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请假销假制度范例两则

时间:2024-11-13 14:26:04

公司请假和销假制度范例一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员工的管理,严格员工的请假和销假,特根据公司具体实际情况制定公司请假和销假制度。

一、 公司以下列日期为休假日:

( 1 ) 法定假日:

1 、元旦: 3 天(按照XXX安节假日安排)

2 、春节:十天(农历二十七至大年初六)

3 、清明节:一天(清明节当天)

4 、五一节:一天( 5 月 1 日 )

5 、端午节:一天(农历 五月五日 )

6 、中秋节:一天(农历八月十五日)

7 、国庆节:(按照XXX安节假日安排)

注:XX办公人员每周两天假期(周六、日),一线服务员每月休假 5 天。

( 2 ) 在法定假日因工作需要正常上班的,经部门申报给人力资源部核定后,给与相关的调整和安排,并根据XX规定计算工资

( 3 )每周的星期六、日的为休假时间,因工作原因不能在休假时间休假的,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轮休。

( 4 )领班级以上员工当月正常休假原则上每周六休息一天,不安排连休,如有特殊情况的,上报部门经理批准后给与酌情安排。员工因特殊工作情况需要提前休假的,先经部门审批后到人力资源部核查备案。

( 5 )部门主管级(含主管)以上领导连休的,按请假审批权限办理。

( 6 )员工请假分以下几种:

1 事假:因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事假无工资,每年事假累计不超过 15 天。

2 病假:因病需治疗或休养者,凭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申请病假,病假期间按基本工资的 80% 发放工资,试用期内病假...

公司请假销假制度范例两则

公司请假和销假制度范例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管理,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使公司工作井然有序地开展,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职员请销假和考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是公司管理体制中一项重要的基础管理工作,旨在加强请销假、考勤管理、严格劳动纪律,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管理规范化。

第三条 凡公司职员,必须严格遵守执行本《办法》。

第二章 考勤管理

第四条 公司职员须认真遵守考勤制度。

公司指定责任人负责考勤。考勤员要按考勤要求逐日填写考勤表,记录考勤必须实事求是。

第五条 职员应按时到岗,不得迟到、早退。

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到岗或者需早退,应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提出申请。否则按照旷工处理。

第三章 出差及请销假管理

第六条职员出差,由部门经理安排,出差地点、时间及工作内容应事前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说明。

出差结束,应在结束1个工作日内向部门经理汇报出差情况。出差过程中,根据需要随时向部门经理汇报工作进展和情况。

第七条职员因个人原因不能到岗或者工作时间需要因私外出等,须至少提前一天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按事假处理。未经批准不到岗或未经批准离岗者视为旷工。

第八条职员外出,遇特殊情况,如:交通中断、突发事件等原因不能按时返回公司时,须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说明情况,事后出具有关证明。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九条病假。职员生病时,须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请假,事后提交医院证明或医院开具的诊断书。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按病假处理。否则,按旷工处理。病假每月累计超过3天按事假处理。

第十条工伤假。职员因工作原因患并受伤不能上班,经相关机构(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后,持医生证明,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确认后按工伤处理。

第十一条婚假。职员在本公司服务期间结婚,持结婚证明书,给予婚假3天,晚婚职员另给婚假7天(含双休日)。婚假必须至少提前7天申请。

第十二条 产假、计划生育假

1. 已婚女职员生育时,产前产后连续计算产假。顺产假90天,难产或双生增加15天。休正常产假要提前6个月提出申请,说明计划休假时间,以便提前安排工作。

2. 女职员实行人工流产,持医生诊断,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可休假15天(含双休日)。

3.职员实行节育、绝育手术,持医生证明,经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同意后,可休假7天(含双休日)。

第十三条丧假。职员的直系亲属(父母、妻子、子女)死亡,给予丧假三天,需赴外地处理丧事的,按照路程远近另给路程假。丧假须至少提前1天申请。

第十四条员工在休假结束后,按时返回工作岗位,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销假。

第十五条所有请假须事前发电子邮件给总经理、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特殊情况可电话向以上人员说明。

所有请假须经过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批准方可生效。

第十六条副总经理、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助理请假、销假均需向总经理提出申请,以总经理批准为有效。

第四章 考核办法

第十七条每月累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者或者每次迟到、早退超过60分钟者按事假半天处理,依此类推。

第十八条 职员出差未按程序请示或汇报,扣发工资50元/次。

第十九条发现考勤员徇私,不按照实际情况记录,每发现一次扣发工资50元。

第二十条 旷工一天,按日劳动报酬的1.5倍扣除工,以此类推

第二十一条 事假不发工资和补贴。

第二十二条 病假三天之内发基本工资,超过三天按事假处理。

第二十三条 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丧假基本工资照发。

第二十四条 工伤假基本工资照发,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鉴定XX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超过12个月。工伤人员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可按照相关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提供伤残待遇。

第二十五条凡不按规定请假或者请假未获批准擅离工作岗位或不到岗,按旷工处理。

凡不按时销假到岗按旷工处理。

凡弄虚作假,经查实一律按旷工处理。

同时公司有权向违反本《办法》等相关规定、影响公司工作者追索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