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与弗取,反受其咎出处】
范蠡曰:“会稽之事,天以越赐吴,吴不取。今天以吴赐越,越其可逆天乎?且夫君王蚤(蚤:“早”的意思。)朝晏(晏:“晚”的意思。)罢,非为吴邪?谋之二十二年,一旦而弃之,可乎?且夫天与弗取(弗取:指不取。),反受其咎(咎:责罚,灾祸。)。伐柯(伐柯:持斧头砍伐树木用来做斧柄。)者其则不远,君忘会稽之厄(厄:灾难。)乎?”
——越王勾践世家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翻译】
范蠡(对勾践)说:“当年我们被吴军围困在会稽山,当时是上天将越国赐给吴国,吴国没有收取。如今上天将吴国赐给越国,越国岂可违背天意?而且,国君您22年来每天早起晚睡,为的不就是吴国吗?就这样丢弃机会,可以吗?不接受上天的恩赐,将反过来受到上天的责罚,砍伐树木者不可忘了斧柄的大小模样就在旁边(这次是被砍的树木,将来会变成伐木的斧柄),您难道忘了当年在会稽山的灾难吗?”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的意思】
这句名言常见于劝人取“大位”之时,举两个例子:
《汉书》中叙述,项羽、刘邦相持不下时,蒯彻游说当时拥兵山东的韩信反叛刘邦,据齐自重,可以形成鼎足三分的局面。当时他就说:“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时至(机会到来)不行,反受其殃。”但是韩信并未接受他的意见。
《三国演义》描写到,曹丕篡汉,诸葛亮劝刘备称帝“以嗣汉统”,刘备犹豫不决,诸葛亮也是用“天与弗取,反受其咎”说服了刘备。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的故事】
勾践“卧薪尝胆”复国的故事不再赘述,“十年生聚、十年教训”之后,攻进吴国首都姑苏,吴王夫差派大夫公孙雄袒露上身,用膝盖前行向勾践求和,姿态屈辱而言词卑恭,勾践被这种低姿态打动,有意答应讲和。范蠡于是说出前述言论,打消了勾践的念头,吴王夫差自杀,吴亡。
【天与弗取,反受其咎怎么用】
有时候,机会来得很突然,把握突然来的机会是一种特殊才能,一般人经常失之交臂。但是像勾践那样,已经含辛茹苦奋斗了22年,若是一时软了心肠,那就真的可能“反受其咎”了。
在当今这个功利社会中,谦让甚至已经不再是一种美德,“天与弗取”根本可视为商战场上一种性格缺陷!套用西方语言则是“对敌人仁慈,就是对自己残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