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扬蹈厉”语出《礼记·乐记》:“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夫《武》之备戒之已久,何也?’对曰:‘病不得其众也。’‘咏叹之,淫液之,何也?’对曰:‘恐不逮事也。’‘发扬蹈厉之已蚤,何也?’对曰:‘及时事也。’(宾牟贾在孔子旁边陪坐。孔子和宾牟贾谈话,谈到了音乐,孔子问:‘《武》乐开始之前击鼓警众为什么击那么长的时间?’宾牟贾答:‘这击鼓甚久表明武王忧虑伐纣不得士众之心。’‘那么唱歌为何又反复咏叹,漫声长吟呢?’答:‘那是恐怕事不成功的缘故。’‘《武》舞一开始就发扬蹈厉,这是为什么呢?’‘是表明到了该进行战斗的时候。’)”发扬蹈厉的“蹈”指“跳”,“厉”指“猛烈”;全语意思是手足发扬,蹈地而猛烈,后来作为表现奋发有为、意气昂扬的褒义语用了。
那么这“几个动作”为何当褒义语用了呢?原因有二:首先,这与《武》乐在“发扬蹈厉”之前全是节奏慢的动作,直到“发扬蹈厉”才是急促的令人鼓舞的动作有关。其次,更与《乐记》后文说的“发扬蹈厉,大公之志也”有关。“大公之志”即“姜子牙姜太公之志”,也就是辅佐武王伐纣正义之师的“威武鹰扬之志”(见《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因此后来凡与“发扬”或“蹈厉”搭配组成的词语也都是褒义。如清朱彝尊《放胆诗序》:“六朝代降,志微涤滥之音作,而发扬蹈厉之志寡矣(六朝时代之后,颓废萎靡的音乐兴起,而表达雄心壮志、昂扬进取的音乐少了)。”此语中“发扬蹈厉之志”实际上就是“发扬蹈厉,大公之志”。再如“发扬光大”中有“发扬”。其中的“发”由原义的“开始起舞”变成了“发展”,“扬”由原义的“扬袖”变成了“显扬”,“光大”是“使之盛大”。全语的意思是:“使美好的事物更加发展提高”,显然富含褒义。再如“奋发蹈厉”,“奋发”是精神振作,“蹈厉”则由原义的“顿足踏地、神情严肃”变为了“斗志昂扬”。全语的语义和“发扬蹈厉”相近。
“踔(chuō)厉风发”语出唐韩愈《柳子厚墓志铭》:“议论证据今古,出入经史百子,踔厉风发,率常屈其座人(议论今古凌厉纵横,旁征博引扎实深入,精神振奋,意气风发,常使同座人感到自愧不如)。”此中的“踔厉”是指精神振奋,“风发”同“奋发”,“踔厉风发”作为成语与“发扬蹈厉”近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