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咄咄怪事”的“咄咄”是表示惊诧的叹词,此语适用于形容使人惊奇并难于理解的怪事。语出南朝宋刘义庆《世说新语·黜免》:“殷中军被废在信安,终日恒书空作字。扬州吏民寻义逐之,窍视,唯作‘咄咄怪事’四字而已。”这说的是:东晋扬州刺史殷浩,领兵北伐,屡战屡败,被废为平民,流放到信安。他每日由早到晚只是对空书写“咄咄怪事”四字。实际上是用这四个字表示对自己遭遇之不平和不理解,认为自己被流放是天大的怪事。“咄咄怪事”作为成语用例如下:
清沈起凤《谐铎·帖嘲》:“世有一字不通之辈而能知我高才,可谓咄咄怪事。”这说的是:有一个叫陈小梧的人,一天有一个人来拜访他。给他递的名片上写的是“年眷同学,弟某拜”。问来访之人“为何来访?”来访人说是“仰慕陈小梧‘高才’”。陈小梧看了看名片,一个字一个字地批驳了名片上的七个字,说来访者是“对自己的名帖一字不通之人”,然后又推理说“对自己的名帖一字不通之人,如何能识别出我陈小梧是‘高才’来呢?”这样就把来访者羞辱走了。此引文中的“咄咄怪事”指令人惊诧而不解。
元陶宗仪《南村辍耕录》:“凡梦中神所许,稽其数,无一不合。咄咄怪事乃如此。”梦中神所答应的事没有一件事不一一应验,这自然是奇怪的事。所以此中的“咄咄怪事”指令人奇怪。
《太平御览》引《凉州记》:“(赫连)定据平凉,登此山,群狐绕之而鸣。射之,竟不得一。定乃叹曰:‘咄咄,此亦怪事也。”群狐围绕着叫,但一个也射不中,也可以称得上是怪事。
“咄咄怪事”也作“怪事咄咄”。用例为清张尚瑗《仙霞关》:“七闽路与中原通,怪事咄咄惊天公。”此中的“怪事咄咄”即是。“七闽”本指古代居住在福建、浙江南部的闽人,因分为七族,故称七闽;在这里则指福建地区。因为福建与中原距离较远,两地间道路畅通实属不易,故用“怪事咄咄惊天公”表示“两地间道路畅通应是使天公惊讶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