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出自《鹤林玉露》,作者罗大经。原文为: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罗大经是南宋人,著有《鹤林玉露》。
【原文】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出处】
出自《鹤林玉露》,作者罗大经。罗大经是南宋人,著有《鹤林玉露》。
【绳锯木断,水滴石穿翻译解读】
用绳子锯木头,(时间长了)木头会断为两截;水滴石头,(时间长了)石头会被水滴穿。这句话说明了做事要有毅力和恒心,坚持不懈,最终一定会把事情做成功。
宋朝时期,有个叫张乖崖的人他为官清廉,凡事按规矩办,对人毫不讲情面。
他被任命为崇阳(今湖北省崇阳县)县令后,发现崇阳县民风不正,盗窃成风。张乖崖决心刹一刹这股歪风邪气。有一天,一个小吏从钱库里出来,张乖崖看见他头发旁的头巾里掉出来一枚铜钱,就叫过来问他,小吏说是从钱库里拿的。张乖崖下令把小吏押回大堂审讯,杖法伺候。小吏不服气,一脸愤怒地说:“我就拿了一枚铜钱,这有什么了不起,你竟然敢棒打我,你能打我,难道你还能杀我不成!”张乖崖看到这个小吏竟敢顶撞自己,十分愤怒,提笔写下了判语:“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判决完毕,张乖崖吩咐衙役把小吏押到刑场,斩首示众。
从此,崇阳县的偷盗风气被刹住了,社会风气也大大地好转起来了。