务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总政治辅导员审核,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总公寓办)批准,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审批表由教务处备案。

4、如学生请病假,3天以内的需出具医务室的证明,3天以上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院的诊断证明书。

5、学生请病假回公寓:学生从医务室开具诊断证明,到辅导员处申请并领取学生请假条,系内教学管理负责人签字,系主任签字盖章并做好登记(教务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公寓办登记,学生方可回公寓休息。

6、学生集体请假(请假人数3人以上,包括3人):学生代表到辅导员处申请并领取学生集体请假审批表(见附表2),系内教学管理负责人签字,系主任签字盖章并做好登记(教务处将进行不定期检查),总政治辅导员审核,报教务处、学生处、团委(总公寓办)批准,由主管院领导签署意见,审批表由教务处备案。

(二)注意事项

1、学生请假条上一定要写清楚出去的时间和回来的时间。

2、学生出去时,门卫要检查假条,回来时也要检查假条,并将学生假条收回。

3、没有请假条的学生视为翻墙出去的,一经发现,除系内教师到门卫领人外,还将给予学生处分。

学生请假及出入校门制度

宜昌市二中出入校门管理制度

根据市委、市政府和市教育局关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 着力打造平安校园》的文件要求,为创建平安校园,进一步落实我校安全管理,防患未然,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工作环境,保障全校师生的健康和安全,本学期,政教处、团委、总务处特将我校学生及家长进出校门管理制度制订如下: 

 一、学生出入校门制度

 1、学校实行校园封闭管理,学生未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擅自出入校门.

2、周一到周五第四节晚自习结束后,住校生按时归寝,走读生须及时离校,不得在学校逗留,周六下午第四节课结束后,所有走读生不得在学校逗留,除部分县区学生因家远不能离校外,所有住校生原则上不能在学校住宿.

3、非上课时间,学生无特殊原因,不能来学校.

4、学生因特殊情况中途须离校外出,须持政教处统一印制的请假条,请假条必须由班主任签名同意,经门卫验证并登记后,留在门卫室,学生方可离校.如因特殊情况未找到班主任签字,应在门卫处拨打班主任电话确认,如班主任因特殊情况未接电话,由学生提供家长电话确认离校时间.

5、学生每日出入校门情况,由门卫统一登记学生姓名、班级、请假缘由、请假方式、离校时间及返校时间,每天由学生会派专人收取上报政教处,政教处将每天公布学生请假出入情况并存档.

6、总务处将在教学楼下设置安全线,学生正常在校时间,如需到门卫处领取东西的,一律由门卫转交,除此以外,学生无请假条,不得以任何借口越过安全线,否则视作违纪处理. 7、对违反学校封闭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将根据相关纪律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处理,不服从管理且态度恶劣者直接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二、家长进出学校制度

 1、为保障学校安全,家长无特殊情况,不得在正常上课时间探视学生.

2、 家长来校,保安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老师取得联系,如无必要进校,原则上在门房接待.

3、家长来校确须进校者,门卫电话向被访部门或被访人员取得联系,经同意后再开始办理登记手续.登记时请出示身份证、工作证、驾驶证等有效证件,认真填写来客来访单.当家长离开学校时,应及时将签有被访者姓名的回执联交于门卫.

4、家长给子女送生活用品、钥匙等物件,一律不得进校,可写纸条交给门卫或请班主任通知学生到门卫处领取.

5、家长的交通工具一律不得进入校门.

6、家长若要将校内学生接出校外,须得班主任批准,经核实后才能出校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