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女丧夫之后决定不再结婚,她表示这番意思时用了“从一而终”这个成语。虽然旁人理解她的意思,但在解释这个成语时,则不可把“从一”的“一”解释为“一个丈夫”或“一个男人”。“从一而终”语出《易经·恒》:“妇人贞吉,从一而终也。”根据《周易正义》的解释,“妇人贞吉”的“贞”是“正”和“固”的意思,在这里应译为“坚持”;“吉”是“吉祥”。综合起来是“妇人坚持这样做会吉祥”。那么“这样做”指的是什么呢?指的即是“从一而终”。“从”是“顺从”,“一”是“用情专一”,“终”是“死”。综合起来是“顺从用情专一而一直到死”。如把《易·恒》中这两个句子今译,则应译为:“妇人坚持用情专一,一直到死都不改变,这样会吉祥。”这句话的原意本是说“柔顺服从是做妻子的正道,坚持这一纯正的德行会吉祥”。后来此语被人引申,把“从一而终”当成“宣扬夫死女不再嫁”。笔者认为,对“从一而终”这句话应辩证地看,如它为封建礼教所用,即成了束缚妇女的绳索;如为钟情于丈夫的妇女所用,则是表述对爱情忠贞的誓言。如老舍《月牙儿·三十》:“她说她得找到他,她得从一而终。”此中的“从一而终”即是。
以前“从一而终”还可表述“忠臣不事二主”。用例为《洪秀全演义》第二十二回:“只惟君臣大义,从一而终,弟虽愚昧,不敢不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