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弃我取的拼音】rén qì wǒ qǔ
【人弃我取的意思】
人家丢弃的,我去收取。多指经商要抓住行情及时机,以获取丰厚的利润。后多指自己的兴趣、见解与他人不同。
【出处】
汉·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
【人弃我取的故事一】
战国初年,魏国相国李悝大力推行变法,鼓励农民耕种粮食,开发土地资源,还实行“平籴”法,即在丰年时,国家以平价收购余粮,荒年减产时再以平价卖出。
当时,洛阳大富商白圭,从李悝的经济措施中受到启发,提出了一套经营致富的理论,叫做“人弃我取,人取我与”。意思是说:别人因生产过剩而低价抛售,他就收购;别人高价索求,他就出售。
白圭的具体做法是:在五谷成熟的季节,粮食大量上市,粮价变得很便宜,他就大量购进粮食,囤积起来。而这时不是蚕茧出产或割漆的季节,市场上丝、漆存货极少,价格昂贵,他就乘机把自己囤积的丝、漆以高价卖出去。按照同样的道理,到了蚕茧出产的季节,蚕丝生产多了,价钱就很便宜,但粮食的价格却上涨了,于是就低价收进蚕丝而高价卖出粮食。这么一来,白圭买进的货物价钱都很低,而卖出的时候价钱却很高。这样买贱卖贵三两次,白圭的财富就迅猛增长起来了。
此事出自《史记·货殖列传》,原文是:“当魏文侯时,李克务尽地力,而白圭乐观时变,故人弃我取,人取我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