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比较复杂,要分两步来说:(1)仅就“天伦之乐”的“天伦”而言,本指兄先弟后是天然的伦次,故指兄弟。在《穀梁传·隐公元年》中就有“兄弟,天伦也”的说法。在李白《春夜宴桃李园序》中也有“会桃李之芳园,序天伦之乐事(大家相聚在桃花飘香的花园中,畅叙兄弟间的天伦之乐) ”的说法。(2)后来“天伦之乐”的意义有所扩展,把“伦”的“人伦”(人与人之间的关系) 的意义加以显现,这样就把父子、夫妻、兄弟之间家人亲密团聚的乐事称为“天伦之乐”了。不过还是有个限制:“亲戚、朋友之间的团聚”不包括在内。
用例如《红楼梦》第七十一回:“或日间在里边,母子夫妻,共叙天伦之乐。”此例中指母子夫妻。《歧路灯》第三十六回:“人生当年幼时节,父子兄弟直是一团天伦之乐。”此例中指父子兄弟。也作“天伦乐事”。清·钱泳《履园丛话·谭诗·以诗存人》:“安得有顾夫人之贤者为厚赠之,团聚其天伦乐事也。”(如何能有像顾夫人那样的贤者为他出旅费,成全他夫妻团聚,享受天伦之乐呢。) 此例中仅指夫妻。此夫妻指李轮霞久在他乡未归,其妻宋蘅皋渴望丈夫归来。“顾夫人”此前曾变卖自己的首饰帮助过别人回乡。如今李轮霞也需帮助,因此书作者又想到了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