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可移的拼音】nán shān kě yí
【南山可移的意思】
南山可移走,但判决不可动摇。表示案情已判定,不可改变。
【出处】
宋·欧阳修、宋祁等《新唐书·李元纮传》。
【南山可移的故事一】
唐朝时,有一个叫做李元纮的人,担任雍州郡司户参军,掌管户籍和审理民事纠纷。他为人正派,处理案件很公正。
有一次,一个百姓向他控告有人强抢他的石碾,被告是当时赫赫有名的太平公主。太平公主倚仗朝廷权势,经常胡作非为,侵田夺物,谁都不敢惹她。李元纮把案情查问明白,判决太平公主将石碾归还原主。
李元纮的上司、长史窦怀贞知道这件事情以后,吓得不得了,他找到李元纮说道:“咱们怎敢得罪太平公主?快点把判决书改一下吧!”
李元纮听完后,便提起笔来,在原判后面写了九个大字:“南山可移,判不可摇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