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的悼文随笔第1篇(191字)
亲爱的xx:
你已经离开了你最爱的主人,虽然主人应尽的义务就是保护你,但是我没有能够把你从死神手里把你夺回来.在你离开家的那天晚上,我蹲在你的小窝边很久.那天晚上我哭了一晚上,主人好想你啊,想到你过去陪伴我的点点滴滴,心如刀割.虽然平时你很不乖,老是吵吵闹闹,可现在你真的离开我了,我又很难过,毕竟是嘴上说说的,怎么舍得呢.
现在主人希望你早日投胎,再也不要做狗了,做人也太辛苦,就做浮游生物吧,非常的渺小,无忧无虑.主人永远爱你.
XXX亲笔。
狗的悼文随笔第2篇(511字)
曾几何时,我一直认为人类的生命很短暂,像昙花在一夜间凋谢;像流星在一瞬间划过天空。而今我才知道,你的生命是更那么的脆弱,那么的渺小,没有昙花盛开时那片刻的芳香;也没有流星划过夜空时那一刹那的炫丽。只是静静点、悄悄地,你便离开了。
每当我回到家里后,再也听不到那咿咿吖吖的叫声;再也见不到那可爱的短尾巴了。我不禁感到这个本很冷清的家似乎变得更加冷清了。
本来我把史酷比这个名字给了你,但现在名字对你来说已经没有意义了;本来我应该为你掉一滴眼泪,但悲痛却并不能挽回这残酷的现实。我亲爱的小狗,在你还没有感受到这世间的冰冷,你便匆匆结束了陪伴我八年的时光。生命原本应该是这世间最美好的事物,可是人们总是有意无间去伤害它。于此我只是感到许些无奈。对于你给我留下的只是那一声叹息。
爷爷说他最后将你送入了河里,我想现在的你应该在小河里漂流,静静地漂流着,沿着小河流入长江,最后再流到大海,回归到最初的地方去。一切都是从那里开始的,也应该在那里终结。
一个礼拜已经过去了,也许他们早已经将你忘却了,又或者他们从来没有在意过你从前的存在。因为在他们眼中,你比他们更加的渺小,更加的卑微。
而我有时会在梦中梦中见到你,但我却不敢呼唤你的名字,只能看着你摇着小尾巴默默地离去。有时我又暗暗在想,或许现在的你会过得更好,如果还有个地方叫天堂……
狗的悼文随笔第3篇(549字)
隔壁王大爷的爱犬嘟嘟不幸成了汽车工业的牺牲品,那位新手猛见一只漂亮的小白狗出现在正前方,本该踩刹车,慌乱中踩中了油门,意识到犯了错误时已经晚了。
王大爷老两口比死了自己的儿子还伤心,死活不肯送它上路。在家里放了几天,眼看那气味比大粪还难闻,不得不处理后事。
就这么随便埋了,老两口觉得太怠慢了爱犬,实在不忍心。言下之意是他们也想给嘟嘟弄篇悼文,在它的追悼会上宣读宣读。
老两口把这个任务交给了我。我一听就傻眼了。我这辈子什么都写过,甚至还帮人写过诬告信,就是没有给狗写过悼文。但见他们那副伤心的样子,我又不忍心拒绝。何况我也喜欢那条胖乎乎的小白犬,闲极无聊的时候它也能给我解解闷,因此我觉得必须完成王大爷交给我的任务。
可我确实不知道怎么写这样的文章,怎么办?只好向几位文友求助。他们说他们也不知道怎么给狗写悼文,“建议”我自己解决。
实在没有办法,我只好决定来一回“拿来主义”。当然,我不会简单地拿,不会照抄照搬,即使这样做了,老两口也不会满意,我得创造性地拿。于是,我详细地、感情色彩浓烈地叙述了嘟嘟的一生,然后总结道:“嘟嘟的一生,是快乐的一生,是善解人意的一生,是给主人带来欢笑的一生……它的不幸逝世,是我们一家的巨大损失……”把稿子一交,老两口认真地看了起来。
看完后也没什么大的意见,只是末了异口同声地问我:“是不是应该加上‘同志’两个字?”我愣了一下,然后笑道:“当然可以。”提笔就在稿子上加上。于是,“嘟嘟的一生”,就成了“嘟嘟同志的一生”。
狗的悼文随笔第4篇(694字)
最近几年以后的不知什么时候,渐渐的发现城市的街道上,城镇的大街上,村庄的巷中,已没有了流浪狗的身影。或许没有人能注意到,或许没有人会关心这一件狗的事,或许没有人会感到不妥,我没有养过狗,也不怎么喜欢狗,但作为一种特殊的生命的存在,我多少觉得有点失落,特译文一篇,哀悼这些消失的生命。
狗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祖先就是狼,通常被称为“人类最忠诚的朋友”,在我国也被称为畜生,各种骂人的代名词。狗,也叫“犬”,全称家狗,从名字可看出其作为人类的家庭成员之一而存在,住在人类的房子里,极少数能和人类如此亲近的动物之一,也只能和人类生活在一起才能生存下去。狗,拥有着它们的各种职责,代替着人类去完成人类能力所不能做的事情。
狗是很少野生的,也很少野外生存的能力,但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被抛弃的狗,也只能生活在城市、乡村的角落里。 在这里,我给它们一个统一的称呼,流浪狗。
流浪狗,代表着一个叫抛弃的词,世界上本没有流浪狗,被抛弃的狗多了,也就有了流浪狗。据统计,流浪狗是很难在野外繁育的,寿命也比家养狗低很多,即使流浪狗有了后代,成活率也非常低,不过三代就会完全消失(除非被人重新收养)。
所以,流浪狗是不会遗传的,大多数流浪狗并不是天生就是流浪狗。我在这里大胆的给流浪狗起三个名字:被抛弃一代,被抛弃二代,被抛弃三代;…………后面就没有了。
所以,从人类发展至今,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只要有人类的存在,就会有狗伴随;有抛弃这一行为,就会有流浪狗的产生。流浪狗不是世代遗传的,基本都是被抛弃的。世界的很多城市里,还是会有流浪狗的存在的,即使是香港。但,流浪狗会给路人带来很多危害,例如疯狗咬人而导致狂犬病。所以,世界上很多大城市都会有流浪狗的收容站,收容所,去捕捉那些没有项圈和绳索的浪迹街头的流浪狗。在一定数量里,政府出钱养着,等待着重新被收养,如果超出了收容能力,只好人道毁灭。
狗的悼文随笔第5篇(1106字)
古往今来,关于狗的故事,层出不穷,难以胜数。救主的狗、帮闲的狗、复仇的狗、看家护院的狗、帮助猎人驱赶野兽的狗、与狼搏斗的狗,还有野性复发重归了山林的狗、还有经过了多少次、多少代的选优提纯、弄得基本不像狗的哈巴狗、狮子狗、腊皮狗、蝴蝶狗、蜜蜂狗、贵妃狗、西施狗……这些成了小姐太太们宠物的狗身价高贵、名目繁多,贵到数十万元一匹,多到可以编一本比砖头还要厚的狗学大辞典。
这些狗东西有时的确很可爱,在我吃饱了的时候。我并不反对养狗,为了讨狗主人的喜欢,有时甚至还要夸几句,这小宝贝,多么可爱呀!但要让我自己养这样一条宠物狗,那是绝对不可能的。
五年前,我家搬进县城居住,为了安全,也是为了添点动静热闹,我从朋友家要了一条刚出生不久的小狗,它的妈妈是条杂种狼犬,仅存一点狼的形象而已,决不是与狼交配而生。我把这小东西抱回来时,它可爱极了,一身茸茸毛,走路还跌跌撞撞的。
它脑门子很高,看起来很有智慧。我女儿喜欢得不得了,竟然省出奶粉来喂它。我回了北京后,女儿来信说小狗渐渐长大,越来越不可爱了。它性情凶猛且口味高贵,把我家饲养的小油鸡吃掉不少,为了小鸡们的安全,只好在它的脖子上拴上了铁链,从此它就失去了自由。这条狗也是条苦命的狗,如果它不是被我抱走而是让一个干部或是农民企业家抱走,它保证可以长得像小牛一样大,但它不幸到了我家,刚开始还吃了几顿饱饭,后来就再也没吃饱过。它瘦得肋条根根突出,个头没长够就蹲住了。
我们也没顾上给它盖个窝,一年四季,风霜雨雪,就让它露着天在墙根上蹲着。有几次整日暴雨,它在雨中疯狂地转着圈,追着自己的尾巴咬,眼珠子通红。我疑心这家伙疯了。后来转不动了,叫不动了,就缩成一团,浑身水淋淋的,像个老叫花子一样哼哼着,见到了我们,就发出哭一样的叫声,眼泪汪汪的,真是可怜极了。但肯定是不能把它放进屋子的:它满身泥水,腥气熏人,还有一身的跳蚤。我们冒着雨给它搭了一个小棚子,但它竟然不懂得躲进去避雨。那个夜晚,在它的呻吟声里,我睡得很不安宁。
它的生命力实在是顽强,太阳一出,抖擞掉身上的水,立刻又活蹦乱跳了。它的责任心强得有点可怕,在雨中,那般苦熬,但只要街上有点动静,它马上就忘记了自己的痛苦,拖着铁链子跳起来,狂叫不止,向主人示警。
所有来过我家的人,都惊叹这条瘦狗的凶恶,都说从来没见过这般歇斯底里的狗,都说这条狗幸亏瘦弱,如果用肥肉喂胖了,那就不可想像有多么厉害了。
所有来我家的人都贴着墙跟,胆战心惊地溜走,我每次都大声诧呼着迎送客人,生怕它挣脱了锁链。它先后挣断过三条铁链子,为了找一根不被它挣断的铁链,我在集上转了好多圈,终于在卖废铁的地方发现了一条,是起重动滑轮上使用的,有三米多长,十几斤重。我如获至宝,出价要买。
那卖废铁的主儿听说我买了做狗链子时问:“天老爷,你们家养了只老虎吧!”回家后我把这条粗大的铁链子给它换上,它低着头,好象很不习惯。但很快它就习惯了,它拖着沉重的铁链,一如既往地对着客人冲击着,铁链子在水泥地面上哗啦啦地响着,有点英勇悲壮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