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入死”语出《老子》五十章:“出生入死,生之徒十有三,死之徒十有三。”(人出世为生,入地为死。生的机会十分中有三分,死的机会也是十分中有三分。) 研究《老子》的学者对这里的“徒”有两种注解:一是注为“类”,一是注为“途”。上文把“徒”解释为“机会”则是笔者的愚见。从《老子》中“出生入死”的语境来看,它丝毫没有“冒着生命的危险参加战斗,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的意思。此外在《韩非子·解老》中也有对“出生入死”的解释:“人始于生而卒于死,始谓之出,卒谓之入。”(人开始于生终结于死,人的生叫作出,终结叫作入。) 从《韩非子》的解释中也看不出“出生入死”具有“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战斗,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的意思。但是从宋代薛居正等人所写的《旧五代史·末帝纪上》和宋人孙光宪《北梦琐言·逸文》中均可见到用“出生入死”表示“冒着生命危险参加战斗,随时都有牺牲的可能”的意思。前者为:“我年未二十从先帝征伐出生入死,金疮满身,树立得社稷,军士从我登陈者多矣。”后者为:“我与尔累年战斗,出生入死。”从这两例中的“出生入死”来看,此语不仅改变了“出生入死”原指的“从出生到死去”的词序关系,而且也改变了“出生入死”的原义:词序由顺承连接关系变为并列关系(“出生”“入死”并列) ,意思则由“从生到死”改为了两个“死”:“出生”指“离开”“生”,即“死”,“入死”仍指“死”。时至今日,“出生入死”一词仍保持着《旧五代史》《北梦琐言·逸文》里所表现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